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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1 06:50:31| 人氣2,056|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知法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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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惡了,阿騙這一家子: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9795928/20080822061453/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9750810/20080820064105/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90022032/20070705121921

豈只扁家,還有冥進黨,甚至醫師、律師、牧師、老師等全成了共犯: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9773445/20080821064940/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9579478/20080812071436/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9381816/20080803061033/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0258180/20080916065146/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99829182/20071207061249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9574886/20070629061527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1756347/20061210071432

二位和下面的評論太繁瑣未切問題核心了,其實只要掌握二條基本原則:

台獨是最高的道德標準。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便能預知扁及其共犯會幹些啥事了!

哦!難怪台大醫院是台灣的大「毒」窟。又難怪面對「法律滋彰,法賊多有」,「法網恢恢,疏而必漏」。


十七次請假 審判長:珍放棄答辯 開審理庭>中時08-09-20王己由

 台北地方法院十九日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臨訟請假,委任辯護律師也未到庭,公訴檢察官當庭要求立即拘提吳淑珍。合議庭評議後認為,吳淑珍請假理由不正當,無故不到庭,諭知準備程序終結,下次直接進入審理程序,並傳喚證人陳致中、趙建銘接受詰問。
 審判長蔡守訓表示,不要低估合議庭結案決心,吳淑珍前十六次請假,都有台大醫院診斷證明,在缺乏反證下,必須相信專業醫師診斷,所以十六次請假不到庭,是有正當理由。昨日未到庭,則屬無正當理由,合議庭會另訂審理日期,並考量刑訴法規定的各種處分,命吳淑珍到庭。

 動用刑訴拘提 將命吳淑珍到庭

 所謂刑訴法規定的各種處分是什麼?法界人士指出,依刑訴法二八一條「被告到庭義務」規定,未來進入審理期日,若吳淑珍還是不到庭,僅有拘提一種處分。
 台北地院昨日上午九時卅分,第十八次傳訊被告吳淑珍,吳淑珍卻在十八日晚間七時廿三分,透過律師遞狀請假。而昨天庭訊開始後,非但吳淑珍沒到,三名委任律師李勝雄、廖學興、楊芳婉,竟也全缺席。
 面對沒有被告、律師的場面,審判長蔡守訓馬上詢問檢察官意見。公訴主任檢察官李嘉明表示,台大醫院針對法院八月十二日函詢回覆,指稱如應訊時間過長,確實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及加劇健康惡化情形,合議庭審酌後已駁回吳淑珍的請假聲請。
 台大醫院本月十七日再就合議庭十二日函詢回覆,雖然再次說明,不排除開庭當日有發生危及生命之情事,但這兩次的回覆內容都是一樣的,合議庭先前已駁回請假,十八日晚間的請假,也應駁回,吳淑珍未到庭,已屬無正當理由。

 準備程序終結 傳子婿交互詰問

 李嘉明說,律師要求請假,難道身體也有問題,顯然辯護人請假毫無正當理由,此舉已是藐視法庭,也未盡為當事人辯護的職責。建請合議庭應立即前往吳淑珍住處,實施檢查身體的勘驗,在醫護人員協助下,判定身體狀況,如果沒有不能到庭情形,「建請合議庭應立即依法拘提」。
 合議庭退庭評議十分鐘後,審判長蔡守訓諭知合議庭評議結果,認為被告到庭應訊的心理感受,屬個人情緒調適問題,非法院應協助的事項。被告吳淑珍曾歷經立法委員及總統夫人,參與國內外各式大小場合及無數盛會,歷練頗深,僅到庭應訊接受法律公正審判,應無導致她心理狀況及情境壓力之虞。
 因此,可以排除台大醫院在十八日函文中所顧慮「因加上當天可能心理狀況及情境壓力,不排除有可能發生緊急醫療狀況或生危及生命情事」。且法院也函請台大醫院提供專業的醫療及救護設備,因應吳淑珍到庭應訊的順利,吳淑珍和辯護人李勝雄未檢附理由請假,無正當理由。
 審判長還表示,吳淑珍不到庭,是自己放棄為自己答辯的權利,合議庭依吳淑珍和律師先前的陳述和進狀,認定準備程序終結,下次將進行審理程序,先傳喚證人陳致中、趙建銘進行交互詰問。

本土社團相挺 扁珍「司法弱勢」【聯合報記者林河名08.09.21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在龍潭鄉渴望園區參加黨工培育課程時表示,她不清楚吳淑珍不出庭的理由,但尊重司法是國民義務,每個當事人都要尊重司法。
對陳水扁近來不斷接受社團與電台邀請並發表看法,蔡英文僅簡單表示,每個人對政治都有不同看法,大家都有政治經驗,相信會相互調整。
不過,獨派及本土社團人士仍給陳前總統夫婦溫暖。北社社長張學逸昨天說,陳水扁、吳淑珍實際上是「司法上的弱勢」,現在問題不是司法能不能辦扁珍,而是扁的政敵馬英九有沒有利用司法來整扁?
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對吳淑珍再次請假未出庭表示,司法應兼顧法律與人權,他尊重司法,也呼籲吳淑珍勇敢面對(司法)。律師莊柏林認為,吳淑珍此次雖因健康因素未出庭,但將來還是要面對,「跑不掉。」
北社昨天舉行「保台系列座談」,「台灣國」辦公室也在晚間舉行募款餐會,與會者分別對案情發表看法。
由於陳水扁坦承將選舉結餘款匯留海外,並宣稱這些錢是為台灣獨立建國,媒體詢問游錫堃為什麼還要這樣辛苦募款?游錫堃一臉尷尬說不出話,後來僅表示「尊重他(陳水扁)的說法」。

冷眼集》「陳律師」 給全民上的法律課【聯合報記者蕭白雪08.09.21

從國務機要費案到海外洗錢案,前總統陳水扁將律師性格發揮得淋漓盡致,站在制高點主導訴訟策略,在法院攻防過程,表現得比吳淑珍律師團「更出色」。「陳律師」在前第一家庭愈滾愈大的弊案中穿梭自如,給全民上了一堂「不一樣的法律課」。
陳水扁深知被告沒有「自證己罪」的責任,也沒有說實話的義務,被告睜眼說瞎話,我國法律也沒有妨害司法、藐視法庭的處罰規定;於是,再怎麼不合經驗法則的說詞,都可以說出口。

一皮天下無難事,「原來懂得法律,可以這樣保護自己!」

陳水扁在八月十四日坦承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但往後的案情發展,從說海外資金是選舉結餘款、太太吳淑珍瞞著他所為,到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交付海外密帳公文只是情資,並呈核的公文,藉以避開隱匿公文的問題。陳律師遵行「一皮天下無難事」原則,東拉西扯,企圖從法律邊緣低空掠過。
在確定相關事證無法再掩蓋的情況下,陳水扁首度坦承有海外匯款;但辯稱是今年初才從太太口中得知,吳淑珍將他參與台北市長、總統共四次大選的選舉結餘款,匯到海外。
陳水扁這樣說,是因為政治獻金法是他連任總統後才公布施行的法律,即使他先前接受再多的政治獻金,都無法可罰;扣他個財產申報不實,頂多就是被監察院罰款。

