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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3 21:31:52| 人氣35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交通部觀光局與嘉義市政府說明2010台灣燈會特效煙火意外後續保險理賠事宜(行政處)2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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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觀光局與嘉義市政府2010/3/3下午召開台灣燈會主燈特效煙火意外後續保險理賠說明會,後續保險理賠將由承保主燈保險之台灣產物保險公司為單一窗口, 與嘉義市政府委託之國泰世紀產物保險公司分工,今日起與傷者聯繫,完善處理求償事宜。觀光局與市政府也將主動關切賠償進度,並派員持續關注傷者復原情形, 展現最大誠意。

      觀光局局長賴瑟珍說,除再次向社會大眾及受傷民眾表達最大歉意,也感謝黃市長第一時間表示負責到底,但主燈特效煙火為觀光局委託之主燈廠商施作,應由觀光 局與承包廠商負起全責,她也感激黃市長請託嘉義基督教醫院提供最好醫療照顧,讓傷者安心休養。

      她指出,市府志工與觀光局人員這幾天都到醫院關心,毛部長也 每天致電了解,對於已返家的受傷民眾,市府與觀光局主管也挨家挨戶道歉,並致贈慰問金。承包廠商伯亞益公司也已到醫院向傷者道歉,承諾負起全責。

      台灣產物保險公司代表指出,受理理賠費用包含所有掛號、醫療、住院等復原費用,及合理的工作與財物損失賠償事項(諸如衣物燒損、眼鏡受損),精神慰問費用 則視個案情形而定。該公司表示,經陸續至醫院及傷者家裡了解,未來將先以電話聯繫安排時間,由觀光局、市政府會同主燈廠商、保險公司拜訪受傷民眾,提供完 整理賠處理及應備妥文件資訊,受傷民眾需備妥診斷書、醫療費用單據、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和解書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即可。保險費最高可達200萬元。

       黃市長表示,這幾天市府各局處已陸續向傷者致歉及慰問,北至苗栗、南至高雄,希望大家為傷者祈福。

台長: 妞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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