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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10:27:10| 人氣1,749|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白色恐怖的編輯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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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白色恐怖,讓人不寒之慄。但因為情治單位的荒謬無知,讓恐怖之中帶有戲謔,成為今天我們茶餘飯後的笑話點心。我們知道一些受難者的名字,但還有更多人並未罹難,卻遭調查恐嚇,嚇出冷汗,此後在陰影裡存活。多年後時空轉變,回首細訴,當做一件回憶在說,我們才知道,啊,原來你差點被抓去。

1984年3月13日,《自立晚報》出報,副刊不見了。因為副刊一篇文章惹了禍,印好的副刊版面被警總抽出正刊之外,還沒印的緊急停機,罪名是「為匪宣傳」。

惹禍的文章是教授林俊義寫的,標題叫<政治的邪靈>。文章本身沒問題,出事的是其中一句:「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領袖都是可以被批評的,只有在中國大陸,毛澤東才是民族的救星。」

副刊主編向陽被帶去警總,手裡拿著原稿,上頭一字未改,證明編者同意作者的說法,同為一丘之貉。

這句有什麼問題啊?意思是在反諷毛澤東不是嗎?重念一次:「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領袖都是可以被批評的,只有在中國大陸,毛澤東才是民族的救星。」意思再明白不過了,只有大陸同胞在老毛統治下才會相信不能被批評的毛澤東是民族的救星,這是在歌頌毛澤東嗎?如果是,那「毛澤東」替換成「蔣總統」,你看是不是歌詠?

但警總說,你以為百姓看得懂嗎?他們只會看到「毛澤東才是民族的救星」這一句。

警總的人文化水準很低,但這句意思他們聽得懂,只是死鴨子硬嘴巴,不能放過向陽,也不好逮人。後來據向陽云,此後副刊編輯生涯,每月有兩組人馬來約喝咖啡,直到1987年他轉任總編輯。而文章作者林俊義成為黑名單,出國回不來了。

斷章取義,是情治人員羅織罪名的絕活。任何人不分黨派年紀出身背景,歹運的時候就會成為冤魂。爾雅出版社老闆隱地在<翻轉的年代>一文提到於梨華。現代人知道於梨華的大概不多了,隱地以「於梨華在文壇,一如李麗華在影壇」來形容其人之紅。(是說李麗華是誰,知者也不多了。)於梨華以《又見棕櫚 又見棕櫚》《夢回青河》享譽文壇。1974年在台灣由大地出版社出版長篇小說《考驗》後消聲匿跡,原來她跑到中國大陸去了。當時管這種行為叫做投匪,必須封殺。(歌星方晴也是這樣。)書在台灣不能出了,文章不能刊登。

好了,既然此人投匪媚共,批判他,總可以吧。隱地在《書評書目》雜誌1977年2月號(46期)刊登一篇香港來稿<於梨華的新書>,介紹她在香港由「七○年代」和「天地圖書公司」出版的兩本新書《新中國的女性》、《誰在西雙版納》,雖云介紹,但夾帶批評,對她討好中國頗有微詞。

可是這樣還是犯了大忌。《書評書目》雜誌上市後,關切電話紛至沓來,七個單位組成的「書刊審查小組」的政策是,即使文字裡有批判也不行,最好是提都不提,讓這名字從人間蒸發。

隱地是政戰軍人出身,在警總出版社編過《青溪雜誌》(雖為政戰刊物,但夾帶很多不錯的文學作品,台灣文學史的奇特現象之一。)還有點人脈。經老上司指點,隱地上街把上市雜誌的那篇惹禍文章一一撕去,才倖免於難。

詹宏志講過一段秘辛,美麗島事件受刑人王拓刑滿後寫小說投寄《聯副》發表,主編瘂弦在辦公室苦思掙扎,從這一頭走到那一頭,繞室徘徊,最後決定發稿。王拓長篇小說雖然只刊了一兩天,也夠嚇人了。

向陽不乖,瘂弦、隱地可是乖乖牌,都還戰戰兢兢,事態之荒謬,氣氛之顫慄,都不是現代人可以想像的。(2008/9/2)

台長: 果子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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