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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02 23:24:00| 人氣1,254|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北縣青少年外展工作可行性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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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來,由於台灣社會現代化腳步增快,面臨著傳統社會結構的解組、生活型態的改變,社會問題的惡質化與先進國家的社會發展歷史不謀而合,其中,最令人憂心之一的就是少年犯罪問題,除了量的增加外,犯罪性質更有惡質化、低齡化、集體化與預謀化的趨勢。
傳統社會工作的服務介入一直以被動取向為主,加上這群高危險群少年的發展或群體特質,是非自願的、游離的、反抗權威的。傳統機構被動提供案主服務的模式,已無法提供滿足或解決問題。加上歐美或鄰近地區(如香港)的福利擴散現象,「外展社會工作」的理論與實施,逐漸受到台灣青少年服務工作者的引用,雖然在實務運用上,或名稱不同(街角外訪、中繼營、外展服務隊);或方式不同(中繼站、商家合作、少年活動);但都屬外展社會工作之架構與精神。
國內的少年社會工作傳統以治療的取向為主,但隨著青少年逃學、逃家、犯罪等問題日趨嚴重,預防工作就更具重要性。從少年的社會支持面向來看,經常性逃學、逃家、中輟或未升學就業等少年,通常不會主動尋求正式(專業機構)或非正式(家庭)社會支持,所以,傳統社會工作方法很難對其發揮功效,以致其標籤為較難處置的人口群。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外展工作即是一種初探性的方法與手段,藉由主動尋找可能需協助的青少年,「去機構」的情境下與少年建立關係,進而協助少年面對其遭遇的困難。
本會於今(91)年上半年度召開委員幹事會議,由本會徐委員錦鋒(現任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主任觀護人)提出從犯罪資料分析中所得,建議仿照台北市作法,從板橋市開始試辦外展工作。這樣的提議讓我們從事被動式的少年社會工作者,重新去審視台北縣的青少年工作。從國外的經驗、台灣的經驗及台北縣現有青少年外展工作,做不同面向的人力、物力、財力等分析的評估報告,而後提出本會對台北縣少年外展工作的建議及困境。
回過頭來說,少年問題一直都存在著、也惡化著,但少年相關的福利卻是被社會大眾所遺忘。站在一個實務工作者立場,一切幫助少年的行為,雖不是外展工作,但卻是少年社會工作之架構與精神。

貳、外展工作相關文獻探討
一、 定義
少年外展社會工作(outreaching social work)是指針對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所做的服務工作,以中途輟學、逃家、翹家、失依、無家可歸、經常出入不良場所的少年為服務對象,社會工作員至其經常留連或聚集的環境中,主動與其接觸並建立關係,結合個案、團體、社區工作等方法,就其所遭遇之家庭、學業困擾、情緒、職業適應、休閒活動、同儕關係等提供情緒輔導、就業就學安排、資源提供、轉介服務、團體活動….等立即性、緊急性,甚或是長期性的服務,旨在協助其處理生活中的困擾或問題,合理地滿足個人需要並發揮個人潛能。
外展社工員接受社會工作的訓練,配合時下青少年人的文化、價值觀等特色,靈活的試用多項社工手法及技巧,與不同性別、年齡和問題的高危險群青少年逐步建立信任關係,以便提供他們所需的後續服務,扮演「窗口(entry)」的角色,另一方面,外展工作有時透過街頭建立的據點或關懷中心,因應高危險群的各項需求,提供危機性或應急性的教育、醫療、社會支持等服務,並進一步後送所需的長期性或持續性的服務,扮演「橋樑(bridge)」的角色。(Weisberg,1985:陳慧女,1998:王世芊,1999)

二、外展服務對象的認定標準
根據美國國家少年服務網絡資料(1991),所謂的「街頭少年」包括五類型:1.逃家少年(runways):指未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離家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少年;2.無家可歸少年(homeless youths):已無特定家長或監護人,又因故離開家庭或機構,無處可去的少年;3.街頭流浪兒(street kids):長期逃家或無家可歸而以街頭為家的少年;4.遺棄少年(throwaways):被家長或監護人趕離家庭者;5.福利少年(system kids):曾經兒童或福利機構的多次安置,最後因故流浪街頭者(鄭麗珍,1999)。
香港外展工作服務對象的認定標準為:1.與家庭關係惡劣或離家出走的青少年;2.輟學或有可能輟學的學生;3.流離遊蕩的青少年;4.經常於街角玩耍的青少年;5.幫派少年(三合會會員)。(陳寶釧,1997)
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第二款虞犯少年的認定依據:1.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2.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3.經常逃學或逃家者;4.參加不良組織者;5.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6.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7.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至於有關外展服務對象或街頭少年的界定,台灣目前尚無明確定義,在實務經驗中,外展服務對象除了部分無家可歸、以街頭為臨時居所的少年外,多半指的是中途輟學或經常性逃學逃家的少年(鄭麗珍,1998)。

