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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7 11:49:45| 人氣19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4/26 僧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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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僧肇:

《選編》,頁473-5:「夫生死交謝...有何物而可去來」(《物不遷論》)。

 

問題:

1. 僧肇如何論證事物變遷現象之不真實性。

      僧肇如何破:(1)vs

                            (2)vs         →之對立

                            (3)vs

2. 僧肇之論述方式與《道德經》之論述方式有何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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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劉芝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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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玲
回應:物不遷論中,梵志曰:「吾猶昔人,非昔人也。」之看法
就體而言:不遷, 不變。不遷是絕對,萬物各住本位而不遷,不遷的是本質,此為實相。
就用而言:變遷,改變。變遷是相對,相對於時間、相對於緣起、相對於萬事萬物;「心」對於相對下產生的生滅相有所感,心被境遷,所以有流動變遷之惑,在相對中展現的現象皆是假相。
此回應僧肇:「吾猶昔人」是站在「體」而言,「非昔人也」是站在「用」而言。
2010-05-02 22:20:5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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