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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在北港(3)/訪陳家湖先生談二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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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在北港(3)/訪陳家湖先生談二二八

摘自『嘉雲平原二二八』(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5出版)



陳家湖(1947年時任自來水廠總務課長,見證者)

受訪者:陳家湖、陳茂萱父子      
訪問者:張炎憲、王昭文、高淑媛 列 席:許士能
記 錄:高淑媛

時 間:1994年七月十三日、十二月七日  

地 點:嘉義縣新港鄉共和村南壇水月庵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我家住在北港大橋橋頭附近,國軍仔要進入北港街時,整條北港街家家關門閉戶。兵仔一路開空槍,砰碰叫,大家躲得嚴嚴密密的。我家後面住著一家賣麵線的。兵仔撞入屋裏,菜櫥裏可以吃的東西都搬走,手錶也剝走。國軍仔實在「可憐」,每樣東西都好,都要拿,也難怪臺灣人會怨嘆。我躲在門縫偷看,新港鄉長洪甲丙,背後跟著兩三個人,手被綁在背後,押入北港,北港沒有事之後,再放他們回去。

  陳家湖:我是大正四年出世,北港公學校及高等科畢業後,作一陣子小生意,之後到鎮公所當雇員,戰後才到自來水廠擔任總務課長。

  二二八事件在北港,說起來是真正奇妙的事。電臺一直播送,說事件已經自臺北一直傳到南部下來,二二八的發生和臺灣人的反感有密切關係。想當年我們歡迎國軍時,用塑膠製模印國旗,印通宵,隔天一大早就拿出去分給鎮民,沒想到後來會抓去關,想來實在沒有價值。當時抱很大期望,盼望祖國來,對祖國卻不了解。大家很高興,不知道到揹雨傘、面盆、鍋子,綁腿綁在小腳肚像一粒球的兵仔,大家開始失望。

  北港最先是聽到電臺報消息說要地方組織治安隊,北港區署楊金木叫地方人士要出來組織治安隊,大家為地方做事,不然地方會亂。參加者大多心中抱著不滿,說臺北賣菸的攤販被外省的打死,這情形不能容許發生,因而臺灣才一下子一起起來反對。北港外省人主要是在分局做局長和警察,還有一些在糖廠工作。分局長周道看情勢不對,馬上逃跑,逃到海口。連依靠國民黨的農會理事顏木杞,也命令初中老師曾煥然去抓周道回來。顏木杞是地方頭人,也是國民黨的黨工,吃國民黨飯的。這件事是後來政治衝突時互揭瘡疤才抖出來的。周道平時不太會欺負臺灣人,因為臺北發生的二二八事件,大家對外省人不滿,他才逃走。

  治安隊設在媽祖宮,以前合作社的樓上,許壬子負責。不久消防隊隊長陳榮文,是許壬子可以控制的,靠攏治安隊,由陳榮文擔任消防隊長兼治安隊長;吃的由李仔青負責煮,設在鎮長公館;並叫我去當會計,有人損錢給治安隊.數目好像不多,也有人拿米拿菜給治安隊,治安隊約二、三十個人。當時治安隊並沒有惡意,社會上走私米、豆仔、油等,若被治安隊抓到都帶到媽祖宮後面辦理。我看到他們在審問犯人時大聲小的,心裏很難過,他們並沒有用刑,只用鋤頭柄在二樓地板上用力敲,恐嚇犯人「照實講!「有一天,一個住大潭的女人,因為經濟困難,提兩籃綠豆出來換東西,到一個日本人家要換舊衣,看家裏沒人在,順手把一件日本衣服拿走,到市裏賣,被日本婆仔認出來,送到治安隊。女犯人手上還抱著一個孩子。審問在樓上,鋤頭柄撞得霹啪響,孩子在樓下拚命哭嚎,我看得非常難過,出面講情,意思說大人不要緊,但小孩實在哭得可憐。許壬子生氣,說在犯人面前怎可如此,因而我就離開了。

  
  陳家湖:事實上這兩隊是不能分開的。壬辰是阿木仔、阿啟仔的領導者,人家尊敬的是壬辰,他們那一派是壬辰、壬子--許壬辰的大哥、阿木仔、阿啟仔領導。另外一派是吳丁炎所領導的義勇隊,吳丁炎是「紅色」的。那時中國來沒多久,分局命令吳丁炎當義勇隊隊長,吳丁炎至分局出勤,某天晚上吳丁炎被打死,沒人知道是被誰打死的,後來才傳說是阿木仔、許壬子這派打死的,乃因分局在吳丁炎管理下,他們不滿。阿啟仔和阿木仔是在北港喊水會結冰的人物,曾恐嚇顏木杞「要把你打死。」顏木杞很煩惱,向許壬子求情才沒事;大家都怕。

  當時若沒有治安隊,情勢可能更亂,治安隊才能抓一些小偷,走私的,當時禁止糧食往來。治安隊主要組成分子是消隊隊員及一些當過日本兵的人。治安隊和阿啟仔的自衛隊不能區別。自衛隊曾到虎尾搶武器回來,後來兵仔來時,和治安隊合併,乘卡車往大埔美撤退,不曾在北港街上、溪底相殺。

