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框矽利康 小三不爽分手!硬討咖啡店股權「當紀念」 元配怒告
小三不爽分手!硬討咖啡店股權「當紀念」 元配怒告判賠30萬
- Facebook
- Line
- Threads
- 複製連結
高雄地方法院認定梁女侵犯原告配偶全,判賠30萬元。(資料照片)
- Facebook
- Line
- Threads
- 複製連結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婚後多年與梁姓女子交往,梁女在分手後不甘情斷,竟要求林男將知名連鎖咖啡店股權讓給她,作為「兩人曾經在一起的象徵」。林妻發現後怒不可遏,直接向梁女提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梁女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與妻子結婚多年,但他認為妻子長期忙於事業,身兼上市公司高階主管及交通公司董事,雖然事業成功,卻使夫妻感情逐漸疏離。林男因此與梁女交往多年,但始終未能給出承諾,最後選擇結束關係。
門框矽利康梁女不甘多年付出落空,提出希望取得林男咖啡店股權,並留下文字表示「至少你曾是我規劃的未來藍圖之一」、「宣示我們不得已的錯過」、「刻骨銘心來自真心投入」,希望以此喚起林男溫情交出股權。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819003140-260402
文章定位:
tegory' => 10,
'article_reply' => 10,
'friend_article' => 10,
'boardcast' => 5,
'hot_article' => 20,
'article_collect' => 10,
),
'already_setting' =>
array (
0 => 'active_moon_201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