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完顏色後之皮革,依不同之效果要求,必需在皮面或床面(背面)施以不同之藥品處理,方算完成,否則皮革仍處於〝裸露〞狀態下,對於灰塵、空氣、陽光、水氣、摩擦…等皆無抵抗力,易造成顏色剝離、褪色、髒污、不堪經久使用等毛病,因而大大減少皮革之使用壽命與質感。
(一) 仕上劑
1. 定色劑:幫助染料和皮革結合使褪色速度減緩。
2. 豔色劑:增加皮革表面之光澤使染料的飽合度更高。
(二) 硬化劑-分水性和油性,其功能使皮革硬化如皮塑,水性硬化劑可加水稀釋。
(三) 亮油-分噴霧式和筆刷兩種,可隔離少許水,使用時先上定色劑再上亮油其效果較佳,亮油勿上太多以免表面使用一段時間後產生龜裂之紋路。
(四) 背面處理劑-塗於皮革背面,使產生光滑,用絲瓜少許順著紋路塗抹。
(五) 浸透劑-上色前使用浸透劑塗抺皮革表面,可去除皮革表面之雜質或油質,使皮革表面較容易上色,亦可去除毛刷筆上之染料。 在使用染料染色前可先以水滴於其表面上,測試其吸收狀態,若形成水珠或不易被皮革吸收即代表以染料染色時亦不易染色且容易形成染斑,改善方式可以浸透劑少許加入水中,以水刷毛塗佈皮面即可改善(浸透劑具有清除皮面油污、灰塵…等功能),亦可將其加入水溶性染料內,也可加強染料在皮面上之滲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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