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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2 10:53:37| 人氣80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勞動部研議將私校非編制內老師納入勞基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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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沈育如、張錦弘、許俊偉/台北報導】2014.12.21 03:18 am
 
勞動部研議將私校非編制內老師納入勞基法保障,教育部及教師工會都樂觀其成,認為有助改善勞動環境、吸引優秀人才任教;私校則呼籲勞動部應要有配套,先釐清相關雇主責任。

公立正式教師待遇好,大學畢業起薪約四萬元,且有月退、公保等福利;相較下,私校正式老師目前仍只能領一次退休金,立院雖已修法,讓私校老師退休可領公保年金,但大多只能月領一萬多元,勞動條件仍比不上公立學校。

私校編制外的代理、代課老師,勞動條件更差。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司長張明文說,若私校非編制內老師能受勞基法保障,教育部樂觀其成。

不過,張明文提醒勞動部,除了教育部,還要找各縣市教育局處、私立大專及教師工會代表會商、釐清雇主責任。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說,很多大專為省經費,以大量兼任老師取代專任老師,但兼任老師不適用勞基法,形同「國家勞動孤兒」,若老師能享有更好的勞動環境,對教學、研究也都有幫助。

私立科大校院協進會理事長、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說,勞動部立意良善,但要考量配套,像技職校院常聘業界人士當兼任「業師」,會不會形成「雙邊都加保」?發生職災或提撥勞退金,責任歸屬要算企業,還是學校?

勞保局說,依規定勞工若同時有兩個工作、不同雇主,可擇一加保勞保;職災補償責任和提撥勞退金是勞基法規定的雇主責任,與勞保是兩回事。

曾擔任十多年代理老師的曾姓教師說,代理代課老師的最大問題,就是工作沒保障,一到暑假,就要開始流浪甄選老師,即使納勞基法,保障有限,「政府還是先解決流浪教師問題,比較實際」。

台長: 勤華教育educatio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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