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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6 07:54:12| 人氣3,670| 回應16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共犯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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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科玄論戰

  科玄論戰如同其他論戰,目的也不在討論科學及形上學,而在於西化與傳統、科學與哲學間之鬥爭。
  張君勱首先在〈人生觀〉認為科學與人生觀有以下不同:一、客觀與主觀。自然科學最客觀,全世界只有一種。精神科學次之,因有多種的經濟學、心理學等。人生觀則完全主觀,如性善惡、為我為他、悲觀樂觀、有神無神。二、論理與直覺。科學歸納及演繹法全然是論理的,而人生觀全是直覺而來無任何論理定義及推論方法。三、分析與綜合。四、因果律與自由竟志。五、共同普遍性與個別特殊性(p2-5)。故科學不適用於人生觀,人生觀有自己的特色。張氏上述二分法以現今科學哲學來看皆謬。
  丁文江在〈玄學與科學〉闢頭就開罵:「玄學真是無賴鬼……在歐洲混了二千多年,到近來漸漸沒有地方混飯吃,忽然裝起假幌,掛起新招牌,大搖大擺的跑到中國來招搖撞騙……玄學的鬼附在張君勱身上……」(p16)。他認為科學的萬能在於科學歸納法的普遍性,而不在它的材料,所以無所謂物質與精神科學之分(p20-)。
  由此可知「科學派」攻擊的重點不在科學與哲學的異同,而在於將人生觀獨立於科學之外犯了「科學主義」試圖當教主統一思想的禁忌(p203-4)。
  其實如果當時科玄二派能認真地了解當時西方的新科學(如相對論、量子論)、新數學(如非歐幾何)、新知識論,即使未必能得到類似孔恩的「典範論」,但至少不會有上述的二分說或一元論。甚至雙方均不了解他們皆引以支持自己觀點的--Jevons《科學的原則》--其所主張的科學方法是「假設演繹法」而非歸納法(一四0p286-7)。
  經由民初各種論戰之析判可知,當時的知識分子尤其自由派及左派是如何激進、無知、盲動、及輕浮無賴,但如此的主張卻能大行其道,這不得不說是任何變革時代的共業,台灣不也如此!如果「從啟蒙運动現代化的群体來看,西歐是屬資產階級主導型,日本屬官員主導型,南美一些国家屬現代軍官主導型,中国則可稱之煀知識分子主導型」(一一五一p.57)的看法能成立。那麼五四以來將民主科學視為「旣是知識的對象,也是信仰的對象,又是審美的對象,集真善美於一体」(p.71)的中國含台灣知識分子,不但扭曲民主科學的原意,更要為中國現代化的挫敗負最大的責任。


第七章 台灣共犯體之析判

  以前六章為基礎,本書目的在分析解構台灣的實相,乃是一種基於雙重共犯而構成的結構,它本身並非絕對的,而是諸緣所現的共同體,故稱為緣現共犯體,簡稱共犯體。
  第一重共犯是指共同體的芻狗受到絕對論的芻化而成為共犯--核心的掌權(如國府)或奪權(如李政權、民進黨)的絕對者(如二蔣、李登輝、台獨擔綱者),透過策略將社政經文化結構內的成員,納為絕對論(如三民主義、生命共同體、台獨)的精英(指各黨的黨政幹部)、同路人(含自由派知識分子)、參與者(尤指被動員的群眾)等之共犯。第二重共犯是指台灣的社政經文化結構間,彼此在主系統及子系統間的相互芻化。
  相對於共犯體,民進黨為奪權建國而提出「命運共同體」,因為此說在台灣情結下極具煽動力,李登輝禁不住致命的吸引力加上無能於創造,於是好比執行民進黨的其他政策一樣(如台灣人的悲哀、台灣優先至上、國府乃外來政權、向228道歉、一中一台、二個中國、非一個中國政策、公民直選總統、參與聯合國、廢除叛亂條例、全民健保、老人年金……大概只剩改國號了。果真如此,李下台後便全力投入台獨正名運动,民進黨的陳政權反陷於被動,但為了選舉又不時要奮起與李拼正各。),李將之改頭換面成「生命共同體」。
  本章分三路解構台灣的實相。第一路是結構的形成過程及反對勢力的權力鬥爭。第二路是國府在台的統治、挑戰及回應。第三路是知識分子在結構性變革中的共犯及芻化。

 一、台灣社會結構的形成與反對勢力

  台灣社會結構形成於住民彼此間為爭權,因血緣、語言、地域、職業、宗教、黨派等的不同,透過互動和衝突,而形成不同的族群、階級、及利益團體。

 (一)清代之前的社會與反對勢力

  決定清之前社會的主要政經因素有五:一、統治者分配權力的能力。二、早住民與漢移民間的互動與衝突。三、漢移民間占有土地的能力。四、漢移民間的械鬥。五、清末雙元經濟下的地主資本家。以上形成台灣清代移民墾殖特有的「墾首-大租戶-小租戶-佃農」的土地及階級制,其中的大租戶雖經劉銘傳及日據時的打壓而消失,小租戶在一次土次中也消失。但之前的社經結構主要都是由這些上中層掌權、指揮及運作(五八六p25-7,五八七p163-6)。

   1、統治者對權力的分配

  荷據、明鄭及滿清除了有透過政軍力量,分配給不同族群及個人不同權力的政治資源、經濟利益、軍事力量、及文化霸權等共相之外,尚有些殊相,比如荷據是透過王田、稅賦、及壟斷貿易等來掠奪早住民及漢人,明鄭及滿清均曾分封有功人員大批土地(五八六p25,五八七p108,158)。
  在族群強弱方面,漢人憑著優勢,以合法或非法不斷掠奪早住民的生存土地。客家人在乾隆60年(1721)朱一貴事件有功於清而獲允移民至台之前,因天時地利人氣均不如泉漳人,加上明鄭、施琅、及大多統治者均為河洛人,先天上對客家人有偏見,故造成對客家人不利。

   2、早住民與漢人的互動及衝突

  依尹章義的研究,台灣「從先住民社會過渡成為漢人社會」的過程可分五個階段:
1 早住民社會。此時期為「番人漁獵粗耕社會穩定狀態時期」,早住民與移民尚無密切關係。各族間雖有合作及衝突,但「各社毗連,各有界址,是番與番不容相越,豈容外來人民侵占」(五八八p8)。
2 早住民優勢期。早住民擁有人多勢眾、先占有地利之優勢,故移民初至要靠通譯,在早住民為主體,並給予相當利益下,才能定居下來。若漢人自恃力強冒進,必遭反抗(p8-9)。
3 均勢期。此時期「均勢的形成通常是由於漢移民人數或勢力的增長,生產技術、急難救助能力與組織能力的發揮,以及政府的干預等因素所造成。〔而〕鄉保組織的成立,塘汛、巡檢、縣丞等基層官署的設置,防隘、城圍、土牛堆、漢番界址碑的建立,番產、番租的清釐,番漢衝突、番漢互控案件的處理和理番衙門的設置,番漢之間互助、依賴關係主客體的易位等等,都可作為由番人優勢期發展到番漢均勢期,或由番漢均勢期發展到漢人優勢期的指標」(p9)。
4 漢人優勢期。此時期「漢人的比例和社會組織生產力都占絕對的優勢,漢番之間互助、依賴關係主客體也易位,先住民的權益必須依賴法律和政府的公權力來維持」(p9)。
5 漢人農業社會期。至此時期,與漢人長期交往的早住民幾已漢化,只殘存少許的宗教禮俗。漢人與大陸的閩粵移出區也沒多大不同了(p10)。但以上五個階段的長短、開始及完成的時間,各地區不盡相同。
  陳秋坤「透過岸裡社(平埔族)人的個案研究,說明土著地權私有化、土地商品化以及部落組織官僚化的演化過程。」並認為「作為大租戶階層的土著業主,在農村社會經濟結構的地位趨邊緣化,無法與以漢人田主為主的小租戶階層相抗衡。這項發展趨勢,既不是土著部落領袖所能阻擋,也不是清廷官員用道德或行政權威所能化導。」(一0一二p26,38)。
  早住民的易主為客,除上述過程外,清末開始的「開山撫番」;日據時地理的孤立、語言的日語化、山林地沒收收;國府時漢人經濟力滲入山地、國語教育、接收日據山林地。尤其隨著民50年代之後,早住民的原始經濟逐漸變成資本主義經濟,早住民大量地被擠壓或誘引至都市,導致原結構逐漸瓦解。除了社政經地位的不利外、文化認同、語言傳承、宗教信仰、家庭組織等均發生了危機。由此吾人可了解,在此悲情下,為何早住民及早住民工作運動者,會有許多矯枉過正的要求。

   3、客家人集中於桃竹苗及高屏的原因

  移民到台的漢人泉州人占45%,漳州人占35%,客家人占16%(五八八p12)。雖然早期移民河洛人比客家人占便宜,但此時移民人數尚不多,荷據時約五萬人、明鄭時約十萬人(五八九p18)。滿清1656年頒佈「禁海令」嚴禁漁民出海以防與明鄭結合;1660年實施「遷界令」將沿海30-50里的人民遷移內地;康熙23年(1683)占台第二年頒佈三條禁令,禁止家眷和惠州潮州人移民至台,但嘉慶州的客家人還是隨著河洛人至台。此時台南附近已被河洛人先占,這批客家人乃至高屏溪東岸開墾,至1721年朱一貴事件前,已建立了13大庄64小庄約五萬人的移民區(五九0p101)。
  至1721年解禁後,客家人在中北部的立足點與河洛人平等,故嘉南、台中及北部的客家人後來會成為「方言島」或河洛客,最後聚集於桃竹苗一帶,並非因一般所認為的,客家人來台太晚,沿海平地已被河洛人先占;或施添福所認為的,因沿襲了大陸原鄉生活方式的習慣,故選擇了靠山地區開墾(詳見五九一)。
  尹章義批評「泉州人先至,開發了濱海原野;漳州人後至,開闢了近山地區;客屬各籍移民最後來,才進入丘陵山區」的說法,乃源自伊能嘉矩的《台灣文化誌》,缺乏文獻實證支持的信口開河。尹氏認為此說忽略了,移民在中部的諸羅、北部的桃竹苗及台北盆地的開發,最先考慮的是水源、耕地、及能否與早住民合作,故往往是靠山陵地區先開發(五八八p358-9,10-1)。也忽略了康熙40年(1701)年占優勢的河洛人局限於台南一帶,之後的新墾區包括高屏、嘉義、雲林、彰化、桃竹苗、及台北等,均是閩客雜處(p359-362)。雜處之因是,開發之初憑單一籍貫的移民,往往無法有效開發。在利益結合優先,而非語言、地緣、血緣優先下,彼此合作共同開發(p261-3)。只不過開發到一階段,彼此因土地、水源、科舉名額、稅賦負擔等分配不均(p362),才在語言、籍貫等群體意識的配合下,產生了衝突。尹氏以台北新莊及土城的開發為例,說明閩客最先是共同開發的,等利益發生衝突,歷經乾隆、嘉慶、道光三代的械鬥,客家人退遷桃竹苗,留在台北的客家人則成了河洛客(p372-6)。
  簡炯仁研究屏東平原的開發與族群關係,也認為「根本不是呈『海口多泉,內山多漳,再入與生番毗連,則為粵籍』的局面,而是一種『六堆多客人,海口及下淡水溪沿岸、潮州斷層多河洛,再入與生番毗連,則為孰番』的態勢」(一0六三p35)。
  陳運棟則指出最先開發台中盆地的「通事」張達京乃潮州客家人,於雍正乾隆年間聯合不同祖籍的「六館業戶」共同開發台中盆地,但因客籍移民較少,故仍以漳州人為拓墾的主力(五九0p131-3)。陳氏並將來台最晚、原鄉生活習慣、人數過少等三種因素,結合起來解釋客家人在台中為何陷於不利(p137)。
  陳氏又分析現今台北附近的八里、泰山、林口、五股、新莊(以上古稱「興直堡」),淡水、三芝、石門(「芝蘭堡」),平溪、汐止、瑞芳(「石碇堡」),土城、三峽、樹林、鶯歌(「海山堡」),景美、木柵、石碇、新店、深坑(「拳山堡」)、金山、萬里(「金包里堡」)等的客家人,也在閩客衝突中遷往桃竹苗(p110-2)。同樣的,在嘉南、彰化、台中等,和台北一樣,沒遷者大多同化為河洛客,除了台中山區的東勢、石岡、神岡一帶外(p13)。
  以上乃就來台客家人而論,至於客家人尤其客家婦女的特質,大陸學者李泳集以馬列主義特別強調的反封建、革命及語言文化決定論,認為客家人的判準在客家話而非傳統的血緣論,其因是羅香林等以杜撰的族譜來溯源客家人的中原士族性,此忽略了客家人血緣的融合性。
  但李論也忽略了自己所說的客家話也是融合其他語言而成,又自相矛盾地認為只要有客家意識,即使不會說客家話,也算是客家人,而且既然畬族也融合了客家話和客家文化,那李氏為何仍以畬族人自己強調的族譜意識,來判畬族人獨立於客家人之外(一0四五p1-7、142)。上述夾雜著以客家血統、客家意識及客家話煀判準的客家人界說,有人以客家民系、客家人、客家先民、客家後裔等來區分(一三四四p.115-122),但這些判準就好比問題本身,只会徒增困扰。
  李氏又以文化決定論認為客家婦女的地位,不因她們打破了傳統的「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提升,來反駁馬列的經濟決定論。相反,李氏認為由於客家人形成的比閩人晚,保留吸收了較多的中國父權封建文化,故客家婦女比纏足且主內的閩婦,在男性中的地位還低。
  李論不但在論據上不足,未能廣泛地比較閩客婦女的地位,而是偏取個案,也忽略了婦女纏足不正表示了含有更多的中國父權封建文化!與此相反,在融合意識下,有些人硬要說客家人在北方當然有纏足,但到南方後受到少數民族影响及生活方式改变下才成天足的(一三四四p.64,262-7),佃他們忽略了客家人從南北朝開始便一波波南下,而漢族的纏足是從元朝之後オ盛行的(一三四五p.122-3)。這些以概偏全之弊也表現在評論客家人的二次葬上,他們認為不是中原漢族原有的葬俗,而是南下後受少數民族所影响(一三四四p.66)。其实中国的二次葬習俗早就遍存於各省的新石器時代,當然包括中原地區,更何況客家人的二次葬與一般之本意,同是與祖先、原鄉团圓之意(一三四六p.237-240)。
  李氏又誤認結構功能論主張父權至上,女性及能擔任維持結構正常功能的角色。但由李氏一再強調即使現代化了,客家婦女仍受限於傳統父權文化。可正反証了社會結構此一社會事實的頑強性,且此一頑強性並不純然是文化因素使然,而是有其生物社會學上的論據,不然各大文化不會不約而同地由母系走上父系社會(有關這些參考本書第七章〈女性主義運動之析判〉)。
  正因李氏受限於文化決定論,才會誤以為客家婦女在傳統父權下,無權參與宗祠祭典、掃墓及宗教活動;又受限於革命及反抗意識,才會將客家婦女極少部分的不婚、哭泣婚姻及參加太平天國,均解釋成反抗父權。果真如此,那中國傳統男性的不婚、控訴婚姻和參加各種反抗運動,又代表什麼,反抗自己嗎?其實反抗及革命未必能解決文化因素下的兩性不平等,這可從中共不知發動多少次反抗及革命,但大陸女性地位整體上仍低於未發動反抗及革命的港台得知。
  由此可知以男女兩性的對立來解釋歷史是有其局限性,難怪李氏會誤解Hamilton,他明明在強調中國傳統的權力觀是屬角色的義務性而非西方的決定於性別或地位,但李氏卻將之誤解成兩性對立下的父權觀(p20-1)。


   4、分類械鬥的成因、過程及影響

  清代在台漢人間最大的衝突是械鬥,械鬥結果就形成了泉漳人融合成住民的主體,客家人則被擠壓到桃竹苗及高屏,並造成南北客家人無法融和。
  有關械鬥的文獻資料,由官方的檔案及半官方的地方志,吾人已可充分地掌握,但有四個詮釋問題:一、到底滿清國家機構在械鬥中扮演了什麼角色。二、客家人在械鬥爭中的角色。三、械鬥的性質。四、前後期械鬥所反映的社會性質。
  黃秀政分政、經、社三個因素分析械鬥的成因:
1 政治因素。清初經施琅力爭才打消棄台,但仍消極治台,故吏治腐化無能,民間衝突只能自行械鬥解決(五九二p118)。雍正時藍鼎元之後才轉積極治台,其後歷經諸朝整頓吏治,勇營取代綠營,改進司法等,才解決了械鬥的政治成因(p137-9)。滿清以漢治漢,在朱一貴事件前抑粵右閩,之後抑閩右粵,利用泉、漳、客之間的利益衝突,達到分化削弱反清之效(p118-9)。黃氏政治性解釋,戴炎輝早在民53年的論文已提出(五九三p202-4)。
  政治性解釋存在一些問題。治台之初的消極性與吏治腐化並無必然關係,統治之初吏治較差是常態,比如日本據台之初吏治亦不佳、甚至有售台之議(這在世界殖民史上並非非个案而可能是常態,比如人類史上最大的大英帝国在统治香港之初雖投入巨大財力但朝野均有棄港之議一二四六p.154,而後香港卻成了英女王上的一顆東方明珠),但清日據台之初,其母國吏治及國力均正處佳境。相反,陳儀積極治台,卻發生228事件。而清代中後期內地吏治大壞,但黃氏認為在台吏治反步入正軌。所以治台之初吏治不佳主因在,本國人力調配及新統治區風士人情異於本國,一時間無法建立適合當地的制度。
  戚嘉林認為清代在治台吏治上,無論任期、人選、考核、獎勵升遷、及培訓等皆特別下工夫(四一五ch.,p216-27)。
  另外黃氏的以漢制漢,忽略了以漢制漢、以夷制夷是古今中外任何國家機器均會操弄的,同時,民間社會也會利用政治力量謀利(這就是為何台灣從清治日据國府到李陳政杈,民問社會的領導階層都会因統治者的利害關係而転型,而發生民問精英的繼承與更替。比如清治時由移民之初的土豪転至科舉士紳,日据時転至富家及受日本教育者,國府時転至外省精英、留美及與團府合作的財团,李陳政權時則転至本省精英、留美日及與李陳合作的財团一一一四。其中的致勝之道都在趁勢謀利而不管效忠對象,比如辜家即如此。)。當然吾人可說國家對下的宰制,比民間社會對上的利用,更強而有力。但如不從上下關係來切入,將會落失械鬥的本質--權力鬥爭。
2 經濟因素。經濟利益尤其土地水源的爭奪,是械鬥形成的主因(p119-121)。
3 社會因素。移民至台的社會具有源自明鄭以來的寓兵於農、秘密會社、地方幫派等尚勇好鬥的習性。移民以單身壯男為主,因無家庭約束,為滿足身心欲求,易求諸色、賭、盜、偷。加上前政經因素,使得移民易為械鬥的後備軍(p121-2)。
  黃氏將械鬥分成三期:一、初期(康熙22年至乾隆46年)以南部朱一貴事件的閩客械鬥為主,這並非族群意識主導,而是泉漳人為共同利益而聯合抗客。二、中期(乾隆47年至同治6年),隨著利益衝突擴大,漫延到以中北部的泉漳械鬥為主。三、後期(同治6年至光緒21年),因長期開發產生了類似大陸家族主義下的宗族,故械鬥以異姓間為主(p132-4)。
  黃氏依李國祁的〈清代台灣社會的轉型〉,認為清代後期台灣社會已由早中期的地緣、豪強、移墾型社會,逐漸演變成文治社會,地緣結合逐漸為血緣關係取代;新的共同宗教取代了畛域分明的祭祀圈;北部經濟繁榮帶動了文化及物質生活的水準;文教事業興起,科舉逐漸受到重視,文風趨盛,導致豪族衰落被士族政代(這可比較中國豪族的士族化過程)。以上使整個社會由早中期的尚武械鬥,轉變成後期文治社會械鬥之消失(p142)。
  黃氏認為械鬥導至:一、政治上,清在台的用人及用兵特重迴避掉與當地有利害關係的同籍,並使政府威信低落,民間更形依賴各械鬥團體解決爭端。二、經濟上,械鬥雙方均勞民傷財。三、社會上,各械鬥團體自劃地界斷絕來往。四、文化上,延長了由移墾型走向文治型的時間(p141-5)。
  械鬥雖暫停,但其本質--權力鬥爭並未消失。(如從生物演化論來看,人類古今中外不斷的種族屠殺,其实並非人的專利,而是生物的本能之一,一三五四p.325-361)。
  翁佳音認為人口學者以移民人口增加、漢人與漢人、漢人與早住民間,彼此因爭奪土地水利而產生衝突,但這無法說明為何早期人口不多但衝突就多,十九世紀後半期人口更多但械鬥反之。人類學者以「土著化」、歷史學者以「內地化」解釋械鬥,忽略了械鬥停止後,各族群間為各自利益,在清末及日據仍爭鬥不已(五九四p54-5)。
  翁氏以結構的不平衡(不完備、不穩定、或矛盾)來看台灣歷代的動亂。
  翁氏認為早住民的初民社會間就因儀式、勢力範圍、經濟利益等而衝突。漢人封建經濟入侵後,又產生了結構不同的衝突,同時漢人間又械鬥。
  翁氏認為清末械鬥停止之因是,國家及上層豪族將內部的矛盾化為對抗列強及開山撫番,而非什麼文治社會化及現代化。所以當日據初整頓上層豪族結構時,既得利益即進行反抗。反抗雖被壓下,但之後的殖民統治又造成另種的結構性壓迫,故反對運動又起。228及解嚴前後的亂像均可用結構不平衡來解釋,治本之道在於將國家體制加以調整(p55-6)。
  翁氏上論雖能突顯結構的不平衡,但無法解釋為何有不同的動亂,且依衝突理論,結構本來就不平衡的,這並非調整國家體制度就能解決。即使調整到由「台灣人」掌控結構,也不能解決其他弱勢族群的結構性劣勢。相反,新的優勢還會夾著台灣至上,在悲情的驅使下,制裁反叛者,這可從民80年前後,民進黨多次主動挑戰朱高正及新黨所造成的械鬥,尤其84年8月台北計程車械鬥--全民計程車行憑著台灣至上及爭取權益,經幾年來對各種敵對者尤其新黨施暴後,到84年終遭數家車行反制,造成大規模的械鬥,而當場的鎮暴警察考量台北縣市長均屬民進黨,竟然不敢強力制止並逮捕現行犯。至於其他因優勢及悲情所造成的迫害,上自李陳政權下至各種反中國的運動,更是磬竹難書。但上述暴行均發生在國家體制正在或已調整之時,會如此的根本原因在於這些衝突的背後存在著一切權力的核心--主權之爭--而這並非將國家體制由威權調整到民主所能解決,相反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對立。

