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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3 11:19:12| 人氣5,1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東部發展條例--是花東助力或是花東大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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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沒有多少人知道「東部發展條例」,可是這個法卻可能對花東造成不可回復的破壞,目前花東當地團體及環保團體正密切關注此法案,並將提出民間修正版。當然,花蓮兩家地方報也不斷寫報導希望立院三讀通過,以促進花東發展。

只是『發展』真的好嗎?目前的國民黨版本的東部發展條例中有關公有土地將由『地方主管機關』決定租借或BOT,且不受其他國土開發法規限制,這樣的法規草案不禁讓人擔心美麗灣事件會公開且普遍在花東兩縣山上海邊等最美的地方不斷發生。屆時沒有土地權狀的原住民被趕走,出得起錢蓋大飯店的人將最美的公有地租下圈地賺錢,一般人只有付錢才能進去享受美景,也許在開發中美景亦不再是美景。至於政府總會說的促進就業機會就看看到底有多少當地人真的有份滿意的工作?或又只是美好的幻景與開發藉口?

公共電視新文議題中心做了東發發了誰的相關報導影片,連結如下,亦附上文字資訊。

影片http://pnn.pts.org.tw/main/?p=16785

P焦點http://pnn.pts.org.tw/main/?cat=1

【東發發了誰?】(1)發展前該知道的事by 胡 慕情 on 2010/12/06

冬季的花東海岸和濕冷的北部宛如不同國度。和煦的陽光灑落在廣垠無邊的海岸線,沙灘上,錯落著刺桐部落居民潘輝雄的腳印。三十五歲的他,從十五歲就跟著父母離開部落;從事過木工,後來則在科學園區做風管工程。一晃眼,已經二十年。如今,他決定搬回部落。

「回到部落其實是會怕的。」不多話的潘輝雄,因為羞怯,講話很緩慢,「台東其實沒什麼工作機會,就算有也都是短期的。」在外工作二十年,因為學歷不高,潘輝雄根本無法爭取較好的工作機會。尤其原住民的土地因政權移轉而納編國有,她們也難以倚賴土地維生,多半只能淪為城市低階勞力;「有工程,就有工作,沒有,只能在家休息。但在外地還要租房子,加上生活費、寄錢回家,二十年來根本沒有存到錢。」

進退不能,又自覺「年紀到了」,潘輝雄決定回家。「我想,台東應該可以發展觀光,回來看看,家鄉有沒有機會。」

開發的迷思

東部的風景與人文是觀光發展主力。圖為台東達魯瑪克部落(圖:Kovis提供)

潘輝雄的想法和台東縣長黃健庭不謀而合。黃健庭指出,花東綿延的海岸線是觀光主力,其中成功到長濱一百八十公里的海岸線,更具發展水上活動優勢;此外,花東推廣有機農業,也有原民文化;冬季氣候溫暖,加上綠島、知本等地的溫泉,相當吸引國內外旅遊人潮。

囿限於交通不便,花東發展一直存有困境,改善交通成為地方政府最在意的事。然而,偏重發展何種交通方式牽涉地方發展的想像。淡江大學交通管理學系副教授張勝雄舉公路為例,即是傳統的「點對點傳輸」,當交通建設以公路為主,將強化「景點式」的觀光、停駐時間短,不見得有益整體發展;最經典的爭論,莫過於蘇花高速公路的興建。

地球公民協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黃斐悅,長期投入蘇花高、蘇花改爭議;長期在花東進行發展願景訪調後發現,花東一帶急需改善的是內部交通運輸。她不否認「可及性」是發展觀光的條件之一,但花東地區最吸引人的是結合生態、人文的深層觀光模式;「且花東發展所要改善的,其實是較南端、貧困的原住民地區,點對點、難以長時間在某區域停留的觀光運輸模式,難以改善花東困境。」

黃斐悅的觀察與近年花東幾宗大開發案不謀而合。化做春泥更護花青年行動聯盟發起人蔡中岳指出,花蓮遠雄飯店、海洋公園開張後,確實帶來不少人潮;但收益的是投資的財團,海洋公園所在的鹽寮村卻沒有如願發展,甚至造成地價上漲,「村內人買不起自己的地、外地投資客買去做民宿,車潮、人潮卻對地方生活產生負面影響。」

