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語世界裡使用man代表全人類(例如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或者用freshman指稱大一新生,在歷經婦女運動之後,早已受到批判。例如由Proshansky等人編輯的環境心理學教科書,1970年第一版書籍的副標題為Man and his physical setting,等到1976年第二版書籍的副標題就改成People and their physical settings。撰寫論文時也同樣儘量使用複數的they或people等來取代he或she,也有人使用s/he或者he or she。有的作者則仍然使用he或she,但是會加上註解說明雖然使用he(或she)但是只是為了行文的方便,其實指稱的是所有的人。而chairman已經為chairperson取代;fireman改成fire-fighter。坊間也有許多相關字典可以查詢,例如The bias-free word finder: A dictionary of nondiscriminatory language。不只是文字的使用可能反映性別歧視,Eichler(1989)的書更指出,學術研究的整個流程都可能牽涉性別歧視。她在書中舉出四種主要的性別歧視,分別是:
1. 男性中心(androcentricity):以男性做為參考指標,或者從男性的觀點來看世界,例如指稱文藝復興是人類文明的大進步,但是對女人其實沒有甚麼影響;又例如我們經常以男孩為中心來描述親屬關係。對比華人的親屬稱謂,我們經常稱呼同學的媽媽為「張媽媽」,這也是以男人為參考座標的稱謂。又如用「臥房社區」這個概念來指稱郊區,也是站在男人的觀點,因為男人在市區工作回郊區休息,而郊區住宅就是女人勞動工作的場所。當我們講述歷史中的「部落戰爭」時,其實那是男人之間的戰爭,女人在男人眼中是戰利品,而不是部落的成員。歷史看不見女人,這已經是人盡皆知的事情。研究也可能維繫男性的利益甚於女性的利益,例如有研究者指出女性因為專業技能較差所以工資較低,卻忽略了其實在控制教育背景之情況下,女性之工資仍然低於男性。研究者也可能不自覺譴責女性,認為女人遭受性騷擾或性侵害時是因為女人自己的穿著舉止誘發男人的慾望,而女兒被父親性侵害時,卻責怪母親沒有盡到保護女兒的責任。我國行政院主計處有關「我國暴力犯罪女性被害概況」的專題分析中也寫道:「搶奪及強制性交案件被害人數均以女性居多…主要係因女性特質…較易成為…歹徒鎖定之犯案目標」(
http://www.dgbas.gov.tw/dgbas03/bs3/analyse/new93052.htm),卻不提男性特質與暴力犯罪的關連。
2. 過度概化(overgeneralization):係指研究只處理單一性別,卻將研究結果當成所有人皆適用。過度概化可以發生在語言使用、論文題目或概念之上,例如用他(he)或男人代表所有人;論文題目為「老年病人之角色」,但是其實只研究男病人;使用普遍投票權(universal suffrage)這個名詞,但是其實只有男人得到投票權。有過度概化當然也就有過度特殊化(overspecificity),例如小孩子從小學會而熟悉的第一語言,我們稱為母語(mother tongue),但是他可能是父親或母親所使用的語言。如果每篇論文的題目都能夠清楚反映研究對象之性別,則社會科學對於男女關注之不均衡就會昭然若揭。
3. 性別不敏感(gender insensitivity):忽略性別做為一個具有社會意義的變項。例如遷移對男性與女性之影響不同,有一篇研究男女性遷出、遷回經驗的論文,研究者有時提到「戶長不喜歡這個工作」,卻沒有說明到底誰是戶長?失業的男人?單身女性?職業婦女?常見的問題是資料有性別區分,研究者卻沒有分析性別;例如有關政治參與的研究,性別差異其實比種族差異還大,但是研究者只分析種族差異,卻忽略性別變項。研究者有時把另一性別之意見當作是事實;例如訪問男性談論家庭暴力,男人說家庭生活平靜,毆打只是偶爾而且不會太大力,研究者卻把這個當作是事實。研究過程中性別其實無所不在,不只是研究者與研究對象各自有性別,有性別的權力關係,研究的工具(例如玩具、虛擬情境、動物、歷史文件)也有性別。