  國軍也曾受過軍事訓練,知道北港自衛隊要走絕對不會去海口,一定會撤退到山裏。自衛隊還未出發時,聽說國軍已經有一大隊事先安排好了,等自衛隊要上山時,占居高處,發砲下來。國軍掃射過後,壬辰還躲在車子底下,沒有被掃射死,後來被國軍仔用槍尾刀刺死。

  據我所知,光復當時歡迎外省仔,在北港許壬子花最多錢。北港媽祖宮口最大最漂亮的歡迎門是他獨力出錢做的,許家並不是北港最有錢的人,但用錢慷慨。二二八事件之後,許壬辰被打死,許壬子在北港家裏也不能住,逃到荒塚,不敢回家,當時兵要抓他。他弟弟被打死,連講都不敢講。

  另外新港塚仔那裏也打死一個人,送批(按:送信的人)的兒子在那裏被打死。聽說兵仔要進來之後,不久,街路上槍一直打,砰碰叫,好像要把街打掉,也抓了幾個人,但這些人都說是別處的人,沒有人說自已是北港人,怕連累到家裏的人。我家住在橋頭附近,國軍仔要進入北港街時,整條街家家關門閉戶。兵仔一路開空槍,砰碰叫,大家躲得嚴嚴密密的。我家後面住著一家賣麵線的,兵仔撞入屋裏,菜櫥裏可以吃的東西都搬走,手錶也剝走。國軍仔實在「可憐」,每樣東西都好,都要拿,也難怪臺灣人會怨嘆。我躲在門縫偷看,新港鄉長洪甲,背後跟著兩三個人,手被綁在背後,押入北港,北港沒有事之後,再放他們回去。地方頭人免不了被波及,被打死很多人。

  來北港的軍隊起先在北港鐵路橋附近打死四位,其中阿木仔是自衛隊隊員,其他三位我不清楚。幾天後被阿啟仔也被槍殺。

  區署是官派的政府官員,叫大家設立治安隊,雖然實際上是許壬子在負責,說起來也是聽從政府命令設立的,但事件之後卻叫參加治安隊的人出來自首。建設課長蔡誅是我同窗的,他找我出來參加的,後來我問他,我需要需要出來自新,蔡誅說不必啦。蔡誅自已也有參加,但我們都是聽從區署的命令,所以並沒有出來自新。

  我的一生中有兩個最值得紀念的日子,曾寫成裡「記得壹玖伍貳壹貳參」「不忘壹玖玖壹十壹玖」。一九九一年總統府介壽堂開音樂會,邀請我為來賓之一;一九五二年我卻以「匪幹」的罪名被抓去關。我是牽涉到陳明新案。陳明新是我的堂弟,二二八事件時去搶斗南派出所的武器,事件之後逃亡,二、三年後被抓。被抓後,軍警機關審問他曾去過什麼地方、見過哪些人?凡被點到名的人都派人來抓。明新要逃亡時,他太太來找我,說天氣冷了,沒有錢買夾克給明新穿,我拿過錢給她,因此也被抓。被抓去刑警總隊審問兩個月,沒罪釋放。陳明新案被抓的大約三、四十個,除了十七個無罪釋放之外,其他送軍法處判刑,感訓的較多,死刑的也有。那是到現在才敢寫,當時抓去打死都怕人家知道。二二八事件時,許壬等約五十多個去大埔美,被國軍仔打死後不敢收埋。許壬辰家人三更半夜偷偷去收埋,連收屍都怕人家知道。天財的弟弟被打死,他也怕人家知道,人家問他:「聽說你弟弟被人家打死囉?」他答:「沒有啦。」不像現在說要賠償要平反,時勢已全然不同。

  實際上是因為治安隊和自衛隊在當時無法區別,否則治安隊對地方治安很有頁獻。後來陳榮文、李仔青都去自新。國軍仔進入區署公館,李仔青正在那裏煮飯,兵仔要抓他,李仔青說:「我是好人呢,不是壞人。」用北京話講,兵仔才沒把他抓走。

  二二八事件呈現臺灣人的觀念和思想。雖然臺灣人加入國民黨,當黨工的人很多,但反聲一起,照樣會反國民黨。

  陳茂萱:我是一九三六年生,二二八事件發生時讀小學四年級,當時我去作自衛隊的童子軍。那時自衛隊派隊員輪流守在北港橋的鐵路旁,每個自衛隊員配給一位童子軍,當自衛隊員吃飯,或有事稍離開時協助看守。我曾經去看守了兩天。

  事件後我聽自衛隊員說,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不久,阿木仔率領自衛隊,在南壇到新港間的公路上遇到國軍,雙方開戰。自衛隊並沒有武器,看到國軍來了先伏在一旁,待國軍走近時衝出來,國軍沒經過訓練,落荒而逃,遺下的機關槍、步槍等武器為自衛隊接收。阿木仔他們的武器就是從這兒來的。自衛隊獲得勝利後回來時,經過北港舊橋,一路喊「萬歲!萬歲!」入北港街,百姓都出來在路旁迎接的場面,我見過。

  國民黨軍要進來北港時,先對天打空槍讓民軍知道,民軍走後,國軍再派幾個兵仔進來北港巡一遍,確定民軍真的走了以後,才進入北港,他們可能不想和民軍遭遇。

註:二二八事件在北港(1)登載於北港溪雜誌電子報,請自行搜尋
二二八事件在北港(2)登載於北港文化工作室新聞台,請自行搜尋




台長: 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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