   5、清代台灣反對運動的屬性

  郭廷以在《台灣史事概說》特闢專章來討論朱一貴、林爽文事件,並稱之為「民族革命」。郭氏首先花大篇幅解釋天地會乃是一種秘密會社型的反清復明之民族革命團體(五九五p117-122),而後認為朱、林事件均是天地會以反清復明為號召而發動的民族革命(p128)。
  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則認為朱、林事件皆是勞動人民不堪殖民外來統治者滿清的壓迫,在朱、林導領下起而抗暴(五八七p204,207)。史明反對朱、林事件乃漢民族革命,而將之納為台灣人民或台灣民族革命。
  郭氏的漢民族革命史觀有二謬:一、中國清末之前的反叛或革命只是利用了民族主義的某些要素如華夷之分,但並非西方同一民族為其主權對抗異族統治的民族革命。二、天地會等秘密會社的革命組識充滿了「迷信」及「封建」,其革命乃狹義的推翻舊政權自立為主,而非廣義的建立新的社政經文化結構。
  史明的人民革命史觀,不但不接受朱、林主觀上的反清復明民族意識,竟然荒謬地以自己的台灣民族革命來套,更忽略了民間社會反叛的自利性,所以他才會批評客、泉「義民」乃清軍的幫從。
  郭氏認為客、泉幫助清軍平亂乃客閩不合及互爭王位的結果。河洛或台灣人沙文主義者則無視於「義民」不只是客家人的事實,誣指客家人乃台奸叛徒。台灣烏托邦論者簡炯仁,為了建構台灣史的主體意識,除批評「大中國民族」革命史觀外,也批評「社會治安問題」史觀(一一二六),而以現今流行的民間社會理論,認為朱、林事件等「民變」乃移民已產生了認同台灣的「社區意識」,為了鄉土才起來反抗外來統治者的暴政(八六四p16-9),而不去反省到底朱、林等人有何主觀意識等。果真反省的話,大概只能找到簡、史等台獨論者所反對的反清復明漢民族意識、閩客奪權爭王而已,那有什麼台灣(人)主體意識。
  可悲的是,台灣史觀繼有點失真的「中國民族主義」之後,在台灣至上的風潮下,更有一咄咄逼人的「台灣民族主義」在媒體及學界橫行,這些最後當然都會反映在代表李政權教化工具的「國立編譯館」所審編的教料書上。
  相對的,客家至上者認為,在朱一貴事件中客家人為自保才組成「六堆」以反抗入侵。事件後「義民」對客家人而言,乃忠於保家衛鄉之「義」,而非忠義於滿清(五九六p63-6)。

   6、清代台灣社會內地化與土著化之爭

  內地化與土著化之爭,因提出者(李國祁、陳其南)的學術立場(中研院中國近代史研究所代表的中國本位、民族所代表的台灣本位)、及學術性格(歷史學著重於內地與台灣的連貫性、人類學偏重於台灣本土的特殊性)之不同,在台灣的統獨、中國結台灣結之爭,尤其泛濫的台灣優先、本位、至上等之氛圍下,不可避免地會與政治解不開,所以李政權才會從香港找回陳其南當上名為文建會副主委,實即主委,以負責推動台灣主體文化的建構。
  李氏內地化觀點前述已提及,陳氏雖強調人類學應與歷史研究結合(五九七p29-30),又說台灣社會的土著化類似「華南宗族社會的翻版」(p137),皆由不穩定的移民社會發展到穩定土著社會。但陳氏因強調「以本地的地緣和宗族關係為社會群體的構成法則」(p140),所以對同一現象才會有不同的解釋。李氏強調的是大傳統精英文化在文治社會的影響,而陳氏則認為建立在本地地緣及血緣關係上的新宗教和宗族,取代了過去的祖籍地緣及血緣之團體,認同意識及對象由祖籍轉為本地的地緣和血緣(五九九p62-3)。對此,大陸學者透過田野研究,認為並非台灣獨特現象,而是中國歷史的普適現象(一三四二p.199)。
  內地化因不否認立基於台灣本地地緣及血緣的宗族制度之建立(p62),故就解釋的包含力而言,內地化比土著化廣,且陳氏又不一致認為台灣土著化乃華南翻版。尤其台灣的祭祖形式的轉變並非陳氏所言:「好像細胞分裂作用,形成兩個獨立而相似的個體一樣……拋棄了祖籍意識」,而是來台祖唐山祖兼具的(p67)。在祭祀對象上,本地寺廟與祖籍的關係是密切的(p68),即使產生共同的、超越祖籍宗族的祭祀圈,如土地公、媽祖、關公也是大陸共通的祭祀對象(p69)。
  由此可知內地化較能解釋清代社會轉型的實相,這也是一般較史家如前述黃秀政所用,但在現今台灣氛圍下土著化占優勢。另外吳文星研究認為日本殖民政府雖透過籠絡中上層精英及國語運動,使得台籍精英逐漸日本化,日語普及率至1944年達百分之七一,但在詰化內地化及台日人不平等待遇下,台人並未彼日本化(一一一四372-7)。由此可知內地化或中國化因素之重要及頑强,難怪李陳政扠会極力去中國又化台獨。。激進者甚言台灣文化(人)不是中國文化(人)、媽祖(孔子)是福建人(魯國)不是中國人,此種「白馬非馬」的歪理,就好比說「台灣人不是人」、「高雄人不是台灣人」。民86年湄洲媽祖金身來台,掀起全台媽祖熱,李政權刻意淡化之,台獨份子更誣指那是共產黨和中國的假媽祖。反之積極推动媽祖直航湄州的台中議長兼鎮瀾官主委顏清標,由於在民八九總統大選時支持宋加上直航禁忌,九十年便因各種理由而被收押、結果又因聽話而放繼續幹立委,由此可知台灣從二蔣到李陳,司法總是政治的工具。

 (二)日據時台灣社會及其反對運動

   1、解構割台

  台獨(李政權亦然)總以為滿清是以犧牲台灣的心態來割台,並認為既已割給日便不屬中國。在1995年馬關條約簽訂百年及抗日勝利五十年之際,他們不但不批判日本,反在島內及日本紀念台灣被割、感激日本占據台灣、希望日本能再支持台獨。李不但拯力拉攏日本右派,甚至對中日關係極盡分化之能事,難怪李会完全附和日本右派,從南京大屠殺、慰安婦、參拜靖國神社、到釣魚臺主扠。由此不難發現他們筆下有關台灣的史著、評論甚至教科書(李陳政權找他們來編的),會稱「日據」為「日治」,他們認為日本統治台灣是合法的。相反,中國接收台灣是非法的,故不用「光復」而用日本人的說法「戰後」。同樣,在反華意識主導下,教科書上自然會「客觀」地強化日據對台的建設,淡化日據對台殖民的殘暴;同時淡化國府在台的建設,強化國府對台的殖民性及外來性。
  其實滿清割台乃「迫於事無可如何」(五九五p216),這由日本將占台看成和約的底限(p210-1),加上光緒及大臣面對日本強壓寧可多賠款非萬不得已不割地的立場(p211-2),在談判過程又竭力保台,並利用俄德英外力干涉日本(p212-4)等,可知。
  日本對遼東半島的企圖,雖因三國為本身利益出干涉,再由中國出錢贖回,而未達成。但在割台一事上。英為聯日抗俄、俄希望日向南發展以抗英、德想聯日制衡俄英,故均不願干預(p233-5)。
  黃秀政在《台灣割讓與乙未抗日運動》中除了對李鴻章的批評較苛外,其它看法類郭廷以之見。不過黃氏在解釋清廷的割地與反割地之爭時,認為「清廷之棄台此時在內外合謀之下已告粗定……亦已作政策性的決定」(九八七p35)。而郭氏則認為「似乎已決定割台」「當然,這是出於萬分無奈」。由此可知,歷史的解釋依史家的觀點和立場而不一。尤其牽涉到統獨主權及民族意識的議題,比如鄭成功、鄭經、施瑯與滿清的關係,從一開始國府史家以中華民國民族革命的立場束解釋,便將重心置於鄭成功的反清復明。再來台獨史家則將重心置於貶抑施瑯的引清入台。最後中共史家則批評鄭經的分離行徑,推祟施瑯與康熙的統一策略,並引為兩岸統一之鑑(一一六二)。
  在以上不利下,割台不可免,即使在台官僚士紳仍向外國求援,仍無補於事(p219-223);即使滿清堅不割台,日本也必然出兵占台,這由日本禁止台灣參與停戰協定、台灣民主國成立後日本更加速用兵(p212),可知。
  馬關條約確定割台之後,台灣士紳反對的最激烈。主政的唐景崧及主軍的劉永福,在兩岸士紳大力反對聲勢下(p215-6),半因抗日意識、半因士紳脅迫(六00p8),而於1895年5月25日成立「台灣民主國」。推舉唐為總統、士紳邱逢甲為副總統、劉任大將軍,年號「永清」以示不忘大清,並認為獨立乃「無主可依」下依「台民公議」不得已之舉。雖「改台灣為民主之國,國中一切新政,應即先立議院,公舉議員,詳定律例章程,務歸簡易」,但「仍應恭奉正朔,遙作屏藩,氣脈相通,無異中土」(五九五p226,六0一p15)。
  甲午戰前劉銘傳等就已不斷加強在台軍力,戰啟又派福建水師提督楊歧珍及劉永福帶兵赴台,這些正規軍達五萬人(五九五p228),加上各地民兵,如能將率用命軍民合作,應有所做為,但:一、正規軍大都臨時招募,訓練紀律均差,武器雜亂單位眾多,各路軍力彼此不合,缺乏海軍,武器彈藥補給不足(p228-9)。二、更糟的是,清末勇營繼綠營之後也腐化,當兵並無強烈的保國衛民觀念,而是圖軍餉,故與日軍交戰後大多不是投降便退逃,甚至成了各地亂源,使得民兵在抗日之餘還要與它周旋(散見六00)。三、各地民兵對日軍的前進雖造成很大的阻力(ch.2),但因缺乏統一的民族國家意識、統一的指揮,加上武器戰術均不如日軍(p75)。故無法阻止日軍入侵。
  樺山資紀於1895年5月28日從三貂角、澳底登陸至11月18日攻破民主國最後根據地台南,日軍雖付出死14600(其中4600死於瘧疾)傷二萬餘之代價(p58)。但由上述缺失,及以下見機不妙紛紛逃回大陸的官僚士紳兵勇、台北台南等大城之商紳市民歡迎日軍進城、有些地方如新竹有人同時準備「歡迎義軍」的黑旗及「大日本良民」的白旗(p69)等,可知充分地反映了當時社會基於權益取向不同的各階層及地域優先的地方主義。
  喜安幸夫認為台灣當時缺乏統一的民族國家意識,缺乏全島命運共同體只有地域觀念(p75)。但他卻誤以為日據時的經濟發達、交通網擴充、教育普及等孕育了島民單一命運和共同的體認,尤其重回中華民國懷抱之後升高了全民一體的中國人一體感(p76),這只要看日據時反對運動及228時的分裂,尤其國府三、四十年建立的中國意識及中華民國,經不起民進黨尤其李登輝幾年的摧殘,便可知。
  如今在台灣談什麼國家認同及意識,已是政客及媒體的騙術,對廣大的人民尤其中產階級和新人類而言生活優先,可能少有人會再上當了。雖然精英們可一再製造台灣意識、台灣情結,但終有疲乏之日,民86年4月開始的反李風潮,正反映了人民對精英們操弄台灣意識、台灣情結的不滿,只是此種不滿尚未到覺悟的地步。正因如此,李陳等政客才可一再操弄。

   2、日據反對模式由武到文之因

  民主國雖亡,但各地反抗仍四起。首任總督樺山資紀及次任桂太郎,著重以強勢兵力掃蕩各地的反抗,但吏治腐化無能(六00p100)。
  1896年10月14日上任的乃木希典一面整肅吏治,一面以「土匪歸順政策」及「三段警備制度」,試圖有效統治。但歸順政策主其事者陽奉陰違,歸順者常被「誤」殺及逮捕,反抗者則認為日本已疲弱才會想招撫,故失敗。而三段警備(將全島分成三等,一等區域的警備由憲兵擔任,隊長兼當地行政官。二等由憲警聯合擔任。三等由警察擔任。)實施結果,兵力分散,指揮系統及行政經費分配紊亂,被治者也無法適應軍政不一的管理方式,故亦敗。
  繼任者兒玉源太郎及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以下列方法奠定了統治基礎:
1 兒玉於1898年11月5日以「六三法」(1896年3月30日由日本帝國議會通過,賦予台灣總督特別享有立法權之法,六0二p217-8)為法源,頒佈「匪徒刑罰令」,將所有反抗日軍、破壞公共設施、火燒山林田野、殺人擄人搶劫強姦者,皆視為匪徒,主犯死刑從犯重刑(p94-5
)。1902年3月兒玉向帝國議會報告,1896-1902年治以匪徒罪者共5330人其中3480處死(四一五p161)。加上其他死因,至1902年止,單就日官方統計被殺台人達32000人(六0二p93
),至於未統計者遠遠超過此數。
2 建立完備有效的警察網。到1902年,台人約300萬人,平均三千人有一派出所,警費占民政預算的44.8%(四一五p154-5)。
3 兒玉依後藤獻計,對抗日義軍採取懷柔、誘騙、分化、各個擊破等策略,並給予投降者參與工程建設的機會(p157-161),到1902年終於結束了第二階段大規模的抗日運動(六00p169)。
4 在總督府高額赤字預算及日本國內有售台的「賣卻論」下,兒玉仍說服帝國議會於1899年通過四千萬圓公債,進行台灣的現代化建設,到1905年總督府預算已能自足不需母國補助(六00p185-6)。其因是:一、透過土地調查、林野調查、整理田賦,沒收了大量土地及增加稅收。二、增加砂糖稅,鴉片、鹽、樟腦、香煙等專賣收入。以1906年歲入為例,1565萬日圓中的11.6%是地租、9.4%是砂糖稅、17.3%是鴉片收入、33%是鹽樟煙收入(六0二p92)。
5 建設南北鐵公路及港口,發展雙元經濟性產業,建立金融銀行制度,建立全島醫療衛生制度,建立公學校教育制度(六00p181-191)。
  雖然如此,1907年之後仍發生了多次的武裝抗日,其中以1915年的礁吧年及1930年的霧社事件最慘烈,前者處死866人、後者使霧社早住民1236人只剩298人(四一五p162,178)。
  但因日本已能有效治台,殖民雙元經濟發展的成功,少數傳統商紳及新興資本家,為謀政治權益,乃從事殖民體制內的反對運動,可是島內反對運動很快又因階級及利益的衝突而分裂。於是在日本軍國主義高漲下(之前一度有國際民族自決及日本大正民主期的利多),反對運動失敗。

   3、台灣議會運動

   (1)議會運動的過程

  林獻堂1907年在日遇梁啟超,林受梁影響,認為反日運動最好從和平地追求以議會政治為主的各項權利下手(六0四p3-4)。1913年林在日與主張同化的板垣退助接觸,次年板垣到台鼓吹同化運動。但因板垣的同化不同於日本當局,板垣較重視自由民權,而當局則希望台灣日本化,林則希望藉同化運動取消六三法下的各種不平等待遇,加上在台日人及當局排擠鎮壓板垣領導的同化運動,故同化會成立不到二個月便被強制解散(p15-30,六0二p135-6)。
  同化運動失敗,1918年林到日與留學生發動六三法廢除運動,但因此運動是以同化主義為指導原則,而遭一些反同化主義者反對(六0三p34),加上受到辛亥革命、民族自決、民本主義、及朝鮮獨立運動等影響(六0四p76-7),以林呈祿為主的自治主義聲勢漸超同化主義(六0三p40)。1920年兩派在林獻堂主持下於東京展開辯論,取得協調,主張以台灣議會請願運動為名來掩飾要求自治之實(六0三p35,六0四p71)。
  議會運動於是從1921年1月30日由林氏領銜向日本帝國議會展開,長達14年共15回的請願(看來李陳政權從1993年開始的參與聯合國運動,雖在島外吃不開,但在民粹外交下,亦頗有屢戰屢敗之雄風)。周婉窈將運動分成五期:嚐試期(1-2回)、受挫期(3-5)、蓬勃期(6-8)、民眾黨期(9-12)、沒落期(13-15)。
1 嚐試期雖遭帝國議會否決,但林獻堂及蔣渭水的台灣文化協會於1921年10月17日成立,在文協的鼓吹下,議會運動在島內發展起來,當然總督府的壓力也隨之增強(六0三p72-5)。總督府除全面圍堵運動監視成員外,與運動相關者的公私職位及其鴉片、鹽、煙、酒等販賣權均遭剝奪,緊縮及控制參與者(因大多是地主、資本家、醫生,且正處島內外不景氣時)的資金,另外動員林獻堂周圍的人遊說林不要再參與運動,林受此打擊加上同志不諒解而退出。上述種種導致文協分裂,並使第三回簽署者由第二回的五百多降至二百多人(p76-80)。
2 受挫期。第三回期間成立「台灣議會同盟會」,遭總督府以妨害安寧秩序為由禁止(p81)。但同盟會在東京重新成立,總督府於是在1923年12月16日展開全島性一網打盡的大檢肅,並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罪名起訴,史稱「治警事件」(p82)。表面上是法律事件,但總督府實則是以政治事件,控以主張民族自決、違憲、企圖獨立等罪名,被控者當然會試圖辯駁(p84-5)。(看看美麗島事件時國府與反對者雙方之鬥法)。治警事件雖使得議會運動在島內大受群眾歡近,在日本輿論及知識界也引起重視(p87-8)。但因官方打壓,以致第四回簽署者只71人、第五回233人。
3 蓬勃期。從第六回開始因:一、經台灣民報及文協的鼓吹,議會運動廣受民眾了解。二、官方不敢明顯地再以違憲企圖獨立等對之,運動取得了合法性。三、1925年3月日本通過普選案,給運動帶來鼓舞(p94-5)。結果請願人數由六回的782人升到七回的1996人、八回的2470人。
4 民眾黨期。1927年文協分裂成左右兩系,並由左系奪得領導權,議會運動改由7月10日成立的台灣民眾黨在幕後推動(p112)。但到1930年民眾部內的右系又另行推動地方自治運動,而左系則深受孫中山革命的影響而主張民族及階級運動並行(p112)。
5 沒落期。1931年2月民眾黨被禁,議會運動支柱喪失。楊肇嘉為主的地方自治不熱衷於議會運動(p116-7),加上日台右翼法西斯勢力高漲(p151-2),故1934年9月2日議會運動宣佈取消(p154)。另方面,總督府於1935年4月1日公佈地方自治改正案,並於10月1日實施。1936年8月15日地方自治運動也宣告停止(p155)。
  議會和地方自治運動在日據下能爭取到的最高上限不過如下。將官派的州、市、街庄(鎮鄉)的議會,改為州議會半數由總督任命、半數由市街庄議員間接選出;市街庄議會半數由州知事遴選、半數由25歲以上男性能獨立生計及納稅年5日圓以上條件之選民選出。另外在議會之外成立由州市議員互選出的參事會,議長由州市街庄長兼任。各級議會對行政首長不能罷免及投不信任案,相反,總督有權停止各級議會,總督、州知事有權否決下級議會的決議。所以雖然1935年11月22日議會選舉結果,投票率達95.9%,市議會日人占51%台人占49%、街庄議會台人占%92%,但實質上毫無地方自治可言(六0二p155-7)。

   (2)議會運動的性質

  議會運動參與者以中上地主、資本家、醫生、及知識分子為主(六0三附錄六,六0四p197-9)。依當時左右鬥爭來論,議會運動屬中上階層的民族自決式自治運動。
  但周婉窈認為「在簽署人數中,低學歷及無學歷者眾多,雖然不必意謂著低收入或低階者的眾多(因傳統的士紳地主並未受日式教育或只取得低學歷),但請願運動不限於知識階層則是無可置疑的」(六0三p173-4)。簽署者約5%是公務員其中保甲又占一半,故「反映出基層社會對請願運動的支持」(p175)。除了王敏川等少數外,大部分左派不是支持就是樂觀其成(p176)。可是運動內的右系蔡培火等卻批評左系的蔣渭水不當地加入民族階級意識而導致文協分裂,也批評左派不應反對請願(六0四p145-6,282,340,347-353,422-446)。而左派則批評運動者忽略了階級鬥爭並依附於統治者(參見五八七,六0六)。
  周氏以運動者一再否認有獨立意圖只主張體制內的自治運動,而認為「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是一個以台灣為主體要求近代式政治權利的民族運動」,「至若其最終的要求是否為台灣獨立則末可遽然論斷」(p169-170)。而黃昭堂則認為運動成功的話,「台灣就會變成一個獨立的自治體」(六0二p140)。
  周氏忽略了獨立與否不在主觀的掩飾辯駁,而在主權歸屬及運動的實質發展。本來運動要求的台灣議會在行政權上是要遵守日本行政體制,亦即不要求各級行政首長,而只爭取帝國議會特別授權台灣議會行使立法及預算審議權,且議決須帝國議會裁可(六0三p51-6)。但隨著運動的激進化,台灣自治、民族自決等主張乃應運而生(p125-7)。日本方面從一開始的治警事件,三好檢查官便將運動定位為反日本的民族自決獨立運動,這指控獲審議第十五回請願的委員會一致認同(p145-8)。周氏本人也認為無論總督府、運動的左右系、或一般島民,均視此運動為脫離日本的民族自決運動(p166)。
  將議會運動定位於脫離日本的民族自決運動,依主權不可分割及全世界殖民地獨立運動的理論或實際,它自然是一獨立運動。至於右系主觀上想從事體制內改革,但客觀形勢自然會迫使運動至獨立之路,當然日方也能準確地判斷。
  其實不要說殖民地,國府之下的反對運動,由下分析可知,如能撥開各種掩飾辯駁的迷霧便能了然其自然通向獨立之路,甚至李政權亦然。所以李政權控訴什麼台灣不能加入聯合國不但是不義,且辯說加入好比東西德有助於統一。此種控訴好比國府被逐出聯合國時控訴國際政治沒有道義、好比國府的統一中國論一樣,純屬自欺欺人。且東西德的統一之因是東德在兩德及國際競爭力敗給西德而被併吞,而非同時加入聯合國,加入聯合國反而是兩個德國的體現。相反的,蘇聯同時在聯合國有多席位才是造成蘇聯瓦解的原因之一。台灣加入聯合國當然是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體現,怎可能有助於統一。以上這麼淺顯的道理,若非李登輝或台灣(安全)情結,在百家爭鳴的台灣媒體及知識界,絕不可能不被廣為人知。

   4、台灣文化協會

  依蔣渭水自述,文協創立目的在提高台灣文化(六0五p51-2),1921年的文協會規也明文:「本會以助長台灣文化之發達為目的」(六0一p69)。文協的確也做了大量與文化相關的事:發行會報、設置讀報社、舉辦各種講習演講會、設書局、推動話劇、利用電影宣傳文化等(六0六p126-133,六0四p295-318)。
  由於受到島外社會主義思潮及島內農工運動的影響,加上文協的文化啟蒙也造成了新舊社會的衝突,比如受大陸白話文運動影響,張我軍等批評在台舊詩人舊文學並推動白話文學(六0四p330-3)。進而主張廢漢文而只用台語文(p302),文協在1923年10月第三次總會也議決加強推廣台語羅馬字(p294)。
  所以文協內部逐漸因階級意識、階級利益、意識形態、及連帶而來的反對運動方式等的差異而分裂。右派(蔡培火等)批評蔣渭水在左派社會主義的「牽制及蠱惑下,思想發生變化,行動也難免有出軌的行跡」(p338)。黃煌雄則認為文協參與的青年、農、工等運動,愈來愈多愈投入,才導致分裂(六0五p55)。且蔣氏本人同時批評忽略農工運動的右派犯了「衰老症」、專搞階級鬥爭的左派犯了「小兒症」(p98-9),蔣氏主張的孫中山的以農工階級為基礎的民族運動(p102)。
  以上種種的分歧導致文協在1927年1月3日的臨時大會上被連溫卿派奪權,而林獻堂、蔡培火、蔣渭水則退出文協(六0四p340-1)。