另一案例,則是坐落台東杉原海岸的美麗灣大飯店。隨著兩岸交流頻繁、開放陸客來台旅遊,飯店業者早早就出手投資,近年東海岸包括東管處與私人投資的開發案多如牛毛,光台東都蘭灣的開發案就高達七件。

地方政府持著開發案能帶動發展與就業機會的理由力挺開發,但當地居民還沒享受到開發帶來的好處,卻已經先遭殃。

美麗灣不美麗

美麗灣飯店規避環評又偷埋廢棄物,引發環團與當地原住民不滿。

美麗灣大飯店所在位置是邦查(阿美族人)的傳統漁獵區。由台東縣政府BOT給德安集團出資開發,最初以小於一公頃的開發面積規避環境影響評估,但飯店離沙灘僅一百公尺左右距離。環保團體發現美麗灣竟然偷偷擴建到近六公頃、還偷埋工程廢土、影響珊瑚礁生長、颱風來時長浪更會直接打到建築主體,於是告上法院。

雖然司法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認定美麗灣規避環評不應開發,但台東縣政府卻讓美麗灣重做環評並通過,等同就地合法。環團再告,台東縣政府又輸了,但卻堅持法律爭訟「還沒定讞」、法院判決敗訴的不是美麗灣重做的六公頃開發面積的環評,執意發給美麗灣大飯店建照。

「它怎麼可以蓋在沙灘上呢?」潘輝雄不解地說:「對邦查來說,海就是生活的一部分。」除了生態破壞外,邦查更在意的是:東部海岸線上幾乎全是傳統領域,飯店的興建,等於侵佔原住民的土地。其中潘輝雄鄰居林淑玲的外婆,就是美麗灣大飯店後續擴建的受害者。

因此,雖然潘輝雄腳印朝往的,是坐落在刺桐部落旁的「美麗灣大飯店」,但潘輝雄卻一點都不想到美麗灣大飯店工作,「因為它根本就不該蓋在那裡!」

流亡的邦查

林淑玲日前與族人北上抗議美麗灣BOT事件,要求政府不要再剝奪原民土地。(圖:陳錦桐提供)

林淑玲的外公原住在都歷西南方、外婆則住在都蘭灣。外公因為家族分支,遷徙到加路蘭部落;外婆則因日治時期躲避轟炸,先到刺桐部落、後輾轉到加路蘭部落,兩人相遇、結婚,有了林淑玲這一支家族,遷居加路蘭山上。

然而好景不常,政權移轉、國民政府來台後,先以興建志航基地為名,驅逐猴子山社的邦查,這些部落只好選擇在志航基地周邊重建、但之後政府又再度擴建志航基地,林淑玲家族再受波及,只好遷回刺桐部落。這次定居下來,至少已有六十年。

「在沒有所謂外來政權以前,我們的遷徙是很自由的。」林淑玲指出,邦查過去以農耕、漁獵維生,為避免地力損耗,經常遷徙。雖對原住民而言,所謂的傳統領域,就是一個部落的漁獵、採集、農耕與生活區域,但邦查不太有界域之分,「就算是別的部落要來部落裡使用土地,只要那個地是空的,也不是禁忌地,如埋了祖先,我們都不會禁止別人去用。」

因此,花東海岸的邦查傳統領域,也被許多漢人利用、開墾,成為所有原住民族中,地權最為複雜的區域。(待續)

註:阿美族原名 Pangcah(漢譯邦查),是「人」之意;Amis則是南方卑南族對阿美族的稱呼,意為「北方」之意,後因日本人類學家的分類稱呼而約定成俗至今。雖部分阿美族人接受此稱呼、政府官方族名也是「阿美族」,但阿美族語中的自稱仍以「Pangcah」為準。

【東發發了誰?】(2)邦查悲歌by 胡 慕情 on 2010/12/07 

 
2010.12.07 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

日籍學者中村勝曾說:「土地問題是原住民社會的根本問題,土地遭剝奪是原住民問題的原點。」花東發展的困境,勢必面對原住民土地問題。一九八八年,原住民興起第一次抗爭運動,其中原因,就在於土地被剝奪。失去謀生空間,原住民在社會上遭盡壓迫,間接導致人口販運等問題;這波集結,要求政府承諾歸還他們傳統領域;一九八九年、一九九三年,也都陸續有還我土地運動,但無顯著成效。二○○五年《原住民基本法》通過,原住民索還土地看似更有法令憑據,但現實上卻事與願違。