三、外展服務對象的特質
依照楊瑞珠(1997)的高危險群青少年甄別量表之界定,這群輟學、逃學、逃家的高危險群青少年的特性初期包括過低、過高的目標及願望、自尊心低落、不以未來為導向、不良讀書習慣及學習能力、動機變壞等。Yochelson和Samenow(1976:引自陳貞夙,1998)根據這些青少年在團體中的表現指出其特質,分別是1.玩弄權力:喜歡控制,扮演勝利者;2.對抗:不喜歡開放性的溝通,認為有秘密等於被重視;3.精力充沛:特別喜歡高冒險性的活動;4.錯誤的酬賞:認為與自己理念相同則給予讚賞,有特別的方式減少良心的作用;5.缺乏責任感;6.缺乏同理心:求生的技能優於人際的技巧,沒有考慮他人的需要而傷害他人;7.思考能力缺乏:無法從過去和他人的經驗中學習,較難察覺個人自我概念與外界看法不一致;8.反依賴性(counterdependent)。
從認知的角度來看,這群高危機的青少年傾向:1.遇到問題或衝突時,缺乏因應的能力;2.可能在道德、倫理、社會、情緒的發展上固著,尤其是固著在以自我為中心所導致社會道德發展遲緩的情況,造成其認知扭曲(Gibbs,Potter&Goldstein,1995;引自黃佩怡,1999)。Gibbs(1991)從社會道德發展的觀點看認知扭曲和反社會行為的關聯,將反社會行為的認知扭曲分為二個層次四種類型,第一層次為自我中心,會導致衝動、反社會及攻擊行為;第二層次為錯誤標示、做最壞的假定及歸咎他人,第二層次的扭曲來自第一層次的自我中心,用來淡化因反社會行為所帶來的罪惡感,並為保護形象而繼續其自我中心的運作。
從其生活型態來看,這群經常遊蕩在外、深夜不歸的少年,較常逗留於PUB、舞廳、電動玩具店和撞球店,而學者的研究發現一般學生不曾去上述場所的比例(80.8﹪)遠高於犯罪少年的樣本(21.9﹪):儘管以上休閒空間並非不良場所,但進一步分析比較逗留於上述場所的次數多寡與少年非行的關係時顯示,逗留次數愈多者,其介於少年犯罪、少年偏差行為的程度也就愈加嚴重。(侯崇文,周愫嫻,1998)
此外,從其團體的次文化來看,這群處於危機中的青少年經常自成一個小社會,以其獨特的語言、生活型態和價值系統與成人社會分隔,其文化內涵包括物質與非物質的關心。在物質方面,包括衣著、交通工具等,青少年的穿著打扮不但藉此表現其附屬的群體、品味,也表達對成人價值的反叛,如留長髮、穿多個耳洞、染髮、穿著暴露等;在非物質文化方面,包括語言、偶像崇拜、流行音樂、流行舞蹈等,青少年團體常藉由術語透露世界觀、生命型態與道德觀(Sebald,1977:Rice,1978:引至蔡淑慧,1987)。李亦園(1984)指出青少年副文化的特徵包括對形式主義的反抗、對機械生活的不滿、對功利商業主義的抗議和自我表現的趨向。

四、採用外展工作的理由
1.生態學理論
生態學理論(Ecological Theory)又稱為生態區位學理論,其源自於生態學的一種理論架構,是一個關於組織體與環境關係的科學,它將人們和環境視為各自單一卻又相互作用的系統,在這個系統內它們彼此不斷影響,著重於個人與外在環境的交互影響(Germain,1999)。Rappaport曾說:「生態觀點貴在其特別注重人們與其社會、物理環境之間的關係。它隱含一種概念,就是沒有所謂不適當的人或不適當的環境,而只能說,人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上有相對性的和諧與不和諧」。所以,生態理論強調人和社會系統為了能夠經常地取得所需資源、支持,回饋及各種用以維持生存及發展個體特殊性的刺激物,必須經常不斷地和其周圍環境及彼此之間進行互動,並存有互利的關係。以生態立論出發,我們可以發現,青少年經常生活的空間秩序為家庭、學校及社區,他們與周圍環境不斷互動以取得和諧的關係,但若因家庭失去功能,則易使少年提早離開家庭而進入社區中;而在學校適應不良的少年,也常因低成就或學習挫折而提早離開學校而進入社區中,固社區環境物理及人文景觀,都深深影響到青少年之偏差行為。因此,外展工作提供了家庭、學校與社區之間的橋樑,由工作員扮演「窗口」的角色,在社區、學校與家庭之間建立一個中繼站,配合後續輔導與後送服務,將青少年由社區拉回家庭或學校中,並間接達到少年犯罪預防工作之成效。

2.外展工作之去機構化、去官僚化
傳統的少年社會工作以治療的取向為主,而隨著青少年逃學、逃家、犯罪等問題日趨嚴重,傳統被動式輔導模式以不符現況,相對的預防工作就更具重要性。而從少年的社會支持面向觀之,經常性逃學、逃家、中輟或未升學就業等少年,通常不會主動尋求正式(專業機構)或非正式(家庭)社會支持,所以,傳統社會工作方法很難對其發揮功效,以致其標籤為較難處置的人口群。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外展工作即是一種初探性的方法與手段,藉由主動尋找可能須協助的青少年,並在「去機構」的情境下與少年更能建立關係,進而協助少年面對其遭遇的困難。
再而少年在其生活情境中所扮演的角色,一直是個弱勢的族群,沒有決定權、沒有投票權、沒有發言權、沒有經濟權的低下階級,面對比他們高的階級,原本就有抗拒、不同掛的心理,因此,為了能順利接觸到這些需要服務的少年,必須要「去官僚化」,放下身段,主動出擊,與少年「廝混」貼近少年的生活內容,拓展積極的外展行動,進而激發社區對少年福利服務之重視。