「不知道」、「不了解」,強調自己沒有犯罪故意

陳水扁強調將錢匯到海外,是太太吳淑珍所為,只要檢察官問到海外密帳,只有一句「我真的不了解」。九月二日扁辦新聞稿更指出:今年初相關海外資金被凍結,葉前局長轉呈有關情資,吳淑珍首度坦承部分選舉結餘款被她私自匯留海外。
法界人士說,「不知道」、「不了解」是被告最基本的防禦說詞,以此強調沒有犯罪故意。扁家人於是口徑一致,陳致中、黃睿靚也把海外密帳問題推給吳淑珍,連吳景茂夫婦都強調只是吳淑珍的人頭,吳淑珍要他們簽名就簽。
扁家人打的算盤是:只要無法證明海外帳戶的金錢來自「重大犯罪所得」,「人頭戶」沒罪,使用人頭戶也不會有事;即使陳致中夫婦向外國銀行陳述的資金來源都不是「競選結餘款」,國內連偽造文書罪也無法追訴。

說詞隨證據修正,「看檢察官有沒有本事抓到我」

阿扁強調海外帳戶的錢都是乾淨的,扁家人卻沒有人願意簽署授權書供檢方直接調閱帳戶資金往來;扁家的訴訟策略,總歸一句話:看你檢察官有沒有本事抓到我,要我不戰而屈,門都沒有。
「陳律師」看準反正舉證責任在檢察官,身為被告的扁家人即使說謊,不像國外被告只有緘默權,說謊被發現時有妨害司法等罪責,我國目前的偽證罪只處罰證人。在我國,說謊似乎是被告的權利。
陳水扁在國務費案剛爆發時,編造「南線專案」等機密外交,還曾在紙條上寫下「甲君」龔金源的名字給檢察官;謊言被戳破後,陳水扁最近又提出公投遊行、拍攝「相信台灣」等短片費用,說詞隨著檢察官提出多少證據、就做多少修正,非常的機動靈敏。

「拖字訣」不斷拋出支出項目,讓檢察官疲於調查

對於國務機要費案,陳律師從偵查之初,便是拋出一個又一個的支出項目,讓檢察官疲於調查,再加上吳淑珍一再缺席,藉此拖延官司進行;但閉口不談吳淑珍買鑽戒、收集發票核銷國務費,已屬贓款的「犯罪事實」。
法界人士分析,陳水扁贊助遊行或廣告片的資金,應該來自政治獻金;但扁緊咬馬案判決「支出大於收入」的大水庫見解,甚至對國務費明定必須是「總統依憲法規定行使職權實際支出花費」視而不見,硬將國務費與扁家「收入」混在一起。
如果陳水扁贊助公投遊行可以列為國務機要費,陳水扁贊助黨籍民代候選人的支出又有何不可?如此一來,陳水扁總統任內八年的支出,絕對超過國務費的收入,檢察官還能說他貪汙嗎?

就算吳淑珍判刑,能否入監都是檢察官的難題

扁家在海外密帳使用切割策略,把責任全部推給吳淑珍,匯款的是她、使用人頭帳戶的也是她,其他扁家成員都是不知情;這樣的做法並不是落井下石,更不是希望吳淑珍被判重罪、入獄服刑。其實,扁家可能有「最後一招」的盤算。
檢察官說,學法的陳家父子都讀過刑事訴訟法,就算吳淑珍被判重刑,怎麼讓扁嫂入監服刑,會是檢察官頭痛的難題。

面對玩法 合議庭未來只有拘提>中時08-09-20王己由

 國務機要費案吳淑珍昨天第十七次缺席,而她的委任律師李勝雄更在記者會中,將台大醫院給法院的函文大加曲解,還玩起永久機密的把戲,處處顯露操弄法律的斧鑿,引發為什麼不拘提吳淑珍的質疑。不過合議庭未採拘提動作,看似居於下風,卻也避開「中招」的風險。
 司法訴訟案件,審辯過手,本應「法律來、法律去」。涉及扁家的國務費案,自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首次開庭以來,吳淑珍的律師提出的各種答辯,諸如專屬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等主張,雖充斥政治意味在內,至少還能維持法律人的性格,一切主張和辯護策略,都圍繞在法律、法理之上。
 唯在本次開庭前,卻處處可見單純的司法作為、機關文書,被刻意加以操作。包括在法官十八日晚間七點多下班後,遞出吳淑珍的請假狀,在狀紙中,還以「賜准被告及其辯護人請假」的搭便車方式,表明律師也要請假。
 律師開庭前請假,卻利用合議庭昨日上午退庭後,馬上在扁辦開記者會,以台大醫院的覆函,稱說吳淑珍是「勉強同意請假」。請假就請假,那有什麼勉強的道理。
 台大醫院有關依吳淑珍過往病史的覆函,可能會因情境壓力不排除發生危及生命情事的說法,律師還能大作文章,把台大醫院列為「密」級的公文覆函,講成好像是法院列為「永久機密」,透過媒體放送,讓法院難以解釋。
 昨日上午開庭前一小時,律師又遞出另份聲請停止審判的狀紙,企圖干擾和混淆審判的用意甚深。
 事實上,合議庭從前年開審國務費以來,就面臨當時的陳水扁總統,傾府院黨之力,全力阻撓審判程序。因此,合議庭對吳淑珍律師的接連出招,早已步步為營,小心應戰。
 在整個審判早已我心如秤下,合議庭以結束準備程序,直接進入審理程序,就是最好的回應,亦可加快審理國務費案的速度。
 合議庭依法既然可直接進入審理,就代表律師聲請停審、主張憲法爭議等都不是問題,檢察官的拘提主張,亦可暫免,如此反而避免了不必要的風險、衝突。
 即使真要拘提吳淑珍,也不必急於在準備程序中。依刑訴二八一條的規定,審判中被告不到庭,是不能審判。也因此,未來吳淑珍若還是無故不到庭,合議庭屆時決定拘提,反可畢其功於一役,有助審理結案,亦可免除準備程序拘提、審理程序又要拘提的困擾。

不出庭 反開記者會 檢痛批律師「藐視法庭」>中時08-09-20陳志賢

 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被傳喚的吳淑珍仍稱病不出庭,且律師也不到庭,公訴檢察官痛批律師「藐視法庭」,並強調律師下次庭訊拒不到庭,將建議合議庭依法另行指定公設辯護人代行律師職務。對於律師所為,檢察官極度不滿與憤怒。
 公訴主任檢察官李嘉明認為,律師竟然拒絕出庭替當事人陳述其請假理由,顯示請假根本只是藉口,真正意圖應是拖延審判、干擾訴訟程序進行。
 檢察官強調,為避免下次庭訊,吳淑珍律師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繼續拖延、影響訴訟,檢方將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卅一條第二項規定,「選任辯護人於審判期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者,審判長得指定公設辯護人」,建請合議庭另行指定公設辯護人行使律師職權。
 檢察官指出,律師有話不在庭上說,卻跑到陳水扁辦公室召開記者會,根本本末倒置。而且吳淑珍與律師昨天不出庭,但扁辦、律師卻分別派了秘書江志銘、女助理到法庭內外關心、了解狀況,作法相當可議。
 對於陳水扁口口聲聲說要「尊重司法」,但實際上,檢察官認為其作法卻是一直「破壞司法」,律師出身的陳水扁,卻對司法做出了最壞的示範。
 檢察官也說,吳淑珍沒有理由而無故不到,但律師竟然也請假不出庭,「難道律師身體也有問題嗎?」
 檢方指出,律師一再強調是替吳淑珍身體狀況著想才請假,果如律師所言,更應該到庭將請假的理由「講清楚、說明白」,來說服合議庭同意,而不是利用合議庭下班後「突襲」遞狀請假,等到真正開庭時卻反而藉口不到庭。

