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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19:46:31| 人氣73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勞工局針對新海瓦斯公司解僱工會幹部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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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8-1-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出面接受陳情書20160105.JPG




5678-2-鴨霸瓦斯公司 搶錢惡砍勞工 新海瓦斯工會副理事長遭惡意解僱記者會會場.JPG


中華民國0年一月五日 星期二 發行總號第五六七八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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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針對新海瓦斯公司解僱工會幹部的說明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

新海瓦斯公司片面解僱工會幹部引發勞資爭議,新海瓦斯工會已經看過。 - 播放時間:58 分鐘。5 日在眾多工會團體陪同下,前來市府陳情,並提出「解僱違法」、「對無良企業進行勞檢」、「依法加重裁罰惡質雇主」等三大訴求。勞工局先由關係科長賴彥亨出面說明處置經過,並提高層級由副局長許秀能出面接受陳情書,始結束今日陳情活動。勞工局對本案相關脈絡說明如下:

1、新海瓦斯董事會片面議決調降員工分紅比率,復對工會副理事長袁月嬌片面認定曠職,引發工會抗爭並提出調解申請。由於 公司在「不當移動工作地點」調解期間,對袁副理事長給予曠職不利處分,勞工局已於 104 12 23 日以違反 《 勞資爭議處理法 》 第 8 條規定裁罰 20 萬元。至於公司隨後 於 12 25 日召開人事審議會議,以連續曠職三日為由解僱工會幹部, 已屬違法解僱至為明確。

2、由於公司片面解僱工會幹部,恐涉及違反工會法 第 35 條第 1 項規定,勞工局將儘速協助工會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若認定成立,裁決委員會並得為解僱無效、立即回復工作、給付積欠工資與不得再針對協商為違法不利對待等命令,以維護工會幹部權益。

3、為保障工會幹部不致因不當解僱影響家庭生計,勞工局將立即啟動勞工權益基金補助機制,包括補助工會幹部裁決期間律師費 (5 萬元 ) 與生活補助費 ( 金額為法定基本工資 1.2 倍、期間全案最長為 3 ) ,以積極維護勞工權益。

4、勞工局亦將儘速派員對新海瓦斯進行勞動檢查,以維勞工權益。若查有持續違法情事,將依法加重處罰。/1050105/

延伸閱讀:【行動】鴨霸瓦斯公司 搶錢惡砍勞工 新海瓦斯工會副理事長遭惡意解僱記者會實錄20160105MOV06547已經看過。 - 播放時間:58 分鐘。https://youtu.be/PpCNOuVoF4gYouTube公益新聞頻道.完整影音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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