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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9 17:18:54| 人氣12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教科書看不到的臺灣歷史真相系列〈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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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看不到的臺灣歷史真相系列〈十四〉

大清帝國政府分化臺灣的「封山禁令」

「既非同類其心必異」,不被信任的臺灣人民:分化臺灣人。

當臺灣平埔族人民〔為了要將臺灣原住人民分成:「被清國漢人同化」(平埔族)及「不被滿清漢人同化」(高山族)起見,作者須以此加以分類,以還原真相。〕,在經過荷蘭人、西班牙人、明國、清國人的「洗禮」後,平埔族人有些只是為了生活,有些是為了生存,有些卻是為了生活能更舒適、名利雙收,有些是、、、。漸漸的,因新文化的衝擊下,使臺灣原住民的平埔族,成了被「異族同化」的一大族,變成了一隻非常奇怪的「變色龍」,而這隻變色龍變色的目的,為的僅只是能夠生活和繼續生存而已。

另一方面,正中了那處心積慮,意圖消滅「臺灣民族」野心的清國奸賊分化的伎倆,讓臺灣平埔族人變成了「假清國人」,也就是漢化,那時臺灣原住人民就永遠不能夠團結在一起,反抗清國人的侵略。

因此滿清政府除了對清國人,制定各種嚴厲的禁令外,對臺灣島內的統治,也顯示出非常強烈的防患性質,總是以防制臺灣成為「亂源」為最主要的著眼點,以防暴亂的發生。

滿清政府也不准臺灣平埔族人民及清國人進入山地,這種政策表面上是在保護臺灣平埔族人及少部分清國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衝突,畢竟高山族已經是一退再退的退入深山,若苦苦相逼,恐必引起極大的衝突抵抗;其實他真正的意圖在於『分化臺灣平埔族人及高山族人的團結合作』,入山地據險反抗起義。

西元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十年朱一貴起義時,北路阿里山、水沙連各社,曾殺通事起叛,尤其朱一貴的部將也常出沒於「番界」,據險騷擾清軍,於是滿清政府強烈堅持,認為應畫界遷民,將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山中居民,盡行驅逐,房舍全部拆,各山口俱用巨木塞斷,不許一人入山。

山外以十里為界,凡近山十里內民家,必遷他處,田園任其荒蕪,自北路起至南路止,築土牆高五至六尺,深挖濠塹,永為定界。且以瑯嶠偏遠,為藏奸之所,房屋皆應燒燬,人民全部驅離,不許再興田園。

這是『中國萬里長城的臺灣版』名為:「封山禁令」。

       大清帝國政府分化臺灣的「封山禁令」

當滿清政府在臺灣的「封山禁令」公布後,全部臺灣原住人民一陣嘩然,地方官也認為事不可行,因為遷徙原住人民世代耕種的田園全部拋棄,房屋也放棄,事關重大,因此到最後才縮小禁區範圍,並僅以畫界立石,嚴禁人民偷越。

從南部放鎍社(今屏東縣林邊鄉水利村)往北至臺北的峰仔峙社口(今臺北縣汐止市,即作者父親之故鄉。)沿線均立石碑為界,禁臺灣平埔族人民及漢人越入,並且放棄瑯嶠,遷移其居民,讓其地荒蕪。

這個『封山禁令』主要的目的在於將臺灣原住人民『一分為二』,讓臺灣原住人民不能團結起來,以抗拒這個外來政權,這是非常明目張膽的實行『分化制度』。

這樣還不夠,滿清政府更時常重申「封山禁令」,對於違禁越界事件的官民,都有很重的罰則:

「人民私入番境者杖一百;如在近番處所抽藤、獵鹿、伐木、採棕者,杖一百,徒三年;偷越運貨者,專管官失察降調,該管上司罰俸一年;人民不得與番民結親,違者離異治罪,地方官參處。」

大清帝國政府對於臺灣人民的防患,尚不止於此,對於「鐵器」的管理和不許臺灣建築城垣、實行「班兵制度」等等方面:

滿清政府為了防止臺灣人民「私藏武器」,長期限制將生鐵和鐵器輸入臺灣,臺灣人民也不准自由私造鐵器,鼓鑄鍋皿、農具的人,必須向政府申請立案,由政府給照,稱為「鑄戶」,全臺才只有二十七家。並規定:其「鐵」必須在中國福建漳州購買,私販者治罪。

由上例可知,滿清政府對臺灣人民的分化和防患之嚴。

朱一貴起義後,臺灣地方官向滿清政府奏請在臺灣仿內地,府縣建築城垣之例,建築城垣以防衛,但雍正皇帝認為在臺灣建築城垣,不但不能防亂,而且反而會成為亂黨的堡寨,他說:

「城垣之設,所以防外寇、、、而臺灣變亂皆自內生,非禦外寇比,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實有不可!」

(作者按:既知此!何以不「安內」?找出內亂之「因」,予以消滅之?!)

因此,臺灣的府縣城,在當時都是用「種竹為城」,並無瓦垣,須要到乾隆末年林爽文起義後,這才逐漸的在臺灣建築堅固的城垣。

台長: 釋迦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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