冷眼集》大律師,你的戰場在哪?【聯合報記者蘇位榮08.09.20

吳淑珍的辯護律師李勝雄利用台大醫院回函大作文章和法院鬥法,結果自曝其短。他先是隱瞞台大醫院公函後段但書內容,又無故不到庭,沒有善盡為被告辯護的責任,還藉公函上面「永久密件」一詞故弄玄虛,難怪檢方要批評他藐視法庭。
台大醫院的回函雖有「不排除吳淑珍出庭,甚至危及生命情事」等字眼,但後面還有一段文字,說明法院開庭只要準備好附件清單上的醫療設備等,吳淑珍出庭就不會有問題,李勝雄卻故意視而不見。這種截頭去尾的做法,不應該出現在資深律師身上。
李勝雄在新聞稿上說,他看到該函內容「大為驚訝」;但他這種斷章取義的做法,才真是讓人「大為驚訝」。
按照李勝雄的說法,吳淑珍本來要出庭,他閱卷後告知她嚴重性,吳淑珍才「勉強同意請假」;律師如此鼓勵當事人不要出庭,還自動放棄訴訟權益,可取嗎?
台大醫院昨天出動兩名醫師、兩名護士及一名救護技術員,還有病床及大批的醫療設備、藥品,法庭內外前後全部消毒,有如一間加護病房;吳淑珍出庭,絕對比她在寶徠花園家中還要安全,現在只憑律師一句話,吳淑珍就不出庭,讓整個社會及司法付出龐大成本,而這些帳竟是由全民埋單。
李勝雄看到台大的回函上有「永久密件」字樣,就大做文章,其實他很明白,台大醫院回函雖有「密」字,但與國家機密扯不上關係;這就如同民間銀行回函法院,也會在回文上蓋「機密」,以保護客戶的隱私,這樣的機密並不是真正法律上所稱的機密,法院可以公開使用,判決書也會公開記載。
律師無故不到庭,法庭只有公訴檢察官與法官對看,這在法治國家難以想像;律師的戰場是在法庭,絕非在外開記者會。


珍再請假》真巧! 扁前一天去台大探病【聯合報記者詹建富08.09.21

台大醫院於本月十七日函覆台北地方法院有關吳淑珍出庭的醫療問題,恰巧前總統陳水扁十六日私下趕到台大,引起各方揣測;不過,台大院方澄清,陳水扁是到醫院「探訪病友」,也未與醫院高層碰面。
據目擊者指出,陳水扁於本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左右,在國安局隨扈的陪同下,分乘兩部座車前往台大醫院,陳水扁經由景福門診通道進入醫院。不過台大醫院指出,扁是到病房探視一位獅子會的友人。

珍請假風波 誤解、保密 台大說了等於沒說>中時08-09-20黃天如

 因為法院採信台大的「專業建議」,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昨天第十七度請假成功,引發輿論譁然。但台大醫院卻表示,該院給法院的只是一般性公文回函,既非病史,更非診斷書,如今卻被外界錯誤引用及解讀,台大醫院深感遺憾。
 台大醫院昨天召開記者會,由副院長王崇禮及發言人譚慶鼎連袂面對媒體,但因兩人說法依舊多所迴避,一度引發現場媒體集體「拒絕離席」抗議。
 譚慶鼎表示,由於台北地院八月十二日、九月十二日兩度來函,台大醫院也對應分別於八月廿一日、九月十七日回函,內容主要是應法院要求,對吳淑珍女士的健康現況,以及出庭時需要配合的必要醫療協助進行詳細說明。

 是否有生命危險?拒絕說明

 她強調,台大前後兩次回文的內容及醫療意見是一致的,外界會有前次回覆結論為吳淑珍出庭「不會有立即生命危險」,後來又變成「不排除會有危及生命情事」,完全是引用與解讀不同所致。
 究竟台大真正的看法是吳淑珍出庭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抑或沒有?譚慶鼎以台大與法院公文往返雖非密件,但基於「文書保密」原則,拒絕進一步說明。

 未作診治 依據病史就提建議

 王崇禮則以手術過程為例,醫師有責任把過程中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包括過程中可能引發大出血,所以必須事先備血以供必要時輸血等,一一舉例說明給患者及家屬瞭解。譚慶鼎也說,台大給法院回函的精神就像手術說明書,即使內容提及手術有萬分之一的死亡率,但不代表患者一定會死。
 對於媒體質疑,既然台大證實吳淑珍已一個多月未回診,醫療團隊作出專業醫療建議的憑藉又是什麼?譚慶鼎說,該院兩次回函的參考依據都是吳淑珍的病史資料,不一定要近期親自診治。
 譚慶鼎強調,雖對被誤解感到遺憾,但台大不會要求任何單位作出道歉或澄清。至於吳淑珍何時才能出庭?有沒有可能永遠無法出庭?她說,台大是醫療機構,能不能出庭涉及司法專業判斷,並非該院專業。

矛盾、曖昧 踐踏專業形象>中時08-09-20黃天如

 一家醫院對於一個已一個多月未回診的病患,竟能一再作出醫療專業建議,且對建議內容可能遭到誤解完全吝於說明與辯解;如此極端不專業、不負責任的做法,出自長期肩負社會厚望的台大醫院,試問:台大究竟還要自我踐踏幾次才夠?
 台大醫院對前第一家庭實在有夠好,對吳淑珍尤其周到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對平日可以自在外出逛街購物、吃飯、直奔老公辦公室發飆的扁嫂,一年九個月來該院可以不顧輿論視聽連開十六張診斷書,以她出庭可能猝死為由,讓吳淑珍請假成功。
 最妙的是,這次吳淑珍連撥冗回診、要求開具診斷書的動作都可以省了。因為就在出庭日的前一天,台大發出足以令具備深厚法學素養;對文字解讀向來錙銖必較的法官都能「錯誤解讀」的二度回函,還及時送抵法院,讓原本很想出庭的吳淑珍,「只好」尊重台大所謂的專業建議,向法院告假。
 說起來台大醫院應該也很悶,任憑前後兩次的回函內容法院解讀南轅北轍,該院卻堅稱「其內容及醫療意見一致」,究竟是法官有文字閱讀障礙?還是台大在說謊?
 其實台大醫院要昭社會公信並不難,就算不便直接出示公文自清,至少可以口頭述明該院的立場與建議,但記者會中提到關鍵的回函內容,該院就拿「公文保密」、「病人穩私」當擋箭牌三緘其口,矛盾且曖昧的態度,教人不啟疑竇也難。
 而台大兩位高層主管昨天分別以手術備血,以及手術說明書比擬該院給法院的回函內容與定位,也顯得不倫不類。
 若這個邏輯說得通,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應該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出庭,因為即使是一個健康的人,下一秒鐘也有猝死的可能性,差別只是機率的高低罷了。如此一來,醫院所謂的專業又何在呢?

