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2009-05-20 10:46:24| 人氣1,06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延繳或分期繳納98年地方稅申請書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98年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辦理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說明表

分期繳納作業原則說明表

適用稅目

 

繳納期間

 

延期或分期繳納標準

  1. 營利事業:以申請日為基準,營利事業最近半年銷售額總計 較上
    一年同期減少30%以上者為適用對象。
  2. 個人: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於97年或98年有下列情形之ㄧ者:
    1.
    為低收入戶者。
    2.
    為領取失業給付者。
    3.
    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4.
    領取工作所得補助金者。
    5.
    領取關懷救助金者。

使用牌照稅

自用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
9841起至98430
營業用車下期:
98101起至981031

  1. 營利事業:合計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上者,得延期1個月繳納。
  2. 個人:不限金額,得延期1個月繳納。

房屋稅

98519861

依下列標準延期或分期繳納,分期者每期為1個月:

  1. 合計稅額未滿新臺幣20萬元者,得延期12個月或分2期繳納。
  2. 合計稅額在新臺幣20萬元以上,未滿100萬元者,得延期14個月或分24期繳納。
  3. 稅額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得延期16個月或分26期繳納。

地價稅

98111起至981130

延長繳納期限至981220日止。

備註: 辦理車輛過戶或異動登記及不動產移轉登記前,仍應依稅法規定,先完納應納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7條規定,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任何一期應繳稅捐,未如期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該期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日內,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限10日內1次全部繳清;逾期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附件:
營利事業適用--高雄市營利事業延繳或分期繳納98年地方稅申請書 文章定位:

台長: 服務員
人氣(1,06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數位資訊(科技、網路、通訊、家電) | 個人分類: 所得稅 |
此分類下一篇:執行業務者列報汽車之相關費用須與其業務有關
此分類上一篇:營利.綜所得稅結算申報稅款申請延期繳納方式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