3.外展工作較符合經濟效益
傳統機構式社會工作模式是被動的在機構中等待案主上門求助,案主求助端視機構知名度、工作員服務態度、機構地點等因素決定,難免給人守株待兔之感覺,而外展社會工作是指專業的社工人員化被動為主動,直接地將服務輸送至少年活動空間的服務模式,比起傳統機構是社會工作更有效率,也更符合經濟效益。
再者,由於外展社會工作是去官僚化、非傳統制式的由上至下的服務模式,工作員必須放下身段,站在與少年同一陣線、同一等級的地位上,與少年「廝混」,進而了解少年的生活內容與內心世界,比起傳統機構式社會工作更能增進輔導效能,也更能符合預防勝於治療的期望。

五、外展社會工作的服務流程
外展社會工作也和其他專業體系一樣必須建立其獨特的工作流程及完整的處遇體系,再找到潛在的案主群後,工作員除了運用各種技巧在工作初期建立彼此的信任關係外,更重要的一個部分是後送的資源系統,這些資源包括緊急或短期庇護中心、相關的服務方案、就業就學輔導等,這些處遇流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可以結合既有的服務措施,例如:就業諮詢、學業輔導、心理輔導、親職輔導、資源轉介、關懷中心、中途學校等,以建構完整的外展工作處遇模式及後續資源網絡,因次外展工作要做的完整、落實,除了外展工作員的專業能力之外,相關資源系統的建構更是重要,否則也只是虎頭蛇尾,更陷少年於另一個困境而已。

參、台灣外展工作的沿革
回顧台灣近二十年的青少年工作經驗中,運用外展社會工作方法的演進,可將其分類為四個時期:(胡中宜,2002)
(一)開創期(1978~1981)
最早的開始,係70年代末期國內典型的青少年服務機構救國團張老師參照國外「街頭社會工作」的模式,首先提出類似外展社會工作的概念開始,「街頭張老師」開始於台北重要青少年聚集區域運作,對經常出入不良場所或鬧區遊蕩及發生急困少年提供街頭輔導工作。此時期的時空背景脈絡,由於民間志願團體發展尚未成熟,且多屬單打獨鬥的階段,在缺乏任何參考比較及支援的情況下,在九十位報名者中錄取三十名大專志工與社會人士進行工作,抱著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心情,開創了台灣的青少年外展工作的先例,但最後也因為缺乏運作模式、後送系統不足、服務方案模糊、組織間協調整合不易、服務對象與服務目標功能不夠明確及工作員挫折感、相關研究尚未累積的情況下,使得此項開創服務工作終告式微。
(二)萌芽期(1981~1996)
在經過一段約十年的空窗期之後,台灣青少年外展工作發展的第二個時期,直至1994年開始,台北市政府的少年輔導委員會北投少輔組,有鑑於地區內某一公園為重點犯罪區塊,加上傳統等待服務的方式無法突破,遂開始擬定計畫,結合社區走出戶外,辦理少年活動,主動與少年接觸,並結合社區方法,主要目的仍為少年犯罪之區域防治工作,開始一連串的地區傚仿與串聯,此時,仍屬混沌未明之萌芽時期,且戰且走,尚無一套標準模式與評估方式,「作何?何作?為何而作?」的問題,仍在爭議,理論的建構,在當時仍備受討論。
(三)戰國期(1996~2000)
到了第三個時期,則為1996年開始,台北市社會局有鑑於青少年工作的複雜性與多元性,加上民間組織的漸趨成熟與外展觀念的受到認可因素,開始委託民間團體進行各區域之外展工作。如1996年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接受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委託,辦理台北市萬華少年服務中心,主要的目的是為十二至十八歲離家、逃學、流浪在外、行為偏差的少年提供行為輔導、緊急庇護與安置等福利服務。係透過外展的工作手法,協助行為偏差的少年解決其所面對的問題,以達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另外,社會局東區及北區少年福利中心亦委託民間單位承辦此一業務,結合中心資源以有效達到服務整合。而政府部門,如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則源自北投地區開始進行少年犯罪集中區塊的防治工作中運用此一方法,現推廣至各個行政區域,透過街角外訪(out reaching social work )、少年活動、輔導活動的辦理及社區工作的推展,以達到犯罪防治的效果。民間單位則有勵馨基金會自1997年在台北成立外展中心,正式針對機構服務對象與一般少年,進行一連串的少年外展工作,晚近台中站陸續跟進;另外,尚有青年服務協會與台北諮商輔導中心等加入其中。
自此,開始進入一個百花齊放與百家爭鳴的階段,各服務單位的競爭合作,促使工作方法開始發展。唯單位間缺乏溝通整合的模式,本位主義過重,致使資源重疊或造成服務間隙的情況發生。
(四)整合期(2000迄今)
最後,在未來的第四個時期,是在2000年以後,這個時期是整合的時期,未來的工作講究績效、信任與品質。因此,服務資源的整合與協調是趨勢所在,健全的服務輸送體系,完整的概念,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瞭解外展之真正意涵,是未來的發展。