林芳郁:若是我 會說清楚內容原則>中時08-09-20黃天如

 前台大醫院院長、衛生署長林芳郁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台大對吳淑珍身體狀況的回函,並沒有說吳淑珍出庭會有生命危險,這有擴大解讀。傍晚他回到衛生署時應詢問記者,更明確地說:「如果我還是院長,一定會把兩次回函內容的大原則說清楚講明白,台大沒有必要為扁嫂律師背責任」。
 立委邱毅昨痛批,沒想到前總統陳水扁和吳淑珍再度演出一齣鬧劇。法務部長王清峰說,以她的身分,不宜發表任何意見或介入,但「社會自有公評」。
 林芳郁答覆立委黃義交質詢時表示,據他了解,台大醫院針對下肢癱瘓病人可能出現的情形,提供法院一份關於吳淑珍出庭時應注意之處的文件,提醒法院應注意事項,並非台大醫院針對吳淑珍所開立的證明或是秘密診斷書。
 林芳郁說,以他過去擔任院長的經驗,尤其報載吳淑珍已一個多月未回診,他可以想見台大所作的專業建議,應該只是一般性的大原則。

柯文哲:台大呆呆 豬八戒照鏡子【聯合報記者詹建富08.09.21

吳淑珍的律師引用台大醫院回覆台北地方法院的公文,以「當事人不排除有休克等生命危險」為由,第十七度向法院告假,台大醫院成為眾矢之的;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昨天直言,台大「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
一向不諱言本身政治立場是「墨綠」的柯文哲,曾為同是台大醫師的趙建銘捲入台開內線交易案,投書媒體指稱「台大醫院若不是逢迎拍馬,也是附和權勢,辜負台灣社會的期望和仰慕,我們需要反省、認錯、道歉」。
昨天,已經「封口」許久的柯文哲,面對媒體詢台大的公文被吳淑珍律師「斷章取義」、引起社會譁然,他認為,台大的出發點是不想兩邊得罪,如今卻變成「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
不過,柯文哲話鋒一轉,吳淑珍下半身癱瘓超過二十年,身體就是像用紙糊起來的,本來就有生命危險,「我看法庭也怕她出庭,萬一她在法庭昏倒、死掉,該怎麼辦?」所以先找台大醫院來背書。
柯文哲說,台大醫院回給台北地院的公函,如同結合診斷書與手術同意書的寫法,雖然四平八穩,卻被不同的人解讀,引發不同的政治效應。他說,台大多數醫師只會念書,不懂政治,就如同台大的台語發音是「呆呆」,最後總是被政治所凌虐。
儘管如此,柯文哲仍認為,吳淑珍如果有醫療人員陪同出庭,出現生命危險的機率甚低。

台大醫院,唉!>中時08-09-20中時小社論

 國務機要費案開庭,當事人吳淑珍請假,她的三位律師一人請假、兩人連假都沒請,根本不到,說穿了要以癱瘓法庭程序的策略拖延審判。
 請假未到的律師李勝雄,庭外舉行記者會說,台大醫院給地方法院一分「永久密件」,指不排除吳淑珍出庭可能會有危及生命情事,吳淑珍為尊重專業意見,才「勉強同意」請假,吃盡台大醫院的豆腐。
 前一陣子,為了扁家洗錢案,吳淑珍嫂嫂陳俊英應訊不適,急送台大醫院,開出一個「藥物過量」的診斷書,結果陳俊英的檢驗根本沒有藥物反應;台大本事真的很大,隔天「修正」診斷書,改為「疑似藥物過量」。堂堂全國最大教學醫院,享受全國最多資源的台大,三番兩次為了扁家人,臉不紅氣不喘地踐踏自己的醫學專業。
 吳淑珍逃避國務機要費案,已經十七次傳喚不到,換言之,此案的準備庭已經因為拖延了十七次,前第一夫人地位果然崇隆。吳淑珍連拖帶躲,靠得就是台大醫院,但是,吳淑珍久未就診,台大如何判斷她的情況適不適合出庭?更莫名其妙的是,什麼時候醫院覆函會成為「永久密件」?
 扁家人不自重,搞出弊案連連,面對司法毫無悔意,左手大玩訴訟策略,右手還想操控民粹,陳水扁三天兩頭靠著深綠電台取暖,愈講聲音愈大,卻愈凸顯他人品不端,台大醫院有必要讓自己的專業,成為這家人逃避司法的護身符嗎?

扁式玩法:「尊重」醫院 藐視法院【聯合報記者林河名08.09.20

在國務機要費案被控涉嫌貪汙等罪的吳淑珍,昨天第十七次請假未到庭。吳淑珍的律師雖舉出台大醫院覆函作為請假理由,但把醫院函文無限上綱為「永久密件」,「尊重醫院」卻不「尊重法院」,十足是扁式「玩法」。
被告的訴訟權益應獲保障,這是法治國的基本原則。吳淑珍的身體若確實不適合出庭應訊,也不該因為民怨高漲而強命她出庭。但出庭也是被告的義務,吳淑珍若能出庭而不出庭,就是違反義務、藐視法庭。
吳淑珍能否出庭,本人應最清楚。依辯護律師的說法,吳淑珍「原本準備要出庭」,顯然她自認可以出庭。律師說吳淑珍「尊重台大醫院的意見」而「勉強同意請假」,其實已是詭辯。
台大醫院的函文僅是針對過去病史綜合研判的「意見書」,而非診斷書。吳淑珍既已準備要出庭,如果身體健康沒有變化,為何盡信醫院的意見?這種選擇性的「尊重」,就像她以「尊重醫院」取代「尊重法院」一樣,令人難以苟同。
同樣令人難以認同的是,律師把台大醫院的函文說為「永久密件」。醫院固然必須保障病人的隱私,但這項隱私秘密並非絕對,如果當事人願意公開,即無秘密可言,更非「永久密件」。
昨天律師公布吳淑珍請假的理由之後,即有人質疑是選擇性摘取台大醫院函文,有斷章取義之嫌。律師雖然澄清「絕無任何潤飾增減」,但取信社會的最好方式,還是在徵得吳淑珍同意下,將全部函文公諸於世。
台北地院合議庭已決定下次進入審理階段,吳淑珍再不出庭,也不能阻止庭訊進行;她願不願意向社會說明已不重要。反倒是她自願放棄在法院充分陳述的機會,對扁家官司未必有利。
吳淑珍的身體欠佳是事實,但她可以挺著羸弱的身軀去逛百貨公司買精品,甚至衝到扁辦找丈夫理論,卻不能到法院證明自己的清白,實在令人失望。而這些作為,恰恰與陳水扁涉及海外洗錢疑案,寧可南下向支持者取暖,卻不願接受民進黨廉政委員會約詢,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台大清譽 淪為扁家遮羞布【聯合報記者詹建富08.09.20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繼續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吳淑珍第十七次拒絕出庭,與之前不同的是,她不是拿台大主治醫師翁昭旼的診斷證明請假,而是根據台大回覆地院有關病史說明的公函,雖然台大院方極力撇清沒有為吳淑珍背書,但顯然百年清譽已再度為前第一家庭而蒙羞。
前總統陳水扁和夫人吳淑珍、女婿趙建銘所涉入的弊案,台大醫院原本可以憑藉極其超然、獨立的醫療專業來看待,但這幾年來,卻只見台大院方像鴕鳥般把頭埋在沙堆裏,根本無視於社會輿論,而且日漸沈淪。
從趙建銘涉及台開內線交易、炒股案,之後趙從台北看守所離開,以仰頭四十五度之姿進出台大醫院,還有趙建銘的父母每次出庭後,都跑到台大急診室當避風港,前第一親家備受台大的庇護,已是眾矢之的。同樣的,扁家洗錢案曝光後,珍兄吳景茂的妻子服藥疑雲,也因台大一紙漏洞百出的診斷書,讓台大備受質疑。
尤為外界詬病的是,吳淑珍歷經十多次以健康欠佳為由拒絕出庭,其背後就是靠主治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讓國務機要費審不下去。如今,台北地院要求台大醫院提供吳淑珍出庭應注意事項,雖然經由相關科別醫師會診,仔細切磋的病史說明,在回覆地院的公函中,本應權衡是否兼顧醫學專業和法律的角度,不宜讓人有過度解讀的把柄,誰知這紙公函卻意外成為吳淑珍不出庭的護身符。
台大醫院一名主管曾信誓旦旦說,針對吳淑珍的事情,該院不想「公親變事主」,但吳淑珍方面卻反過來拿公函當診斷證明,等於把台大醫院當做擋箭牌,讓台大落個萬箭穿心的境地。如同該院柯文哲醫師所言,「台大已不只一次在權貴面前矮了身子」,更令人搖頭的是,台大整個管理階層從歷次經驗都還學不到教訓,一百一十三年所辛累積的招牌,竟淪為前第一家庭的遮羞布。

