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0四年六月十日 星期三 發行總號五0一九號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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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BOT案均依促參法辦理 市長朱立倫 利益由市民所共享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新北市長朱立倫10日在市政總質詢時表示,現有 BOT 案都依促參法相關規定辦理,合法性絕對沒有問題,市府採 BOT 方式開發是為了地盡其用,以新莊地區兩個 BOT 案為例,市府將市有停車場用地與周邊商業用地做多目標、更有效的使用,利益由市民所共享。
針對議員關心的「新莊國際創新園區」及「新莊捷運 AU 商城」等 2 個 BOT 案,朱市長表示,市府決定採 BOT 方式開發,主要係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及考量地盡其用,讓市有停車場用地與周邊商業用地做多目標、更有效的使用。經發局長葉惠青指出,新莊國際創新園區等案,係因新莊副都心內的商業區大多被開發成住宅大樓,而該區是新北市未來重要的數位匯流產業群聚中心,因此規劃讓市有停車場多元化開發,興建產業辦公大樓吸引業界進駐後,兩案合計可為當地創造至少 7,600 個就業機會,帶動地方發展。
局長葉惠青說,「新莊國際創園區案」為興辦停車場與商業設施,本業比例達 37.76% ,透過多目標使用滿足公共停車位需求,並提供 70% 樓地板面積做為國內外企業產業發展空間使用,市府收取的租金及權利金合計達 59.7 億元,預估約佔總營收的 9.3% ;而「新莊捷運 AU 商城」市府可收取金額為 38.51 億元,預估約佔總營收的 6.92% ,同時兩案契約都訂有超額營收權利金加收機制,如未來廠商營業收入超出投標時預估,市府可以加收更高額比例的權利金。最重要的是, 50 年期限屆滿,不僅土地仍為市府所有,產辦大樓也會移轉給市府,就整體開發效益上,市府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每年收取權利金、租金,期滿又取得最後增值效益,利益仍歸市民。
朱市長強調,市府辦理所有 BOT 案都依相關促參法令辦理,合法性絕對沒有問題。就議員所關心的合理性部分,市府歡迎各界檢視,包括開發案內容、本業比例、權利金及租金、議約過程,市府都會做到公開透明,也會讓市民充分了解及監督重大市政建設開發案。
有關原住民族預算編列情形,朱市長表示,各縣市編列預算方式不同,有些縣市將所有預算編列在主管機關原民局或原民會之下,但本市原住民族相關預算分別編列於各局處下,其中民政局及原民局編列預算加總為 5 億 7587 萬,六都排名第三。朱市長強調,市府各局處會共同努力推動原住民族各項服務。
原民局長楊馨怡說,市府各局處依權責分工推動原住民服務,例如原住民族的社會福利、教育、就業及職業訓練等,分別由市府社會局、教育局、勞工局等各局處負責,並非所有政策或預算都由原民局單獨編列執行。楊馨怡說,雖然新北市財源不充裕,原住民族人口多,但各局處都會協助原民局落實對原住民族的照顧。
今日市政總質詢由民進黨李坤城、周雅玲、江永昌、何博文、林銘仁、鍾宏仁、廖筱清、鄭宇恩及夷將‧拔路兒等議員提出質詢。/10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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