肆、台北縣青少年外展工作現況
台北縣土地面積約2052.57平方公里,幅員廣闊,總人口數約3,623,112人,勞動外來人口流入居多,其中青少年人口數約為34萬人左右。
在實際從事青少年外展工作較具規模而有成效者,僅有台北縣板橋市親子服務協會、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三重青少年館及台北縣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等三個機構。
茲以此三單位之成立、宗旨、工作方案來說明目前外展工作在北縣執行經驗。
一、台北縣板橋市親子服務協會:
此協會前身原為一社區型義工組織,由社區學校志工媽媽團體組成。外展工作的產生為這群志工媽媽們有感於在自己的社區內常有一群遊蕩街頭的青少年聚集,而這群青少年往往因家庭或個人因素而逃學、逃家,遊蕩街頭而群聚,在無遮蔽之所和食物供應下,只好在街頭垃圾堆裡或餿水桶中覓食生存。
這類的情景常出現在社區內,志工媽媽們因而組織動員起來,發起關懷社區少年活動,開始主動對這群青少年供應餐點及協助,並到青少年常聚集的保齡球館、電動玩具店、紅茶店、夜市等地點關懷和瞭解遊蕩在街頭青少年逃學、逃家的心路歷程,並試圖運用社區的資源來嘗試協助解決青少年的問題。
民國84年志工媽媽們開始籌組正式團體組織,85年7月正式成立台北縣板橋市親子服務協會,提供少年短期收容、緊急安置、及追蹤關懷輔導服務,並開始針對當時中輟的學生施行復學輔導,這是台北縣第一個正式組織施行對中輟生復學輔導服務措施並透過培訓使更多志工來參與服務。
由於當時法律上處罰條例的限制和政府行政組織對中輟生復學輔導無一對外統一窗口,學校對於中輟學生的標籤化和刻板印象使然,中輟生返校復學常是協會與學校彼此協商拔河。有意願接受中輟生復學轉介的國中學校少,為免引發學校反彈,協會只好轉為讓學生自行申請轉學或復學,再私下協助學生!
近幾年,由於協會給予青少年的幫助,提供一個溫暖而安全、自由像家的關懷庇護所,獲得社區青少年的認同和媒體的報導,被外界定位為『少年之家』,並在青少年彼此同儕的宣傳、招應和信任之下,一些逃學、逃家,遊蕩街頭無處可去的少年便會主動來協會求助。
即使只是一、兩頓簡單的餐飯供應,少年在此,被重新關懷和照顧!求助的少年一多,往日主動到社區關懷少年的行動,因少年個案的增多和被動求助行為轉為主動,因而轉變為因處理少年個案而視少年狀況才主動到少年的生活情境去做瞭解!
除了協助解決少年個別問題外,在寒、暑假期間,協會還提供多樣、多元的少年活動,諸如撞球班、游泳班、戲劇班..等,幾年服務經營下來,曾被協助的少年亦會懷抱回饋之心再回協會幫忙,再幫助其他的少年或實質上幫助社區環境美化,而曾被幫助的少年家長在感謝之餘,便成為協會會員的一部分!
協會的經費大多來自協會會員會費的挹助和少數捐款,對於來自民意代表的贊助和政府部門社會局的經費補助相當少。
由於政府經費爭取困難和相對的不重視,及實務工作過程中,求助學生被轉介安置的機會和資源少,再加上志工人力因對政府部門的資源分配不均,期待落空,使原先超過上百人的志工人力因感受政府部門對社區的不重視感,在投入服務幾年後,目前志工人數只剩40名左右。
在人力和經費雙重限制困境下,迫使協會只好另謀出路,努力轉型並改變工作方法。
在協會協助少年的實務經驗中,曾輟學的少年如果能回到學校且能受到來自學校週遭人物正常且平等的對待和關心,少年是可以重新再展開新生活和學習而沒有問題出現的!
比較棘手的是:少年家庭經濟問題若一直持續未獲改善,家庭問題壓力仍然持續,少年回到街頭遊蕩及被誤導和利用、剝削的情況仍會再度發生,少年問題更會日趨嚴重!
因此,近年協會改變工作方法和策略,與當地和其他社區的相關關懷協會串聯並與民間企業網路平台公司合作,針對無就業能力的少年家長和少年給予簡單電腦文書處理和網路相關訓練,建構社區電腦網路。
少年和家長可以在實際社會中去建構虛擬網路社區,在真實社會中推銷網路商業廣告,並可凝聚社區意識和建立社區文化,反應社區供需問題及現象。
除此之外,還積極輔導其他社區設立少年關懷站,希望藉由關懷站點的設立而成線的連結,讓少年能有被溫暖、關懷的服務網!
協會當初成立的宗旨為結合板橋市熱心公益人士協助服務家庭、學校建立親子、親師關係,爭取兒童、青少年之合法權益,以達促進社會祥和。
目前服務項目為:心理輔導、遊戲治療、團體輔導、家族治療、親職教育、課後照顧、兒童少年緊急庇護、暫拖服務、關懷專線、休閒娛樂、營隊活動、聯誼活動、家庭就業資訊、就業輔導、社工實習、志願服務、社區服務、社教宣導、社福資訊等,青少年外展工作的執行蹤跡因相關限制和發展現只隱然運作予求助少年個案中!