沒有保留地的邦查

東部海岸幾乎全是邦查傳統領域,但她們卻無法擁有地權。

政府從三十六年開始登記原住民保留地、四十七年時又擴大劃編,之後陸續有原保地登記,但原保地與傳統領域仍有差異,有原保地也不等於擁有地權;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考古學者劉益昌指出,邦查與普悠瑪(卑南族)除至今少有地權外,更是唯二沒有傳統領域或原保地的族群。

內政部對傳統領域的定義,含括原住民舊部落,遺址,耕墾遊地,遊獵,祖先耕種,及聚居曾經使用過土地;若以此定義推算文獻記載的原住民土地面積,共有一千六百公頃左右、佔全台土地面積四四‧九%。

師大原住民族研究發展中心主任汪明輝說明,所謂原保地是過去國家掠劫收奪原住民土地後,再以「每位原住民可分三公頃保留地」的方式計算得來,計算基礎為當時人口八萬人;但至今原住民人口已成長至五十萬人,「原保地還是只有二十四萬公頃。」他以最保守的方式估算,全台傳統領域「至少」有一百七十萬公頃,「相較之下,原保地少得可憐。」

「邦查沒有地權,是因分類時被劃為平地原住民。」汪明輝表示,日治時期有山地保留地政策、國民政府來台後延續此政策,山地原住民較能擁有原保地。但國民政府認為邦查跟漢人居住時間已很久遠,便不再給予保留地。

「我們的存在,就代表我們一直在這裡!」

沒有保留地,沒有地權,但不代表原住民沒有私有地。刺桐部落居民林淑玲指出,部分邦查還是會去登記私有土地,但目前以台東為例,九成有邦查居住的土地都還是公有地,「因為我們要登記真的太困難!」

林淑玲指出,所有政權看似善意、願意歸還土地給邦查,但相關程序卻很不友善;「邦查是沒有語言文字的。經過日治、國民政府,語言一直在換、文字一直在換,對我們的老人家真的很困擾。」執行人員難以和原住民耆老溝通,是土地難以取得的障礙之一。

「政府都說,『不來申請登記是妳們自己要損失權益!』」但林淑玲氣憤指出,登記原保地後需要繳稅,對早期沒有貨幣的邦查來說,根本無能為力;此外,近年申請的手續更加繁複,除了水電證明、地籍圖等,竟連航照圖都得提出。「但拿出航照圖後,又說圖上看不出我們的房子在哪裡、所以不能認定,這不是很奇怪嗎?」

汪明輝直指,這就是「土地官有」政策,先將原住民的蕃地認定為「無主地」,再要原住民提出證明,「但這些東西原住民怎麼會有?所以『你(原住民)既然不能證明是你的,就是我的(政府)』。」林淑玲直言:「這種政策相當荒謬。因為我們的存在,就是代表『我們一直在這裡』!」

流浪一百年

在花東失去土地的邦查,流亡到都市、尋找與故鄉同樣環境的河岸成立部落,但又被指控佔用行水區而遭迫遷。

然而擁有私有地的原住民,也不必然一直擁有土地。因傳統領域被劃為原保地與非原保地,其中原保地又因各種理由如國土保安被劃為河川地、國家公園等,使原住民利用土地維生的方式更為嚴竣;汪明輝指出,在缺乏整體規劃情況下,原民常因難以維生而出售私有土地。

林淑玲舉例,外公便因肺積水需要養病而出售土地,目前已成為開發商建造渡假村的基地。汪明輝感嘆,失去私有土地、又沒有原保地,「讓邦查成為標準的流浪民族、全台流竄!」

阿固是崁津部落居民,崁津部落是標準的都市原住民部落、位於桃園大溪武嶺橋下。近年三鶯、溪洲、撒烏瓦知和崁津等都原部落不斷走上街頭抗爭,阿固直言─就是因為邦查沒有土地!