   5、台灣民眾黨

  文協分裂後,舊幹部於1927年2月在台中集會,由蔣渭水提案成立「台灣自治會」(六0五p108-9)。黃煌雄認為自治會綱領不但類似導致文協分裂的新會章且比它前進,但文協舊幹部為能接受呢?原因是舊幹部對大勢所趨已有所反省及自覺(p110)。
  自治會因主張「自治主義」而遭禁,蔣氏更名為「台灣同盟會」仍遭禁。1927年5月更名為「解放協會」(之後又改名為「台政革新會」),並將綱領修改成:「期實現台灣人全體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解放」,在政策方面也有所變更(p111)。
  革新會之後以「台灣民黨」名義申請,但日方以「台灣人全體」及「解放」是民族主義者的用詞為由而禁之,民黨於是將綱領改為:確立民本政治、建設合理的經濟組識、改除不合理的社會制度。日方對此無異議,但卻以蔣氏不得參加、參加也不能支配大局、不得搞民族主義等為「台灣民眾黨」成立的條件。民眾黨於是在宣言中聲明不行民族主義,並只讓蔣任中常委兼財政部主任,於1927年7月10日獲准成立(p113)。
  由於成立時的宣言、綱領及政策有妥協性質(六0一p113-5)。於是在10月28日臨時中常會通過有強烈台灣自治和社會主義色彩的「對於綱領的說明,以及對於階級間的態度」兩項蔣氏的提案(六0五p1114-6)。但中常委們深知將不見容於總督府,於是接受彭英華的「綱領解釋案」,取消之前的「要求制定台灣憲法」等條文、淡化階級運動色彩(六0一p117-8)。
  由此上述民眾黨的發展可知,黨內一開始便存在著鬥爭。民眾黨在蔣的領導下順著反對運動的激進化,逐步地加強農工階級運動的成分,這充分地表現於1929年10月17日第三次大會蔣氏的宣言(六0五p130-140,六0一p119-128)。蔣還在1930年12月30日提出將民眾黨修改成「以農工階級為中心的民族運動」的新黨綱(六0一p131-5,六0四p434-8,六0五p151-6
),於1931年2月8日的中央委員會通過。但當18日召開第四黨員大會時,台北警察署長入場聲明民眾黨遭取締,理由是民眾黨已被左派主張階級鬥爭、民族主義的激進分子把持,穩健分子已退出(六0五p158-9)。

   6、台灣社會主義運動

  台灣社會主義運動在日共、中共、第三國際的影響、支配、分化下,不可避免地鬥爭不已。新文協中的王敏川及連溫卿,因受日共不同派系的影響,而使得文協成為台共的外圍組織甚至被台共掌控,也造成文協及台共內部的分裂(六0六p189,275)。
  日共在1922年7月建黨,1924年3月被迫解散,1926年12月重新建黨。建黨之初,日共的指導理論是山川均的「山川主義」--提出「單一無產階級論」張調農工無產階級聯盟,認為先進分子要加入無產階級,而無需拘泥於較高的目標與綱領。1926年重新建黨後,山川主義被福本知夫的「福本主義」取代--提出「分離.結合論」,主張先進行理論鬥爭,清除動搖分子(此即分離),再「結合」純粹的馬列主義者,由這些職業革命家領導工農,實現社會主義革命(p222-3)。1927年第三國際批評山川主義把共產黨解散成左派勞工運動,福本主義則將日共和無產階級群眾分離(p224)。
  受山川主義影響的連溫卿於1929年第三次新文協大會之後,遭受福本主義影響的王敏川及台共排擠出文協(p189,215),從此文協成為台共寄生的工具,台共以合法的文協掩護其非法活動(p258)。
  在島內反對運動激進化及社會主義化的同時,台共於1928年4月13日在第三國際指使下,由日共(因日共負有解放日本殖民地之責)指令謝雪紅、林木順等在上海成立。台共隨即提出「政治大綱」,由於第三國際對殖民地共產特別強調民族主義,故大綱除了反封建、反帝國主義、反資本主義,主張無產階級專政、統一戰線外,特加台灣獨立(六0七p215)。
  台共為實現其獨立建國之目的,而將台灣民族界說成「中國南方移民渡台後結合形成的」民族,至於早住民已被「趕進深山」不屬台灣民族(p203)。台共批評民主國的獨立運動只是資本主義的民主建國運動(p204),之後的民族運動僅知要求自治(指議會地方自治運動)或從事文化工作(指文協)。1926年之後的農工運動雖迫使文協左傾,但這些人忽略了台灣具有殖民地及封建殘遺的特殊性,故未能正視民族解放運動及革命先鋒隊--台共之重要(p208-211)。
  台共分析當時的階級結構,認為應以貧農及工人為主力,結合進步的資產階級、中地主、自耕農等,向日本帝國資本家、反動資產階級、及大地主等鬥爭(p206-8)。
  台共成立後便積極地控制了文協及各式農工反對運動團體,除了造成這些運動及團體的分裂外,並在日本右翼勢力高漲背景下,加上本身因第三國際、中共、日共等之不同影響,而不斷地鬥爭分裂。最後終於在1930、31年兩次的大掃蕩中瓦解,主要成員不是被捕、逃亡大陸、就是地下化(以上詳見五八七、六0六、六0七相關介紹)。
台灣社會主義運動以上錯綜複雜的史实在陳芳明《殖民地台灣》一書中全被筒單化,陳批評中共、國府及其他不依其台獨史觀解釋者,說他們是偽的學術、歷史、社會主義、民族主义,亦即只有陳的解釋才是真的(一二五六p.15-28,248-267)。

 (三)國府統治下的反對運動

   1、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

   (1)二二八之實相

  228事件無論在當時或後來,本身就是基於某些條件(緣)而存在的,解釋者的緣不同其建構的實相自然不同。228的實相就是找出諸緣建構下的結構,並將之解構,如此一來實相便成為緣相。要解構228須具備本書前述的各項分析,其中又以縱向的歷史背景,及橫向的社政經文化結構、革命界說等為要。
  主導當時國府統治台灣的理論及其政軍經文化結構,形成於清末以來的革命情境:
1 政治上。國府主張以嚴密的黨組織,以軍政訓政剷除革命和行憲的障礙。在長期與軍閥、中共的鬥爭中,深刻、敏銳、或病態地以深層的革命結構,將各種政治反對運動視為敵對的奪權或分裂國家者。這使得國府在台面對各種反對運動時,強化了研判台灣受日本殖民統治毒化而有反中國之傾向。台灣則認為國府忽視了島內長期來要求自治的深層結構。
2 軍事上。國府強烈地要求軍隊服從黨及中央,在長期與軍閥、中共的鬥爭中,以深層的革命結構將具武力性質的反對勢力視為奪權或分裂國家者。這使國府在228中視全台各地奪警憲軍武器、占據國家機構、及組織武裝性團體等,為叛亂。而對方則自認此乃反抗暴政的自衛。
3 經濟上。民生主義的節制資本平均地權的基本原則,被陳儀的國家社會主義強化地用於所接收的日本殖民經濟體制之上。陳儀試圖以統制經濟來實現其國家社會主義的理想,但忽略了以他腐化無能的行政體系,即使想保住舊有經濟成就就大有困難,更何況日據末期殘敗的經濟尚待重建,加上官吏的貪污,大量島內資金、資源、及米糖輸出到大陸支援內戰,這些政軍文化的衝突下,228自然爆發了。
4 文化上。國府在長期的對抗滿清及列強入侵下,發展出深層的中華民族意識,認為應在語言、教育及用人上皆打破省籍地方意識,並加強國族意識。這使得國府在台極力推行國語運動,打壓日據時的日語及風俗生活習慣,對河洛語、客家話、及山地話盡量從正式官方場合、媒體、教育上排除。但台灣長期來對日本在用人、語言、文化等之歧視有強烈的反感,且陳儀實際用人也以福建、江浙等大陸人為主,雖自認比日據時多用了台人。
  上述源自大陸的深層結構卻碰上了台灣以下的深層結構:一、文化上。清代械鬥下的族群意識,日據時的民族意識,發展成228前後大陸人、中國人、外省人與本省人、台灣人的對立意識。此種對立雖不是後來台獨所說的台灣民族主義意識,但它普遍地反抗國府的語言、文化及用人之歧視,是毋庸置疑的。二、政經社軍上。日據時的議會運動、文協、民眾黨、地方自治聯盟、及社會主義等,已發展出台灣在政治上,要求從右到左,包括體制內的參政權到體制外的台獨。但日本殖民者卻奪去了所有權益,故產生了要求台灣權益要由台灣人享有的「自治」深層結構(類似民初的「小民族主義」)。此種要求在1930年代遭日方鎮壓而成為火山爆發的火種,它剛好在國府無效的統治上爆發起來。

   (2)二二八的成因及性質

  分析228的成因與界定其性質是息息相關,以二份官方調查研究報告為例。
  楊亮功、何漢文民36年監察院調查報告就將228界定為叛亂,故分析成因時除了經濟衰退、軍力薄弱、政府腐敗無能、社會紊亂、省籍對立之外,更強調叛亂者在日人遺毒、政治野心家、及共黨的影響下,「42條大綱提出後不惟已逾政治改革要求之範,且其叛國陰謀已昭然若揭矣!」(六一一p65)。將228定為叛國的不只是當時統治台灣當局的陳儀、柯遠芬、彭孟緝等而已,而是幾乎所有國府人員的共識。包括指示「凡憲法規定地方應有之權限,中央盡可能授予地方提前實施」(p225)的蔣中正,也認為42條大綱有關軍事方面的要求「已逾越地方自治之範,中央自不能承認」(p226)。批評柯遠芬的清鄉原則--「寧可枉殺九十九個」「對敵人寬大,就是對同志殘酷--而主張應「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對犯案人民要公開逮捕審訊法辦(p310)的白崇禧,也認為42條大綱的軍事要求「等於我們戰勝後對日本受降一樣」(p286)。即使何漢文在投共後的1963年〈台灣二二八起義見聞紀略〉認為228是「台灣人民為了反抗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殘酷統治和剝削,發動了英勇的武裝起義」(p101),但何氏當時對報告並無異議。
  到民81年「行政院228事件研究及工作小組」的研究報告就有了絕然不同的界定,以賴澤涵為主的研究報告將228界定為要求民主政治下的地方自治運動,並轉而批評陳儀剛愎專斷用人不當、柯遠芬以陰謀反叛來看反對運動、彭孟緝下令屠殺高雄市民,尤其柯氏後來主持的清鄉。
  楊、賴二氏的報告顯然均是當時政治氛圍下的政治報告,當然二人主觀上一定自認是客觀或學術報告,但其實都是在滿足當時的政治期望--國族統一、「民主政治」「台灣本位」「受害者優先」,而這些均是背離當時革命實相且尚須批判的價值期待(現今台灣不少人貶抑國族統一為負價值,又美化民主政治及受害者正義),不深刻批判,下一波兩岸間的228將不可避免。
  以下順著當時雙方的互動與衝突來說明其革命情境:
2月28日 事發當天,行政院報告說全省外省官吏及民眾均遭暴民侵犯,台獨卻認為只侵犯貪官污吏並保護大陸籍的下級公務員(六0九p109)。台北到處貼有「實施高度自治」「實施新民主主義」(注意!此乃毛澤東之論)的傳單(p111)。下午三點陳儀宣佈台北市戒嚴。晚上柯遠芬廣播同意代表要求,嚴辦緝私肇事人犯(p116)。但台北市縣、基隆、新竹等地暴動有增無減。
3月1日 台北各級民意代表組成「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早上十點於中山堂召開成立大會,向陳儀提出立即解嚴、釋放被捕民眾、不准軍憲警對民眾開槍、陳儀向民眾廣播、官民共組處理委員會等五點要求。陳儀答應後三條,第一條將於下午四點召集警察單位處理,第二條由父母具保後釋放(p121-2)。此時台北市內到處貼有「民主聯盟」「台灣青年團」的「打倒陳儀王國」「撤廢長官公署制度」「不得妥協!只有武裝鬥爭」等的標語,並宣傳台灣六百萬同胞正與大陸四萬萬五千萬中國人共同反封建獨裁政府(p122)。下午五點陳儀第一次廣播,同意嚴懲緝私人犯、撫卹傷亡、釋放被捕者、恢復秩序後解嚴等。
3月2日 從本日開始全省各地行政機關、交通、電訊、新聞、傳播等大多被台人接管(p133)。下午三點陳儀第二次廣播,同意釋放被補者、不追究事後責任、所有傷亡者一律治療撫卹、成立處理委員會。但王添燈認為陳儀的廣播是欺騙技倆(p137)。台中市被謝雪紅為主的台共所奪(p143-4)。柯在〈事變十日記〉認為台中失陷是事件的「劃時期」亦即從一般的暴動變為叛亂(六一一p239-240)。
3月3日 下午處委會與柯見面,柯認為處委會已被少數奸偽把持,問題的解決不能離開國家民族的立場,「治安維持會」的要求是與政府敵對的(六一一p242-4)。柯認為林頂立的義勇隊是用以分化及打擊奸偽(p247)。但處委會左派則認為處委會已被官方的爪牙、特務滲透及分化(六0九p148),認為義勇隊極力製造事端嫁禍於人民(p152)。
3月4日 處委會整日在中山堂開會,會中李萬居澄清要求的只是政治改革而無其他託管、獨立的企圖(p167),但柯氏不以為然(六一一p247)。處委會覺察問題的嚴重性,決議取締市內各處張貼的不妥海報(六0九p168)。陳儀同意處委會的政經改革要求(p168)。台中市出現大量「打倒國民黨」「打倒一黨獨裁的國民黨政府」「建立人民的自治政府」「組織民主自治聯軍」。台南市出現大量「農工趕緊起來,趕走國民黨,建設新民主政府」、「新華民主國成功萬歲」、「接收工廠,本省人自己來建設」、「台灣人要獨立自由」、「不要和腐敗阿山合作」(p178-9)。當日嘉義機場遭武裝團體圍攻不下。
3月5日 柯與黃朝琴議長會面,分析結果認為處委會已全被奸偽把持。柯並向福建請求援軍(依行政院報告本日中央下令援軍調台)。各縣市處委會相繼成立,柯由高度自治、台人治台,及成立類似政府的政務局、人事局、財務局等,研判獨立的趨向愈來愈明。柯告知各地軍事單位要等奸偽叛國罪行暴露後,將民眾爭取過來,再動武(六一一p252)。
3月6日 柯認為「獨立派在進行著高度自治的要求,奸偽派在繼續著鼓動暴動的工作,托管派在祕密進行其陰謀」。柯建議陳儀廣播設法滿足大眾的政治要求(p253)。陳儀第三次廣播,同意改組長官公署為省政府、各級人事儘可能用本省人,並舉辦民選縣市長(p207)。處委會也覺察危機將至,於是發表「告全國同胞書」,認為本外省人同是黃帝子孫,不要排斥外省人,並提出政治口號「改進台灣政治!中華民國萬歲!國民政府萬歲!蔣主席萬歲!」(六0九p204-5)。至此吾人可知雙方均已覺察革命情境,彼此為避免惡化而放出試圖讓對方心安的話,但這在革命情境中只更加使對方猜忌。因對統治者而言,全台大多國家機器已被奪去,且各地武裝攻擊、自治及獨立呼聲高漲;對革命者而言,唯恐中央派兵支援迫害好事(p206)。這可從當日,高雄要塞彭孟緝在暴徒圍攻不成後下令進攻高雄,另方面台中二七革命武裝部隊成立,看出。
3月7日 雙方終於攤牌。處委會在紛亂中通過42條大綱,蔣渭川及其他右派退出會場(p224-5
)。下午五點陳儀拒絕42條要求,但王添燈還是透過廣播播出42條,並悲觀地說「處理委員會的使命已完成,從今以後,這次事件,已不能單由處委會處理,只有全體省民的力量才能解決」(p224-6)。柯認為這些「完全是要求獨立的了」(六一一p257)。
3月8日 處委會的右派(黃朝琴、李萬居、連震東、黃國書等)發表〈重大聲明〉認為42條中的「撤銷警備總部、國軍繳械,跡進反叛中央,決非省民公意。又如撤銷專賣局,固為商人所喜,殊不足以代表本省人人民利益」(p235-6)。晚上八點,新任警務長王民寧廣播,官方首次公開批評處委會「簡直是國家之叛徒」(六一一p215)。陳儀在10日早上十點第四次廣播指責228是「亂黨」「叛國」(p204-5)。
  就從8日228開始了國府殘酷的鎮壓。
  左獨認為228革命失敗於缺乏「一個有群眾基礎的革命組識」(六0九p264)。並認為228大屠殺使本省領導階層喪失殆盡,使人民畏懼政治,但已為台灣人本土意識打下了基礎(p266-7)。

   (3)二二八餘論

  尹章義將228的發展分成七期:一、事件及其善後期。二、求治期。受難者向國府要求平反撫卹,向中共要求解放台灣,向美國或聯合國要求託管或自治。三、隱痛期。在冷戰、兩岸對立大背景下,國府實施白色恐怖使228成為禁忌。四、觸痛期。國府將228歸咎於日本毒化教育、陳儀失政、中共台共操縱蠱惑。島外則從主張託管、自治,發展到台獨,視國府為外來政權,美日野心家則以此覬覦台灣。五、政治化期。民60年代開始黨外以228做為省籍權力及反國府的工具。六、泛政治化期及商品化期。以受害者意識將228轉化成台灣與中國、省籍意識等之鬥爭工具,且無往不利。七、真誠面對228問題及療傷止痛期。探索歷史真象、撫慰照顧受害者及其家屬、平復歷史傷痕(六一三)。
  而李登輝從早先的向前看、交由歷史研究,到83年終在228紀念碑落成會上以總統身分向受害者道歉,隨後立院也通過了補償條例(86年8月又趕在申請補償期限結束前,通過總統大赦,以便名正言順地領補償金)。事件至此似乎告一段落,但反對運動長期來訴求的勝利,更加深了228做為台獨建國的深層結構。相對的,台灣歷史上早住民、客家人及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因欠做為台灣意識的深層結構之意義且有違河洛沙文主義及反中國之主流,故遲至民八七年立院才通過對白色恐怖之平反、道歉、及補償。類似的迷亂,發生於86年228前三天,立院在政治角力下火速通過228為國定假日--理由是為記取歷史教訓,消除族群對立--結果相反,歷史教訓異化成放假遊玩。當天才補上去的碑文,不但右系不滿,左系更在當天將銅製銘文敲下丟棄於池水中。
  其實由人類歷史上一再重演的「被迫害-平反-再迫害他者」,比如被納粹迫害的猶太人-平反建國-猶太人迫害巴勒斯坦人;文革時的被迫害者-平反當權-又迫害六四等他者,可知這些平反只不過是場充滿血淚的政治遊戲。台灣是否會重蹈?似乎有跡可循!
  另外有關陳儀的功過,柯遠芬在民78年〈萬言書〉認為陳儀過於自信而疏於防範,並認為國民黨省黨部、CC派和陳儀的政學系不合。
  賴澤涵認為陳儀失敗的主因在於固執剛愎地實施國家社會義式的統制經濟,而造成用人不當、腐敗無能、失業、物價上漲、重建失敗等(六一四)。
  親與228的葉明勳除批評陳儀剛愎自用、財經失策、用人不當、不知民間疾苦外,還認為相對於日據時的嚴加管制,陳儀放任民間報紙雜誌言論自由,破壞性地批評政治施政,故陳儀在離台前夕約葉氏至公署長談兩小時,結論是「政治太寬、經濟太緊」(如參見世界各後進國發展成功例子可知,戰前德日、戰後NICs及中共等便因「政治緊、經濟鬆」而成功)(六一五)。
  對此,台獨政論家陳芳明批評楊亮功報告的「全台十餘家報紙之輿論,幾無日不批評政府、誹謗政府,甚至不依事實、任情謾罵、惡意醜砥」,不合事實。因事件發生後所有報紙已被查封,即使事前陳儀對書籍、雜誌、報紙的查禁,遠超過日據時代(六一一p157-8)。
  陳氏批評才不合事實,228事後全台除少數軍事基地外,其餘國家機構、廣播、新聞均被奪,即使事前其查禁也不可能超過日據時,因日據控制已嚴至沒什好禁。陳氏好比其他的台獨盲信者,常有美日貶中的情結。最常見的對比是,台灣在日本統治下早已現代化,而中國還處傳統的封建,在他們眼中中國不存在從清末以來的現代化、不存在上海等現代化的大城市,忘軍閥及日本在東北的建沒遠超過台灣(一一六五)。比如簡炯仁就說「『二二八事件』,其實肇因於深具現代體質的『台灣文化』與中國『祖國』文化的嚴重衝突」,他還將光復後台灣所有的非現代化文化歸罪國府所帶來的中國文化。如此的對比,完全背離了國府試圖以現代文化及中國大傳統來改造台灣承襲自大陸的小傳統。他更將日本封建的「阿薩利」精神美化成台灣現代精神(八六五p142-3)。台灣此種迷戀彼殖民的情結已是許多台灣至上及反中國者的深層結構了,所以上自李陳下至日化的台灣人,才会逆著全世界的反殖民凤潮,不斷地美化日本在台的殖民,對自己的伝統中華文化則想去之而後快,難怪國府當会時判228是皇民化的台獨叛亂,還真有遠見,可惜和李陳的合理化一樣全是政治的語芸技倆(一三七四)。