二、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三重青少年館:
此機構地點位於台北縣五大少年犯罪密集區之一:三重市內。青少年館整棟四樓建築物完全作為青少年使用空間和工作人員規劃青少年工作用,每層20多坪的青少年館,依少年特性而設計,提供少年可以休息、聊天、談論、表演、閱讀、上網、活動、學習..等多元化的夢想空間!
除了完全免費開放給少年使用外,且有三位專任專案企劃工作人員和志工規劃少年活動,並接受少年求助進行諮詢和輔導。
基金會在執行少年外展工作方面主要是針對協助的少年個案,因個案的情形,而依個別情形來主動至少年的社區或聚集之地來做少年生活情境的瞭解,而非主動走入街頭去尋覓潛在性少年個案,在案主實際處遇的限制上比較是資源的後送系統缺乏和不足,如少年安置機構的缺乏和經費短促!
自90年12月成立以來,經費的來源大多為善心人士的募款,對於來自政府的補助僅能以活動方案來爭取!就連目前所處的場所亦是來自三重當地善心人士無償提供!
青少館的設立宗旨是希望青少年在活動中,能玩的痛快,也能潛移默化的學習,在活動過程中,不同的孩子,可以發揮自己、展現自信!服務的項目包括:資訊交流所、假日活動與課程提供、社團經營與學習、青少年小飛俠熱線、諮詢輔導室、國中低學業成就選替教育試辦研究計劃等。

三、台北縣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校外會為一政府官方機構,在少年外展工作執行層面:主要是針對學校輔導室學生個案,協助學校輔導老師因不方便或課程限制無法提供服務,而依學校提供的個案資訊,主動至社區做個案家庭訪視或主動到少年個案逃學、聚集的場所,如網咖、公園等訪查並尋回學生,規勸學生返校就讀及做後續的復學輔導,使少年個案能順利完成學業畢業。
在協尋方面:除了各分區學校教官配合警察實施不定期聯巡時,將聯巡與中輟生協尋工作結合之外,並將各分會調查轄區內中輟生易逗留場所列為重點查訪且運用教育替代役男資源於備勤時負責在學區協尋中輟生,提高中輟生協尋成效。
在輔導方面:實施認輔制度--針對復學學生,採二對一或一對一方式,由替代役男或志工認輔復學生,透過晤談、電話關懷、親師合作,持續協助中輟學生,使其不再輟學。並運用自願及熱心的教官協助,於課餘時間前往輔導,藉由不同的經驗、歷練,給予不同的感受,增進輔導成效。
自90年10月開始實施,雖有10位替代役男分散駐站於9間學校和2位在校外會較機動性質的替代役男和學校自願、熱心的教官投入此項中輟生復學輔導計畫,但人力的不足和專業訓練課程的缺乏是主要限制。
由於是運用現有的替代役男,這些役男大多曾修習過相關心理、輔導、教育學分課程,且相關的人事費用來自內政部,學校只要提供簡單居住場所給這些替代役男和支出少量的水電費用即可!
然而,實際少年問題牽連的層面不只只有少年個人本身而已,要實際有效預防中輟生的產生和中輟生回歸校園的關懷輔導,人力和專業訓練的充足實有必要!

伍、外展社會工作實施情形—以台北市及香港為例
一、台北市少輔會外展工作服務情形
(一)服務現況
為達主動出擊、主動服務少年之目的,該會近幾年來,於各區陸續執行了少年外展工作。執行至本年,少年外展工作模式已漸趨成熟,各少輔組除於台北市各區全面執行街頭關懷,並配合各項輔導、活動及社區合作模式,企圖透過區域人文或物理景觀之干預,制定策略而達犯罪防治之效。
少輔組執行外展期間由五年到一年不等,總計今年執行重點區塊包括中山「東光」及「大直」、中正「南機場」、大安「師大區塊」及「通化街」、北投「復興公園」、士林「後港」、內湖「東湖」及「西湖」、南港「舊莊」及「家樂福商圈」、松山「民生社區」及「中崙」、文山「興隆路二段」及「景行」等區塊,以及萬華與中正少輔組合作走訪在青年公園活動的少年。

(二)工作內容及方法
各少輔組使用的策略不一,有些少輔組單一訪談,有些結合活動辦理,使外展工作除關懷、發現問題外,其工作方法活潑多元,茲簡述如下:
1.走動式輔導:至街角訪談諮商,提供走動式服務,隨時提供需要協助之少年輔
導服務。
2.問卷訪談:利用問卷方式了解少年之需求及達成與少年建立關係之媒介。
3.參與少年活動:參與少年打牌、打球、聊天的現有活動
4.少年危機事件處理:對外訪場所了解之危機事件,如群架、衝突、逃家、犯罪
等,連結相關單位,做必要之緊急處理。
5.辦理比賽、活動:如撞球、籃球比賽、跳蚤市場、趣味競賽、電影欣賞、聖誕
節party、社區園遊會、卡啦OK大賽。
6.成立主題性少年團體:將外展中發現之少年帶入或成立主題性少年團體,如街
舞團體、少年籃球隊、樂團。
7.成立少年服務性團體:將外展中發現之少年帶入少年服務隊,提供社區服務
8.辦理宣導性活動:社區家長法令座談、參與社區園遊會、社區人士關懷少年研
習座談會。
9.拜會訪談店家:達成少年犯罪預防社區網絡之建立。
10.召開參與社區會議:如區域協調會報中提出外展發現及聯繫資源共同協助,
宣導外訪工作。

(三)發展及發現
各少輔組透過與少年主動接觸之機會,深入了解少年之問題。如藥物濫用、自殘、少年聚合、兩性交友、聚眾鬥毆…。等,追蹤其狀況,提供諮詢管道,協助之少年無數,並於評估後針對需要提供協助之少年開案,執行長期有計劃的輔導。並視需要及少年事件之緊急性,將訪談的內容,如少年容易聚集的地點、時段提供警方加強巡邏重點,以落實協助每個角落少年犯罪之掌握。