「我們的老人為什麼要走上街頭?為什麼?她們應該是在田邊耕田的!政府太過份了!」阿固指出,在政府眼裡,土地是東西、可以買賣;但對原民來說,土地是生命的延續。因為政策不友善、花東的邦查流亡到都市、不得已在行水區居住,卻一直遭受驅趕;但政府卻能在行水區做建設,讓她無法接受。

桃園縣府為建設桃園花卉專區,強力迫遷崁津部落,阿固悲憤透露,桃縣原民處告訴她「聽政府的話、政府的安置很棒」,但她認為:「政府的話根本是狗屁,只要聽政府的話,我們(邦查)永遠都被騙!」

阿固不是無的放矢。花蓮港口部落港口土地自救會長Lafay指出,石門段823、592地號、秀山段193、194、196、883、225、225-3等旱地都是港口部落傳統領域,政府在七十八年時公告可以增劃編保留地,部落收集資料去鄉公所申請,卻一無所獲。直到八十六年才知道,鄉公所以「保留地承辦人員流動性太大、登記資料遺失」為由,拒絕承認港口部落能擁有土地。

「明年是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也是邦查被欺騙的第一百年!流浪的第一百年!」港口部落、刺桐部落不是個例。政府不願歸還土地,讓邦查在11月發起「Pangcah百年戰役」集結活動、預計明年初北上凱道大規模抗議,「因為接下來,我們面臨著更可怕的土地劫難,也就是《東部發展條例》!」

【東發發了誰?】(3)內外交迫的花東願景by 胡 慕情 on 2010/12/08 

 
2010.12.08 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

日前蘇花改過關,正式推開花東發展大門。地方首長無不期待今年二月花蓮立委補選割喉戰時,朝野競相提出具十年五百億經費的《東部發展條例草案》盡快三讀通過。但東發條例並非完全正面的法案,除將再剝奪原住民土地、加劇貧富差距外,也恐讓東部複製西部發展模式,走向大開發、大破壞的局面。

東發條例再度分裂東部?

東發條例問題多、需要審慎評估修正才能通過;但因草案經費龐大,恐被政治人物以「我要蘇花改」模式操作、草率過關。

東發條例與蘇花改堪稱近年對東部發展影響最大的兩件建設方案、同時也是受政治力影響最深的方案。分析其內容,不難發現發展利基都傾向財團,對受地形限制、處東部南端、少有發展的居民來說,難有益處。

地球公民協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黃斐悅說明,東發條例目前有國、民兩黨版本,皆明訂公有土地得以出租、信託或BOT等方式釋放、權力更大幅下放至地方主管機關;其中國民黨版本排除相關土地法令規範限制、環境敏感區,民間團體擔憂若照此版本通過,將帶來嚴重破壞。

然而,東發條例除土地釋放外,也包括照顧地方弱勢的條文,如保障原住民生存與文化、教育與交通補助等內容;黃斐悅指出,土地釋放牽涉花東整體發展與環境破壞,是民間團體認為最應審慎評估的部分,「但因跟弱勢保障條文放在一起,我們很擔心一旦反對東發條例,就會像蘇花高或蘇花改一樣,被塑造成對立的情況!」

東發條例在立委補選提出後,日前已默默逕付二讀,兩黨正在協商。蘇花改過關,深受地方派系權力介入的花蓮地方媒體,更不斷宣傳東發條例通過的必要性。雖立院原無打算將東發條例排入這會期優先法案;但五都選後,花蓮縣長傅焜萁以「資源將重新分配、影響偏遠縣市」為由,揚言北上行政院爭取;這種「花東人不被重視」的蘇花改過關操作模式,也恐將影響立院審查進程。

不只蘇花改

儘管社會輿論強烈要求留下台26線最後一段原始海岸缺口,但日前台26線仍闖關。(圖:鐘聖雄)

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副教授戴興盛直言,蘇花改與東發條例從提出到加速進行,均與政治版圖角力有密切關係;因兩案均有重大爭議,若急就章限期推動,「蘇花改將有如利刃般地由外切入花東,而東發條例則由內從根腐蝕花東永續發展的基礎工作,兩者加乘的破壞力量,將是花東前所未面臨過的超級風暴!」

