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0四年六月三十日 星期二 發行總號五0七八號共二頁
公益社即時新聞
採用公益新聞通訊社稿件請冠【公益社】社名 公益E-MAIL:s8479.s9667@msa.hinet.net(詹招琳)
公益新聞>YouTube公益新聞頻道>公民時報>peopo公民時報>公益新聞服務網:【修】總統玉照及題詞核發要點>交通部中央天氣局預報>國農曆對照=資料來源:內政部全球資訊網公告專區>pchome更多政府消息新聞>安裝免費黃道吉日農民曆>㊣提供公益新聞㊣<
消保官查核不動產契約與廣告
消費權益有保障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
為確保不動產交易公平及保障消費者買賣權益,特於日前會同市府地政局前往淡水、新莊、五股及林口等地區,擇定 9 家不動產
業者所使用之預售屋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及銷售廣告 進行現地查核。其中發現有 2 家業者所使用之成屋 買賣 定型化契約不符合規定,市府地政局業已命業者限期改善完成。
消保官表示,本次查核主要是參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內容辦理,經查業者所使用之預售屋
買賣定型化契約及 廣告尚無發現違反規定情形,惟在 成屋 定型化契約內容有主要下列缺失(詳如附表):
(
1 )未記載附屬建物用途及面積及共有部分建號、共有持分面積及權利範圍事項。
(
2 )未依規定載明保留交屋款事項。
(
3 )未依規定載明買賣不動產原抵押權處理事項。\(
4 )未依規定載明貸款及付款與貸款少於預定貸款金額之處理事項。
(
5 )未依規定載明貸款開戶、對保及用印處理事項。
(
6 )未依規定載明交屋事項。
(
7 )未依規定載明賣方違反所有權移轉及交屋手續 ,賣方支付買方每日支付 遲延利息(萬分之二)之違約處罰事項。
(
8 )未依規定載明「建物現況確認書」事項。
消保官指出,消費者在購買預售屋或成屋時,依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或「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應注意下列重點,才能買的安心,住的放心
。
一、有關購買預售屋消費者須注意重點事項為:
(
1 )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除陽台外雨遮及屋簷不計價) 。
(
2 )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契約總價(分別以土地、房屋「包括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及車位」計價) 。
(
3 ) 履約保證(包括內政部同意履約保證方式、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擔保) 。\( 4 ) 驗收及違約之處罰等契約條款是否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二、有關購買成屋須注意重點事項為:
(
1 )買賣標的範圍:包括買賣標的內使用分區、權利範圍、共有部分及建號、停車位型式等事項。
(
2 )原設定抵押權之處理:包括本買賣標的物原設定抵押權時,其賣方原設定抵押權由買方承受、買方代償後塗銷、由賣方清償後塗銷等事項。
(
3 )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之處理方式:包括可歸責於賣方、可歸責於買方、不可歸責雙方之貸款處理等事項。
(
4 )貸款金額支付方式:包括買方貸款直接匯入賣方帳戶、買方貸款代償賣方抵押權設定債務後將貸款餘額匯入賣方帳戶、由銀行通知雙方會同領款交付等事項。
(
5 )交屋事項:賣方負責交屋之責任、歸責賣方延遲交屋之全部價款萬分之二單利計算違約金額、買賣標的物相關文件交付買方及賣方未如期遷移戶籍及公司與營利事業登記之損害賠償責任。
(
6 )賣方瑕疵擔保責任:賣方應保證買賣標的物權利無缺,如買賣標的物有出租或出借、設定他項權利或債務糾紛等情事,賣方應予告知,並於完稅交付日前負責清理等事項。
(
7 )違約處罰事項:賣方違約處罰事項、買方違約逾期 1 個月後方可解約及違約處罰等事項。
(
8 )交付建物現況說明書:包括買賣標的物是否有改建、增建、加建及違建、車位情況型式及是否有分管協議、買賣標的物是否有漏水、買賣標的物是否有經過輻射屋檢測及是否包括家具等事項。
消保官特別呼籲不動產 業買賣及 經紀業者,應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或「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將相關不動產定型化契約及房屋廣告等交易資訊充分揭露,避免消費糾紛發生,以保障消費者權益。/1040630/
顯示文章地圖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