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婚後多年與梁姓女子交往,梁女在分手後不甘情斷,竟要求林男將知名連鎖咖啡店股權讓給她,作為「兩人曾經在一起的象徵」。林妻發現後怒不可遏,直接向梁女提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梁女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與妻子結婚多年,但他認為妻子長期忙於事業,身兼上市公司高階主管及交通公司董事,雖然事業成功,卻使夫妻感情逐漸疏離。林男因此與梁女交往多年,但始終未能給出承諾,最後選擇結束關係。

門框矽利康梁女不甘多年付出落空,提出希望取得林男咖啡店股權,並留下文字表示「至少你曾是我規劃的未來藍圖之一」、「宣示我們不得已的錯過」、「刻骨銘心來自真心投入」,希望以此喚起林男溫情交出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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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jamesqy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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