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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11:19:55| 人氣6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業者室內裝修延期 消費者求償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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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曾宛琳╱即時報導】2015.01.13 12:15 pm
 
消保處與內政部營建署今對外召開記者會宣布「建築物室內裝修相關契約書範本」。消保處表示,這將能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消費者被建築施工業者欺負。包含業者未依期限完工消費者可終止契約、裝修費提供保固擔保業者如延宕施工完成時間可按日罰千分之一違約金等。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舉例,蔡小姐找業者裝修新買的中古屋,約定工程契約總價50萬元,施工期限4月1日至5月30日,但業者拖延至6月9日才完工。依範本規範,業者未依契約所訂期限完成規劃設計或工程施工時,應按日課罰契約總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所以蔡小姐可向業者要求遲延完工的違約金,因業者遲延完工天數為十天,業者應給付消費者5000元違約金。

消保處表示,從2012年到2014年相關消費爭議上千件,其中裝修瑕疵最多,高達391件,工期延宕則有156件、工程保固則有126件,其餘分別是契約終止、價款追加等項目。

台長: 勤華教育educatio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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