4. 雙重標準(double standard):在處理或評價相同行為/處境時,採用不同的標準。性別的雙重標準同樣發生在研究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包括(1)語言的雙重標準:使用不平行的語言,如一個用名、一個用姓,又如男人和他的太太,應改成男人和女人,或先生和太太;使用不同的文法,如描述男性用主動式,女性用被動式。(2)概念的雙重標準:不平等對待不同的性別,如視男性為戶長,而女性是戶長的太太;將男人當成是家計維持者,即使女人也在外工作。研究者使用不對稱的概念,例如有「未婚媽媽」卻沒有「未婚爸爸」、有「母愛剝奪」卻無「父愛剝奪」。2000年底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等團體舉辦了尋找「二十一世紀學習媽媽」的系列活動,林鶴玲教授隨即為文指出「學習爸爸」何在?許多研究概念並非客觀中立,而帶有價值判斷,例如過去心理學關於認知型態有場域依賴/場域獨立(field dependence/ field independence)這二種不同的概念,來說明人的知覺如何依賴環境線索的程度;研究的結果男人是場域獨立的,而女人是依賴的,然而我們又賦予獨立比依賴有更高的價值。如果把場域獨立這個概念詞改成脈絡盲目(context blindness),場域依賴改成脈絡察覺(context awareness),其描述討論的概念是一樣的,但是這樣一來,男人是盲目的而女人是有警覺的,我們心中的男女圖像就有很大的轉變。倒不一定那個名詞是最為正確的,但是這個練習可以讓我們看見詞語的使用如何形塑了我們的認知。(3)研究方法的雙重標準:例如對不同性別問不同的問題(如只問媽媽如何處理工作與家庭的兩難,而不問父親)、使用不同的測量工具(如使用戶長的職業來界定女人的社經地位,而不是女人的能力自身)、編碼的雙重標準(如同樣對醫療執業有興趣,男孩編到醫生、女孩編到護士)。(4)資料詮釋的雙重標準:例如研究者不把父親不參與家務當作兒童問題的影響因素、不關心女性失業問題。(5)政策評估建議的雙重標準:例如政策建議沒有同等看待男女工作的價值;家庭中的次要工作者得不到同等的福利,如失業保險。
除了上述男性中心、過度概化、性別不敏感與雙重標準等四種主要的性別歧視之外,作者還提出了其他三種衍伸的型態,包括性別適當性(sex appropriateness)、唯家庭論(familism)與性別二元對立(sexual dichotomism)。性別適當性是雙重標準的衍伸類型,指的是假設某種行為舉止比較適合某種性別,當人們不符合這個規範的時候,就視之為偏差,例如照顧小孩、做家事是女人的責任。研究者可能問「女人除非有小孩,否則會覺得生命不完整」的問項,可是卻沒有問「男人除非有小孩,否則會覺得生命不完整」。有個研究有如下的問項:「我喜歡看羅曼史小說」、「我希望當護士」、「我喜歡煮飯」、「我喜歡看機械雜誌」、「如果我是記者,我喜歡報導體育新聞」、「我喜歡讀冒險小說」,如果受訪男孩承認他喜歡前三項,他就會被認定是人格異常。唯家庭論是性別不敏感的衍伸類型,指以家庭作為分析單位,忽略了家庭中的個別成員,對於同一事件可能有不同的經驗與反應。若研究者問:「妳的父母希望你找怎樣的工作?」,可是父親和母親的意見可能很不一樣。對一個家庭最好的,不一定對每個家庭單一成員都是最好的。性別二元對立也是雙重標準的衍伸類型,亦即將男女當成在生物與社會上完全不同的群體,過度強調兩性差異,卻未能適切注意兩性之間有異有同。許多有關男女差異的研究,其虛無假設通常是「男女沒有差異」,研究結果若拋棄虛無假設,就是驗證差異的存在。如果研究發現是沒有差異,論文可能就沒有期刊要接受刊登。在這種趨勢下,性別差異就持續遭到誇大。
資料來源:Eichler, M. (1989). Nonsexist research methods. London: Allen & Un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