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不到30分鐘,我就成為一個花蓮人了
而且只花了台幣80元,我就成為最大的戶長了
看著熱騰騰的戶口名簿和新身分證,感覺很不真實
尤其是改版後的戶口名簿,薄薄的一張對折A4印花紙
看起來很像假的…
雖然辦理時候很快速,但是背後我可是籌謀已久
因為一般而言,辦理戶籍遷徙∕戶口獨立是要【原戶籍的戶口名簿】才行
但是問題來了……(以下針對不開明、家庭關係惡劣的情況)
一般父母哪有可能讓沒有結婚的孩子獨立戶口,除非他們家有很多房子啦!
更不要說咱們這種尚未合法的同志婚姻,就算合法,我想還是拿不到的
到底我是怎樣不用正常管道來取得法律上的完全獨立?
真的非常簡單,但是要跑2次戶政事務所
第一次 本人帶著身份證,跟辦事員說,你要申請催告原戶長限期提出戶口名簿。這是不用付錢的,但是要記得你即將遷入的地址,因為戶政事務所會根據你填寫申請書上的地址,發一份公文給你,當然也會有一份公文到你的戶長那。
第二次 如逾期你的戶長仍未提出戶口名簿給你,請帶著印鑑(可有可無)、公文、欲遷入地址的當年度房屋稅單及身分證,均需正本。則遷入地之戶政事務所可逕先予受理,然後辦事員會列印3份單子給你確認及簽章、繳費,公文、舊身分證繳回報廢,當場就核發新的身份證。列印的確認單上會蓋上【強制執行】字樣,看到不用慌張。
然後你就可以跟我一樣當戶長了!記的要帶80元台幣來換!
公文上面會明列幾月幾日之後可依法申請等等,所以申請催告後,就是等催告期限過後再來辦理戶口。
基本上,公務人員不會告訴你這一招,所以要保護自己的權利,最好平時多多注意一些法律常識和修正新聞。
至於申請人的必備條件要滿20歲以上,否則將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我覺得身為同性戀少數民族,有必要讓自己在各方面完全獨立,以免在外遭受不平等待遇、在內又受親人脅迫與掌控。這樣層出不窮的社會新聞,有興趣的自己去網路找找或問問周遭志同好友。
不過我認為雖然滿20歲就可以這樣做,但是仍然不妥,因為時機還不成熟。
當你確定要離開這個家時,要先確保自己的經濟沒有問題。再來是你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不然怎麼會有人願意借你戶籍落腳?最後是要有心理準備,當你老爸老媽接到公文時,通常也是關係破裂或惡化的時候,如果你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那還是當個賴在家裡的乖孩子吧!
所以我這樣前前後後算起來,我計劃了大概20年,也就是從小我就計畫徹底逃家,從我還不知道蝦咪是拉子時就開始了我偉大計劃。
從完全不懂任何法律條文、行政程序,到現在自立自強,真的花了很長的時間。
不過當中有幾年,我是一直在猶豫,是否真要如此做?
因為一旦做了,就代表了徹底決裂,我就只會剩我一個人和貓孩子
而我再也不會去面對我的原生家庭,即使他們都不知道我是拉子
父母傳統的觀念與孩子獨立的追求,常會互相牴觸
簡單的戶口獨立被刁難情形是普遍存在社會上、夫妻間、家庭裡,為了自己的權益,要牢記此招!
尤其女性同胞們,萬一不幸嫁錯老公,就不怕離不了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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