(四)特色及成果
各少輔組積極加強發展之外展工作特色不同,分述如下:
1.活動宣導:與大眾傳播媒體合作,將有關少年需求之議題、目的性呈現;成立
活動看板。
2.社區整合:加強社區人士對少輔組之認同,增加更多社區人力招募及社區資源
之整合,對活動有更積極之協助,含擴學校愛心家長、鄰里長、轄區警政單位、
社區其他社福單位及其他專業資源甚至少年本身。如與大專社團合作,協助辦
理滑輪等活動來協助外展工作之推展;成立社區外展工作諮詢小組,由社區單
位、人士共同參與討論社區少年之犯罪預防及主題性少年團體工作之推展;除
開發資源,亦建立多元管道為外訪少年之後送系統。
3.輔導服務:開放少輔組之設施,將少年引進少輔組與工作員建立更深層輔導關
係;並加強個案團體輔導策略,協助少年;持續提供專業輔導服務,並培養少
年自行規劃活動之能力,回饋社區。
4.區域合作:萬華與中正少輔組本年度開創性的跨區塊以共同合作方式訪視南機
場及青年公園,於兩組資源整合後,能對外展工作達成更佳成效。

二、其他單位服務情形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設立少年服務中心,推動少年外展服務,其工作成果如下:
(一)八十五年設立之台北市萬華少年服務中心:委託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
以街頭外展方式提供離家流浪及行為偏差少年必要協助,辦理包括個案輔導、團體輔導、街頭服務、諮詢服務、知性活動等,九十一年一至八月服務人次計約8607人次。
(二)八十七年設立之台北市東區少年服務中心:委託台北靈糧堂辦理,以街頭外展方式提供離家流浪及行為偏差少年必要協助,辦理包括個案輔導、團體輔導、街頭服務、諮詢服務、知性活動等,九十一年一至八月服務人次計約4473人次。
(三)八十九年設立之台北市北區少年服務中心:委託基督教勵友中心辦理,以街頭外展方式提供離家流浪及行為偏差少年必要協助,辦理包括個案輔導、團體輔導、街頭服務、諮詢服務、知性活動等,九十一年一至八月服務人次計5003人次。

三、香港地區外展工作服務現況
國外地區中我們以香港為例,外展的出現,是針對香港社會60年代末的騷亂和青少年犯罪問題的一項回應(鄧惠雄,1990:15)。外展的發展早在1966年已有幾個志願組織以離散的工作方式或遊樂場活動安排的方式去為一些不到中心活動的少年提供服務,不過正式以「外展」這個概念來推行,是在1979年6月開始(吳夢珍,1990:15)。主要重點是由社會工作員主動到青少年經常流連和聚集地,與他們保持接觸與緊密,透過個人或團體輔導,協助他們處理生活上的困擾,合理滿足個人的需要及發揮個人的潛能,使他們身心得到均衡的發展(郭乃揚,1997:13)。因此,外展工作牽涉到如何識別需幫助的少年及工作手法的問題,以達到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簡略介紹香港在青少年外展實際工作方式:主要的服務標的人口群為十至十六歲、因個人或家庭問題而逃家但尚未涉及犯罪次文化體系的兒童及青少年,工作的基本信念在提供青少年愛的支持與鼓勵,使其得以解決問題、發展潛能,並進而對社會有正向的貢獻。工作方式為:由二名社工員二名志工所組成的團隊,自深夜至清農六時,在青少年經常聚集之處進行外展工作。工作的目標在重建青少年與正常社會之間的聯結,社工員扮演中介的橋樑角色,與街頭青少建立信任的關係之後,將之帶至暫時的庇護中心,並適時提供其物質支持、生涯指導、轉介等服務。
至於其助人關係的理論架構乃採用Carl Rogers的案主中心理論。提供孩童一種支持、協助的關係,社工員需有瞭解、接納、真誠的助人態度,必須在街頭的短暫時間內與之建立助人關係,並維持這種關係直至該少年與專業助人工作者接觸,建立並維持「助人」或「友好」的關係是外展工作小組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街頭遊蕩的青少年和父母親之間有著不良的溝通關係,所以,社工員應該讓他知道有人願意瞭解他、傾聽他的問題,並與他一起討論。
特別一提的是外展服務和庇護所的安置服務並非二個不相干的獨立個體,它們是一體的兩面,二方面的功能需相輔相成,不可偏廢。
香港外展社會工作歷經一、二十年的努力,已發展出幾種工作方法:「外展隊」、「外展和中心結合模式」、「綜合服務隊」、「通用工作模式」等。外展隊由四名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及六名社會工作助理組成,以團隊工作方式去推展服務,積極、主動到服務對象身處的地方,面向他們提供服務,而不是被動地等他們來中心接受服務。外展和中心結合模式是由外展隊和青少年中心合作,將在街頭發現的遊連青少年帶回青少年中心,透過中心的資源提供服務,帶回傳統的服務架構中。綜合服務隊主要是由青少年中心、外展隊及學校社工組成,因為服務手法的多元化正是綜合隊的優點,這使得青少年在學校、街上、娛樂場所及中心等不同的地方均得到同一機構及同一群社工的專業輔導(盧鐵榮,1997:9)。通用工作模式是將傳統的個案、團體及社區工作三種主要方法在有需要的案主或社區靈活運用(盧鐵榮,1997:9)