   (4)白色恐怖

  白色恐怖的狹義是指1870巴黎公社時以紅色為旗幟代表進步熱情反抗不義的階級鬥爭,與此相對的白色代表反動保守,由後者發動的恐怖鎮壓稱為白色恐怖(六一六p32),所以白色恐怖是「泛指右翼的資產階級政權對於社會主義思潮及左翼人士的監控、整蕭等行動都涵攝在內」(六一八p66-7)。
  但廣義的白色恐怖應泛指所有相對於革命時期赤裸裸血腥的暴力恐怖,而是透過情治、特務、警察系統,控制媒體、思想、言論、教育等,造成一種以心理為主的恐怖氛圍,在此氛圍下對危及政權者施以合法或非法的鎮壓行動。如不從廣義來看,那革命成功後的社會主義國家就不存在恐怖統治了。
  白色恐怖並非極權或威權的專利,即便民主的美國在戰前為對抗日益壯大的左派及德日敵人,1938年參院通過「反美活動委員會」,戰後隨兩極對立便對有左傾嫌疑者展開大規模的白色恐怖。單就1951年便有超過三百名好萊塢的導演、編劇、製作人、作曲、演員被迫失業。這些黑名單受害者後來紛紛復出拍翻案電影,如1976年《神經戰線》、1988年《間諜毀滅戰》、1991年《真實一瞬間》。台灣解嚴後,侯孝賢的《悲情城市》《好男好女》、楊德昌的《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也是此類電影(六一七)。
  1947年杜魯門頒佈「忠誠調查法令」,在此法令下,聯邦雇員有二千多名辭職,212名因忠誠有問題而遭解職,全美共1350萬人受各種形式的忠誠調查(六一六p22)。1950至1954更在麥卡錫主義下的「國內安全法」展開大規模的白色恐怖(p23-4)。
  國府在台的白色恐怖雖有美國發動的世界性的白色恐怖之背景--美國為本身利益,不但不制止友邦的白色恐怖,還成共犯,以確保友邦的政權(p39-40)。但更重要的是國府在大陸的慘敗經驗及228事件,為對付中共及島內反叛的雙重危機,民38年撤台之後便延續著228之後以「清鄉」為名的白色恐怖,轉而對付左派及台獨為主的白色恐怖。
  由於國府四十多年長期的白色恐怖,及恐怖統治之對象太多(詳見六一八p69-77,五八七p1100-25)。這些長期累積下的情結,終於在80年5月9日再以叛亂罪逮捕「獨台會」(史明負責)四名成員準備起訴時。因四人平時均熱衷於學運及社運,故以知識界為主從左到右的反對勢力共組「知識界反政治迫害聯盟」,提出「反對白色恐怖」「反對政治迫害」之訴求。而調查局人員卻認為依法執行乃其職責,雙方對抗。結果不但國府輸,且被迫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並於81年5月15日立法將刑法100及101條的非暴力行為排除在內亂罪處罰之外。從此國府堅持的反台獨、反共、反分裂,只要不訴諸強暴脅迫就無罪。
  其實在李政權,白色恐怖的對象已非台獨,比如陳婉真等暴力台獨也無罪,李登輝反而常以中共代言人等來誣指其堅持中國立場的政敵及媒體,並試圖在國安法、兩岸關係條例中以間諜等罪名來搞新白色恐怖。因此,台灣情治單位會三不五時地以洩密或叛亂罪來起訴外省涉嫌者就沒什奇怪了。不只如此,白色恐怖的本質還是一種氛圍,所以86年3月10日才會發生台灣史上首次民航客機遭劫至大陸的事件,劫機者劉善忠的理由是:他在台遭工作單位「台灣日報」的台獨白色恐怖,所以才會以劫機來突顯政治迫害,不然他大可買張機票經第三地回大陸。(更可笑的是,台灣竟然要求中共要將劉遣回台受審,而忘了之前多次的大陸劫機來台事件中,台灣實以主權獨立為由拒絕遣回劫機犯,表面則說那些人回大陸將遭非法審判,實際上大陸有關劫機犯的刑罰比台灣輕。到兩岸談判時又要求中共要執行台灣的判決才肯將人遣回。凡此種種,均可看出台灣要求主權獨立的政治目的。5月劉被中共送回台,台灣占了便宜還賣乖,說什麼這是個案,不適用於大陸劫機犯。)
  李政權下的白色恐怖到86年的修憲達到另一高峰,連國大、立委、省議員、鄉鎮代表等各級民代,只要反對當局,便有可能遭到監聽、查稅、抽銀根、查案底、查男女關係等的白色恐怖。以後呢?有需要的話,台灣人統治者是不會吝於使用的,甚至連紅色恐怖也會發生。事实也証明如此,陳政權不但搞綠色恐怖還在自己肚子開个紅色恐怖而當上總統。
由此可見恐怖統治乃是政治的常態,連美帝都常搞國家恐怖主義了,更何況國府,難怪到了廿世紀末還会有人替國府的恐怖統治自我辯護(一二七六p.65,83)。

   2、《自由中國》事件

  胡適、雷震主持的《自由中國》與徐復觀的《民主評論》,是國府撤台後,反共的知識分子與國府認為應從思想言論上來反共,所以分別於38年11、6月在台北、香港成立。
  自由中國最初所為,在胡適〈自由中國的宗旨〉雖有「督促政府切實改革政治經濟,努力建立自由民主的社會」,但更多的是要以自由民主與中共鬥爭,並認為最後的宗旨是使整個中國成為中華民國的自由中國(六一九p3-4)。
  可是當國府在國際有利環境下穩定後,《自由中國》從民45年的14:1期開始,將批評的矛頭大量地對準國府在台的一黨專政、言論不自由、司法不獨立、黨化教育、黨軍、救國團、黨營事業、國庫通黨庫、肥料換穀制度、統制經濟、選舉舞弊等,尤其批評國府的反攻大陸政策、反對修改總統只能連任一次的憲法規定。到49年地方選舉之後,雷震更集合了知識分子、民社黨、青年黨、尤其省籍反國府的政治精英,試圖組成「中國民主黨」。至此已達國府容忍極限,於是雷震被控以知匪(雷震所保到台的劉子英被誣為匪諜)不報、言論違法而判十年。
  就國府而言,能容忍反對者批評其腐敗無能,但不能容忍這些批評動搖其對軍隊、政府、學校等之控制,故當自由中國批評國府的反共國策、修憲、救國團、政工制度、黨政不分時,就形成了雙方的緊張,尤其當反對者試圖組黨,這些人在國府眼中如同大陸時代和228時的叛徒,企圖以合法掩護其奪權陰謀。其實反對者也深知國府的恐懼,胡適及殷海光便說最好不要用「反對黨」而用「在野黨」,以免有奪權顛覆的刺激(六二二p165,242-5)。二人也敏感到奪權或省籍對立的深層結構,胡云:「可否讓教育界、青年、知識份子出來組織一個不希望取得政權的『在野黨』。一群手無寸鐵的書生或書獃子出來組織,大家總可相信不會有什麼危險……這樣一個在野黨,也許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在野也無妨」(p166)。殷認為新黨不要有地域之見,本外省應融合,並說228事件外省人應「稍微反省反省」(p264)。雷震的〈中國民主黨創立宣言草稿〉亦云:「如果我們的黨在人數方面台灣人多於大陸人,這不過是由於人口比例而自然形成的現象,在精神上決無礙於融和」(五八七p1127)。
  以事後發展來看,國府的判斷合乎實相。亦即在當時的社政經軍文化的深層結構,加上國際間對台灣問題的爭論背景下,國府的威權統治自然會迫使反對運動走上爭奪民族及國家主權之途,這並非個人意願所能左右。比如雷震在出獄後即主張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傅正出獄後,為反國府,在民主自由理想的驅使下,與黨外共同促成了民進黨的成立。傅雖「絕對反對台獨」,卻同意「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決定」(六二三p231),到77年3月28日竟然說討論「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是討論要不要列入黨綱,「既不在討論台灣應不應獨立,也不在討論人民有沒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p222)。其實像傅正此種迷失於民主自由幻覺,而無知於政治本質--主權之爭--的人還不少,陶希聖、林正杰、朱高正等均是。
  自由中國之前,省主席吳國楨便基於美式民自由理念,反對國府的黨政軍一體的威權統治,而出亡美國(六二四ch.17)。孫立人將軍也反對國府的威權統治,並在言行上令二蔣不能容忍(時常對下屬批評國府,又發動郭廷亮等聯絡舊下屬),於是民45年老蔣便編織了孫的下屬是匪諜並有兵變企圖等罪名,將孫軟禁(以上詳見ch.19,及當時的〈九人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國防部判決〉〈監察院調查報告〉,及孫解禁後、孫郭等人的自白及翻案)。其实吳孫圴有意無意成為美反蔣的棋子,而老蔣也是深知的。凡此種種雖非民主政治所容,卻是政治之常態,即便處於民主転型期的李陳也不乏類似的鬥爭,只不過不用叛亂之名罷了,而是賣台,但实質沒差。

   3、大學雜誌集團之分析

  蔣經國的權位是經民40、50年代長期鬥爭而來。到50年代後期,美國為拉攏中共對抗蘇聯並結束越戰,故加快了與中共交往的腳步。國府還要面對以下島內外主權的挑戰--國際列強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獨;島外以日美為基地的海外台獨運動;島內民50年蘇東啟為首、53年彭明敏為首、56年林水泉為首等之台獨運動,及各種叛亂活動(五八七p11105-1110)。另方面,隨著台灣經濟發展而壯大的新生代之知識分子、中產階級、及中小企業家等、在面對島內外漸增的危機及農村凋弊、工人問題、加工型經濟等,而開始活躍起來。
  國府的因應之道是,先派小蔣於民59年中第五次訪美,小蔣不但被台獨聯盟鄭自才、黃文雄刺殺不成(六二四p321-2),試圖加強中美關係及國際地位的努力也失敗--1971年被逐出聯合國、1972年2月27日中(共)美發表上海公報,9月29日中(共)日建交,1979年1月1日中(共)美建交。另外小蔣延續著當救國團主任時便積極發掘青年的策略,61年5月29當行政院長之後,引進較多的省籍及年青的專業性技術官僚,推出農村建設方案、進行十項建設(六二五p67)。

   (1)保釣運動

  就在上述背景下,民60年6月17日美國決定將釣魚台列嶼交還日本(六二九p277-9),這引發在美留學生及華人的極度不滿。在保衛國家主權、發洩中國人在外的受挫感、希望享有釣魚台海底豐富石油礦產(六三0p203-8)、及抗議國府對日軟弱等因素下,發起了保釣運動。
  保釣一開始就註定了失敗及左傾。其因是美國雖宣稱不願涉及日本、中共、國府間有關釣魚台主權之爭(六二九p279),但事實上美是偏向日。日本已先占,而日本的外交及經濟實力均遠超過國府,中共又採旁觀利用策略。中共在運動興起後,以他日益壯大的國際地位、軍力、及民族主義,順勢將保釣導向左傾,其過程詳見(六二九,六三一p485-563)。
  在此同時島內的保釣運動也在島外運動的激盪下興起。民60年4月《大學雜誌》發表近百名學者、中小企業家、及編輯聯名的〈我們對釣魚台列嶼問題的看法〉,之後各大學紛紛發起保釣運動(詳見六三一p390-461)。
  國府鑑於保釣已在民族主義下為中共所利用,島內的左派、自由派、及有政治野心者,也分別發動了學生運動、民族主義、及各式國是諫言。國府為其統治開始鎮壓,而造成大學雜誌分裂、台大哲學系事件、及許信良等投入實際政治。此種學生運动的变質異化不是一般所認為的本質開始是純潔、外力使然,相反,由本書多處析判可知一開始就是啟盲與滅亡,間題是參與者總要事復才会反省,台灣最近的一件是反老國代的野白合,陳信行(一三八O)認為事件的發展背離了當時學生反精英的人民民主之要求。其實運動一開始便是精英們的相互勾結,其中最大的受益者便是李陳政杈和其同路人其中就有不少是當時參加學運的學生。
  保釣運動在歷經二十年之後的民79年10月,在島內主權爭論日盛下(民進黨10月7日剛通過台灣主權決議案),由高雄市主辦的區運會聖火隊決定繞釣魚台一圈,以宣示台灣對其主權。國府在此壓力下不得不與日交涉,但日本隨著經濟巨人而日益要求國際地位,不但堅持其主權,且在例行性巡航軍力之外,另加派12艘軍艦2架飛機來驅逐聖火隊。
  由二次保釣的失敗可知,在兩岸對立且皆有求於日本下,根本無力與日本交涉主權之爭。不只如此,1996年10月台港保釣人士合作強行登上釣魚台分別插上青天白日旗和五星旗,民進黨和國民黨竟然相互呼應台灣人要冷靜,不要上了中共之當。台獨份子遊行反保釣,謬論「先台獨才能保釣」,其實連一個釣魚台都保不住,憑什麼獨台?至於李登輝,巴結日本都來不及了,怎可能保釣。在此大環境下,即使保釣人士年年都有行動,但「孤臣無力可回天」,故吾人看到當1997年5月三十多艘台港保釣船在日本五、六十艘軍艦圍撞下,船四破、人五傷,無功而返時,兩黨及李政權同樣漠然。李下台後更認為釣魚臺屬日本,而陳亦默認。

   (2)台大哲學系事件

     A、事件的實相

  一般分析台大哲學系事件均以政治迫害為切入點(六三三p23-30,六四七,六三六),此種過於簡單化的看法,雖能有效地達到將緣現問題集焦於鬥爭對象--國府及其共犯--的目的,但卻背離了實相。其實事件的三方皆有其自主性。對國府而言,如何處理取決於維持社政經文化結構的穩定。國府當時認為以下原則不准破壞--半邊陲經濟、威權統治、認同大傳統下的民族主義、禁止學生運動、禁止社會主義尤其馬克思主義。左系的陳鼓應、王曉波等則在當時島內外不利因素加上殷海光影響下,批評半邊陲經濟、威權統治、傳統文化,並從事馬列主義研習、學生運動、及民族主義。右系的孫智燊、馮滬祥等則以方東美的廣大和協生生之德的中國哲學,對抗左系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批評,批評左系與中共、左派勾結。由於右系與國府立場接近,故國府得以利用右系打擊左系。但右系在鬥爭上犯了一個嚴重的失誤,婦人之仁地以辭去左系的教職來免除白色恐怖下的罪行,甚至吃力不討好地替左系找出路,不然也不必自己扛下直接迫害左系的罪名。

     B、方東美的分析

  方殷二人早期在大陸時均曾熱衷於現實政治及社會改革。方是民7年成立的「少年中國學會」在南方的南京金陵大學的創始人之一。其實方在當時就已當金大學生自治會會長、金大《金陵光》總編輯、「中國哲學會」主席(六三七p28)。方在學生時不但參與少年中國會,也參加五四運動(p69),甚至不惜可能會被退學而與校方因校務問題對立(p51)。但方另一方面卻批評甚至鄙視現實政治,這表現在民10年基於「本科學的精神,與社會的活動,以創造少年中國」的少中基本原則,而反對將共產主義納為少年中國會的共同主義,並批評政治內幕複雜不宜加入(p29)。之後歷經民14年少中分裂、國共分裂等事件,更使方遠離政治(p51,69
)。但基於民族情操及傳統知識分子的傲骨,從26年曾多次為國府及蔣中正,就民族精神演說及哲學問題做出貢獻(p51-2)。
  方在大陸時就曾對胡適等自由主義者的治學態度及學風大為不滿,來台又因後者把持了台大而更加不滿(p70,85)。方雖是大陸來台的首任哲學系主任,但因台大整個學風及人事均被自由派把持,故很快使辭去主任,並在長期受排擠下,退休之後將其一生有關佛教的最重要講義均在輔大哲研所講授,而不願傳給台大(六三八p370,380)。
  方對經驗論最不能忍受的是,認為後者只是以膚淺的歐美經驗論來批評中國傳統的哲學文化,而忽略了哲學有各種人生境界(六三九p341)。方認為經驗科學和現代邏輯只不過是較低層次的,即便是科學,也還有非古典的相對論及量子論。現代邏輯將分析及綜合命題之外的一切均看成無意義,這是一種「武斷的、更壞的形上學」(p197,216)。

     C、殷海光的分析

  殷在大陸時雖曾是國民黨狂熱的反共者(六四0p1-27,92-3),但殷的自由派特質,使他來台後將批評的矛頭指向國府、傳統中國文化、及共黨。因反共,故對各種革命、群眾運動、甚至政治反對運動均產生排斥感(六四0p387-8,六四三p71,100,121)。因堅持實證論加上中國式自由主義,故一方面對自由主義自然會產生的機器文明、疏離問題、爭權奪利、社會問題……等,均加以忽略或排斥(六四四,六四0p400,六四二p401-6),一方面又否定傳統中國充滿價值的文化(六四二ch.14,六四三p70,86)。一方面鼓吹實證論,一方面又忽視西方邏輯實證論與社會主義的關係(六四五p24),也忽視實證論在檢證性原則及各種二分的謬誤,更不提波柏的否證論。一方面鼓吹海耶克的自由主義,但對海氏的自由放任下的保守主義卻不曾反省。弄到最後,傅大為批評殷是借用了實證論及自由主義,在反共氛圍下取得了雄霸二十年的台灣學術霸權(六四五p28)。
  殷雖不否定人的精神價值(六四三p144),但因未能去除實證論一些偏頗的預設,故其文化價值立論是無根的,且其強烈的道德價值感或衝動又妨害了他對本行的專研,雖然客觀實證與價值感間的強烈張力正是他吸引學生之主因(p292-7)。實證與價值的衝突,使他晚年重新評估中國文化(六四一p162-4),臨終前甚至接受了耶教信仰,而遭李敖陳鼓應等學生反對(六四三p30)。

     D、事件的過程

  民60年11月陳鼓應等舉辦開放學生運動的座談會,會中陳認為為解決思想、安全等無形的壓力所導致的參與冷漠,應開放學生運動(六三三p57-72)。
  孤影61年3月在中央日報發表〈一個小市民的心聲〉認為大學生:一、過於理想主義不知現實利害關係,對自己行為無法負責、易於義憤、走極端、不顧大局。二、所學所知有限,無法對各種問題均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三、學生運動容易在各種理想正義的口號下,為有心人士利用,將各種不如其意的事情透過運動擴大成危及社會秩序、政治穩定、國家安全等危險。三、最後認為台灣的政治、學術、言論等自由雖不充分,但一般小市民只要不觸及當局不能容忍的政治及思想,則均能自由地過日子(六五0p1-68)。
  陳氏誣指孤文乃國府當局針對他個人的政治打擎(六三二p18-9,孤文乃孤影個人有感於時局之作,當然國府後來會加利用,就好比日後陳政杈会利用孤之懺悔來証明台灣意識的正當性)。陳認為政治的不安或失敗不是學生運動所導致,相反的學生運動的理想會帶來改革(六三三p75-8)。
  陳氏繼學生運動之後,於61年12月4日與王曉波等在大學雜誌舉辦的「民族主義座談會」上,以中國民族主義,反對帝國主義對中國的侵略、反美日在台的加工出口經濟、批評國府種種弊政(六四九p106-158)。會中馮滬祥認為陳不應鼓動學生暴動,只講社會黑暗面不夠公平,但陳及錢永祥反批馮是職業學生沒資格講話(六四八p23-4)。
  陳認為馮的底細被拆穿,安全單位不滿,所以開始了台大哲學系事件(六三二p23-4)。事後陳被校方禁止擔任導師,但系主任趙天儀反對,校長閻振興不得不讓陳續任導師(六五二
p88)。
  62年初國府終於對漫延已久的台大左風展開鎮壓,先後逮捕錢永祥、黃道琳、盧正邦、陳鼓應、王曉波等,閻校長到警總保他們時他們承認左傾(六四八p40-3)。閻基於學術自由不能參與政治活動及學運(這類似新加坡的做法)而認同警總的指證,但閻認為他們是台大師生應給他們改正的機會,所以保他們出來(六五二p84-6)。閻並認為陳、王犯案不應續聘,但王因沒幫他安排到工作故續聘,而陳則安排到國關中心(p86,88)。
  至此左右衝突已升至政治層。依馮自述,左系以理則學不能抵或免修及嚴苛的全對全錯為由,實則是對他進行迫害,並認為楊樹同是在趙天儀指使下將他的理則學打零分,還認為左系不允其申請調卷覆審、反誣指其申請是馮使用國府力量向校方施壓(六四八p26-8,134-8)。但左系認為馮的理則學零分一事完全合乎學校選課及考試規定(六四七p33-42),並認為馮給楊信中所言:「系務整飭在即」「冤家宜解不宜結」等有要脅及上級參與之嫌,因馮以學生身份不可能知道主任要換人的「機密」(p43-5)。
  其實問題的關鍵在於哲學系已被左系把持,故馮必修他反對的基本符號邏輯,加上發生了各種泛政治化衝突之後,更加深了將被迫害的危機感。至於主任換人無論以前或現在均非「機密」。
  62年8月孫智燊在國府及校方支持下當上主任(孫在84年6月18日6版聯合報說事件是由小蔣下令,由教育部長、司法部長、國民黨副秘書長、調查局長成立「五人小組」協辦,與王昇不相干)。孫認為趙離職前不辦正式移交並帶走大批文件(六四八p154),但趙說完全移交(六四七p59)。可是由趙事後所引用的多項公文來看(p16-48),若非沒移交,就是事先複製。
  從孫上任後,左右兩系便展開了包括人事安排、人身攻擊、政治鬥爭等之衝突(詳見六四七p45-68,六四八p115-149)。

     E、事件的性質、教訓及發展

  一般人接受陳豉應的「它不是一個單純的系務人事糾紛,而是政治迫害學術,並且意圖從根摧毀自由火種的嚴肅行為」(六三二p28)。閻校長否認此種看法,他認為是為了校園安定才叫鬥爭者離開。王昇也否認他與此事有關(六三六)。
  其實事件與中國的大學制度不健全有關。清末以來仿西方所建的大學,同一系所古今中外彼此對立的各種典範雜處,彼此不但無法溝通,其衍生的人事安排、課程設計、師生各組派系等弄得研究、教學及推廣皆無法順利運作。當局為有效統治,自然會對紛亂採取措施。政治干預的結果,擴大了衝突,還使得左系成為正義的化身,右系成為共犯。
  有人誤以為大學自主及自由便可解決上述爭論,自主與自由在台灣民主化及兩極化下,雖能避免政治迫害,但更加劇了衝突的本質。所以才會出現首次台大校長選舉,由早先的推薦名單優先順序到選舉結果,不但在人選上前後差異極大,各種包含了學派、人脈、統獨、省籍等與校長的學術地位、領導能力、個人操守等不相干的議題,反成為決定人選的關鍵。之後各大學在論文研究指導上,普遍地出現以統獨及省籍而非論證做為判準的現象。
  最後,台大校方已由傾左系者組成調查委員會,他們在價值取向及無權調查下,可能只是重述各說各話而已(這是本書83年3月預斷)。果不其然,歷經兩年「調查」,84年5月28日公佈的調查報告,不但附和政治迫害之見,並將之強化成王昇代表的軍方、在校方閻校長的支持下、透過系裡的馮孫執行。由於無法取得實證,乃以當時擔任台大總教官的張德溥的訪問為主要證據,認為王昇曾親口告訴他小蔣要王收復台大失土。並以馮曾在「心廬」撰稿來斷定馮替王工作。對此馮王否認,認為心廬是負責對大陸心戰的組織,撰稿者包括台大教授在內的學者不少。另外台大哲學系主任林火旺在教務會議上批評,調查報告未經會議通過就私自公開,這不但不合程序正義,且調查過程有不少弊病,對右系不合事實不合理的懲處也將造成另種傷害,而無條件讓右系復職也可能損及學術自主,所以林主張將此事件移交有調查權及調查能力的監院調查(監院於八六年十月十六日發佈「台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結論是「似有外力介入但無實据」)。以上純屬表面論理,事件結果取決於政治現實,故至86年左系不但獲平反、補償且復職。

   (3)大學雜誌的合分

  大學雜誌是大二學生鄧維楨創於57年1月(六二六p69),因財務問題從58年起轉交張俊宏負責,不久張進入國民黨中央黨部(p72)。此時島內外正處前述變局。國民黨在小蔣負責的年輕化、本土化、專業化的政策下,透過秘書長張寶樹於59年10月召開了兩次包含了青年、學生、學者、企業家的座談會。之後,大學雜誌便改組,由包含了本外省年輕精英、中小企業家、主張現代化的學者、民族主義者、及有參政經驗者等,共組社務委員會(p11-2)。
  改組前言論以現代化的實證論、經濟發展論、政治行為論、及現代主義文學等為主(六二八p28-9)。改組後,在國府及社員共同合作容忍下(這是張之見六二六p62,但一般認為此乃小蔣收編或使反對者現形六二四p333),60年1月由劉福增、陳鼓應等發表〈給蔣經國先生的信〉要求給青年學生自由發表心聲及與官員溝通的機會,要求「安全記錄」應放鬆些(六二六p27-8),陳又發表〈容忍與了解〉建議以合法、論理的方式處理思想安全的問題(六三三p13),但次期又發表了李鐘桂、施啟揚、關中的〈對上期的幾個意見〉(六二六p29)。5月發行《保釣專輯》,7月發表〈台灣社會力分析〉,10月發表〈國是諫言〉〈中央民意代表改選問題〉(12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接著台大舉行「全面改造中央民意代表辯論會」,29日長老會發表〈國是聲明與建議〉)。61年1月發表〈國是九論〉(2月27日中共與美發表「上海公報」,3月國府通過增額民代選舉方案,中央日報發表〈一個小市民的心聲〉,5月小蔣出任行政院長組閣),7月舉辦中央及地方選舉問題座談會(9月中共與日建交,12月4日台大舉辦民族主義座談會,許信良獲國民黨提名當選省議員)。62年1月留洋派撤出,導致大學雜誌分裂,之後發生台大哲學系事件。分裂後在張引導下,大學雜誌逐漸介入社政運動及選舉,張訪美回台後12月退出國民黨參選台北市議員失利(六二五p72-3)。但張又被陳少廷等以雜誌不能做為個人政治工具為由逐出(六二六p128-9),此乃第二次分裂。

