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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8 15:08:16| 人氣44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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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論語劄記(二)〈為政第二〉

讀論語劄記(二)〈為政第二〉

 

2012/06/28初記

 

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

「譬如北辰」,器物喻道。

過去旁聽吳展良教授的「中國近現代思想史」,老師曾說,讀歷史的人不能不懂政治,但是政治卻是最難懂的一部份。對於政治理解與實踐的不多,要對於古今政治思想或哲學有所體會,恐怕得待來日。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論語‧為政第二》)

順著第一章,直接先談此章。讀到此章,恰好看到一則五月天的新聞:「阿信:廣義來說,我的確想從政」我覺得可以用這則新聞來作為《論語》此章的註腳,也許更能貼近學生的理解。《後漢書》:「雖不從政,施之有政,是亦為政。」讓學生明白,不一定世居位者才稱得上是為政。如果學校沒有上到這一章,或許也可以額外補充,讓學生明白,我們日常生活很多道理或啟發,在經典之中都有跡可循。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論語正義》引了《孔子家語》的一段話:「聖人治化,必刑政相參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禮齊之;其次以政導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變,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於是乎用刑矣。」這裡顯示了一種以德化民的觀念,法律只是在最後的手段。余英時先生在〈以價值系統看中國文化的現代意義〉談到中西文化的差異,曾表示,「以文化價值言,中國和西方都有最高的普遍原則,適用於一切個人。這在西方可以『公平』(justice)為代表,在中國則是『仁』(後來是『理』的概念)。……『公平』是一個法律觀念,其源頭在上帝立法說,這外在超越的取向。『仁』是一個道德觀念,其根據在心性論,這是內在超越的取向。」(《中國思想傳統的現代詮釋》,台北:聯經,1987,頁28。)

從這段論述和《論語》此章(或其他相關篇章),我們大概可以思考中國文化傳統即使經歷現代化之後,可能「法治」觀念還是比較薄弱的。在「法治」之外,社會還是習慣以人情世故與道德判斷來看事情。譬如目前民法規定,拾金不昧可以索取三成報酬(目前已下修為一成),若失主不願支付,撿到的人可以行使滯留權。因此出現很多問題,一些失主本身經濟狀況不好,意外遺失金錢已是焦急萬分,最後雖然失而復得,卻必須付出三成的報酬,非常吃力。輿論往往批評求報酬者,但既然是依法行事,自無違法的問題。這裡就存在了法律與人情之間的一個巨大的鴻溝。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在心為志」、「心之所之為志」,立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當立定了志向,自然而然是全心投入其中的。三十而立,顯示了獨立而不再依賴。

「知天命」有兩種解讀;其一是了解了「命定」的無可奈何。儒家「義命分立」,依照勞思光的詮釋,「命」就是客觀環境的限制。這限制不是誰能夠改變的,但不能因為那是一種限制,而就裹足不前。董仲舒所言:「政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正是同樣的意思。此外,「知天命」可以詮釋為「知天之所以生己,與己之不負於天」,這種說法從我讀來多少有點玄虛,但是姑且不論所謂的「天」是指甚麼?這種詮釋方式卻展現了生存的價值。「六十而耳順」,「耳順」一詞,對我來說很難理解。有一說認為此乃「六十而順」的訛誤。從志學、而立、不惑、知命到六十而順,其實逐步展現了生命投入世間,與世間衝撞、磨合,在心態上了解客觀環境的限制,終究自在而行,最後才能夠做到從心所欲而不踰矩。

從此章當中,可以看到最終歸於「矩」,在「矩」之中能夠有「欲」、「順」、「知命」、「不惑」、「而立」。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

子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

雖然這兩則談的內容無甚相關,但是都談到了「不違」。這是一種「順」的概念,倒不是要人唯唯諾諾不去挑戰,而是當見山又是山之後,面對這些價值應該要不違如愚。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

一說父母憂子女生病,一說子女憂父母生病。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此章解釋繁多,對於犬馬所譬為何,亦有紛雜。有說犬馬以供養人,子女亦以供養父母,不敬,何以別乎?一說,子女可以畜養犬馬,亦可以奉養父母,不敬,何以別乎?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此章「先生饌」有異解。過去理解為長輩先食,但亦有稱「先生」為「兄長」,「饌」為「準備」之意。

從子游、子夏問孝章足見孔子對成德的要求是精益求精、多多益善。

 

子曰:「君子不器。」

君子多才多藝,不僅限於一種用途。也可以與「器物喻道」合論。

 

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

從多見與多聞這二者當中,讓我思考到「知識」的意義。我常常跟學生分享,因為知識讓我們更自由。過去在談通識教育的時候,有所謂的自由的教育(Liberal education)。為什麼知識能夠讓我們更自由呢?如果一個人缺少某些知識,一旦遇到相關的情景或場合,自然會局促不安,手足無措。譬如一個人若不懂得使用電腦,等到他要使用電腦的時候,剛開始一定很惶恐而不知如何是好。所以,越是拓寬我們的知識領域,我們在這世界上想對應的生活或許會更自在。

但是,知識會不會也障蔽了我們的自由,限制了我們的生活呢?尤其科技發展到今天的地步,太多科技產品其實都限制了我們的行動與思考。除了科技之外,我們在追求知識的過程中,心神奔馳,不能收束,其實也是讓我們更局促狹隘,而無法更坦然面對生活。

當然,見聞之知的重要性,學哲學史上也很重要。從宋明理學到清代學術,許多人對見聞之知與德性之知做了許多闡述。有的認為「德性之知,不假見聞」,有的則認為,「人於所謂見未聞者不能生其心」。關於這方面的討論,可以參閱余英時〈清代學術思想史觀念通釋〉。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勤,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
善而教不能,則勤。」

 

為何上位者孝慈,則民能夠忠?孝慈與忠是否有任何關係?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

 正義曰:「仁、義、禮、智,皆須信以成之。若人而無信,其餘四德,終無可行。」這段注釋引發了我的疑惑:這些不同的德目,在孔子的學說體系當中是否有優先次序?譬如,信重要,或是義重要?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祖考為鬼。讓我想起我弟轉述的一個說法,台大某位教授曾批評:「憑甚麼自己家死了的叫做祖先,別人家的就叫做鬼?」很有趣的說法,可以用來想想大眾心裡對鬼得避忌態度。另外,一般民間信仰中,當家運不順,大家都會說是「祖先來討」。所以要看看是不是祖墳有問題,或是祭祀出了甚麼問題。剛開始聽到這個說法也只是備為參考,但是後來,我越來不能接受這樣的想法。因為我天真地認為,既然是祖先,應該照顧子孫,怎麼可能以討債的心情來嫁禍子孫呢?不知道民間信仰的這種說法可有任何根據?

從這一則當中,可以讀到兩個訊息。其一是人的欲望非常可怕,為了求得利益或福氣,不只是會諂媚人,也會諂媚鬼神。此外,如果只有自己家裡的祖先需要祭祀,而祭祀的原因也不是為了求福,則我們可以理解孔子已經將祭祀的問題「人文化」了。祭祀只是為了「慎終追遠」吧。

 

2012/06/28初記

 

台長: 陳伯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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