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0二年一月十七日 星期四 發行總號第二七0六號共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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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方式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今(102)年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自2月7日(星期四)0時起至2月17日(星期日)24時止與臺北市同步實施,並於102年2月18日(星期一)零時起恢復原規定方式收費。
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方式(詳細收費方式如附件):
1.新北市(淡水、瑞芳及烏來地區除外)於「非夜間加成時段(上午6時至下午11時)」按計費表夜間加成鍵收費外,每旅次再加收20元;「夜間加成時段(下午11時至翌晨6時)」按計費表夜間加成鍵收費外,每旅次再加收40元。
2.淡水地區於「非夜間加成時段」按計費表夜間加成鍵收費外,每旅次再加收50元;「夜間加成時段」按計費表夜間加成鍵收費外,每旅次再加收70元。
3.瑞芳及烏來地區於「非夜間加成時段」按公告之固定費率再加收2成;「夜間加成時段」按公告之固定費率再加收2成外,每旅次再加收20元。
為加強宣傳新北市春節期間計程車收費方式,併同宣導民眾乘坐計程車後座時應繫妥安全帶之觀念,交通局已印製宣導貼紙30,000張,將於近日起陸續發送至 新北市各計程車工(公)會、警察廣播電台、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及2處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等地點,計程車司機朋友可
至上述地點索取,並張貼於車內明顯處,另提醒搭乘民眾及駕駛朋友,夜間加成時段是以「上車時間」為準。
交通局局長趙紹廉表示,春節期間拜訪親友可多利用計程車外出,避免酒後駕車,以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民眾若遇有計程車駕駛人拒載或超收車資等情形,可以
記下車牌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逕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2-2225-5999)或本市境內撥打1999申訴,經查證屬實者,主 管機關將依公路法相關規定處罰。
春節期間運將朋友犧牲闔家團圓假期,提供民眾便捷的接送服務,籲請乘車民眾體恤運將朋友之服務辛勞,於春節期間加收的服務費用外,不吝多多給予支持鼓勵,使彼此均能開心地度過個平安的春節假期。
102年度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方式如下: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印製102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運價貼紙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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