電話塞爆 台大人:被珍搞死【聯合報記者詹建富08.09.20

「為了吳淑珍出庭的事,台大醫院這下子需要葉克膜為自己急救了」、「台大醫院會被吳淑珍搞死」,從昨天上午傳出吳淑珍拒絕出庭,其理由是來自台大醫院認為吳出庭會有生命危險,許多台大主管及醫師都私下痛罵:「真是名譽掃地!」
台大總機也被不滿的民眾塞爆。一名總機小姐說,「系統差點癱瘓」,只能默默承受批評。

台大醫院愧對憲政正義【聯合報黑白集08.09.20

台大醫院致台北地院的函件,出現「解讀不一」的情況,令台大醫院百口莫辯。
拼湊各方的說法,台大醫院此次的回應似乎面面俱到。一、一再表明未開診斷書;二、不否認曾表示,出庭時間若不太長,無猝死的危險;三、依專業判斷,在情境壓力下,不能排除危及生命之可能;四、提供避險的急救人員及設備。這樣面面俱到的陳述,被陳水扁找到了「巧門」。
問題或許不在台大醫院此次的應對,而是要回頭來問:既然前十六次台大皆開給醫師證明,為何此次不開?答案若是此次吳淑珍沒申請,這恐不是可以服人的答案,更不是台大可以問心無愧的答案。
吳淑珍此次未申請醫生證明,當然是知道翁昭旼醫師不可能再開證明,或社會輿論已不容許翁醫師單獨處理此事。吳淑珍既知拿不到證明,當然就不申請證明,以免落入申請不成的困境。但是,為何連開了十六次證明,此次不開;又為何過去十六次皆可由翁昭旼一人主導,如今卻改由「醫療團隊」共同負責?
扁案是個天大的罪案,偵審過程及結果,攸關憲政是非與司法正義的存亡。翁昭旼一個人開出「可能猝死」的證明,使吳淑珍連續十六次可以名正言順地不出庭;而翁昭旼的判斷,又與如今「醫療團隊」的判斷顯有出入。但翁昭旼一人的「猝死」二字,完全阻斷了憲政正義的實現;這在憲政正義與醫療人權之間,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吳淑珍逃避司法審判的意圖,路人皆知;一名台大醫師竟可連續十六次使吳淑珍不出庭,而院方如今卻對這十六次證明有了保留。台大是否愧對憲政正義?更是否在責任倫理上已淪為扁家的共犯?

原來是台大害阿珍不能出庭!【聯合晚報社論08.09.19

千呼萬喚,阿珍今天還是沒有出庭!而且根據律師的說法,似乎本來是打算出庭的,但為了「勉強同意尊重」台大的診斷,才不出庭。搞了半天,讓法院空等,白白浪費了警力部署,竟都是台大醫院惹出來的結果!
吳淑珍已經十七次請假不到庭,昨天晚上的請假狀也是趁法院下班後才送出,繼續拿出和法院鬥法的新花招。做為被告,吳淑珍當然會選擇對她最有利的攻防策略。她選擇的:第一,出庭一定對她不利,顯然自知罪證很難辯護;第二,充分利用她特殊的身體狀況,拖延阻礙司法程序進行。
老實說,過去兩年來,吳淑珍真是善用自己的身體,更善於利用醫療機構不敢冒險、不敢承擔責任的保守習慣,得到了太多太多好處了。拖過了這段時間,讓陳水扁不用面對提早下台的政治危機;拖出這段時間,也可以用來處理各種相關帳戶和文件。
不可思議地,佔了那麼多便宜,吳淑珍心中還真的沒有底線。就算明白浪費了法院資源,就算社會普遍表示不信,台大醫院在過程中也「清譽受損」,她還是繼續不放手,上演舊戲碼。只要台大繼續診斷「可能有生命危險」,她就咬死了絕不出庭。事到如此,有哪個醫療機構敢承擔責任拍胸說:「一定不會有事」?
更不可思議的,佔了那麼多便宜,吳淑珍及其律師非但沒有一點不好意思,還可以大剌剌地賣乖。法院沒有准假,吳淑珍照樣不到,竟然連律師也一併不把開庭當一回事。人沒出現在法庭上,卻召開記者會,擺明對法官說,我不是沒時間,我就是不去,你要怎樣?律師還睜大眼睛說了沒有人相信的話,聲稱是「勉強同意尊重台大」,吳淑珍才缺席的。
台大如今受質疑,可謂自取其辱。但扁家這一招,還一併侮辱了法院,侮辱了國家資源,更侮辱了台灣社會大眾的常識和智商。這樣的行為,說實在的,比檢察官起訴的國務機要費案,更加嚴重;因為其探觸的,不是法律底線,而是人生而為人的道德底線了。
沒有道德感的人,什麼事做不出來?國務機要費案的確可謂「未審先判」,因為判決已出現在人民心中!

