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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3 18:00:06| 人氣16| 回應0 | 上一篇

最快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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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看過一篇新聞統計,內容大概是講述在人的一生之中約有百份之七十的人生是屬於不快的,而只有約百份之三十是屬於愉快的。也就是說我們活著的快樂也就是那麼的少。雖然如此,但我仍然非常高興自己能夠擁有自己獨一無二的人生。
如果要我在腦海中找尋一件最快樂的事情,坦白來說是非常困難,因為有太多快樂的事發生過,而每次遇上的時候,我都會認為那一刻是最快樂的。

對於我來說快樂的事情可以歸納為數類,其中我最珍重的就是失而復得的快樂和自由自在的快樂。失而復得的快樂相信每一個人都經歷過,舉個例子來說明:年前購入兩隻毛茸茸的倉鼠作為寵物,可是一天早上醒來發現鼠去籠空,結果睡衣也沒有更換便在家展開地毯式搜查,可惜遍尋不獲,正當失望灰心之際,母親大力拉開沙發,我便看見兩團毛球擠在一起。重新把牠們安置好後,我深深體會到什麼是失而復得的快樂。也試過曾幾何時忍著萬分不捨和一個人道別,說再見的時候其實已經清楚大家以後見面的機會非常少,即使再遇,結果也只是人面桃花,那一刻心真的會很痛,如果要具體化一點,就像是遇上一個技術欠佳的護士替你抽血時,因為一直插不到血管而讓你手上的針孔一個一個增加的疼痛感。但是後來因為機緣重遇對方,發現大家對眼前人還是保持著那一份熟悉的感覺,全無半點生疏,那份喜悅也是不容置疑的。

自由自在的快樂比起失而復得的快樂來得長久,也是我希望尋找得到的。一直以來因為父親管教嚴厲,我在其他人面前永遠都是乖乖巧巧,盡我最大的能力避免發生在我意料之外的事,因為害怕因我的行差踏錯而令父母起爭執。日子久了便養成一個壞習慣,那就是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人或者不喜歡做的事,還是以笑臉面對,就好像是在玩具店的洋娃娃,除了帶著塑膠感的笑容外,其他什麼感情都不會表達出來。現在人長大了,父母也不再有爭執,正確來說應該是不再有可能會爭執,他們之間除了泠漠,我找不到其他。無論是朋友、戀人還是夫妻,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大家為對方帶來溫暖,而分開卻是因為泠漠。意識到這個道理之後,我希望能夠成為一個更加誠實面對自己的人,希望可以用自己原有的性格和思路方式去跟人相處,可能有些時候會變得任性或者愚蠢,但很高興身邊有人願意接受和關心這個我。現在一顆心好像變得自由自在了,也深切相信這種快樂是目前為止我最珍惜的。

其實我相信人生中快樂的日子並不只有百份之三十,因為對於生活中發生的事情,只要改變想法和觀點,一切不快可能都會變成是快樂,正如一句話 — 快樂是選擇。

台長: Mandy 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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