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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0 07:51:17| 人氣1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既不是國內,也不是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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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國內,也不是國際?

ECFA的簽署若屬國際事務即為條約,若是國內事務則為行政協定,馬政府的矛盾是不敢給予明確的定位~

陳茂雄

立法院為處理ECFA案藍綠發生衝突,並有兩人受傷,主要的爭執點在於包裹表決或逐條審查。民進黨主張要逐條審查,中國國民黨則主張比照國際條約,逕送二讀。會發生這種問題是執政黨不敢表態它到底是國際事務或國內事務,想以模糊的手段蒙混,才出現嚴重的衝突。

簽訂國際條約時,須要國會授權,其過程要有國會監督,國會隨時可以提出糾正,國會等同已介入條約的內容,最後當然包裹表決,沒有必要逐條審查。只是中國國民黨就是不敢稱ECFA為條約,而以類似條約的理由要求包裹表決,事實上類似條約就不是條約,當然不能以條約方式來處理。

簽訂國內事務的協定屬行政權,若是法律有規定依法律的規範來執行,法律若沒有規定則屬行政裁量權。事後若國會覺得不妥可以立法加以規範,只是要遵守不溯既往的原則。ECFA若屬國內事務,在不違法的範圍內,行政單位可以裁量,不必送國會審議,只是中國國民黨就是不敢說它是國內事務。

歷任總統沒有機會與中國簽任何協定,就是因為沒有辦法界定它到底是國際事務或是國內事務,台灣總統只能接受以中華民國的名義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協定,可是對岸政權堅持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來談判,如此任何協定都屬國內事務,雙方因而沒有交集。

馬總統上台之後打破以前的僵局,雙方以「九二共識」來談判,只是對岸政權所定義的「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而馬政權卻欺騙台灣人說是「一中各表」,事實上在中國人面前馬政權從未表過「中華民國」,倒是完全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只是ECFA,所有協商都是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進行,連雙方直航的機場都屬國內線機場。

若是馬政權公開表示ECFA就是國際條約,要求包裹表決還有一點道理,只是他們沒有這個膽識,因為這麼說就違背對岸政權「一個中國」的原則,馬政權不可能為台灣主權得罪中國。若將ECFA定位為國內事務就屬行政權,根本不必送立法院審核,只是馬政權更沒有膽量這麼做,否則ECFA就與香港的CEPA完全一樣,馬政權的謊言全部穿邦。

馬政權說ECFA類似條約就不是條約,當然不能以條約來處理。馬政權又不敢說它是國內事務,顯然的,他是一個全新的事務,立法院審議之後就變成慣例,當然要以立法的手段來審核,逐條審查是必須的,民進黨的要求有其正當性。

執政黨所以會出現矛盾的說詞,是因為以前撒了謊,欺騙台灣人說「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現在做每一件事都要為以前的謊言圓謊。

中國國民黨以拋棄主權的方式與中國談判,只是他們完全不承認,執政黨高層曾公開表示, ECFA哪一條喪失主權。這更奇怪,香港的CEPA哪一條喪失主權?香港本來就沒有國家主權,何必再談國家主權。

馬政權若是真的希望包裹表決,將ECFA交由人民公投就可以達到目標,公投只有包裹表決,不可能逐條審核。況且直接民權的位階在間接民權之上,交由人民公投就不必理會立法院,只是馬政權不只抗拒國會逐條審查,還千方百計規避公投,難怪有人抨擊馬英九在推動帝制,不理會民權。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

2010/7/10(台灣時報社論)

台長: 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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