   4、台獨運動之演化

  分析台灣的反對運動與國府的互動時最須掌握的衝突之核心--廣義台獨--舉凡主張台灣主權不屬中國者,含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自決、託管、甚至李登輝的「中華民國在台灣」式之獨台。

   (1)台灣之正名

  台灣開始並不稱為「台灣」。早住民早期無統一的全稱,十六世紀荷蘭人稱之「福爾摩沙」。三國時代大陸稱之為「夷州」,隋至元稱「流求」,明代稱小琉球、雞籠山、北港、台員、大灣、台灣等,後三者是指當時在現今安平,某一早住民部族或地方的「番名」之音譯(五九五p10-1)。依陳国強研究,後三者皆是台窩族(Taiyowan)閩南語同一語音言的異字(一一六一p.219-223)。明末之後,台灣一詞才在移民、住民及官府間廣為使用。
  本來古今中外一群人不論以和平或武力占據一地之後,經長期的聯合及鬥爭之後,自然會形成一包含了語言、血緣、地緣、宗教、習俗、祖籍等要素的民族文化或意識,由於形成過程就已夾雜著權力分配,以致因應鬥爭需要便有不同的民族主義主張。試圖以某一民族對抗統治者時,則強調我族中心的民族;試圖聯合多族或已奪權時,則強調融合或多元民族主義。但唯一不變的是優勢族群必享更多權力。
  有關台灣民族主義由左到右眾說紛云,在此只舉台獨之見。
  台共在日據時將早住民從台灣民族中除去。反中國的史明為對立台灣民族與中華民族,硬說科學已公認台灣早住民是從南洋經水路北上的「馬來-印度尼亞」,並胡說大陸華南原始民族如苗族等是從中南半島經陸路北上的(五八七p15)。其實相反,不少學著研究指出南島語族和台灣早住民均直接或間接源自大陸華南(三三七p341-2,四五一p17-22,一一三三p.59-77,一一六一p.12-5,一二二八p.4,一三五九p.15)。如果從廣义的絲路來看,中国華南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明可能是包括台涥在所有南島語族的發源地(一二0一8-1p.1),甚至DNA比對也証实這點。
當然本書並非要另立一中國中心史,而是要解構所謂南島語族的迷思。
  史明認為台灣民族主義是早住民與本省籍漢人歷經四百年殖民統治,在島上特有的風土上,對抗荷、鄭、清、日、國的殖民統治,為共同的經社政利益而形成的,是反殖民、反封建,具有現代性的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及民族主義等特質(六五八p3-4)。所以有那位台灣人不「關心台灣民族的命運和前途,主張台灣民族的利益,渴望台灣民族的獨立國家,並努力發展台灣文化的思想和行動」(p9),那是「罪惡的」(p3)。這些外省的中國人如想「和台灣、台灣人的命運共存亡」則可成為台灣人或永住台灣的華僑(p11-2)。
  雖然張俊宏批評史明的上述主張是一種過度簡化的「民族壓迫論」(四0八p31-5),但史明之論卻忠實地反映了兩極對立的深層結構,故幾乎所有台獨皆接受之。史明之論甚至已太保守了,因台獨基本教義派已放出「中國豬滾回去」的警言。
  台獨在操弄台灣民族主義之餘,又喊出四大族群命運共同體或多元民族論,以防「河洛沙文主義」的批評,所以林濁水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09條規定「客家話、福佬話、北京話為國定通用語言」(六六0p120),許世楷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第3條將台灣住民分成「馬來玻里尼亞語系、福佬語系、客家語系、北京語系」(六六二p215-6)。
  上述做法正是林濁水所批評的--國民黨在革滿清之命是極端排滿的民族主義,之後五族共和仍以「大漢中心主義」為本質,而這一切均源自中國傳統的「華夏中心主義」「大一統主義」(六五九p195,201-224,187)--的翻版。
  其實現今所謂的台灣人不是四大族群命運或生命共用體的假相,而是政經結合的特權台灣人,亦即以李陳政權、民進黨、資本家、和狹義台灣人(河洛人)為中心所結合而成的「真」台灣人。在此情況下就出現了二種變形了的「假」台灣人,第一種是身處改朝換代中為求自保和高升而自我異化,投向真台灣人的外省假台灣人如宋楚瑜、外省台獨等,這些人雖然才有資格做假台灣人(相對的郝柏村、李煥等外省人由於不投向真台灣人,所以沒資格做假台灣人),但其只不過具剩餘價值而已。第二種假台灣人則是各種邊緣階級和族群如同性戀團體等(以上參見八六六)。
  台獨另有種名號崇拜現象,認為台灣共和國的稱呼才是名正言順,中華民國是不倫不類,因國名必須與地名、民族合一。其實不然,比如英國國名是"United Kindom and Ireland",但一般稱之為English;荷蘭國名是 Netherlands,但一般稱之為Holland。美國國名是凵nited States,但一般稱之為America,但America本指整个美洲,名實不合且含美帝之意。別看李陳爭相玩正名遊戲就誤以為他斈是孔子信徒,相反,在朝時是啥名皆可只要能保大位,在野時則大喊正名只要有選票。

   (2)台獨的國際背景

  中華民國依國際法中宣言的有效性、從日本收回台灣、依國家主權的有效延續性,對台灣擁有主權。
  但台獨附和西方帝國主義為分裂中國或意圖台灣的「台灣地位未定論」,認為開羅及波茨坦宣言撰稿草率且其法律位階低於舊金山和約,而日本在舊金山和約只言放棄台灣主權,而未說交還給中國,故台灣主權屬台灣人民,並主張以民族自決建立台灣共和國(六六四p117-8,六六七p122-4,六0二p42)。
  其實國際法所謂條約其性質是「締結條約採取何種方式,並不影響條約具有拘束力的性質,甚至不需要書之文字」。英國官方就宣稱:「國際法對於國際條約的方式並無規定……問題在於締約的意思所在,至於其意思載於一項條約、或公約、或議定書、甚或刊於會議記錄的一項宣言中,均無關係」(六0八p335)。至於日本未在舊金山和約中指明交還誰,那是因二岸分裂的現實使然,並不影響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之法理及事實。民族自決雖已納入聯合國憲章,但它只適用於殖民地,國際社會無法承受自己國家內的分裂,但又常為自己利益或明(如法國支持魁北克獨立)或暗地(如美國支持台獨)支持他國分裂(八六七p11-2)。
  由此可知國際政治根本上取決於現實的國家利益及自己的強弱,所以國府在國際受挫之因不在台獨及其同路人所言的一個中國政策(三三四p268,277,七七五p249,七七六p20),而是中共國際政治實力強過台灣。因此,中華民國即使以不干預而非絕對否決的立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聯合國的「雙元代表權」,但仍敗(參見外交部長錢復79年7月15日在立院的答詢六六六p1120)。另外大陸學者黃嘉樹研究多方資料也認為美台在聯大代表權上的兩個中國圖謀,在中共的一個中國堅持下未能得逞(九九七〈兩個中國的陰影〉)。
  即便李登輝陳水扁放棄一個中國,但在外交上仍節節挫敗而與沙烏地、南韓斷交,直到84年6月才在美國想打台灣牌以對抗中共之下,視中(共)美三個聯合公報如「廢紙」,而准許李以「私人身份」之名義搞「校友外交」的實質政治。但之後又如何呢?中(共)美很快又恢復關係,南非也宣佈1997年底與中華民國斷交,李政權甚至重返二蔣時代的「漢賊不兩立」主動與巴哈馬、聖多美斷交。這一切皆導因於李利用了學者和反國府者對「一個中國」和「漢賊不兩立」的批判,誤以為主張「二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便可建構當局虛構的「台灣生存空間」,相反,實質上台灣的國際空間愈形惡化。至於之後的析判本書多處已為之不必再費篇幅。

   (3)島外台獨運動

  島外台獨運動崛起於日本,其因是早期流亡島外的台獨與日據時的日本化有關,如1950年廖文毅的「台灣民主獨立黨」、1967年辜寬敏及邱永漢的「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史明的「獨立台灣會」。但因長期與島內反對運動隔絕,在日台人逐漸日化,日本禁止台灣移民並與國府秘訂引渡協議,加上國府的滲透勸誘。使得1965年5月廖回台「共赴國難」、1972年辜邱回台響應國府的「革新保台」。從此島外台獨運動由日本移往美國。
  美國台獨主力是戰後由台到美的留學生,他們的台獨意識在深層的鬥爭結構、島內外的反國府情結、及國際背景下不斷壯大。1957年美國會發表「康隆報告」主張台灣不可交還中共,且認為台灣人民主張獨立於大陸。這鼓勵了陳以德、李天福、林榮勳於1958年秘組「台灣獨立聯盟」,並於甘乃迪總統時自由主義盛行的國際環境有利於台獨運動之1961年,於紐約公開聯盟的成立。8月4日趁外蒙進入聯合國及陳誠訪美之機,至聯合國示威。1964年2月29日到華盛頓的國府大使館示威抗議228事件。
  1964年9月彭明敏在台發表〈台灣人自救宣言言〉,這促成「台灣獨立聯盟」聯合全美反國府者成立「全美台灣獨立聯盟」。彭逃離台灣之後又促成「世界台灣獨立聯盟」成立,美國負責人是蔡同榮、日本是辜寬敏、加拿大是林哲夫、歐洲是張維嘉。1970年發生聯盟成員黃文雄、鄭自才刺蔣事件,不但使聯盟被加州列為恐怖組織,還造成蔡下台。張燦洪並推彭為無實權的世界總部主席(因權力在張手上,彭不久即退出。彭在美因不擅長組織及運動,故徒具台獨聯盟及FAPA之形式上領袖。但正因如此,其未捲入派系之爭,回台後成為他能在陷於派系爭鬥的民進黨中出頭天的利多,於是在台獨基本教義派支持及台灣聖人老人威權心態下,終於打敗多謀善略的許信良,代表民進黨競選民85年3月的台灣首任公民直選總統),並以中央集權的方式架空美國本部主席鄭紹良之權。
  70年代美國內人權及校園運動興起,但聯盟反因分裂而衰退,此時島內反對運動崛起,反國府者如郭雨新、許信良等出亡美國,這些人帶來了島內外反對運動的結合,但也形成一股以許為中心的反聯盟力量。到80年代,島外反國府力量轉向FAPA(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1982成立)及世台會(世界台灣同鄉聯誼會,1974成立)。其因是此時美國對台政策及國際情勢有利於中共,赤裸裸的台獨主張比不上自決來得有利。所以台獨聯盟核心幹部如張、蔡、陳唐山等便在幕後操縱FAPA及世台會,並以台灣地位未定論、民族自決、人權等名目,展開對國際尤其美國國會、島外台人、及島內反國府者等之遊說及聯結,以實現台獨之實(以上參見六五四、六五五、六五七、六六八)。
  以上島外台獨在李登輝縱容台獨或民主自由化「一體兩面」的政策下,紛紛返台推動台獨運動及參選。

   (4)島內反對運動的台獨化

  民50年代島內反對運動整體上是消沈的,只能靠老一輩支撐,如52年李萬居、郭雨新、許雨賢當選省議員,53年高玉樹當選台北市長,57年郭國基、郭國新當選省議員,58年郭國基、黃信介當選終身立委。
  但60年代之後,反對運動進入新的高漲,首先是62年12月首屆中央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含許信良在內的15名無黨籍當選省議員,黃順興、康寧祥、許世賢、張淑真當選增額立委,黃天福、吳豐山、洪昭南、江春南當選增額國代。
  大學雜誌停刊後,老(黃信介)中(康寧祥)青(張俊宏)於64年5月發行《台灣公論》,由於強烈地介入現實政治,並於64年12月的二屆增額立委選舉中支持黨外候選人,國府便以涉嫌叛亂名義展開起締。
  65年3月在島內外統獨對立背景下發行的《夏潮》,主調是左統,以它為基地展開的鄉土文學論戰,由於強調實主義且反國府反現代主義,故遭雙方夾攻。
  60年代的反對運動均可見島外台獨的影子,而國府也對島內各種左派及台獨言行處以叛亂罪(詳見五八七p1107-1118)。而在島外普世教協、解放耶學支持的台灣長老會,早於60年12月30日在〈國是聲明〉主張台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命運(六六四p80-1),到66年8月16日〈人權宣言〉正式提出民族自決及台獨建國的主張(p61-2)。
  60年代反對運動所累積的朝野對抗在兩次事件中爆發,而更加深了國府與黨外的對立。長期而言雖有助於反對勢力的高漲及台獨運動,但就民主而言卻阻礙、延遲、異化了台灣的民主化。


     A、中壢事件

  中壢事件發生於66年11月19日桃園縣長選舉日,此次選舉黨外攻下4席縣長及21席省議員。事件導火線是213號投票所二位老夫婦因不了解圈票規定,在圈票處停置過久且以自己私章圈票,主任監察員范姜新林及監察員邱玉汀(許信良推介)共往查看,老夫婦要求新票,依法被拒,之後傳出范姜在二人選票上塗抹造成廢票。下午群眾開始攻擊投票所,范姜被帶往中壢分局保護,群眾轉攻分局。暴動至凌晨二點結束,造成二死一傷、分局毀於火海、14部警民車輛被毀、一些分局彈械被奪。
  中壢事件雖在國府圍堵及「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策略中落幕。但因發生於長期來弊病百出的選舉氛圍中,被許稱為13歲心智的群眾(六七一p199),在許助選團的運作下,將長期來的不滿發洩出來(以上參見六六九、六七0)。
  經66年選舉大勝及228之後最大且成功的群眾運動之鼓舞,黨外於67年的中央民代選舉中,組成「全省黨外助選團」,文宣除要求以實施憲法之名(中央民代全面改選、省市長民選、軍隊國家化、司法獨立、學術言論出版結社自由、解除報禁黨禁等),達成台獨之實,但以島外的台灣地位未定論、民族自決、及人權為包裝,即便以穩健著稱的康寧祥在當時也極力主張自決(六七二p112-8,六二五p91-2)。
  國府為因應67年與美斷交的危機,除暫停選舉外,並加強以叛亂的白色恐怖來鎮壓黨外,68年1月以吳春發曾將革命動員第一號軍令等叛亂文件交給余登發為由,逮捕其父子,黨外展開一連串示威抗議,但仍遭判刑(詳見六七三、六七四)。

     B、高雄事件

  一連串的對抗促使美麗島政團成立於68年8月24曰,之後在各地成立服務處,並舉辦各式政治活動。此時國府除不斷取締黨外雜誌書籍,並派出中央黨部的梁肅戎及關中與黨外幹部溝通,而右派也以愛國為名在各地與黨外衝突。這些到12月10日美麗島以世界人權日為由舉辦高雄萬人集會,達到悲劇的高潮。
  高雄事件就當時而言國府顯然大勝,原因是經中壢事件後,國府利用人民同情受害者之情結,以強大的非武裝憲警人牆圍堵黨外的集會,迫使黨外激進分子以事前準備好的武器攻擊,而不還手,國府則透過宣傳機器將血淋淋的鏡頭不斷地加以渲染,造成人民空前地對黨外反感。國府便在此氛圍下,將美麗島主要成員一網打盡(參見六七五~六七九各派觀點)。
  以下分析雙方在審判上的鬥法,因所有非民主的鬥爭本質並非法律問題,亦即懲治叛亂條例本非民主性法律,而是對付政治叛亂的工具,這點雙方均心知肚明。國府以叛亂罪起訴,罪證是他們的「長短程奪權計劃」及台獨言行。但被起訴者及辯護律師的策略是,先翻供說供詞及自白並非自由意志下所為,再來玩弄文字遊戲,將被控的「台獨」「顛覆」「暴力邊緣」等合理合法化。會如此是因台獨在當時尚不具合法正當性,故須加以漂白。即便當時的知識分子含李鴻禧也不贊同台獨,雖然他們反對治以叛亂罪,並要求國府加速改革以化解台獨的挑戰(詳見六七七)。
  但改革之議並未受小蔣重視,因他已步入多病的晚年,在僵化的威權體制下,喪失了黨外精英入獄後及民間力量崛起前的改革先機,而導致臨死前的解除報禁、黨禁、戒嚴、赴太陸探親等的改革,在自己無法主導後續改革下,逐漸被李登輝的「寧靜革命」革掉了「中國」(國民黨)的命。
  如同一般革命運動,黨外的同路人會適時地現身,李鴻禧後來也加入了民進黨台獨的宣傳行列。民85更幫彭明敏競選,憑著台獨基本教義派打敗了許信良,贏得黨內初選,彭代表民進黨與李登輝角逐總統寶座,但敗。民86許以其一貫的謀略與李登輝勾結修憲,試圖用李登輝所渴望的總統擴權來交換民進黨最想要的廢省「台獨」(其實二人皆慾求二者)。在一波波民意及學者的反對下,李鴻禧也加入反對「總統擴權,有權無責」的修憲行列,但遭許批評為「保守、反改革、無恥」。
  由此可看出一位知識份子在對政治無知及前後不一下的悲慘下場,此時但見李鴻禧一再懺悔,說什麼後悔支持民進黨,說什麼他一直主張內閣制。這些話為何不在幾年前就開始批判民進黨呢?等民進黨被自己養大了才再後悔,太慢了!更奇怪的是他竟然批評另一組由江炳倫發起有千位大學教授連署的「反雙首長制,停止修憲」,說什麼這些學者大多不是憲法學者沒資格連署。如果這些人沒資格連署,那國大絕大多不是憲法學者更沒資格修憲,更何況李等自由派不也常常批評和連署反對非他們本行專業之事,說穿了是李的台獨意識使他抹黑江等的省籍及中國意識。正因如此李才会成為陳水扁的辯護国師。學然這並不只是李个案,而吳台灣共犯体的集体記憶與認同模型,當時的主流媒体和論述不是一致貶美嗎?如今都反過來了(一三七五)。

     C、政治性死亡

  將「政治暗殺」稱為「政治性死亡」,不是想將價值性的「暗殺」中立為「死亡」,而是說死因對整個事件並非最重要甚至猤少連當局也查猤清(一二七五p.90),相對的死亡所呈現的政治鬥爭才是政治性死亡的實相,所以陳水扁的槍擊案不但沒死人反而當上了總統。以美國那麼民主的國家為例,甘乃迪的被刺殺,至今仍有不少人不接受調查小組的非政治性解釋(一二七七)。
  以國府統治下的台灣四大政治性死亡--林義雄一家三口滅門案(69年2月28日)、陳文成命案(70年7月3曰)、江南命案(73年10月15日)、余登發命案(78年9月13曰),為例。除江南案外,其餘並無直接證據顯示乃國府所為,余案甚至只是預外死亡,但一般人基於統治者最可能做或須負責的心態,大多認為乃國府所為,而反對勢力則必趁機大做文章以圖壯大(以上事件詳見六八0~六八三)。林後來甚至成了聖人,對廢核四、公投入憲、立委減半等議題滿街走,只可惜好比中國古代的聖人滿街跑,除了誤國不知有何用?
  以江南案來說,江南乃國府、中共、美國的三面間諜,加上江南著《蔣經國傳》,而被國府視為叛徒,情報局長汪希苓於是與竹聯邦的陳啟禮、吳敦合作對付江南。事後陳吳二人認為是汪下令暗殺,但汪認為他只是要二人教訓江南而已。由於江南乃在美國家中被殺,小蔣在美國壓力下不得不將三人處以無期徒刑。其實這種政治性死亡普遍地發生於各國,即便美國的CIA在全世界各地也常以各種暗殺方式對付政敵,更遑論叛徒。只是其他國家奈何不了美國,為國家利益,美國會也不會以國內標準來要求,更不會由此發生什麼政治危機。

   (5)民進黨台獨化的鬥爭過程

     A、組黨前黨外的派系鬥爭

  高雄事件後,69年底恢復暫停的中央民代選舉,受刑人家屬周清玉(姚嘉文妻)、黃天福(黃信介胞弟)當選國代,許榮淑(張俊宏妻)當選立委。辯護律師張德銘當選立委、尤清當選監委。另外康寧祥及黃煌雄連任立委。70年11月地方選舉,辯護律師蘇貞昌、謝長廷、陳水扁,及新生代的林正杰等又崛起。
  以上二次選舉中康寧祥儼然成為黨外的核心,其因是康的保守(主張民主及議會路線,六八四)及穩健(不積極地涉入高雄事件)的態度,適合當時黨外群龍無首、且需一能被國府接者來折衝,故康雖受國府及知識分子接受,但卻背離反對運動的深層結構。
  很快的反國府的深層結構中的激情因子又在黨外新生代的雜誌興起,且愈演愈烈。這些雜誌異於之前較具知識理性論政的《自由中國》《大學雜誌》《台灣公論》《八十年代》甚至《美麗島》,而是以販賣小道消息、挖掘政治內幕、及黨外派系攻訐等為主(六八六p79)。這些雜誌的主將如《生根》的林世煜、《博觀》的林濁水均曾在康的《八十年代》當過編輯,但對康走體制內改革普遍不滿,於是以康為主的黨外立委在72年立院預算審查中集體放棄杯葛為導火線,展開激烈的「批康」風潮(六八六p79)。批康者雖含有左統、反國府、反台獨的《夏潮》的陳映真及蘇慶黎,有傾統一的《前進》的李熬及林正杰,但主力仍在主張「民族自決」、充滿「敵我鬥爭」革命言行的左獨。這些雜誌後台都是黨外公職人員,如《生根》是許榮淑、《關懷》是周清玉、《博觀》是尤清(六八五p196,198)。批康結果造成黨外在72年中央民代選舉中分裂及失利,康系挫敗,康、張德銘及黃煌雄均落選。
  雖然台獨的編聯會並未取得在黨外的優勢,但展現了台獨深層結構的編聯會,其台獨主張實際上主導了黨外及之後民進黨的本質。這種本質其實公職派也非常清楚,只不過在表達上盡可能以「住民自決」來表達。但絕大多知識分子對此本質均不明,比如邱垂亮當時便批評批康者的絕對主義、革命、反民主、非理性心態及作風,罔顧了台灣三十多年來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的實際,罔顧了大部分中產階級人民的心願和意願(六八五p198-9)。而邱垂亮、張旭成、田弘茂、李鴻禧、胡佛、呂亞力、張曉春等也支持康的民主改革路線(六八五p12)。但這些知識分子很快在反對運動激進化中,被省籍及統獨立場,區分出來。
  經72年選舉派系鬥爭之後,編聯會的核心分子於73年6月發行《新潮流》做為宣傳機器,公職派核心則於5月成立「公共政策研究會」。之後前者在各地成立「聯誼會」,後者則成立「公政會」。當時一般學者如彭懷恩將公政會視為主流,而將編聯會看成黨外權力鬥爭的禍源(六八六p5-8)。其實不然,由於新潮流掌握意識形態的正當性,故其勢力雖未能主控民進黨,但卻一直主導民進黨的發展。所以吾人才會眼睜睜地看著,右派的康系及前進系在77年的三全大會之後,不是被吸入新潮流便納入泛美麗島系(六九0p197,200);民進黨步步墜於台獨的不歸路;美麗島系的主將張俊宏、許信良不斷挫敗。
  黨外雖派系鬥爭不已,但在一致對抗國府上卻不斷有收穫。公政會的壯大,到75年5月小蔣終於決定讓它合法化,並透過陶百川、胡佛、楊國樞、李鴻禧與公政會溝通。7月公政會祕謀組黨事宜,9月28日宣布組黨。10月小蔣還在夢囈新黨必須遵守憲法、並與台獨劃清界限。11月10日民進黨召開一全大會,通過黨章、黨綱,以住民自決來滿足各派,安撫費希平、林正杰等傾統者,及避開國府可能的鎮壓(六八六p22-3)。

     B、自決論之獲勝

  經李勝峰仔細分析比較後認為:「國內無黨籍政治人物所提倡之『台灣自決論』,與國際上支持台獨的言論,其內容是一致的,可能只有文字表達的強弱差別而已」(六七二p198)。
  自決論雖有台獨本質,但由於現實的政治環境及法律不允許,所以在實際的言行上以「詭譎辯證」方式規避責任,比如:一、說自決是指台灣前途及主權由台灣人民決定,以此批評國府自絕於台人,並反指國府給自決論戴帽子。二、反問如果台灣前途不是由台灣人民決定難道要由中共?國民黨?美國?決定,並反問怎知自決結果一定台獨?三、引述聯合國憲章、孫中山的國民自決、及支持自決論學者來支持自決論(六七二p218-220)。一些自決論的同路學者如李鴻禧、蔡墩銘、張旭成,當然也會以各種方式替它合理化正當化(六七二p200-1)。這種詭辯就好比任何民族主義一樣均是雙面刀,他人也可反過來問蘭嶼……的前途及主權如不由蘭嶼等人來決定,難道要由台灣人來決定?反問既然台灣支持台獨者不過一、二成,那民進黨為何一定要透過自決未達成其台獨建國的目的?