愈快速的交通模式,將讓發展朝向急劇而單一的模式。值得注意的是,花東的快速交通,並不只有蘇花改一條路。日前環保署第二○一次環評大會通過了台二十六線開發案,宣告台灣走向「完全環島公路」;行政院長吳敦義更承諾一百年底南迴公路改善計畫「一定動工」。

台東縣長黃健庭不諱言:「蘇花通了,從台北到花蓮更便捷;那相對的,從台北到台東也會更便捷。」但他不只著眼於公路,除已推動台東直飛南京、北京,「下一階段則努力推動台東直飛香港。因為香港對直飛來台東玩三天兩夜也深感興趣。」

當陸客成旅遊主力

觀光不是只有團體旅遊,但台灣的想像一直太單一,使花東自然資源潛能無法發揮最佳效益。(圖:Kovis)

東部縣市力推的交通模式,與近年全台各地掀起陸客觀光旋風有關;儘管旅遊品質遭人詬病,但不少業者半玩笑半真實地說:「大陸人那麼多,一人來一次也夠了!」莫拉克風災讓西部觀光景點重創,花東發展優勢再添一筆。也因陸客成為觀光主力,公路為主的團體旅遊勢在必行;這也是近年東部觀光飯店開發案不斷的原因。

曾任導遊的呂先生分析,觀光約略可分為團體與背包客的慢行方式,以東部自然觀光資源來看,背包客方式能吸引旅客回流;「但交通方式應多元、友善、朝大眾交通工具發展,可惜東部交通政策完全忽略這點。」變相造成觀光模式單一化。

為因應團體旅遊,近年東部海岸飯店因而林立。十二月初,環保署舉行「台東縣都蘭灣附近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研商會議」,但意外的是,除私人飯店,東部國家風景管理處的開發案也琳瑯滿目。

陸客商機大,導致東海岸面臨急劇開發。(圖:有話好說)

交通部觀光局國民旅遊組副組長曾維德說明,近年來台旅遊人數快速增加,花東海岸卻不如預期,判斷應更新遊憩設施才能刺激旅客意願。但台大地理資源學系教授質疑,「遊客人數趨緩不見得是設施不夠,應分析原因。遊客可能走縱谷。綠島每年夏天有四十萬人,這有算進去嗎?」

經追問,曾維德坦言「更新設施」是詢問旅行社後的結論。呂先生說,這是因團體旅遊除旅館外,「景點」更不可或缺。「這是旅行社賺錢的方式。也是台灣發展觀光的毛病。」

他說明,旅行社的賺頭來自於「替旅客安排行程」和「抽成(飯店、景點、購物場所)」;花東地形狹長,行程頭尾兩天經常在「拉車」;為不讓遊客覺得「付錢付得不值得」,就得開發景點。「就算是景觀平台也好,讓旅客照照相、上廁所就可以。」

蘇花改與東發的加乘效應

東發條例土地大解禁,衝擊環境也衝擊原民權益,但政府卻無心解決原民地權問題。(圖:鐘聖雄)

相較於工業,飯店、渡假村環境衝擊「相對較小」;但在東發條例未修改的情況下,好的開發也會釀災。

東管處雖對東海岸有開發總量管制,但其規劃遠在民國八十八年就制訂,管制方式也僅以房間數量規劃,預計在民國一百年時,包括花東地區、縱谷、海岸,一般旅館房間數可達一萬六千五百間、觀光飯店房間數則為一萬一千九百間。環評委員劉益昌質疑:「這有做過政策環評嗎?有考慮開發量對環境的衝擊嗎?」

專研考古的劉益昌長期在東海岸進行調查,他強調:「東海岸地質特殊,可說是全台地質最嚴竣的地方!」劉益昌曾調查過的考古遺址有的已「被水吃掉」、舊香蘭遺址則不斷受到颱風侵吞而逐漸消失,「而這只是這三十年來的事而已!」民間團體也擔心,海岸飯店林立除有地質危機外,也對海洋生態有影響。

戴興盛進一步指出,政策評估除考慮環境外,也要考慮社會衝擊;目前東海岸開發案已衝擊部分原住民,東發條例一旦未修正就闖關,一定會造成更大衝擊與對立,「類似美麗灣的案子會層出不窮!」

