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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10:20:28| 人氣1,00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容易讓人家做文章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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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貼自 呂秋遠律師F.B. 104/06/11 02:10(怎又是清晨,原來又是一位超人了)

在臉書上看到一個動態。我不認識這個人,就是臉友而已,她寫了一段文字,標註了她自己與「前男友」。

內容大致上是這樣,她在出國期間,男友帶了第三者回家裡同住,這個第三者卻是她的好友。所以她寫了篇小品文,狠狠的奚落了這對男女一頓,用字遣詞當然很兇惡,還把這男人與第三者的照片放上來。

我要下班了,但還是忍不住發了訊息給她:

「刪除掉那篇文章好嗎?會有涉嫌妨害名譽的可能性。」

螢幕的那端沈默了一下,然後出現回應:「I don’t care.」

應該很痛吧,我想。果然下一句話就是:「我的心很痛,痛死了。」

「如果他告你,你的心會更痛。」我說。

「但是我講的都是事實,我的朋友、他的家人,都可以作證。」她說。

「重點不在於事實,而在於這與私德有關,但與公益無關。而且你的許多用字遣詞太情緒化,容易讓人家做文章告你。」我說。

「可是我的心很痛。」她還是在喊疼。

「不要這樣!勇敢一點!」我說,「What doesn’t kill you, makes you stronger.」

「我要封鎖他嗎?」她問我。

「封鎖啊!當作不認識就好。」我說。

我想到了一個昨天的感情諮詢,新婚的妻子發現先生外遇,她想要揭發他的真面目,但是沒有足夠的證據提告通姦。她問我,應該怎麼辦?

放下啊!你這麼好的人,他劈腿他損失,你單身你賺到,幹嘛一天到晚想著要報復?最大的報復,不就是活得比他好?愛你不到,祝你幸福啊!

「你可以給我一個擁抱嗎?」她應該是鼓起勇氣問了這句話,「我喜歡看你的文章,但是沒想到你竟然會親自寫這些話給我。」

「當然可以。」我說,「你要堅強一點,封鎖他們、文章刪除、大聲的哭、洗澡睡覺、忘記他們。」

隔了半响,她說,「文章已經刪除了,我哭一哭就去睡覺。」

而我關掉電腦,準備回家。

請記得,對他的傷害,如果不重,就沒必要;如果很重,通常會犯法。我們犯不著為了報復,而讓對方掌握我們的把柄,然後對的轉眼變成錯的。遇到不能原諒的背 叛時,請記得痛快的哭,哭完以後擦乾眼淚,放生這對狗男女,讓自己越來越正,這樣就好。他們怎麼來,就會怎麼去,而你,將恢復獨一無二的女神地位,不再為 他牽腸掛肚。

最好的報復,就是你活得很開心,而不是讓他們不快樂。

台長: w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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