     C、迷失在自決論的受害者

  以下分析在自決論詭辯下,被反國府情結及激進浪漫的民主自決口號弄昏了頭的人,如何在民進黨內慘嚐苦果。

   林正杰

  林在批康時是主張杯葛國府、改革體制及群眾路線,反對妥協、體制內改革及議會路線。但他同時又反台獨革命,故仍有妥協性--與國府的中國意識、主權及憲法妥協,而只杯葛違憲的戒嚴、臨時條款、黨禁……(六九二p1-18)。此種理念及行動均具有改革與革命的矛盾,使得林被國府視為危險分子在黨外又成為邊緣人,也是日後悲劇的主因。
  林與民進黨的疏離有兩次高潮,一是77年9月林名向姚嘉文主席實向台獨開砲,二是80年6月在民進黨9月通過台獨黨綱前宣佈退黨。
  林在給姚的公開信表面上批評姚沒盡到主席應中立(實則批評新潮流),而將民進黨從「自決」的立場帶往台獨,並且在黨內造成一股不允許有質疑台獨主張統一的自由及恐怖氣氛。林認為民進黨的自決已變成由少數精英幹部設定台獨口號,再透過宣揚來使人民瞭解接受,而非讓所有台灣人民共同決定,這是典型的精英貴族主義,甚至有發展為法西斯的危險。林並舉尤清妻是浙江人、黃信介兄在杭州,但二人怕被帶紅帽子,故不敢去大陸。余登發主張「天下為公,統一中國」被羞辱痛罵,家人不但不敢出面保護,還被迫表態劃清界限(六九三)。
  到80年6月1日,林以政治家應遵守三個原則--真實的熱情、責任倫理、精確的判斷力為由,認為民進黨在國民黨壓迫下所產生的省籍意識及台獨主張,已與他志不同道不合,故決定退黨(六九六)。林從此在政壇便愈形孤單,84年雖選上立委,85年總統大選替林洋港助選,但因私通中共的傳言,就此宣佈退出政壇。雖然八七年初曾試圖以民進黨已転型為由,想重返,但遭棄,可見其悲。之後和朱一樣只能外流大陸,偶而回台跑跑政治龍套。

   朱高正

  朱投入黨外之初,因強烈的反國國府及自決意識(六九八p28,35,39,300),故不了解自決的本質就是台獨,朱還批評國府沒有理由將自決誣為分離意識(一四五p21)。朱的不明還表現在他分析何謂「忠誠的反對黨」「為反對而反對」。朱認為黨外公政會在組黨前夕由自由派與國府溝通時的共識就是忠於中華民國憲法(p87-8),黨外必須在此憲法架構內扮演一忠誠的反對黨(p40)。
  朱的不明是要付出代價的,果不其然,朱對台獨的批評隨著民進黨台獨聲勢高漲而加強,到78年6月17日立委選舉前,朱以專文點名批判新潮流:一、死硬的零合鬥爭路線。二、盲目的群眾路線。三、冒進的台獨建國路線。四、激烈的革命路線。新潮流則辯駁他們的台獨建國是尊重人民及群眾的和平民主革命,並反批朱的中華聯邦是拋棄台灣主權不顧台灣人民利益(六九九)。
  朱在選舉中便以反台獨而與新潮流為主的台獨基本教義派對立,朱雖高票當選,但仍遭黨處以停止黨權二年,朱因此退黨另組社民黨,而後台獨狂熱分子便以對付反叛者的手段,對朱的各項活動展開一連串破壞性的暴力相向。84年又因社民黨發展不順而併入新黨,並代表新黨競選省長但比預測失利。85年代表新黨送上立委,但86年初又在新黨內展開權力鬥爭,只是其「政治是高明騙術」的技倆已被人識破,故除了造成新黨形象受損外,3月9日遭「廉勤會」以誣告同黨立委姚立明,抹黑黨召集人陳癸淼、秘書長郁慕明為由開除黨籍,從此大概沒那個政黨敢要朱了。朱在新黨的鬥爭真是害人害己,二者在八七年十二月的立委大選均挫敗。

     D、深層結構及新潮流驅使下的台獨之路

  民進黨成立之初黨綱是「自決」,但在深層結構及新潮流驅使之下,終至墜於他本來就要去的地方--台獨--之後黨內有些人為了爭取廣大中間選民,不斷有修正台獨黨綱之議(如張俊宏趁83年民進黨競選省長大敗後所言)、或放話說民進黨執政不會獨斷宣佈台灣獨立(如施明德主席在84年立委選舉前為安撫下半年來的兩岸對立所言,彭明敏獲勝代表民進黨參選後甚言台獨就是維持現況)、許信良在黨內總統提名競選中更大談西進三通,85年3月總統舉大敗後黨內派系尤其新生代有人主張修改或廢除台獨黨綱但遭基本教義派強力反對(彭氏甚至另立「建國會」,9月3日基本教義派另創「建國黨」,彭未加入),但皆挫敗或為技倆可知,台獨做為民進黨的最高綱領是不可變的(類似的修改或廢除台獨黨綱的遊戲猤知玩了幾回,如果都要一一評述,那得花一本書,但有必要嗎?不過就一場遊戲一場夢),最後大概只能在戰場上見真章。
1 林濁水首先於76年利用狂熱的台獨分子江蓋世環島宣傳「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的機會,在新潮流的驅使下,於11月2日二中全會通過林的提案同意「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六六0p37-44,以下有關台獨的提案均由林提出)。
2 77年4月17日二全一次臨時大會,為避免主張台獨的刑責,乃辯稱台灣地位未定乃國際法事實,故決議「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以北京為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台灣國際地位之變更,必須經台灣全體住民自決同意」。並批評國府與中共隔海倡和「台灣是中國之一部分」(李登輝最後又在執行民進黨的政策,而以此批評非主流派)。並將台獨偽形成:「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本黨主張台灣應該獨立」。這真像中共的「如果……就武力犯台」(p45-6)。
3 在中共與沙鳥地建交,李登輝務實外交重大挫敗的背景下,79年10月7日四中全會決議「我國事實主權不及中華人民共和及蒙古人民共和國之領地」,以加「事實」字眼來擺平黨內派系鬥爭(p82-3)。當然民進黨不會自批而說「我國事實主權不及釣魚台」或「我國法律主權不應及金馬、南沙和蘭嶼」。
4 到80年,在蘇東地區各國紛紛獨立的背景下,民進黨在五全大會終於通過了「台獨黨綱」主張「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p90)。
  雖然在民眾普遍反對、國府打壓、中共恐嚇下,民進黨在80年底的國大選舉中重挫。但經「一中一台」包裝後,81年底立委選舉,又在民進黨精銳盡出及國民黨分裂下,扳回一城。不但如此,李登輝還步步在執行民進黨的台獨整體戰略--總統直選、台灣人的悲哀、國民黨乃外來政權、命運共同體、參與聯合國、台灣主權獨立、台灣至上……等,最後只剩改國號,及徒具自欺欺人作用的「中華民國國憲法」「國統綱領」。

     E、張俊宏與新潮流的鬥爭

  張在77年《到執政之路》提出「以地方包圍中央」的選舉策略,張以「任何反對策略要有效,一定要建立在既有統治結構的正確分析上」(四0八p30),分析結果認為民進黨的階級策略應是「打擊少數黨國特權資本家,中立多數民營資本家,聯合中產階級知工農」(p48)。並批評新潮流是個列寧式政黨:一、「組織運作地下化,經由嚴密甄選組織成員,嚴守秘密和組織紀律,透過內部決策民主和共同政治理念,建立成員之間的同志信任」(p86)。二、「在各種現有或潛在的反國民黨團體或社運領域中,投入先鋒組織成員,在各團體或社運領域取得政治領導」(p87)。三、透過社會運動政治化及政治運動社會化,將社會運動群眾的自主性納入台獨建國的工具性。這不但造成社運自主性的異化,也造成運動的分裂(p88-9)。
  最後張批評新潮流的台獨建國是一種唯心論及唯意志論,台灣社會階級和所得之平均、及國府對社會的控制,均遠優於南韓菲律賓,故不可能產生如新潮流所說的人民和平革命(p104
-5)。台獨建國無法避免中共武力威脅,屆時台灣人民在國際不支持及經濟崩潰下不可能如新潮流所說將產生一體意志對抗中共(p107-112)。
  《新潮流》全力反擊,批評張在丟帽子,因新潮流主張:「組織工作者在建立人民組織的整個過程中,扮演一個非常積極的角色--鼓舞、說服、論辯、建議、詰難、分析、計劃等等。但有一件事,組織工作者不能也不應該做,那就是代替人民作決定」(七00p28)。在此原則下的革命是人民和平革命,運動是民間自主性的社會運動(p18-9)。
  新潮流的辯駁,在激進的台獨建國意識形態及嚴密的組織運作下,無論就各大革命史實或新潮流在黨內或對付國府、朱高正反叛者、新黨反台獨者等,吾人均可發現那些辯駁只不過是奪權及芻化人民的謊話。
  新潮流的革命本質在80年「台獨黨綱」通過後的《到獨立之路》充分表露,書中主張台獨建國革命主體是勞工、弱勢者及中小階級,中小企業是同盟者,知識分子是結合劑。在運動上,「長期戰略」是在各民間社會團體建立陣地進行陣地戰,「短期戰略」是採取群眾運動的運動戰。最後以人民和平革命如罷市、罷課、罷工造成統治者全面癱瘓,並以此達到台獨建國之目標(七0一)。
  由此可知張與新潮流均具馬列革命本質--分析革命主體以進行正確的革命。但張過於拘泥現實而忽略了革命必須動員人民群眾,張和許信良只學到毛澤東的皮毛,故敗。李登輝則嗜到精髓,善於操弄台灣悲情以打擊政敵、甚至不惜以人民幸福及生命來與中共對抗,這一切李主觀上自認是摩西,他的御用學者則用盡各種方法替其漂白。而李政權與民進黨更相唱和中共武力不足懼,有質疑者則誣以「破壞團結」「失敗主義」「中了中共統戰」……。
  張與新潮流的鬥爭在80年六中全會,有關張是否應續任新主席許信良的祕書長時達到高潮。許以貫有的權術暫保張當幾個月的秘書長,雙方協議在張任國大代表後另找秘書長(後來由新潮流頭頭邱義仁接任)。由此可知即使張是許早在大學雜誌時代就長期共同打拼的親密戰友,在新潮流的組織戰下也不得不被遺棄。張只能充滿無力感地呼籲全國的中產階級要站出來制衡新潮流的橫行(七0二)。但怎可能?四年後民84年民進黨總統提名人之競選,主張「大膽西進、政經分離、立即三通」的許信良不敵台獨基本教義派支持的彭明敏,連李登輝都已挾著「民粹」以「寧靜革命」執行民進黨的台獨政策了!這難道是宿命嗎?滿清被「中國悲情」革掉命,如今國府又被「台灣悲情」革掉命。人民難道一定要笨到讓政客、知識分子及深層結構來芻化嗎?
  制約著民進黨發展和命運的除台獨教義外,還有派系、路線尤其權力之爭。84年底立委選舉後民、新二黨合作發動「二月和六月政改」(含行政院長同意權、總預算、罷免立院正副院長等)試圖瓦解國民黨在立院的形式過半數。但都因民進黨內部的派系、路線尤其權力之爭,和國民黨強力動員甚至收買立委而失敗。85年7月2日立院對決前夕,與張俊宏決裂競選並於6月16日當選黨主席的許信良,竟然接受李登輝召見,遭致挫敗。一些失意的的黨籍元老如黃信介、呂秀蓮、江鵬堅等也接受李的恩賜以國策顧問、監察委員等之識。由此可知李氏手中大權的魅力和李登輝情結對民進黨之殺傷力,但始作俑者還是民進黨自己想利用李來鬥垮國府。大權在握的李和掌控黨機器的許便合拍起來,共謀85年底的「國發會」。
  許李的勾結到86年5月達到荒謬的高潮,許做為反對黨主席竟然為了個人權勢、廢省台獨及總統獨裁,背離民意而驅使民進黨支持李,更在與邱義仁合撰的〈修憲萬言書〉上用「反改革、陰謀份子」等充滿鬥爭的字眼來污蔑反修憲的學者們(含自由、保守、統獨、本外省在內)。由此可知,壯大後的民進黨不但未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反用往昔國府對付他們的白色恐怖手法來對付不同意見者,大開民主倒車,更可看出他們的革命本質。這不是首案,以往對付自己人朱高正及林正杰時即已如此,當然未來也還會發生,但願屆時不是紅色恐怖(當然免不了要流點血,畢竟連許主席都被打成腦震盪,或許有人会認為許活該,誰叫他是條政治变色龍,但變色龍可是保育類动物)。

   4、主張台獨的理由及其批判

   (1)李勝峰的研究

李勝峰73年的碩士論文《當代民族主義的危機--台灣自決論研究與批判》極有洞見地指出自決與台獨的一致本質,如除去李的國府立場及一些謬誤外,他以下看法至今仍值得參考。李批評主張台獨的理由如下:一、台灣地位未定論。李以國家繼承原則、國家構成原則、宣言在國際法的有效性、中華民國有效統治之事實等,批判此說(p247-251)。二、台灣民族文化非中國民族文化。李認為移民至台的祖先並非要割裂與中國的關條,相反的,兩岸文化共通,移民面對滿清及日本外來統治均強烈反抗(p241-2)。
  李認為台獨主張有以下危險:一、與中國二千多年來主觀上強烈主張統一的傳統對立,造成民族危機。二、造成國內兩極對立,阻礙民主發展,製造中共犯台的機會。三、喪失國際支持。國際上不願為了台灣而與中共對立,更何況與中共建交者均默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p280-5)。
  李上述論點當時均滿有說服力,但民進黨及李政權掌握著民族主義中的悲情及烏托邦之意識形態,透過政客及知識分子,鼓吹台灣自古以來乃無主之地其主權在台灣人民,台灣民族文化異於中國民族文化,統一無必然性且非事實甚至更壞,國府與荷、鄭、清、日等均是外來政權,台灣意識便在反抗外來統治中形成,外省集團、中國豬、和所有不認同台灣者才是對立的禍源、反民主、及中共同路人,中共沒能力也不敢犯台,與以美為主的反華勢力結合對抗中共等,而使整個形勢為之改觀。所以當新黨試圖擺脫外省黨和急統的刻板偏見,主張新黨認同台灣,即使中共因台獨而犯台,新黨也會為台獨而戰,而李勝峰反對時,李便被長期來的戰友--新黨核心--遺棄,未獲新黨提名參選84年立委,自行參選亦失敗。

   (2)國共早期有關台獨的看法

  國共早期類似台獨的言論,常被台獨誤用。他們誤解戴季陶民16年曾說孫中山主張台灣應像高麗、中國一樣反抗帝國主義追求獨立(六六四p47)。又說蔣中正在27年的〈抗日戰爭與本黨前途〉演講中提到恢復高麗及台灣的自由(p48)。
  戴是說「台灣民族是我中國的民族,台灣領土就是我中國的領土」(六0六p99)。而老蔣的演講原文在《蔣總統全集》(五三0)並無。至於孫會說台灣要和高麗一樣追求獨立,就如同中共早期支持台灣獨立一樣(六六四p58-61),其因均在台灣尚屬日本殖民地,國共無論就國際法或實力上均無法收回台灣。但26年77抗戰後,老蔣在27年4月1日在國民黨全國臨時代表大會便宣佈「台灣是我們中國的領土」「解放台灣人民為我們的職志」(七七三p20,八六八)。同理,當中共自認將有可能奪權,便開始主張享有台灣主權(五八七p1517)。當然中共是以統一戰線的辯証法來自我合理化(一一六九p.68)。
  其實不只國共,任何當權的族群均會以自己的利益來論述「族國」,台灣現今的李政權和民進黨亦然。即使倡議「原住民」和多元文化最力的美、澳,也是歷經「殖民主義」「白澳政策」,建立了白人絕對優勢和國家穩定的政經社文化結構之後,才贖罪似地施捨點給其他族群,畢竟此時其他族群已絲毫動搖不了白人地位。那些倡言「殖民主義」「原住民政策」「後殖民論述」者無知於此,從民初左派到台自由派均自欺欺人,其實他們和國共並無本質之異,所差只是有無當權及因時空不同而異的手段。反倒是藏獨有此警覺,他們懷疑一些支持藏獨的民運人士,掌杈後為了政權会食言(一一四六p.31)。

   (3)兩岸關係的各種模式

     A、台獨的兩岸關係

  長期來民進黨雖被批評為只有台獨政策而無大陸政策,這種批評切中要害,因他只有中國政策,但這並非民進黨才如此。李政權表面上說大陸政策要與外交政策平衡,甚至說為解決兩岸問題可暫擱主權爭議,事實不然,其大陸政策目的是為突顯台灣主權之存在,而非為解決實際問題,所以每次經冗長談判在簽訂前夕,陸委會均因李對台灣主權之堅持,而下令海基會不得簽定。如劫機犯遣返便因強迫中共執行台灣的審判而觸礁;如漁事糾紛便以大陸漁船有政軍目的為由,而拒其在台灣海峽傳統漁場作業(大陸為統戰不但不禁止還竭力服務台灣漁船,這些台灣媒體當然不會報導,而只報導大陸海盜船、走私、掠奪漁源),其實目的在突顯台灣主權。正當李滿足於此種為主權目的而進行的所謂事務性談判,及對美訪問的突破時,中共研斷出李的目的後,便以其貫有談判策略,突然中止一切談判之門,而令李政權措手不及。
  由於台獨被僵化的意識形態所束縛,所以在分析兩岸關係時,常有簡單化、合理化、甚至扭曲的現象。林濁水在〈台灣前途各種解決方案〉分析了包含台獨、國協、德國、邦聯、多體制、一國兩制、單一國家等模式後,認為台灣共和國比中華民國在國際上更易被接受;認為台灣獨立中共實質上是「失去了他本來就不曾占有的東西」,不但無損失且有助於和平交往;即使中共以非理性的軍事及外交來封殺台灣共和國,也會因國際干預而失敗,更會使其東南沿海經濟發展枯竭(六六0p60-1)。
  其實在中共國際政軍經強權下,台灣共和國不但比中華民國更吃不開,且將招致中共不論基於中國兩千多年要求統一的傳統、清未以來犧牲了數千萬中國人生命才取得的中國統一、杜絕大陸境內的分離意識、避免台灣成為反華的一艘不沈的航空母艦等因素,而來「理性」的政軍之強力封殺「本屬」中國的台灣。由1995後半年國際對中共向李的文批武嚇的回應來看,除美國暗中消極地支持台灣外,其他亳無仵逆中共之意,更何況美國並不願為台灣而與迅速壯大的中共為敵以免損及美國利益。以犯台可能招至的政經軍損害來論,即便台灣二代軍力建成,以二岸軍經進步速度之比較,戰起台灣的承受力遠低於大陸。甚至不必等戰起,五年十年競爭下來,台灣也將不勝負荷(事實証明我之預測)。
  另外林如同李一樣均以台灣主權獨立為出發點扭曲了德國模式。西德《基本條約》雖是以二個擁有事實主權領域的獨立國家為基礎而簽訂的,但「一個德國」並不只是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存在,尤是指國際法法理上一個德國主權存在,亦即「一個德國,兩個德國人國家」。張亞中以兩岸憲法均明示主權擴及全中國,故仍是「一個中國,兩個中國人國家」(一中兩國)(八六九p26-7)但張忽略了一德兩国與一中兩國之異。。其實早在林與蘇永欽的對論中,蘇便已指出德國模式的意含(六六0p234,240)。而李的分裂分治實質是要忽視或否定一個中國法理主權的存在,其因在此一個中國下與中共競爭對台灣明顯不利,也違背台灣主權獨立的立場。