珍不到庭》不出庭 未必討到便宜【聯合報記者王文玲08.09.20

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昨天上午決定結束「準備庭」,下次開庭進入審理程序,昨天拒不到庭的吳淑珍,將無法再就調查證據的方式、順序等提出對己有利的意見,反而討不到便宜。
被告是否應到庭,刑事訴訟法在準備庭和言詞辯論之外的審理庭都沒有明文規定,全交由審判長裁量。依刑訴法規定,法院如要判處吳淑珍徒刑以上刑,「法律的底線」只要強制她在言詞辯論時到庭即可。
準備庭是審理庭的前置程序,合議庭首先詢問吳淑珍或律師對起訴事實是否認罪,吳於第一次出庭時,即已明白表示不認罪。昨天的準備庭只是詢問檢辯有沒有什麼證據要調查,要怎麼調查,要調查證據的先後次序,包括傳喚那些證人及證人接受詰問順序。
在昨天以前的準備程序,被告吳淑珍都主張本案應停止審理、須等待釋憲或返還機密卷證等的程序上打轉,沒有提出關於證據調查的任何主張;檢察官則聲請傳喚蒂芬尼店員崔斌芬、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四人,以確認吳淑珍將公款私用拿去買鑽戒,及由家人消費的情形。換句話說,檢方已實際向合議庭提出未來訴訟武器;吳淑珍這方則企圖不讓訴訟進行,因此也不提出應如何防禦。
如今進入實質審理階段,合議庭會依照準備程序中整理的爭點、證據調查的方式、順序來調查證據,進行交互詰問。由於吳淑珍沒有在準備程序中提出證據方面的訴求,對證據調查的方式、順序等,吳已失去主張的機會。
合議庭調查完證據,將就事實及法律進行言詞辯論,辯論終結後,即能訂出宣判日期。

台長: 阿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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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apsody
歹戲拖棚很惹人厭 > <
但是
馬政府官員和名嘴立委們
是都沒別的事可以說可以做了嗎
老拿x扁擋(國事如麻)箭靶
執政都四個月了!!
可不可以別再以x扁為主要\\
2008-09-21 16:08:08
版主回應
法院是馬政府官員?

對比下扁馬執政時誰愛擋箭靶

至於名嘴立委本就適耙糞、不宜議公共政策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9856940/20080825055249/
2008-09-22 06:18:00
石之瑜
羅馬不是一天崩潰的>中時08-10-14石之瑜

 陳水扁公然宣稱已經著手實施革命建國,自比曼德拉與孫中山,挑戰檢方以內亂外患罪名起訴他,以挽救扁家於特大貪汙案。法律上他是否因此成為內亂外患現行犯或許很清楚,背後卻透露更重大訊息──就算陳水扁要在卸任後革命建國的理論是託辭,他以內亂外患自況的邏輯,讓大家無不認為他是在以某種道德訴求轉移貪汙事實;可見,內亂與外患在我們的社會觀感中是好事,起碼不是壞事。從而反映出,國家觀念已經不存在於台灣,而這絕不是一兩天就造成的。

 假如貪汙是公務員藉助國家之名盜取財產,那沒有國家,怎麼可能有所謂貪汙的概念?

 貪汙之所以會被認為是不道德,其前提是大家分享同一個國家群體。假如沒有共同的國家群體,你從我的國家汲取,我從你的國家汲取,對汲取的人不構成任何道德壓力。
 連續三位元首二十年驅統就獨的鬥爭下來,造成公務員已經弄不清楚國家群體誰屬。君不見,原本是所謂外省國民黨反台獨大本營,包括國防、外交在內的國家安全機構,面對去中國化的潮流,上焉者尸位素餐,虛應故事(記得演習凸槌、將領買官、退役移民、同袍互虐、小兵跳舞的當代軍事史嗎?)下焉者侵蝕國產,中飽私囊(記得國安祕帳、劉冠軍逃亡、軍購與外援回扣嗎?)相對於此,反統一的台獨陣營面對中華民國國號,更難抑巧取豪奪,貪得無厭的誘惑(記得陳哲男、龔照勝、顏萬進、郭瑤琪、林忠正等不計其數的貪官汙吏嗎)?

 世界各國都有貪官汙吏,歷朝歷代也有。台灣特色則在於群體裂解後,貪者夸夸其談,展示成果。如此國家沒有內涵,民族沒有祖先,除了政府只剩程序而沒有靈魂之外,更重要的,是一旦大家對於公家資源沒有休戚與共的心態,公私之間的分際,無異於國外與國內,化外與化內之別。我們對國家資源被偷盜的感受,與我們對外國政府資源被偷盜的感受雷同,遇貪汙而產生不干我事的路人心理,或我不拿別人會拿的爭搶心理,都是人之常情。
2008-10-14 08:18:26
沒天理
高捷外勞案 陳哲男二審維持無罪>公視 2009-01-15

涉入共諜案的王仁炳、是由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引進總統府,而陳哲男本人今天也有新聞,他所涉及的高雄捷運外勞仲介弊案、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無罪。陳哲男當初被指控在民國91年7月及11月,接受外勞仲介業者--華磐公司招待到泰國以及韓國濟州島賭場旅遊、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提起公訴。但法官認為、並沒有證據顯示陳哲男有協助華磐公司、取得引進泰勞管理的合約,所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維持一審的無罪判決,但是檢察官如果不服,還可以繼續上訴。

另參本館<高捷變高劫>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9921621/20080828060148/
2009-01-17 09:21:10
陳哲男仍難逃
陳哲男涉及司法黃牛案 被台法院二審判刑九年

人民網2008年6月26日電 台灣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及司法黃牛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后,認定陳哲男佯稱可以為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熏擺平官司,而詐取財物,因此,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陳哲男九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全案仍可上訴。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本案一審時,法院認定梁柏熏之前因涉及“偽造文書及違反銀行法”案件,梁柏熏擔心案件對他不利,於2002年間經由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引介認識陳哲男,希望陳哲男為他擺平官司。

  事后陳哲男安排陳水扁參加司法官訓練所2002年開訓典禮,又兩度安排梁柏熏與司法高層人士聚餐,以取信於梁柏熏。梁柏熏相信陳哲男有能力擺平官司,因此先后付出兩張各三百萬元的支票給陳哲男。

  但梁柏熏涉及的偽造文書罪,“最高法院”仍於2003年一月間判梁柏熏一年二月有期徒刑確定,梁才知受騙,隨即潛逃。

  事后梁柏熏隔海爆料,指控陳哲男拿錢不辦事,陳哲男為息事寧人,透過他人退還三百萬元給梁柏熏。

  本案一審時,台北地院於前年十二月宣判,判陳哲男十二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十年。至於檢方指控陳哲男另涉及赤崁內線交易部分,一審即判陳哲男無罪。
http://tw.people.com.cn/BIG5/14812/14875/7431058.html
2009-01-17 09:24:08
阿楨
指扁遭迫害抹黑 一邊一國陣線告洋狀【聯合報2010.12.03(楨:無恥!另參本館:扁定罪 )

