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志瑋和朋友酒後在東區和人大打出手,互控傷害罪,去年出庭有意賠償6萬塊換撤告,但平面媒體報導,3月檢方再度傳喚時,對方指責黃志瑋到現在還沒給錢,東森新聞聯絡黃志瑋的經紀公司不願多做回應,只簡單表示,錢已經給了。
五官深邃,名模出身的黃志瑋,伸展台上高人一等,也當過偶像劇男主角,但出道多年,似乎負面消息多過演藝發展,已經好幾次因為喝酒鬧事登上社會版面,去年11月,又因為酒後和人起衝突,和朋友、助理一共三人,在台北東區電梯大樓裡和5名男子吵架,最後變成打群架,黃志瑋和朋友輕傷,但對方有人被打到骨折,還弄丟手機,最後一起進了法院互控傷害,擺臭臉,快閃離開,但這時的黃志瑋已經和對方協商,要以6萬塊換撤告,但4個多月過去,檢方再度傳喚遭毆打的5人,他們指控黃志瑋沒給錢,萬一和解不成,黃志瑋可能被依傷害罪起訴,最重可判刑3年,經紀公司代為澄清說錢已經付了,是對方5個人當中有人還沒簽下和解書,官司部分交給律師處理,不再對外回應。
進出法院警局似乎成為家常便飯, 2009年就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2010年又開車撞傷一名老婦人、2012年坐朋友的車發生擦撞,一度傳出想毆打對方駕駛、2013年爆出和未成年女性交往差點挨告、2014年又因為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函送,狀況連連,如今又傳出可能因為官司和解不成,面臨起訴求刑,也讓黃志瑋的負面形象再添一樁。

原文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9%85%92%E5%BE%8C%E4%BA%92%E6%AF%86%E6%8B%96%E6%AC%A0%E9%86%AB%E8%97%A5%E8%B2%BB-%E9%BB%83%E5%BF%97%E7%91%8B%E7%B6%93%E7%B4%80%E5%85%AC%E5%8F%B8-%E9%8C%A2%E5%B7%B2%E4%BB%98-045014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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