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美金合台幣約1700元。
1700元,可以在台灣做什麼?買到半條箱子牛仔褲,買5張CD,點16客麥當勞,吃23碗牛肉麵,吃43個’鄉村便當,喝68罐QOO或是珍珠奶茶,吃170枝關東煮,總之1700元在台灣能做的事真是出乎想像的少!
今天,我看到了一個尼泊爾小孩子。他今年10歲,身高、體重看起來卻像7歲的小朋友。他來到加德滿都已經有一個月的時間了,他來這兒不是來唸書,不是來玩,他是被父母親送到這兒來工作!
沒錯,小小年紀的他在一個月前,因為家裡沒辦法多負擔一個10歲小朋友的開銷,所以他的母親塞給他25元盧比,送他到加得滿都的同鄉所開的餐廳裡洗碗、打工,一個月工資多少錢?500元盧比!合台幣250元,合美金7元!
看他小小的身軀因為搆不到洗碗台,所以整個人爬到洗碗台,蹲在那兒用力的搓洗髒碗盤,說實在的,我送進口的momo都覺得不再美味了!
問了一下,為什麼年紀這麼小便離家工作?不上學了嗎?是學費太貴繳不起嗎?沒錯,真的是學費太貴,所以只好中途輟學打工。
學費到底有多貴?貴到必須讓這麼小年紀的孩子出來洗碗??
問了一下以後,不知怎麼搞的,我覺得眼睛酸酸的,心中痛痛的。
他的學費一年大約1000元盧比,折合美金大約20元左右!
20元美金!20元美金!居然只是為了台幣700元而讓一個小孩離開父母親,開始進入社會中打工!
台灣10歲的小孩哪一個不是無憂無慮的成長?哪一個不是坐在電腦前玩遊戲?哪一個不是在父母的仔細呵護下?
在台灣,700元,吃一頓下午茶,大概就去掉三分一了;買一件衣服,嗯,我還要掉貼1000元。之前,跟了一個尼泊爾朋友去逛街,逛累了,進了餐廳休息,點了一客Pizza,140元盧比。
當Pizza送來時,我的尼泊爾朋友十分好奇那是什麼食物!因為已經在加德滿都生活二年的她從來沒吃過Pizza!事後,她偷偷的跟我說,140元盧比是她一個星期的菜錢!!
我有點難過,可是我不知道自己難過什麼。
我只知道,我應該好好珍惜我現在所擁有的東西,不要將所有的事都視做理所當然!
現在的我,有點想,有點想雇那個小朋友來幫忙整理家務……。
註1:台幣跟尼泊爾盧比的比值大約是1比2。
註2:momo是一種像小籠包或餃子的食物。我想家的時候都會去吃momo解鄉愁,不然就是包回家自己沾醬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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