儘管如此,黃健庭卻不認為東發條例有修正必要。「東發條例處理的是地用而非地權問題。」他認為東部發展受限公有地難以釋放,東發條例簡化流程,對發展是好事;海岸土地有原民居住、地權問題未解決,「但地權本就有另一套在處理。」也強調即便地方政府握有權限,「土地也不會遭濫用。」

雖黃健庭認為東海岸後續開發不與原民衝突,但現實狀況是,光美麗灣一案就有原民遭迫遷。黃健庭無奈地說:「這問題若沒有被開發好像就可以一直拖著,不解決也『一直佔用下去』,現在要開發、不得不把這問題搬上檯面解決,那可以駝鳥心態,因為有佔用的問題,就全部不要發展?不可能嘛。」

黃健庭說,對「長期佔用」的原民,政府還是會給予地上物補償,儘管補償可能不夠她們過生活,「但政府到底要做到什麼程度才夠呢?」歷史糾結讓地方首長很為難,但不面對問題,東發條例中要保障原住民生存權益的願景,是否真能做到?

【東發發了誰?】(4)東部發展,請慢行by 胡 慕情 on 2010/12/09 

 
2010.12.9 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

「有了飯店業,就有工作機會。」台東縣長黃健庭希望以觀光為發展主力,改善台東發展困境。但未來飯店將林立海岸、面對政府不願正視發展與原民傳統領域的衝突,回到家鄉等待就業機會的刺桐部落潘輝雄直言:「美麗灣真的蓋好了、營運了,我也不會去工作!」

潘輝雄不諱言,台東工作機會真的太少,刺桐部落族人對於美麗灣開發,正反意見各半,「但台東的特色就是安靜,大家想來這裡休息,蓋大飯店就是要非常多人潮,以後大家還會想來台東嗎?」況且飯店將剝奪族人土地,「有清潔工作、但沒有家,還能生存嗎?」

刺桐部落居民林淑玲則直言:「政府一直打著原住民(邦查)名義發展觀光,但邦查有受惠於你們嗎!」林淑玲也不解,當邦查傳統領域被財團侵佔後,「哪裡還有真正的原住民文化?」

環境衝擊難把關

都蘭灣在東發條例通過前就有許多開發案進行中,未來土地一旦大解禁,後果不堪設想。(圖:觀光局提供)

在「台東縣都蘭灣附近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研商會議」中,包括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環評委員劉益昌、台大地理資源學系教授張長義都強調,基於原民土地問題與環境衝擊,交通部有必要提出政策環評,進一步規範開發總量;但因政策環評沒有強制性、又須由主管機關主動提出,交通部觀光局國民旅遊組副組長曾維德表示:「還要討論。」

已在都蘭灣附近等候開發三十年的業者,也對政策環評相當反對。杉原棕櫚海渡假村代表林笑天表示,棕櫚海投資三十年,早已通過環評,只是遲未開發、只需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強調不該因為東發條例未來會有所衝擊,「就叫已經投資的業者要重跑一次程序!」

雖觀光局對東部整體觀光開發的評估僅以旅館、飯店房間數量為總量管制,開發腳步在即;但曾維德說:「觀光局原本就打算在一百年時檢討總量。」就在觀光局不積極的情況下,目前棕櫚海開發案即將在下週進行審查。

黃健庭不認為開發等同破壞環境。「畢竟我們有環評程序啊!」針對仍訴訟中的美麗灣環評案,他則認為「已解決」,強調「這是非常具指標性的東西,很多過去有意願到台東來投資、也看好在台東投資飯店的,她們可能會對地方政府比較有信心。」

張長義聞言怒罵:「美麗灣根本是『非常惡』的案子!」他曾任台東縣環評委員、審查美麗灣案,因持反對意見而遭陣前換將,之後美麗灣便通過環評,「美麗灣是位於海岸敏感區及山坡區的案子,縣府卻無遠見,只看到眼前利益!」

林淑玲憂心地說,美麗灣案突顯政府操縱環評的狀況,而雖行政法院目前判台東縣府敗訴、環評無效,台東縣府卻依然核發建照,「國家對開發業者真的很寬容,若中央不做總量管制、只容許個案開發,我們會有怎樣的生存空間?」