     B、中共的對台政策

  中共對台最高目標是奪取台灣主權,所用方法是統一戰線及和戰兩手策略。
  依陳慶研究,中共的三次國共鬥爭都是先建立理論,確定目標,訂定方針,而後依計行事。第一次(1923-1927)是「反軍閥、反帝國主義的統一戰線」。第二次(1937-1945)是「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宣傳「停止內戰,聯合抗日」。第三次(1979以後)是「愛國統一戰線」,但仍未見效(七0四p192)。
  中共自奪取大陸之後至1979年止,對台政策是「解放台灣」;在聯合國,堅持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和共國為中國唯一合法之代表,中華民國被逐出;在國際建交上,堅持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取得承認或默認;在中(共)美建交上,取得撤軍、斷交、廢約,及認知中共的一個中國政策之成績(p19-21)。
  1979之後,中共的對台政策是鄧小平所倡的「一國兩制」為主導:一、第一期(1979-1983),「葉九條」主張國共和談,兩岸三通,台灣可高度自治,可保留不威脅中國自衛之軍隊,保證台灣的社會、經濟制度、生活方式、對外經濟文化關係不變。國府堅持三不政策(p75,242)。第二期(1983-1985)統戰特徵是集合海內外的台灣政學界召開「台灣」會議意圖宣傳一國兩制(p128-9)。三、第三期(1985-1990),面對國府開放黨禁及探親,中共內部的民主化及六四事件,故中共對台政治緊經濟鬆(p188-9)。這些統戰對台雖無多大效果,但陳認為仍須特別注意中共藉經濟交流、軍事、及國際政治而來的威脅(p182,194)。事實也如此,經第四期(1990-1995)以1993年「辜汪會談」為轉捩點的兩岸間事務性會談,最後還是在政軍對立下,全面終止,而令江八點(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兩岸可商談終止敵對狀態、台商投資保證協定、兩岸領導人於適當時地見面)及李六點(在分裂分治原則下,兩岸領導人可在國際場合見面)在相互喊話約半年後便夭折。
  美國是影響兩岸關係最大外力因素,當美為拉攏中共對抗蘇聯時,便對中共做較大的讓步:1 1972年2月28日第一個聯合公報,美同意中共的和平共處五原則:「尊重各國主權和領土完堅,不侵犯別國,不干涉別國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p251)。中共強調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解放台灣是中國內政,反對一中一台、一國兩府、兩個中國、台獨、台灣地位未定論等,但美只表示「認知」中共的立場,並認為兩岸問題要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p252-3)。
2 1979年1月1日第二個聯合公報,美同意中共的建交三條件,並承認中共為中國唯一合法政權(p255-7)。
3 1982年8月17日第三個聯合公報,除重申前二個公報的一個中國政策外,且同意對台軍售的質與量不得超過建交前水準,軍售金額逐年減少到最終解決(p261)。
  楊開煌在〈中共外交政策中「台灣因素」之探討〉也認為五十到六十年代美國利用台灣問題圍堵中共,六十到八十年代美國打中國牌對抗中共,故中共較不在意台灣因素。八十年代末之後爭端又起(九八六p219)。以上也反映在台灣的外交政策上,蔣經國時代的務實外交採「一個中國」的守勢,李登輝時代的務「虛」外交則採「二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攻勢。
  美國雖有上述讓步,但為了美國利益也不想中國統一,於是除了在1979年通過「台灣關係法」強調任何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均為美國所嚴重關切,要售予台灣防禦性武器及重視台灣住民之人權(六六四p211),並不斷以自己利益在玩弄公報及法律的語言遊戲。這一切均反映了美國雖在口頭上說「一個中國」,但實質行動上搞的卻是「二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一一一二p56、84)。
  在六四及蘇聯瓦解前,美便暗中以非軍售方式提供台灣發展IDF飛機、天弓天箭雄風飛彈、M48勇虎戰車、及其他反潛和海軍武器。之後1991年底美總統大選前,布希更同意出售150架F16飛機給台灣,並透過政客公開宣布台灣乃政治實體。對此種嚴重違反三個聯合公報之事,中共當然會強烈反應,警告不惜對美發動毀滅性戰爭,警告台獨將「玩火自焚」「粉身碎骨」(七0五p98-100)。但美國及李政權絲亳不以為意,反更加深加廣美台的政軍關係,到1995年6月美同意李訪美後,終於踩到了中共了痛處,中共於是對美全面打壓外交關係,對台則終止兩岸會談、全力封殺台灣外交、對李文批武嚇。美台雖已感受到壓力,但看不出會更改加強政軍關係的政策,相反在軍售上不斷擴大,至1996年台已成為美對外軍售的第二名了。(事实也証明我之預測,所以二千年小布希才会通過高違六千億含潛艇、愛國者三型、PC3反潛机等的對台軍售案,不過這回是台灣無力玩了,預算在立院遲遲過不了。)
  中共攻台前的心戰喊話及實兵操練已踏出第一步,如果中共研判認為中(美)台終免不了一戰,那接下來就只剩大力加速研發、生產或購買攻台所需的尖端及渡海武器了,而這正好可與急需經費且不斷遭受美國及北約冷落甚至排擠的俄國合作,所以吾人看到中共從俄國取得的尖端武器和技術由戰機、潛艇、軍艦到巡弋飛彈、遠程導彈等不斷提升。雖然俄國部分人有異議,認為長期而言,中共的國カ將危及俄國尤其遠東地區的安全(一一九三、四、五)。
  於是繼1996年4月17日美日於東京簽定「安保宣言」之後,中共於4月26日也在上海與俄羅斯、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等也簽定「五國邊境和平協定」。形成了以大陸性的中俄與海洋性的美日為對峙的主軸,相對於亞太地區其它國家較持中立立場,台灣明顯的押美日這一邊。然而中俄美日四大國彼此間在政軍經方面常常是既抗爭又合作(九八五),故1997後美國面對中共崛起的現實,不得不加強高層從國務卿到總統的互訪,雖然對峙的主軸確已形成(一0二六,一0二七)。
  中共以上的對台政策其實是與其外交政策相配套的,五十到六十年代反美帝,六十到八十年代反蘇霸。八十年代末以後雖在經濟上採與西方相互依存的「新現實主義」政策,但在政軍文化上卻主張「獨立自主」政策,以主權、民族主義、文化特殊性等來反對西方以人權、民主、核生化飛彈武器擴散、台港西藏等問題來干涉中國內政、搞和平演變,以多極的國際新秩序來反美霸(九九五p271-286)。反之西方則以「中國威脅論」來反華(一0二八),不!不只是宣傳「中國威脅論」,甚至是透過媒體、電影、暢銷書、知識界和政治界等來「妖魔化」(demonizing)中國(一一一三)。
  李登輝在上述對抗中雖得了連任及個人聲望,但中共在向西聯合西歐、俄國及中亞,向南改善與東盟、印度關係,向東對美日誘之以經濟、抗之以政軍等國際策略之下,不但成功地瓦解了美國的圍堵意圖,更迫使美國加強與中共改善關係(一一0二)對內又激起中国可以說不式的民族主義(一0三四)。當然這些都使得李登輝的務虛外交更形艱巨。
  兩岸在外交戰、軍備、主權戰、經濟戰及民族文化意識戰等方面的不斷加溫,雖然李政權為了穩定台灣的經濟及民心,三不五時會放話希望改善兩岸關係、或製造兩岸關係已有改善的跡象(李政權的這套施放煙霧的宣傳戰、施打痳藥的神經戰,和用之於美化島內的政經社文化等之手法類似,均是自欺欺人之舉),稍有理性者不可能會期望兩岸關係將有所改善,相反,應預估何時是決戰日。
以上析判也适用於陳政杈的兩岸關係,只是老美與中共已厭煩了台灣的騙術,所以務实的胡錦濤不再與台灣玩文字遊戲,拿出軍事上實际能攻台的实力、政治上定个反分裂法、經濟上極力給好處,要怎樣?讓台灣自己選。

台長: 阿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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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史博史料解讀惹議 學者:9日登陸 8日上街掃蕩?2017-03-09聯合晚報

台灣歷史博物館二二八特展臉書史料解讀,引發質疑。學者指出,整編第21師1947年3月9日登陸基隆,台史博稱該部隊8日在街上掃蕩,不是事實。關於二二八已有許多官方史料,身為國立博物館,台史博引述資料應更精確,並仔細查證,避免誤導民眾。
  中興大學副教授兼系主任李君山表示,整編第21師是3月9日登陸基隆,自然不可能有8日槍殺百姓的情況發生。關於二二八,官方已經有非常豐富資料,口述歷史雖然也是重要的史料來源,但真實性較難判斷,台灣歷史博物館應該更仔細查證,否則可能誤導民眾。
  李君山說,依二二八事件的時空背景,政府派軍隊來台很正常,軍隊登陸後的作為為何、適當與否,都必須進一步考究史料,不能總是先入為主認為,軍隊上岸就開始屠殺人民,這樣的說法太武斷,也無助於還原史實。
  李君山指出,目前關於二二八的研究,出現「學術霸權」現象,研究國民黨學者提出的意見經常不被採納,甚至連投稿也不被採用,好像二二八只能有一種詮釋。他說,同一批史料,各方解讀差異性大,研究者應該多交流、對話,才能更客觀的看待二二八。

台史館胡扯2017/3/9 戚嘉林

頃閱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官方臉書稱,「歷史上的那一天,1947年3月8日基隆,下午2點,整編第21師與憲兵第四團登陸,要塞部隊會同登陸部隊在基隆市區進行無差別掃蕩,持續兩小時,街上一片死寂,主力向北推進。基隆港邊一批批手腳被鐵絲穿過綁成串的被捕百姓,在港邊被槍殺、踢入基隆港或就地掩埋。」不勝訝異。
  歷史真相是憲兵第四團登陸兩營,是乘海平輪於3月8日約下午5時抵達基隆,是日晚全部順利登陸,其中一部分憲兵分乘5輛卡車星夜奔馳,約於9日凌晨3時抵台北。
  據當時中央社所載,8日當天中午後1時許,有數十流氓攻擊基隆要塞司令部,雙方發生衝突,2人遭擊斃,基隆立即戒嚴。
  另據英國淡水領事的報告,Mr. Clark當天8日下午2時聽到密集步槍和機關槍的射擊聲,持續兩小時。但Mr. Clark查證確認國軍是向著空無一人的街道射擊,研判目的是在嚇阻。
2017-03-10 12: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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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如果8日當天下午已經戒嚴,群眾已無法接近港區碼頭向準備登岸的國軍抗議,試問國軍又如何能在船上向岸邊群眾掃射?又試問Mr. Clark連國軍是向空無一人的街道一事都查證在案,如果有國軍8日在基隆大肆屠殺人民的事,他在報告中怎隻字未提?至於9日已經戒嚴了,他亦未提及有國軍在基隆屠殺台灣人的重大慘案。
  台灣歷史博物館是政府機關,不能以公部門資源如此藉歷史挑起族群仇恨,擴大傷痕。

李敖:228真相2012/02/28 李敖有話說 第二百一十六集

  二零零五年到了,年底在網站上,一位朋友說希望我客觀的講講二二八的真相。
  這個二二八的題目一直鬧到現在還沒有完全停止,這個題目鬧到什麽結果呢?就是外省人在臺灣被打壓,頭都擡不起來,覺得是罪人,就是當年啊我們是兇手,我們殺了好多臺灣人。殺了多少臺灣人呢?好有趣啊,我給大家看看資料。根據楊亮公的調查報告,死了一百九十個人,死傷一共是一千八百六十人,根據當時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的報告死了三千兩百人,根據保安處的報告死了六千三百人,根據王康寫的二二八事件親歷記,死的是兩千人到三千人,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是死了兩千兩百人,根據現在的台獨分子辜寬敏的他們在臺灣青年上的報告,說死了五萬人,然後再根據這個彭敏明的說死了兩萬多人,根據洋人,喬治柯爾,他的「被出賣的臺灣」,書裏說死了兩萬多人。可是最嚴重的是根據王育德這本「苦悶的臺灣」研究,說死了十幾萬人,根據臺灣四百年史,說死了十幾萬人。換句話說呢,整個的說法裏面,從一百九十個人,到死了十萬多人,這個落差很大了,到底死了多少人?
  所以呢,由這個例子告訴大家,死亡的數位是不準確的。用什麽的方法證明死亡數位的準確的呢?我告訴大家,日本人統治臺灣五十一年,它留下很好的戶口制度,戶口很嚴密,這個戶口呢,在國民黨政府來的時候呢同樣的接收了,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用人口同一樣的戶口,跟這一年的戶口去減嘛,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戶口去核對。
  在臺灣有國民黨的軍頭郝柏村做行政院長的時候,採取了這個方法去核對,結果發現啊八百人只有這麽少的數目,根本不是什麽兩萬多人,也不是十萬人,只是八百人,翻來覆去都是八百人。
2017-03-10 12: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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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怎麽辦呢?後來用懸賞的辦法,就是有人證明你家死人了,好,賠六百萬台幣,這個數位很大呢,所以很多人就開始冒領,冒領到現在多少人呢?我告訴大家多少人,我們現在查的很清楚,就是死亡人數,看到沒有在九十三年二月二號,由這個董事會在審查的結果,發現了死亡了六百八十個人,失蹤了一百七十六個人,加在一起是八百五十六個人,就是正好從戶口裏面去核對,就是這麽多人。爲什麽死了八百多人會說死了兩萬八千人,又說死了五萬人,又說死了十萬人,爲什麽這樣子呢?製造仇恨啊,利用這個機會來製造仇恨。
  今天沒有道理可講。我講過根據,給蔣介石的報告,外省人當時被殺的也是八百多人啊,等於扯平啊,你殺我八百,我殺你八百,等於就是這樣子啊。
  今天歷史整個被改寫,被改成了甚至說臺灣人被殺十萬人之多,天啊,你想想看,十萬人被殺,難道查不出來嗎?當時臺灣也就幾百萬人口,十萬人死是多麽大的數位啊。可是今天道理沒法說,變成了一面倒,就是族群鬥爭一抓就靈,省際鬥爭一抓就靈,要使外省人擡不起頭來。只有我用書,用演說用節目,把這個真相講出來,使大家知道,這個真相不過如此。
http://blog.udn.com/gocrane/6157504

二二八 真相調查聯盟2015.3.3•

我是本省人,二二八是民族悲劇,不該一再被政客拿來操弄民粹,遂行政治目的。
  二二八亡者有兩種。外省人被暴民殺,本省人被政府殺。本省人被殺人數,據基金會紀錄,不超過八百餘人。政客刻意忽略外省人被暴民殺害的人數,還嚴重誇大本省人死亡人數。至今還有人口口聲聲,說蔣中正殺了數十萬本省台灣人!
  台灣史常被造假扭曲。
許多政客註解的二二八事件更是充滿謊言。而許多天天講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政客,其祖上基本上都與這事件無關。
  在台共產黨人(如謝雪紅)和日本勢力(日本奉公會)甚或其他外國勢力,都參與了二二八暴亂。當時暴民劫奪槍械總數超過4000枝以上;各地工廠、機關、商店被砸被搶被燒不計其數。暴民全島用日本話和閩南語盤問路人,只要聽不懂的,立刻當場打殺,暴民甚至衝進醫院殺人。外省人死傷不計其數,而這些人,都是手無寸鐵的平民與婦孺。
2017-03-10 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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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人被殺有政府鉅額補償金,但外省人被暴民殺害卻沒有補償金,沒有道歉,沒有任何公平正義。那些被暴徒殺戮姦殺的外省人(外省人被暴民殺害人數,據內部機密文件顯示破萬人 ),算不算受難人?是誰殺了那麼多外省人?難道因為死者家人遠在千里之外,沒有政治勢力為死者喊冤,就可以讓死者蒙冤於九泉?而那些殺害外省人的暴民,就可以不受法律的制裁?
  歪曲的歷史最終會被平反導正,而一再拿這悲劇遂行政治目的的政客,更該被唾棄。
  史觀可以從不同角度查看,可史實終就只有一個。是就是,非就非,不該扭曲、各說各話,更不該指鹿為馬,捏造事實。
  二二八是民族悲劇,面對悲劇,請誠懇悲憫,面對史實,以慰祖先,以對國民!

228事件的導火線,緝私煙暴亂真相。2016/03/01

  重回林江邁老家 家屬回憶228往事2006/11/24記者黃詩琪

228事件究竟是怎麼發生的?雖然很多資料都顯示,導火線是當初官方查緝私煙,打傷了煙販林江邁才引發。不過當年還是個小女孩,在現場目睹整個過程的林江邁女兒林明珠,卻說當時阿兵哥只是要來買菸,因為自己聽不懂國語,才造成誤會,透過TVBS獨家曝光的舊照片,帶您還原歷史。
  瘦瘦的臉龐,她就是林江邁女士,泛黃的照片上,藏著一段不想被提起的秘密,民國36年,她穿著旗袍,坐在亭仔腳賣香菸,當天夜晚,天馬茶房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TVBS找到了當時在林江邁身邊,目睹一切的小女兒。
  林江邁女兒林明珠:「我在賣香菸,就是拿著盒子,賣散菸嘛,都說散菸散菸,阿兵哥問我說多少錢?我聽不懂,這個是誤會,看我聽不懂他就是說,唉,意思是說,我先吃1根再說啦,再來拿錢,可能只是這樣,香菸一拉,再掏錢人家就說,旁邊的人就瘋起來了。」
  林明珠當時不到10歲,只記得混亂之中媽媽受傷了,躲了一陣子,等事情過去了,全家人又開始賣菸,完全不曉得自己點燃了228的導火線。林江邁女兒林明珠:「他用槍把碰到我媽媽的頭,然後頭就流血,(媽媽說)小孩子不懂事,不要問那個,她怕人家抓。」
當年賣煙的小女孩,已經成了70多歲的老阿嬤,身邊的老伴,正是一位外省人員警。在他們身上,完全看不到族群的隔閡,只看到,和外界解讀截然不同的228歷史。
  暴徒趁機點燃暴亂之火,星火燎原一發不可收拾。暴徒藉機燒殺擄掠,越鬧越大引致動亂蔓延全台灣。
2017-03-10 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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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媒體別有用心歪曲史實杜撰論述
  自由維基百科
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1947年2月27日發生在臺北市的一件私菸查緝血案,觸發2月28日發生臺北市民的請願、示威、罷工、罷市。同日,市民聚集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抗議,竟遭公署衛兵開槍掃射,(若是開槍掃射只會一死一傷?)消息震動臺北,民眾情緒更加激昂,從此該事件由向公署的請願活動驟變成對抗政府的行動,並爆發自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以來因貪腐失政導致民不聊生所累積的龐大民怨。抗爭與衝突數日間自臺北市蔓延全臺灣,臺灣各地發生軍民衝突,國民政府由中國大陸增援軍隊抵臺鎮壓屠殺與實施清鄉。此事件造成許多傷亡,數字眾說紛紜,而各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由數百人、數千人、一萬餘人,至數萬人不等。(死了數以萬計的台灣「菁英」?若是事實、每人可補償600萬元,為什麼直致現在申請補償的「菁英」只有800多人?數以萬計的死者家屬怕錢多嗎?)
  228事件目擊者 - 蕭玉珍口述
本人親身經歷二二八事件,為免歷史被扭曲,請各位大德將此文廣為轉載,復制,流傳,併存檔,以便在以後若有歪曲二二八,惡意分化,挑撥,散佈不實言論時,貼此文以為反証,但求告慰這些冤死者在天之靈。
  台灣光復初期,因著蔣總統的以德報怨號召,從大陸及南洋平安遣返的台籍日軍有數十萬人之多,他們當中有不少人已被完全日化,以講日語為榮,自認為大日本帝國台灣國之子民,無法接受日本戰敗之事實,仍緬懷昔日的皇軍威風,無視於儘管當時百廢待舉,而政府仍儘力照顧,遣返,醫療之苦心,而心懷不滿,待機生事。
  同時,在光復兩年後,亦有不少昔日皇民化的公務員,因仍習講日語,不講國語,而被替換,一下子無法適應從大人降為老百姓的心態,也就不滿政府而推波助瀾。再加上共産黨的伺機而動,幾個爆炸性的因素聚合在一起,因著二二八的導火線而一發不可收拾。
  我是廣東人,當時在廈門高等法院作個小職員。與同事朋友十餘人一起赴台觀光﹝當時大陸局面尚未惡化) ,在基隆,台北遊玩後,再獨自至高雄探望叔伯。我們一行人坐著朋友借來的車子到四處遊玩。228當日及後兩?天高雄平安無事,大概就在第四五天時,我們在外面玩到一半時,高雄就變成了個恐怖城。
2017-03-10 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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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記得當日該是個週末吧,街上遊人甚多,在下午一兩點,我們欲轉往屏東遊覽時,暴亂開始發生。在十字路口,我們被一群浪人攔車盤查,為什麼稱他們為浪人呢?因為他們都是一副日本打扮 - 頭綁日本巾,手持武士刀。都是五十歲以下之壯丁,二十人一夥,攔人攔車查問。我們夏門也講台語,因此未遭毒手,但當時我親見車外兩位男子被盤問砍殺的整個過程。
  他們當時被攔下,被用台語盤問,供日語沒?不會。供台語沒?不會。供客話沒?不會。當場,巴格野魯,幹XX ,武士刀就砍下來。一人當場罹難,另一人想逃跑,亦被追上用武士刀砍死,身上噴出的血濺了尺高。
  當時只以為是局部的,偶發的事件,只想逃離現場,結果越走越不對勁,幾乎每個大路口,都有這類浪人成群的在把關,街上的屍體也越來越多,慘不忍睹。在車上眼見對穿旗袍者就連問都不問,持刀就砍,男女老少全都不放過,有的甚至全家罹難。小的有至襁褓中的一兩歲小兒及大至十來歲的小孩,都無一倖免,更有的頭被完全砍掉,身首異處。不把人當人,只要非我認同族類,一律消滅,與南京大屠殺軍民不分的同樣獸行。
  我們深受驚駭,決定繞路返回,結果是愈見愈慘,尤其是高雄火車站,前鎮一帶及往高雄工職的大馬路上,體堆積如山。就我粗略估計,應有上千人之多。僅高雄一地,我所見者就如此,全省死難者更不知有多少。
  你無法相信這是因為單純的查私煙風波而起,也不可能像大陸上荒年欠收,民不聊生的暴動。要説對當時施政不滿,為何要以血淋淋的百姓生命為祭品?為何要以族類劃分生死?其實,真正的台灣人是很善良的,在暴動時也都躲在家裡,更有的對逃難者施以援手。今碑文定稿,僧q屠殺不交代,公益何在?
  當時在台的除軍人外,外省人大部份就是公務員,及沿海省份來台經商人士,以溫州人居多,浙江人也不少,這些人是無辜冤死的大多數。在街頭屠殺還不夠,這些浪人開始逐屋尋人殺戮,於是外省百姓開始逃向要塞尋求保護。在一些善良百姓幫忙下,假借日本裝扮,惡補些日語,台語,以逃避浪人之盤查捕殺。姑不論所謂之定稿評論,柯遠芬,彭孟輯,史宏喜,張慕陶等人,在當時的避難百姓眼中都成了保生大帝,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
  我法院一客家同事,先生在新竹當軍需處長,住在客家村,亦被暴民入村點名要人。先生雖有兩只槍,卻不敢用,怕子彈用完仍救不了全家,只好個人躲入糞坑躲藏,還因此得病,但勉強倖免。
2017-03-10 12: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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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外省人戶籍資料根本不全,所以被屠殺多少,根本無法統計,遺留在大陸之親戚家人根本無從得知,超渡無門,亦為人間一大慘事。
  228在如此悲慘,屠殺多日的局面下,你説政府怎能不派兵?而軍隊上岸後,所見遍地死,及街頭上耀武揚威拿著武士刀濫殺無辜的浪人,又怎會不開槍呢?
  沒等到戒嚴,我就提前返廈門了。現雖已事隔半甲子,但當時之慘狀。猶歷歷在目,難以忘懷,我若不替他們説出來,我心不安。