陸、台北縣少年外展社會工作之困境及建議
就文獻探討及本縣實際執行狀況瞭解到外展工作方式及流程不外乎(陳慧女,社區發展季刊84期):一、社工員主動接觸在街頭遊蕩的孩子二、與之初步接觸確認接案對象三、瞭解其需求並建立關係四、提供相關服務五、後續追蹤服務。
誠如先前所敘,台北縣幅員廣大,少年人口約三十四萬人,而實際從事外展工作之單位僅有台北縣板橋市親子服務協會、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三重青少年館及台北縣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等三個機構,在人、事、經費、機構、環境等層面實有其限制與困境,分別說明如下:

一、找到潛在的案主群有限
囿於本縣環境限制,實施少年外展工作僅能以定點式選定特定地區,台北縣
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及本縣少年輔導委員會配合警政系統「春風專案」深夜少年保護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執行深夜臨檢,盡可能尋找中輟生及街頭流浪的孩子,但亦只能限於特定區域(例如網咖、撞球間或PUB等)進行,以至於接觸之案主群較為片面,無法提供全面性服務。

二、缺乏青少年外展服務團體及專業人力
目前板橋市親子服務協會與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三重青少年館服務方式皆為被動式,而非主動走入街頭去尋覓潛在性少年個案;校外會由十餘名役男進行校外工作,落實中輟生輔導;少輔會五名專任輔導員除平日業務辦理外,尚須輪值春風專案深夜少年保護措施,視少年需求開案,人力運用顯然已達飽和,外展工作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時間,如欲有效推動外展工作,勢必須增加專業社工員,或鼓勵民間團體積極辦理。但是,本縣青少年服務團體等社會資源有限,執行上相當困難。

三、志工人力及訓練不足
  目前國內外展服務皆運用大量志願服務人員,但志工來自不同背景與動機,專業訓練上相對重要,但國內志工訓練在外展服務上未臻成熟,品質有待評估;外展工作極具挑戰性,甚至危險性,志工能否承擔仍須考量,且必須制定良好督導系統以協助志工。

四、缺乏外展工作處遇系統
外展服務是社會工作方法之一,規劃完整處遇系統,結合相關資源形成服務網絡,才能解決青少年問題,這些資源包括緊急或短期庇護中心、就學、就業、心理輔導、親職教育、資源轉介、中途之家、中途學校…等。

五、資源的後送系統缺乏和不足
  青少年服務過程中,會發現許多須緊急協助狀況,如離家、逃學、未婚懷孕、藥物濫用偏差行為等問題,需要相關專業機構介入處理,資源不足與分配不均將導致少年無法獲得有效協助,目前親子服務協會即面臨此困境,雖然豐珠國中小學中途學校明年即將開辦,或可解燃眉之急,然而整體服務系統之規劃與整合仍待加強。

六、地理環境限制與成本效益考量
本縣轄區廣大,推動外展有所限制。本會最遠曾至貢寮及石門辦理法律劇場,來回一趟往往須耗費半日至一日時間,外展工作辦理須耗費大量人力與時間投入,與青少年可能須多次見面談話才可建立關係,又效益評估極為困難。

七、青少年聚集場所不明顯
台北市青少年聚集區多為西門町以及東區等,標的清楚;本縣則較為分散不集中,難以進行相關服務。

目前台灣社會福利及社會工作已隨著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而改變,工作方法走向多元化,各有其理論基礎與成效,外展社會工作需要完整的少年服務體系支持與整體配套措施才能看到實質效益,思考如何運用有限人力與資源提供最佳服務,發揮極大功能是目前較可行之方向。

綜合以上國內外外展工作之現況及困境,本會有以下建議;
一、倡導政府對於青少年議題之重視
政府對青少年議題之重視,是青少年福利服務工作是否能順利推展的重要因
素,今日,舉目所見,政府對於弱勢族群議題多集中於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及新興的失業或經濟弱勢族群,對於一般大眾印象中叛逆偏差的青少年,多只重視於教育及犯罪處遇兩方面,但青少年問題豈這兩層次就可涵蓋,因此就社會工作者的職責所在,應致力於青少年福利政策的推動,使政府重視青少年議題,方能提供完整且強大的支持力量,進而增進青少年福利工作的推動,提高工作之品質。

二、對於外展工作施行於幅員廣闊地區的可行性評估
根據上述現狀的描述,我們可以發現外展工作成功的因素之一是服務人口群
的集中,其中包含就是服務地區的地理範圍有限及青少年人口群有明顯的聚集
地。就此兩個要件來反觀台北縣的情形,台北縣幅員廣闊,共有二十九個鄉鎮市,
是全國第一大縣,青少年分布地理區極為分散,不像香港或台北市甚至西雅圖、
舊金山等地區,其行政地理區幅員較小,對於推動外展工作是一大優勢。再者台
北市或香港地區都有明顯的青少年聚集地,在北縣則不然,甚至根據台北市少輔
會89年針對西門町青少年生活之調查,有高達六成的青少年來自北縣,顯示台
北縣青少年的生活地域是極為廣泛的,並不限於特地區域,針對這樣的現象是否
還是用外展工作的模式,抑或是有其他更適當的工作方式如學校社工師的進駐或
是區域型服務中心的設立,是值得在商榷討論的。