雙贏的可能

觀光是東部發展利基,但隨意開發將無法永續。

「台東只有兩個東西,一是自然、二是文化!」劉益昌直言,文化指的是史前遺址與原住民,自然則是知識與景觀,其中都蘭灣就是全球最重要的海板塊碰撞點;目前南島文化已被認定是由台灣的南半端散播、全世界引發軒然大波,「政府要怎麼看待、利用文化與自然?」

劉益昌認為東部發展觀光的方向基本沒錯,但「台東市的觀光旅館都快死光了,政府不拯救,卻要去不該被破壞的自然資源所在!」他直指,需要政策環評,就是希望有整體規劃,東部要永續利用,應該配合都市計畫,讓旅客留在市區,其他地方則維持原民跟自然的完整性。

維持東海岸完整性,不代表沒有發展機會。師大原住民族研究發展中心主任汪明輝表示,雖然原住民基本法通過、聲明所有開發案「只要經過原住民傳統領域,都應取得原民同意」,但實際上「傳統領域只是一個名詞,並沒有真的還給原住民。」

汪明輝說明,傳統領域是超越個人所有權狀的概念,最重要的意義,是支持一個民族社會文化的永續。「一個民族要有希望,不是讓他到都市打工,而是應該還予傳統領域。」

汪明輝的說法受到開發業者反對。林笑天不滿地說:「歸還土地?那政府跟開發商都該被一視同仁!」他直指政府根本不可能做到歸還土地,「最精華的地區就是都市地區,政府怎麼可能還?不能政府想賣國有土地,一面卻限制私有!」

然而,歸還土地並非外界想像的情況。汪明輝說,傳統領域歸還,是指還予原住民地權,但無論公、私有地,只要經協商,仍能有使用權利。「這就是共管的概念。」張長義也說,這就是諮詢、參與、分享利益的觀念,以前沒有法令,政府完全規避;但東發條例通過在即,若政府不正視開發與原民土地衝突,「那就會無解、就避免不了抗爭!」

刺桐部落、達魯瑪克部落,近年都在嘗試推廣結合原民文化與生態旅遊的社區營造,不必大規模開發,保有環境特色,當地原住民可運用知識深化旅遊品質;潘輝雄認為,唯有避免剝奪自然資源的財團開發模式,東部民眾才有未來。

民間團體將提民間版東發條例

邦查海祭地點就是傳統領域,一旦傳統領域被開發,原民文化還存在嗎?(圖:攝影家林國勳)

目前無論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都認為應有政策環評,邱文彥建議觀光局應檢討現有設施跟發展趨勢、提出總量管制,讓開發保育可以雙贏。而政策環評範圍應含括東海岸台十一線、台九線、台二十三線、花六十四、玉長公路、豐濱到光復等道路行經範圍。另方面,汪明輝也希望國家需要主動提出傳統領域範圍、開始與原民討論如何共享利用的可能性。

曾維德也直言:「觀光局不敢將發展政策全倚賴陸客來台。」畢竟兩岸政策只要一變,陸客說不來就不來、風險很高。而黃健庭也有意朝不同觀光模式發展,但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學系副教授戴興盛表示,目前並未看到較細緻的配套方案,一旦東發條例不修正、草率過關,「就算地方首長再有好的理念,也難以阻擋財團壓力!」

「尤其目前國土復育條例、國土計畫法、海岸法等重要法案都未過關,政府其實難以掌握環境被破壞後所帶來的問題!」戴興盛憂心表示,未能掌握自然資源情況就趕著開發,是發展不能永續的根本問題;民間團體認為在相關上位法案未過關前,至少應先劃出東部限制發展區及可發展區,確保珍貴自然資源避免遭到開發破壞。

戴興盛憂心地說,東發條例民進黨版釋放補助利多,民間團體暱稱「錢坑條款」、國民黨則是「炒地皮條款」,無論哪個版本,都與政治壓力緊密相關;目前民間團體正著手擬定民間版草案,希望針對土地解禁部分有所限縮;原住民團體也呼籲立院莫草率通過東發條例,「否則將有大規模抗爭!」

台長: 漫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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