  李登輝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時下令,就行政院所出之「228調查報告」 ,主要根據之書「台灣事變內幕記,記者唐賢龍著」中,強調所有本省死傷細節,而凡外省人被辱殺,淩虐部份,全被省略或淡化掉。現引述原書部份「原文記錄」如下:
1.228日早上十一點,台北新公園,除了打死十幾個外省人,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個年輕少婦,攙了她一個?歲多的小孩子,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時,卻被幾個流氓攔住了,他們對她儘情的調戲後,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然後將她的衣服剝的精光,橫加毆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時候,便將她的手腳綁起來,拋到陰濕的水溝中,該婦人慘叫良久後即身死。當該小孩正在旁邊哭喊媽媽時,另一殘暴的台灣人,變用手抓住該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即將該小孩之頭倒轉背後,登時氣絕。
2.又在萬華附近,一小孩被民眾將雙腳綁捆起,將頭倒置地上,用力猛擊,直至腦漿流出時方將其拋於路旁。
3.又在台北橋附近,有兩個小學生,路遇民眾,因逃跑不及,即被民眾捉住,民眾一手執一學生,將他們兩個人的頭猛力互撞,等到該兩小學生撞得腦血橫流時,旁觀之民眾猶拍手叫好。
4.當天下午,在台北太平丁,有一開旅館之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遊街示眾,該孕婦羞憤無已,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軍刀之台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暨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為兩段,血流如註,當場身死。
5.又在台灣銀行門前,有一個小職員,當他剛從辦公室裡走出來,即被一個台灣人當頭一棒,打的他腦漿併流,隨即隕命。
6.這時,適有一對青年夫婦路過此地,又被群眾圍住,吆喝喊打,嚇得他們跪在地上求饒,時有很多的台灣小學生擠進人群中,一看原來是阿山,便連忙你一腳,他一腳,將他們兩人踢在地上,滾成一團,這時民眾更拳腳交加,棍棒其飛,不一會,他們變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兩具破爛的孤獨魂。
2017-03-10 12: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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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烈祠後山?地之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姦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憤之餘,均憤極自縊殉難。
8.而該縣大溪鎮國民小學女教員林兆煦被流氓呂春鬆等輪姦後,衣服儘被剝去,裸體徹夜,凍得要死,後被高山族女縣參議員救護始脫險。
  事實証明228暴亂期間外省人、被暴徒無辜殺害的死亡人數、比暴徒的死亡人數多得多。為甚麼所謂的「228真相調查委員會」對於外省人被虐殺的事實都隻字不提、避而不談?
  如果歷史不能忘記,真相不能歪曲,為何事實只敢說一半?另一半要隱隱藏藏?雙重標準,倒因為果?目的為何、居心叵測不言可喻!
真正的228受難者已放下仇恨,欲恢復平靜
別有用心的政客煽風點火的風不願息
台獨政客二十多年來、週而復始地竄改史實,杜撰故事煽風點火、撕裂族群。用死難者家屬不願回憶的傷痛,來製造民族仇恨。在死難者家屬傷口上不斷灑鹽,消費228亡魂及其家屬,藉此來牟取政治資本。利用歪曲事實分化族群、製造仇恨獲取政治利益的民族敗類,他們的言行卑劣、惡毒心態該誅!
台獨黨們嘴巴說,族群和解,終止政黨惡鬥。私底下一群瘋狗在台灣島內各地噴糞亂咬人。台獨份子蔡丁貴們,在中正紀念堂噴糞後,開記者會坦白說
與民進黨蔡英文扮演「黑白臉」。台灣人懂了嗎?蔡英文說的;民進黨執政會「遵循中華民國憲法體制。」:「族群和解,停止對立。」暗地裡幹的是什麼?
http://blog.udn.com/tse1972/48386797

騙你十年的二二八謊言 by侯漢廷2015.02.20中時

日前,苗栗市中正路國立苗栗農工舊校區的蔣公銅像,被寫上「殺人王」、「228」等字樣。近年來,破壞或毀損蔣中正銅像案例眾多,校園中,不乏學生主張銅像撤出校園,因為他們認為蔣中正是二二八的殺人兇手、屠殺元兇,殺害台灣人的大壞蛋。
  然而,「蔣中正是二二八兇手」,此一現今年輕人的「常識」,是什麼時候建立的呢?其實不到十年。儘管在1998年就有李筱峰、張炎憲等台獨學者試圖宣揚「蔣為元兇」此一命題,然而因於學術認定上並無具體陳述、突破或是新的證據,故當時撰文,可謂波瀾不興。
2017-03-10 12: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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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謊言,來自於2006年。2005年隨著民進黨執政縣市大敗,陳水扁往台獨靠攏,終止國統綱領、更積極地操弄意識形態,2006年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發表了《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一書,點名蔣介石為「事件元凶,應負最大責任」,陳水扁親臨新書發表會,大力讚揚「真相大白」。綠營及獨派人士主張,要對國民黨提起訴訟,求償新台幣五十億元。2007年,陳水扁也不再引述228紀念基金會的說法,直接信口開河,蔣介石就是屠殺台灣人民的元兇,縱容屠殺台灣人民。多年下來,媒體大肆宣揚、立委、議員也直接論述,「蔣是屠殺兇手」。
謊言說一千遍即成真理。此為明證。
那麼,《研究報告》一書是如何論證蔣是兇手呢?可有發現蔣的手諭、電報、或心電感應等任何證明,蔣直接或間接下令屠殺台人嗎?完全沒有。他們用極為巧妙、模糊、誅心、臆測而毫無實證的論述,企圖抹黑蔣是殺人兇手。
  什麼是元兇?該書中指出:「掌控當時特殊時空下國家機器的權柄之人,也就是說,統治者掌控有黨政軍的至高權力,始能夠發動軍隊來登陸台灣進而展開殺戳行為。」張炎憲也指出:「蔣介石擔任國民政府主席,是國家最高領導人,掌握黨政軍特大權」「因此,蔣介石是事件元凶,應負最大責任。」
  懂了嗎?在文中論述的「元兇」,其實只是「負責任者」!
《研究報告》數百頁,其實只是想告訴你一句廢話:「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蔣有最大權力,出了動亂,當然該負政治責任。如此簡單。
  先不論這種「出事了,蔣難道不用負責嗎」的論證是否適宜,他們把「責任者」的概念偷換為「元兇」,再用「元兇」偷換為「屠殺兇手」。於是,「蔣中正是殺人兇手」此一命題就在這充滿破綻的語境下成立了。
  有證據嗎?沒有。張炎憲說:「事件的元兇與歷史真相早已呼之欲出,祇是找不到白紙黑字的原始證據而已。」說你是兇手你就是兇手,還要什麼證據?
  那麼,現有的證據是什麼?
二二八後,流氓、共產黨人破壞學校、醫院、育兒院、警局、各地行政公署,而無數的外省人無故被毆打、姦殺、搶劫。行政長官公署被架空,陳儀多次退讓,未果。故請求派兵鎮壓共產黨及流氓暴民。  
3 月 6 日,派赴臺灣的軍隊出發前夕,蔣中正對師長劉雨卿面授機宜,訓示「寬大處理,整飭軍紀,收攬民心」 。
2017-03-10 1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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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0 日,蔣中正主持中樞擴大紀念週,即席宣示臺灣事件之經過及中央處理方針時謂:「日昨又有襲擊機關等不法行動相繼發生,故中央已決派軍隊赴臺,維持當地治安……本人並已嚴電留臺軍政人員靜候中央派員處理,不得採取報復行動……務希臺省却胞深明大義,嚴孚紀律,勿為奸黨所利用,勿為日人所竊矣。」
3月13日,在臺調查事變的監察使楊亮功,注意到警察大隊、別動隊於各地嚴密搜索參與事變之徒,知名人士亦不得倖免。楊因此上電監察院長于右任:「此次二二八事變中央寬大為懷,而地方政府濫事拘捕,人心惶惶。擬請轉陳中央嚴令地方政府不得採取報復行動。」
蔣收到情報後,立刻致陳儀電:「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 此為密電、急電,自也無獨派學者說是為了「昭示眾人」的兩面手法。
3月17 日,蔣對臺灣民眾之廣播:「其參與此次事變有關之人員,除共黨煽惑暴動者外,一律從寬免究。」
3月19蔣致白崇禧電:「據劉師長電稱:我軍一營,追擊至埔里地方,被匪包圍激戰中云。尤應特別注意軍紀,萬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故軍隊補給必頇充分周到,勿使官兵藉口敗壞紀律。」
  上述史料說明,蔣並無下令屠殺、或縱容屠殺,僅只希望盡速平定暴民、共產黨人的叛亂。
  罔顧事實,偷換概念,以假亂真,讓謊言成為真實,還不到十年。史料繁雜,難以詳盡,2/25(三)晚間六點半,台大新生教室204,聽聽完整的真相。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220/20150220877836.html

孫文學校:蔣經國唯一做錯的就是用李登輝

孫文學校2017.3.9舉辦論壇,主題是「國民黨領導人歷史評價-蔣經國」,由文化大學國發與陸研所教授教授龐建國擔任主講。他表示,已故總統蔣經國對台灣的貢獻有目共睹,若要說他做錯什麼?一件事,就是提拔了李登輝。
  龐說:「回顧蔣經國的一生,1950-1960年代襄助蔣中正穩住局勢;1970-1980年代執政時期大刀闊斧,開啟十大建設,提高了台灣的經濟水平;晚年解嚴與開放大陸探親,開展了兩岸交流。但他做錯過一件事,那就是用了李登輝!」
  龐解釋:「雖然蔣經國錯用李登輝,但在當時不失為合理之考量。其一,李登輝之子早逝,不會有家族傳位的可能;其二,李登輝有海外求學的留美背景;其三,李登輝忍耐的精神恰如幕府將軍德川家康。
2017-03-10 1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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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代文化史上的北大派與南高派 2016-12-20

  北京大學與東南大學在新文化運動中的立異與競爭,一向構成學人檢討“學分南北”的重要指標。本文分析了20世紀20—30年代北伐、遷都等政局變動對這兩所大學的影響,指出北大派與南高派的立異,既顯示出現代學人借助大學平台傳播其文化觀念的種種努力,也體現出複雜的人事糾葛,其實質在於對中國文化出路的“話語權”之爭。節錄自《近代史學刊》第16輯,作者許小青,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近代史研究所教授。
  引言
1954年,在美國作寓公的胡適得知南京高師出身的張其昀出任台灣“教育部長”,就對南高老校長郭秉文戲言“南高征服了北大”,郭秉文卻嚴正地回應:“學術為公,再不可有門戶之見。”胡、郭二氏一諧一莊,語及“南高”、“北大”及“門戶”等語,實牽涉中國現代文化史上的一樁公案,即民國時期“北大”與“南高-東大-中大”學風的歧異與競爭。
  眾所周知,北京大學與東南大學-中央大學是民國時期兩所地位特殊的國立大學,北京大學在民初由清季京師大學堂改組而來,向為中國“最高學府”。中央大學的源頭為1902年張之洞在南京所創辦的三江師範學堂,1915年改組為南京高等師範學校,1921年在南高師的基礎上成立國立東南大學,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不入改組為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成為“首都最高學府”,1928年更名為國立中央大學。它們之間的學術文化立異,隨著政治中心的變動而變得更為複雜。
……
  一、五四時期北大派與南高派的指認
1“北大人”與“北大派”
隨著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興起,北京大學一躍而成為中國新思想的先鋒大本營,引發了南北不同大學的學人關於歷史、文化與現代民族國家關係的討論,開啟了中國現代史上學術地緣與派分的先河。
……
五四新文化運動使北京大學在全國范圍內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力,“北大”二字作為北京大學的簡稱,開始在社會上流行。北大教授馬寅初在北伐後的一次演講中明確指出:“五四運動以後,北大二字,乃名滿中外,故五四運動之精神,不斷在校中不可喪失,就在社會服務,仍須保存,隨時運用出來,那時的精神,就是為國犧牲,是為犧牲精神。” “北大人”這一概念的最早使用,並不是外界對北京大學知識界精英的指認,而是北大新文化派的自我體認。
……
2017-03-18 1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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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北大人”一詞的出現是北京大學教授尋求內部團結與自我認同的一種方式,那麼後來出現的“北大派”一詞,則多是社會上對北大新勢力的一種認知和概括,包含的意義則超越了群體自我認同,而具有地盤、門戶、勢力等多種貶義了。
……
20年代中期,就有人觀察到“今日在北京學界中要批評蔡元培或北京大學,那人家客氣一點,不罵你是非聖無道,大概學界蠹賊,某系走狗等罪外,和'反革命' 、'開倒車'等徽號,總不免是要加在你頭上的。因此,這個問題日久也就無形中變成一種太怖(Taboo),不能隨便提及了。今人只知軍閥勢力之下言論不能自由,而不知學閥勢力之下言論更不能自由了。”這足以想見當年世人眼中“北大”的威力與影響。
……
可以說,近代中國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個統一、明確而固定的所謂“北大派”的概念。但時人的觀察與評論中的“北大派”,對今天的研究仍然有意義,可以從其前後左右的評說中,把握北大各種複雜人事,可以從其他各派言說中把握相關史實與脈絡。如前所論“北大派”不過是後五四時期外界對於北大內部新派的統稱。如同桑兵指出,正如不能將所有在北京教育界和北大任教授的浙江人都視為某籍某系一樣,也不能將北大教授都視為“北大派”。根據當事人的觀察,不同時期,北大內部則又可分為若干不同派系。這種人事上的派中有系直接影響到學校的後來發展與學術的走向。進入20年代中期後,北大內部的派系之爭由原來的太炎門生與桐城文士之間的新舊之爭,演變為留學生中的英美派與法日系之爭。1924年,剛從柏林大學獲得博士學位的陳翰生,應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之邀,任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不久就發現“北大教師當時分為兩派,一派是英、美、德留學生,以胡適為首;另一派是日、法留學生,領頭的是李石曾,這兩派明爭暗鬥,互不相容。”由於奉系張作霖在北京實施高壓政策,北大教授紛紛南下,特別是胡適與“現代評論”派學人另謀他就,留下來的北大兩派人員到1927年則“李派與胡適之派人數平均”,而胡適一派對於校政的影響力大不如從前了。這一北大內部派系力量的分化與走向,為北伐成功後以北大為焦點的北平教育改革,埋下了人事派系紛爭的伏筆,亦是30年代初以胡適為首的“北大派”重返北大的一大因素。
2017-03-18 1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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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東南學風與“東大派”
……
何謂“東南學風”?30代中期,南高學人回憶南高-東大這段歷史,對其思想、學術風格進行總結時,將這種學風稱為“南高精神”,具體指的是:(1)保持學者的人格;(2)尊重本國文化;(3)認識西方文化;(4)切實研究科學。北大與東大表現出不同的學術風格,“世人或以為民國以來學風有南北兩派,北以燕都為中心,南以金陵為大宗,北派趨於細針密縷,南派趨於崇樓傑閣。”
大體而言,南高學風的形成多少有直接針對北大學風的深意。北大新文化派之所以能迅速取得全國文化領導權,關鍵在於以群體運動的方法提倡文化,並在全國的青年中引起巨大共鳴。
……
由胡適推及整個新文化派,這一現象均有表現。事實上,東南大學的學衡派即對北大新文化派提倡新文化(尤其是新學術)的動機與方法提出了激烈的批評。就動機而論,梅光迪稱新文化派“非學問家,乃功名之士也”。就方法而言,學衡派尤其反感北大新文化派用所謂群眾運動的方式,鼓動青年學生傳播偽學,認為這種學術平民化的趨勢只會導致學術文化倒退。
……
針對北大新文化派的活動,梅光迪提出真正學者的標準:“真正學者,為一國學術思想之領袖,文化之前驅,屬於少數優秀分子,非多數凡民所能為也,故欲為真正學者,除特異天才外,又須有嚴密之訓練,高潔之精神,而後能名副其實。”其後柳詒徵專門撰文,批評當時學者多專營“術”而忽視“學”,並對當時學者產生之法進行分類:“學者產生地有兩種,實驗室、圖書館一也,官廳、會場、報紙、專電、火車、汽車二也。前者有學而無術,後者有術而無學。潮流所趨,視線所集,則惟後者為歸。故在今日號稱不為官吏,不為政客,不為武人,不為商賈,而自居於最高尚最純潔之地位之學者,其實乃一變相之官吏,特殊之政客,無槍砲之武人,無資本之商賈,而絕非真正之學者……”
  根據有學無術與有術無學,他將學者區分為二類,前者難而不顯,後者易而實惠,批評鋒芒所向,尤指北大新文化派胡適一係有術無學。學衡派諸人對北大新文化派學風的批判,得到東南大學史地系學生的極大響應,他們批評說:“近來自號新文化運動者,大都浮浮在信,稀為專精之研究。即其於所常談之文哲諸學,亦僅及表面,而於專門學科,益無人過問;循是不變,將使名為提倡文化,而適以玷辱文化”,故他們決定組織中國史學會,以“促進實學之研究”。
……
2017-03-18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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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學術風格(尤其是學派)的形成,多是在與其他派系的立異紛爭中逐步為世人所知,其邊界與內涵也逐步明晰起來,20年代北大、東大學術文化之爭亦不能外。
  二、北伐、遷都與北大派和南高派的重聚
1.北大派重返北大與北大“中興”
國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初,即有輿論稱“北大派”勢力大盛,“迨至國民革命成功,國府奠都金陵,曩時北大師生因緣時會,學優則仕。上自首都教育行政機關,下至大學專門校務,並及各種國立學會圖書館等事業,靡不兼容並包,極一時之盛”。
……
北大派因北伐成功,無論是蔡元培、蔣夢麟等老師輩(包括胡適,胡亦被蔡延引為大學委員會的委員),還是學生輩的羅家倫、傅斯年等,紛紛出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門和學術機構的要職。
與北大派“極一時之盛”比,此時的北京大學卻極度衰落。經歷北伐、遷都等一系列重大政治變動,30年代初北京大學“最高學府”的地位遭到極大挑戰,除了奉系張作霖時代的改組和北伐統一初期北平大學區試驗的折騰外,更為重要的原因是南北統一後首都南遷,北京大學失去了作為首都最高學府的這一巨大政治光環。五四時期的老北大人此時仍星散各地,北京大學的經費等極度短缺,受經費與人才短缺的困擾,北大已嚴重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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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初,蔣夢麟出任北京大學校長,胡適、傅斯年等北大派重返北大,在北大中興中起到了關鍵作用,其主要辦法可歸結為兩點。一是通過胡適等運作,成功促成了中基會與北大的合作計劃,解決了北大中興的經費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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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通過老校長蔡元培的關係,打通北大與中央研究院的人事網絡,得到了後者人力方面的大力支持,從而解決了人才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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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憑藉“北大派”和中基會與中央研究院合作這兩大關鍵因素,北大實現了中興。當代有研究者稱:“在民國教育史上,隱然存在一個'北大派'。蔡元培、蔣夢麟、胡適以及傅斯年等人打通北大和中央研究院,掌控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等實力部門,其影響非同尋常。”
……
2017-03-18 1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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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高派重樹南高學風
五四新文化運動興起後,新文化派逐步在北大取得領導地位。太炎學派在北大失勢後,影響力轉入北平其他高校和江南等處,其中東南大學一直是其重要陣地。研究者多注意學衡派與北大新文化派的對抗,而相對忽略了太炎學派在東大-中大一系的影響力。《學衡》雜誌在一開始與北大新文化派的論戰中,文化精神上繼承了晚清“國粹派”的文化觀念,就人脈關係而論,可謂承其餘緒,不僅“國粹派”的成員如王國維、黃節等直接為《學衡》撰稿,而且當時與《國粹學報》關係密切的南社成員,後來也成為《學衡》舊體詩詞作者群的一大主體。學衡派與新文化派論戰之初,前者就得到章太炎的支持,章曾致信柳詒徵,肯定其行為。
……
從20年代的《華國》到30年代的《制言》,太炎學派抨擊新文化派胡適等的文章不在少數。從《學衡》到《大公報•文學副刊》,學衡派亦刊登過許多從中西文化淵源角度批評新文化派的文章。20年代後期,北大的太炎門生中反胡適等新文化運動者,紛紛離開北大,星散四處講學,僅北平一地的清華、燕京、師大就多有其身影。特別是首都遷移後,因文化學術觀念南北差異,大批太炎門人集中於南京、蘇州一帶,南京中央大學成立後,更是成為太炎門生的一個重要聚集地,中央大學文學院院長一職長期由太炎門生汪東掌控,則成為一種象徵。此時,雖然學衡派主將在20年代中期(準確地說是1925年發生東大易長風潮後)紛紛離開了大本營東南大學,北上清華、東北大學等地。但到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又有不少重回中央大學。南高學人與太炎一系此時的結合更是成為這一時期南方學派的突出特點,除了歷史淵源之外,恐怕更多與這兩大派別共同反對北大新文化運動有關。
……
經歷20年代後期的政治動盪後,“南高派”在30年代初重新集結,以中央大學為根據地,以清華的吳宓為北方的主要聯絡人,以《大公報•文學副刊》和《國風半月刊》為主要宣傳陣地,對中國傳統文化表示足夠的尊重,倡導孔子的人文思想,發起“新孔學運動”。
……
正是由於30年代發起的“新孔學運動”,中央大學繼續以保守主義“舊”的形象留在世人心目中。與30年代北大由蔣夢麟、胡適、傅斯年等領導的“中興”相比,後者力求以“新”為主,南北學風又大異其趣。
2017-03-18 11: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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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汎森曾指出,新舊轉換的時候,“新”與“舊”的微妙滲透到每一領域。他認為此時至少還有一批主張維護中國之禮教,對舊文化抱有相當敬意,並悲憫傳統文化被“五四”人物鏟棄殆盡的留學生。他們形成一個圈子,中央大學是他們的一個根據地,而清華的吳宓是他們的靈魂人物。
  三、結語
新文化運動使北京大學一躍而成為全國思想文化的中心,對北京大學新文化派的文化主張不滿也促使一批學人聚結於東南大學。雙方圍繞中國文化的出路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思想與學術等多方面的論爭,開啟了現代學術文化地緣與派分的先河。
  隨著北伐、遷都等重大政治變動和時勢轉移,南北兩所大學地位的升降與北大派、南高派的勢力增長之間,形成一種悖論。北京大學“最高學府”的地位被改組後的中央大學取而代之,北大的衰落成為事實。與北大的衰落形成弔詭的是,北大派因緣際會,其重要成員得以在國民政府中擔任要職,北大派在社會上的影響力進一步擴增。而東南大學因首都南遷,被改造升格為“首都最高學府”,地位日益抬升,但是當年東南大學的重要成員因抵制國民黨的“黨化”教育,很多人被定義為“反動學伐”。在這一大的情勢之下,北大派以胡適、蔣夢麟、傅斯年為首,重返北大,並藉助北大派掌控中基會董事會這一重要資源,提出北大與中基會合作的“妙計”,從而實現北大在30年代的複興。而南高派經歷政治變動後,亦重新聚集於中央大學,並且日益與太炎門生接近,在30年代民族主義高漲的背景下,重樹南高學風,提倡“新孔學運動”,倡導文化保守主義。
  這裡需特別指出的是,20世紀20—30年代北大派與南高派所呈現的所謂“學分南北”,並不純然屬於二分式的地緣與派分的問題,實際情形要復雜得多。就學派而論,北大派與南高派的出現,是時人、他人及自我不斷指認、自認與強化的結果,其內涵與外延從一開始就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就學術場域而論,兩派之間既有相互支持的一面(如對新教育運動的倡導),亦有爭奪話語權的一面。如果單純以南北新舊之論來概括,不僅失之於籠統,而且也與事實的複雜性相去甚遠。
  北大派與南高派的演進與表現,背後摻雜了複雜的人事糾葛,兩派努力傳播各自不同文化學術觀念,其實質是現代大學學人在建構“學術社會”中的“話語權勢”之爭。北大派與南高派之間的歷史昭示:西方現代大學進入中國後,始終面臨如何處理中國傳統文化與西方現代化之間關係的難題。
2017-03-18 11: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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