三、提昇台灣地區社工專業的水準,培養相關的專業人才
以香港或北市的情形,其投入外展工作的人力都遠多餘北縣,在服務的專業
也已有長久的脈落跟經驗的累積,反觀北縣不僅從事此一工作的單位極少,人力
也相對不足,更別說經驗的累積及傳承,即使有台北市跟香港地區的經驗可供借
鏡,但畢竟各地區的人文地理等特性不同,無法一概而論。而根據各種資料的顯
示,從事外展工作需要投入極多的人力與時間,方能與少年建立穩定的關係,提
供後續的協助,但近目前北縣的狀況來看,已無多餘的人力可以投入此一重大的
工作,現在政府的財政狀況亦無法提供多餘的經費於此一工作,因此人力的缺乏
已經是可以預見的挑戰。再者即使有足夠的人力,還需要專業的素質,方能提供
適當的服務,但在國內外展工作顯然仍是一個新的工作的方式,甚至我們可以說
在一些工作方式內容上都還在做嘗試與調整,所以相關的研究及經驗都還在累積
中,甚至國外的工作方式要如何本土化來調整適用於台灣的青少年工作都還有很
多需討論之處。因此除了人力的增加,專業的累積,工作員的能力提昇都還有很
多空間去發揮。

四、提昇參與自願服務者服務意願,並增加其服務專業度
有些地區大量運用志工來進行外展工作的推動,在台灣,志工專業化的概念
是近幾年才有較多的發展及著墨,因此若要運用志工來從事北縣青少年外展工
作,除需有一定的志工人力投入外,志工專業的培育訓練,志工專業的督導體系
建立也是需要一並發展的重點,且外展工作挑戰性大,對於專業的社工都有流動
性大的問題存在,對於非專業背景出身的一般大眾,顯然更具有挑戰性及易有挫
敗感,因此如何建立志工信心,減少志工流失,也是發展外展工作的一項挑戰。

五、外展工作資源系統的建立,使各環節環環相扣發揮效益
就目前外展工作的情形來看,流程中各環節的配搭是一個重要問題,今天社
工員於街頭發現需要協助或安置的青少年,相關的社政警政衛生教育就業單位是
否也能提供相關的配搭措施,是外展工作成敗的一個重要條件,今天我們看到或
是受限於法律限制,或是受制於本位主義,甚至是台灣社工界一直存在的問題:
個案過多,但是服務的社工員不足及資源的不足,使青少年工作無法有一個完整
的資源體系來推動一系列的服務的工作,不僅是外展方面,在一般青少年工作中
亦如此,因此外展工作資源系統的建立是積極且必須的,唯有在各單位對於外展
工作有充分的認識與準備,並有適當的配搭時,再來推動外展工作的施行,方能
獲得最大的效益。

僅以表格方式說明之
優勢 限制 資源 建議
1.本會為政府單位,可取信於大眾及相關少年聚集場所之業者。2.與警政系統關係密切,便於參與相關少年保護專案(如春風專案等)。3.委員會性質可協調、統籌及促進各局室少年相關服務工作。 1.找到潛在案主群有限。2.缺乏外展服務團體與專業人力。3.志工人力及訓練不足。4.缺乏外展處遇系統。5.資源後送系統短缺與不足。6.地理環境限制大及成本效益考量7.本縣青少年聚集場所不明顯。 1.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三重青少年館2.台北縣板橋市親子服務協會3.台北縣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4.警察局少年隊、各分局5.本府其他相關局室如社會局、教育局…等。 1. 倡導政府對於青少年議題之重視2. 對於外展工作施行於幅員廣闊地區的可行性評估3. 提昇台灣地區社工專業的水準,培養相關的專業人才4. 提昇參與自願服務者服務意願,並增加其服務專業度5. 外展工作資源系統的建立,使各環節環環相扣發揮效益

柒、未來方向                      
  在以上種種分析考量下,本會外展工作未來的發展方向下可有以下數種以玆討論:
一、 方案A:製作少年犯罪密集帶區域生態圖,收集青少年聚集相關資訊。此方
式目前本會已在施行中,但在人力及安全方面仍須加強。
二、 方案B:配合少年隊春風專案臨檢出勤,現場協助輔導青少年。目前已在施
行中。
三、 方案C:由輔導員針對犯罪密集區進行外展工作,目前本會因人力、經費、
安全及後送處遇系統尚未健全及青少年聚集地不明顯等因素,尚未施行。若要施行,須先克服上述因素的限制,方能有具體成效。
四、 方案 D:由本會志工輔導員從事外展工作,本會同仁為督導者角色。目前本
會因志工人數較少,外展工作相關專業訓練不足,安全考量及經費預算等因素而未施行,若能惡服上述限制或有施行之可能。

 外展工作在台灣青少年工作中是一個新興的模式,在香港,我們看到成功的經驗,因此我們都希望將這個成功的經驗帶入台北縣的青少年工作中,但是我們也看到外展工作在台灣推動的困境與挑戰。現今,台灣大環境仍著重於政經方面的議題,對於社會福利或是青少年議題相對的忽視,而社工專業也變成一種相對的弱勢,若是要推動外展工作在北縣的施行,建議在成熟的環境下,有充分的人力,完整的專業背景,完善的處遇體系之下及社會大眾對社會工作專業有一定的認識與肯定之際,方能發揮最大的效益,對於青少年才是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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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青衫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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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春藥哪裡買
2020-01-11 14: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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