陳水扁入獄,「一邊一國陣線」成員高雄市議員鄭新助昨天表示,挺扁人士決定籌組「救扁小組」向國外求援。
南部地下電台叩應節目民眾昨天對阿扁入獄一事反應激烈,批評這是中國黨(指國民黨)要殺雞儆猴,製造社會對立,警告台灣國人民,但這些動作沒有用,陳致中拿到最高票就是最好證明。
鄭新助表示,包括前立委陳其邁及一邊一國的「領軍人物」黃越綏、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等深綠人士,對籌組「救扁小組」已取得共識,即將正式開始籌組。
他說,未來的救扁小組首要任務就是對國外發聲,讓國外知道「一個剛卸任的總統,立即遭到司法迫害,進而尋求國外聲援」。
他表示,「救扁小組」將來會推舉「適當的領導人」,成員除強力挺扁的深綠人士外,一些本土社團也都會加入。
鄭新助指出,救扁小組另一項任務是結合及領導「一邊一國」陣線,他前天到看守所探望扁時,阿扁還向他表示「一邊一國陣線不排除在下屆立委選舉時推出候選人」,但阿扁沒談到媳婦參選立委。他說,扁有特別交代,「一邊一國陣線」一定要全力支持蔡英文續任民進黨主席,也希望民進黨不要排斥一邊一國陣線,雙方必須全力結合,充分合作,才能壯大台灣本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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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3 11:33:08
版主回應
另參本館:五都大選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1703536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1703638
花了4天重讀/精選/分貼2009縣市長選舉以來約八百頁資料,這回2010五都大選,中間及偽君子選民似乎看穿,北二都「蘇蔡」偽裝的粉紅水果外表下,本質仍是綠色「蔬菜」。(南二都的綠民則仍吸獨成癮!)
至於南二都本綠倉+藍將黄許弱+楊又奪藍41萬票,不然綠怎贏藍40萬票(其實以五都的議員/里長的總席次/得票數來算,藍則贏綠!),不信看2012總統大選馬在南二都得票率如何?
(相對於王金平私心使南二都藍大敗/胡志強蝦擺的結果臺中慘勝,周錫瑋之公有大功,嘴皮胡丟基層vs勤跑朱得基層!)
北二都藍勝稍解本館前評之<民粹亡台>憂:

白天才決定別再與台灣民粹哥哥豬,半夜卻警醒,悲思數日所得<民粹亡台>,就當歷史文獻、待未來驗之吧!
黄光國著時《民粹亡台論》,李陳政權由上而下搞民粹,還有媒體名手名嘴政客民眾/學者專家教授對之狗吠火車。如今上粹遺毒尚熾,一股由下而上的民粹,正與之共犯。
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等猛禽、啃噬善馬,卻罕見媒體名手名嘴政客民眾/學者專家教授敢逆之(偶批「濫情/理盲」反遭圍剿成「精英論」傲慢),馬即使反踢、馬踏飛隼,也已遍體鱗傷。
研究古今中外各國的社政經軍尤其歷史,常感一國之興衰乃緣定,實非人力所能逆轉。
(楨2010.01.02:但民主與民粹常傻傻分不清啊!那怎辦?馬能否找回擅長化解美牛民粹的葉金川來救火呢?
2010.01.04台灣專業的雙重失落:李陳黑綠金政權執政時以意識形態作賤專業,下台後又踐踏專業,而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則與之共犯!
2010.01.10:由藍民拒投可知台灣難脫強人政治和民粹,故不論為藍的政權保衛戰或唯恐綠粹回朝,在扁案/美牛/新流感.....等專業與民粹的衝突上,馬只能逼自己和五院的專業官僚做出合乎民粹之舉,這也是綠粹與藍粹兩害取其輕之不得已。
2010.01.12:藍粹啊!那得滿足親民黨新黨式統派+李黑金之權力復辟要求!
2010.02.28:真小人的綠民只要有獨吸,DPP再怎爛也挺;偽君子的藍民假清高,KMT再怎改革也不投票,莫非要見DPP再執政才流淚?
2010.03.09:太好笑了,明明是,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逼馬吳依民粹施政,反批馬吳搞民粹!
2010.03.12:本要仿<楊志良辭職信(館長代擬)>也叫王清峰辭職,王倒有智慧地先走了。在陽儒陰法的儒教文化圈如中日韓,當代三大無解法律議題:死刑/安樂死/墮胎,又以死刑最難解,最終似只能靠民粹和以拖待變來解決。旣然是意識形態議題,何不在死刑方式上加條「關且無償做工到死」,以滿足正反雙方的心理需求!)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0381843

奇!氣周占春 卻要教訓馬英九?【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特稿2010.11.10

逼近選舉投票,任何一絲風吹草動,都像在吹拂著選票,政客以及激情的選民都在緊張地擔憂。這麼一個蠢動或妄動,會讓選票吹向何方?這是臺灣式民主奇異的合併症,不能說它錯,但卻十分離奇。
(楨:大錯特錯!而且是黃等黴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這二年多年對馬亂罵之後果。如五都大選綠贏,這些自作孽者連自贖機會也沒了,2011立委2012總統大選危矣!)

以下先貼五都大選結果,後依序倒述【台北】【新北】【台中】【高雄】【台南】【國民黨】【馬主席】【民進黨】【蔡主席】【民意】

            結果誰贏

五都席次藍營保3 綠營總票數贏40萬【聯合報記者李順德 2010.11.28

中選會主委張博雅昨晚宣布選舉結果,國民黨台北市長當選人郝龍斌以七十九萬七八六五票,擊敗對手蘇貞昌的六十二萬八一二九票;國民黨新北市長當選人朱立倫以一百十一萬五五三六票,小贏對手蔡英文的一百萬四九○○票;國民黨台中市長當選人胡志強以七十三萬○二八四票,險勝蘇嘉全的六十九萬八三五八票。
民進黨高雄市長當選人陳菊以八十二萬一○ 八九票,壓過對手楊秋興的四十一萬四九五○票與黃昭順的三十一萬九一七一票,兩人票數相加也無法擊敗陳菊。
民進黨台南市長當選人賴清德六十一萬九八九七票,輕取對手郭添財的四十萬六一九六票。
在五都市議員部分,國民黨、民進黨各獲一百三十席,打成平盤,其他政黨則有五十四席。
……………
2010-12-03 11:34:51
阿楨
阿珍免入監 馬總統:我也憤怒啊【聯合報 2011.02.21

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拒收前總統夫人吳淑珍,馬英九總統兩天內二度重申不干預司法的立場。昨天馬總統透過臉書表示,他跟大家一樣憤怒,但「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
另外,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語氣激動地否認,強調五人會議根本沒有討論這件事,總統也不可能針對個案去做任何指示。吳敦義昨天主持今年汛期防災準備北區說明會,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對於媒體追問,立委邱毅指稱總統府早已密謀要釋放吳淑珍一事;吳敦義語氣激動地強調,「我覺得他在這樁事情上訊息是不正確的,而且是完全不正確」。
馬英九總統在臉書上的留言也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至昨天中午吸引近九千五百名網友按「讚」,逾一千名網友留言;其中有不少人留言為馬總統加油打氣。
對於吳淑珍入監遭拒,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天也在臉書上發起民調,詢問網友「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拒收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馬英九總統堅持不干涉司法個案,尊重權責機關依法律與專業所為的判斷,您的看法?」
這項臉書民調,從上午八時廿分至十一時卅分為止,共有一千一百零一票支持總統依法行政、不可濫權,占總投票數百分之九十;僅一百一十一票認為總統應介入干涉,占總投票數百分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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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馬不介入 政治人物閉嘴

