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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4 10:25:39| 人氣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教科書看不到的臺灣歷史真相系列〈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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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的獨立建省咨議

劉銘傳在臺灣期間,最重要的一個發展是:臺灣的建省。

臺灣建省的發論是始自沈葆楨於一八七五年(同治十四年),但被清廷否決,但為不讓沈葆楨太沒面子,所以就用折衷方案,福建巡撫半年駐臺、半年駐省(福建福州)。

一八七六年一月(光緒元年十二月),刑部左侍郎袁保恒上疏:

臺灣之地,雖僻海濱,而物產豐富,各國垂涎(作者按:至今始知,太晚了!)倘為外人盤踞,則南北洋各處,出沒窺伺,防不勝防,加以民番雜處,區劃尤難,非專駐大臣,鎮以重兵,舉其地之民風、吏治、營制、鄉團,事事實力整頓,洽以德急,孚以威信,未易為功。查直隸四川、甘肅各省,皆以總督兼辦巡撫,可否改福建巡撫為臺灣巡撫,常令駐守,經營全臺;其福建全省事宜,專歸總督辦理。事任各有攸司,責成即有所屬,似於臺灣目前情形,不無裨益。

當時的福建巡撫丁日昌,也上疏表示:分駐兩地,往來不便,請朝廷「簡駐重臣,督辦數年,而後建省」的主張。但是李鴻章卻反對這種辦法,(作者按:為反對而反對,卻又拿不出好主意的蠢材!)因此臺灣專設巡撫的建議,就此被打消了。

到了清,法戰爭期間,劉銘傳以直隸陸路提督身分來臺整頓防務,戰事結束後,以劉銘傳為福建巡撫。

一八八五年(光緒十一年)五月,劉銘傳以「在臺訪求利病,深見臺灣事實有可為」,而且「今大局雖云粗定,而前車可鑒,後患方殷,一切設防、練兵、撫番、清賦諸大端,均須次第籌辦,縱使專心一志,經營十年,尚恐難收實效」,因此決心辭去福建巡撫,專心經營臺灣。(總算是一個有遠見之清國人。)

就在此同時,欽差大臣左宗棠更上書重提十幾年前沈葆楨、袁保恒、丁日昌等人的舊議;而其他內外臣工也多有上言,以臺灣專設巡撫的有軍機大臣醇親王奕訢、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慶親王奕劻、北洋大臣李鴻章及大學士們也表示贊成,於是清廷遂於一八八五年(清光緒十一年)十月十二日正式宣布:

【臺灣為南洋門戶關繫緊要,自應因時變通,以資控制。將福建巡撫改為臺灣巡撫,常令駐紮;福建巡撫事,即著閩浙總督兼管、、、。】

命劉銘傳為首任臺灣巡撫。

評論:

1、從一六八四年(清康熙二十三年)將臺灣納入清國版圖,至一八八五年(清光緒十一年)總共二百零一年後,才知道臺灣的可貴和重要,讓臺灣建省,不覺得太晚了嗎?

2、在這兩百零一年中,中國滿清政府在臺灣建設些什麼?可以說完全沒有!只有踐踏我臺灣土地,收成後送回清國去;蹂躪臺灣原住人民,侵墾、侵占臺灣人的土地和耕地;殘殺、鎮壓、迫害臺灣人;甚至逼令臺灣人改名換姓,使臺灣人民無法認祖歸宗,真夠歹毒。

3、為了證明清國滿清政府的官吏及兵弁,是否貪贓枉法,由當時滿清政府派在福建之船政大臣沈葆楨於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授沈葆楨為欽差,辦理臺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至一八七五年八月廿二日之間的奏摺中可以證明清朝的官吏的貪贓枉法:

A、在臺班兵『積弊之深,尤所罕見』他說:『、、、汛弁則干豫詞訟,勒索陋規、、、班兵皆由內地而來、、、營將利兵弁之規費,弁兵恃營將為護符。兵民涉訟,文員移提,無不曲為庇護、、、又必多方刁難需索、、、』。

B、對於吏治、軍紀之腐敗:『、、、臺民游惰可惡,而戇直實可憐,所以常聞

蠢動者,始由官以吏役為爪牙,吏役以人民為魚肉,繼則人民以官為仇,詞訟

不清,而械鬥隨之端起。奸宄得志,而豎旗聚眾之勢成。』

當然!報應來得太晚了!實在無法警惕這些狼心狗肺、窮兵黷武的清國野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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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7 13.30我正在免費分發《臺灣歷史第四集》時,有人問我:可不可以去他們那裡講學?我說:只要十人以上,事先預約即可,車馬費不計較,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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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0935.481.888廖清秀



台長: 釋迦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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