另參本館:知法玩法 扁家女子 扁起訴 捉放又捉扁 初審扁珍 扁定罪 賴皮扁 馬政治迫害

馬重申不能干涉司法 珍未入監 深藍反彈 2011-02-21 中時

 馬英九則親上臉書回應,強調前總統陳水扁濫權貪汙,他和大家一樣憤怒;正因為憤怒,更要依法行政,不可濫權。馬英九強調,我國憲法採權力分立,總統不能干涉司法,這是最重要的憲政原則。
 馬英九表示,他雖不能干涉司法個案,但一定會推動通案性的司法改革,讓司法更公正、效率更提升,更能符合民眾的期待,也會繼續堅持從正己做起,嚴格整飭政風,如果有政府官員涉及貪腐,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2011-02-21 1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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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贊成深藍的反彈,雖然我也是深藍。總統不是皇帝,當然不能干涉司法。難道台灣要回到從前兩蔣的威權時代,有罪無罪,還是要判幾年法官都要等蔣總統下條子指示?
台灣好不容易走出威權時代,不能再走回頭路了!我了解深藍的不滿,吳淑珍貪贓枉法卻一天牢也不用坐,我也很生氣,但她就是一個廢人,法律就是規定她可以不用坐牢,生馬總統的氣有道理嗎?
如果今天馬總統可以不顧法律規定,硬要把吳淑珍關在牢裡,我是不擔心綠營的反彈,我擔心的是將來民進黨執政,那時候民進黨的總統也可以不管法律為所欲為,想羅織誰罪狀,誰就等著被關了。比如說綠營一直無法釋懷馬英九的特別費一案被判無罪,等到馬英九卸任了,民進黨的總統可以操控司法,重新起訴馬英丸並且不擇手段就是要把他判刑關進牢裡。
大家想想看,這多可怕呀!所以我堅決反對總統干涉司法,尤其是個案更是碰都不能碰。如果大家認為吳淑珍犯法卻不用坐牢不合理,那就應該去修改法律,看看有什麼辦法懲罰像吳淑珍這種殘廢的人?這才是正途,其他情緒性的反彈都是沒有意義的!
民主社會應該是要選賢與能, 還是選一個站自己這邊的獨裁皇帝或殺手來發洩你的仇恨?你要抱著仇恨的心情去投票然後期待有人幫你報仇,然後沒報到仇你就說不投他,這樣的選民是褻瀆了民主政治, 因為選民只是個發洩仇恨的黑幫幫眾.我們台灣選民的素質需要提升, 綠民專們說謊造假挺貪腐爛透了, 藍民竟然也只想選個人來幫自己發洩仇恨!看清楚藍綠選民都很爛! 深藍深綠的仇恨關百姓生活屁事啊.你是選人來執政不要選殺手!
首惡的陳水扁已經依法審判也依法服刑.吳淑珍的健康狀況, 任何有醫學概念的人都知道她已是風中殘燭,活不了多久! 依法依行政程序由專業醫師群來決定是否可以關在監獄或特定醫院, 誰當總統都該遵守這樣的程序!有些選民只想選個人來幫自己發洩仇恨, 故意把她關死也在所不惜.那你們真的只是需要一個獨裁皇帝或殺手, 利用國家機器來幫你們發洩仇恨,這樣的選民與黑道的幫眾有何不同?仇恨會複製仇恨, 哪一天綠也要選個殺手上台當總統, 台灣社會還有寧日嗎? 中華民國還要活下去嗎?

馬彈老調 國民黨剉咧等【聯合報╱王妙音/教(高雄市) 2011.02.21

吳淑珍貪汙不必坐牢,從聯合報民調看,藍軍明年的立委與總統大選,可能備受衝擊。吳淑珍含笑回家,國民黨卻要剉咧等。誠所謂放了吳淑珍,苦了國民黨!
吳淑珍免坐監,聯合報民調顯示,大多數綠營支持者可以接受,但藍軍支持者卻有半數不能接受,並且不接受者(百分之四十七)高於接受者(百分之四十二)。「按著綠營劇本演」的陰謀論甚囂塵上,嗆馬「沒guts」、「票投不下去」的聲音四起;如果支持者反彈情緒未能有效紓解,國民黨的選舉恐遭波及。
對於藍軍支持者的反彈,馬英九強調「再怎麼批評,我都不能干預,這才是一個總統遵守憲法非常重要的作法。」完全罔顧支持者的感情與期待。
其實,馬英九上台之初民調支持度之所以直直落,除了刻意拉攏綠方人士出任官職之外,多案在身的陳水扁四處趴趴走並放言高論,讓很多民眾看不下去更是主因。當時馬英九即告訴國人:「總統不能干預司法個案」,這種「法匠」的說詞,令支持者聽了氣到幾乎跺斷雙腳。如今,吳淑珍坐不坐牢,司法單位拖拖拉拉,在上演了一天的「台中高雄一日遊」後,果然讓吳淑珍高高興興地回家去,而馬英九又搬出不能干預個案的老套說詞,這非但不能平息支持者的怒氣,只怕是火上加油。
如果馬英九有點政治智慧,他應如在二次金改案判決陳水扁無罪後所說:「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也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雖然不能干涉審判中的司法個案,但對部分法官做出違背人民合理期待的判決,我不會漠視人民的失望與憤怒」。這些話其實說了等於沒說,但至少人民聽了爽一些。無奈的是馬英九不改法匠本色,致使近半支持者捶胸頓足。
馬英九上台後,藍軍選舉屢戰屢敗,這都是支持者不滿他「不夠硬」的結果,尤其五都選舉國民黨流失上百萬選票,這是選民對國民黨重大的警告。不過馬英九似乎迄今還沒弄通支持者心灰意冷的道理。
日前馬英九接受華郵專訪,已透露了競選連任的企圖,但如果有半數泛藍支持者對馬失望,明年的立委與總統大選,可是國民黨極其嚴酷的挑戰,馬英九能不能順利過一關,似乎還在未定之天哩!
2011-02-21 10:13:14
阿楨
彈劾檢察官 五權分立失衡? 2019-05-15 聯合報

特定色彩政治團體介入司法,從傳聞變成事實?有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改法官法,要把事實及法律間涵攝錯誤納入評鑑事由,監察委員則彈劾承辦立委段宜康著名的曲棍球案檢察官陳隆翔,宛如成為「司法太上皇」,政治團體「雙管齊下」欲架空司法權介入司法審判核心,已讓蔡政府的司改,淪為操控司法之徑。
我國憲政採五權分立,民意機關立法院制定法律、司法機關適用法律,為涵蓋眾多事實,立法者賦予法官解釋適用法律空間,填補法律明文不足。退萬步而言,倘若認為法官故意違背事實及法律,仍有枉法裁判罪可論處,檢、審辦案有疏漏,都可透過上訴或再議的審級救濟。
如今綠委提案要求長期參與司法改革、人權、公益或弱勢議題的「非法律學者及社會團體代表」增至六名,被指是讓特定司改團體取得「球員兼裁判」權力,加上特定司改團體成員出任監察委員,讓監察院也加入介入司法之列。
總統蔡英文提名的監委上任後,先有陳師孟領頭對扁案的檢察官、法官展開連串追查,被視為是為扁案施壓司法的一種手法;如今高湧誠、蔡崇義對偵辦執政黨立委案子的檢察官步步進逼,即使監委認定的檢方疏失屬實,被認定重大而應彈劾,則法官的判決只要被上級審法院指責「應沒收未沒收」、「應加重刑責未加重」或「應減刑未減刑」者,是否都可能被彈劾?如果監委可以介入至此,司法審級救濟豈非形同虛設?
莫非往後只要案件辦得不如執政黨的意,監察委員就直接彈劾不服從上意的法官、檢察官,法律適用太上皇說了算,中華民國的五權分立失衡,國父孫中山知道都要從棺材裡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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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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