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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09:18:57| 人氣1,354|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筆友趣事憶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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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格友在這篇《番外篇:另一個〈Linda〉》故事裡的情節與我高中時同學交筆友的狀況有些相似。

「Linda,有人找妳喔」 「確定是找我,不是找林巧莓?」 ...(詳全文) 

至於《Linda》,是格友純純男子漢的小說《八十八頁的青春》系列作品中最後一部,連結如下,歡迎大家前去閱讀:

八十八頁的青春:LINDA https://mypaper.pchome.com.tw/december/post/1382364510 

 後記:LINDA【後記:LINDA】 做為《八十八頁的青春》系列作的最後一部,《LINDA》確實與眾不同。...(詳全文)

我一位姓白的同學在雜誌上徵筆友,據他說,衝著我們學校的名氣,收到太多覆函,所以他將一部份來信轉送給班上同學,讓他們去寫。其中一位潘同學湊巧拿到的是我和幾位朋友假扮女生去應徵的信,我們這群人本來想對白同學開個玩笑,沒曾想回信的卻換成了阿潘同學。

阿潘提出交換照片,我們想寄給他鄧麗君相片,去嚇他一跳。先扮成歌迷(其實不必扮,我們這群人本就是她的歌迷)向鄧麗君索取照片,還希望她不要在相片上簽名。鄧小姐可能從來沒遇過竟然不想要她簽名的怪人,寄回來的當然是標準版,就是在正面大筆簽了名的。那就無法轉寄給阿潘,需要另想辦法。

我們逼同伙裡的情聖同學交出他南部筆友的照片,情聖已經有要好的女朋友了,但那位筆友長得很清純美麗,他將筆友的照片放在皮夾貼身帶著。大伙與他女友相識,不交出來的話就去告密。情聖不甘不願地讓出照片,我們將它寄給阿潘。因為女生實在好看,阿潘認為撿到寶,欣喜得很。

和秋天小說寫的不同,我們假扮的女生當然不叫 Linda,民國五十年代(1960s),還不流行英文名,一般交筆友取的都是瓊瑤小說那種很文青的名字。

秋天格友問我:倒是有點好奇 ... 白同學最後情歸何處啊 (笑)?

~~~ ~~~ ~~~ ~~~ ~~~ ~~~

 

另一件趣事是我這群好友中有位Z同學,長得有點像當年很紅的美國影集 The Man From U.N.C.L.E. 男主角之一的金毛虎。他交了一位東南亞華僑女筆友,趁假期飛來台灣,住在親戚家,邀他過去相會。

Z同學請我陪他一起去壯膽,到了門口,人家只請他進去,我只好摸摸鼻子自行離開。

女筆友對Z同學很滿意,但他卻與筆友的表姊一見鍾情。被表姊橫刀奪愛,搶了自己認為的男朋友,女筆友憤怒地向表姊母親抗議。而且表姊與Z同學是姊弟戀,Z只是低年級的高中生,表姊卻即將升入大學,她母親堅決不准兩人來往!

那年代沒有手機和電郵,全靠書信往來。Z寫給表姊的信會被家人截胡拿走,她根本收不到。

窮則變,變則通。他倆想了一招,以英文通信,母親看不懂;並且假裝是國外寄給她的信件,就不會被收走。

Z同學發奮學英文,每天放學後都到學校隔壁的美新處去聽英語九百句型。愛情的力量真的強大,Z的語言能力因此突飛猛進。他曾邀我作伴一起去,但我偷懶想早點回家,沒跟著去,現在回想起來很後悔,要不然我的英語能力不會這麼差。

為了偽裝成國外來信,Z請同學們收集用過的美國郵票。我們將郵票從信封上泡下來,晾乾,再貼上西式信封。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步驟必須得做,那就是「郵戳」。

美國來信上有兩個郵戳,一個是美國郵局蓋銷郵票的郵戳,寄到台灣以後還會蓋一個中華郵政的落地戳。

我們盡量找郵戳完整的郵票,蓋到信封上的部份則須用細字黑筆依著原信封上的樣子描畫,那是細緻的精工作業,一不小心就必須重頭來過,把郵票再泡下來,換新信封重做。

 ←通常使用在進口函件銷蓋落地戳→ 

Z同學則自己用美工刀在橡皮擦雕刻出落地戳,沾了油墨蓋在信封空白角落或背面即可。

這種偽裝國外寄來的信當然無法放進郵筒郵寄,必須自己送過去。由於表姊的家人見過Z同學,他不能自己去,央請眾好友輪流幫他拿去放入表姊家的郵箱。

可惜後來表姊被家裡逼著去美國上大學,棒打鴛鴦兩分飛,兩人異國相思,時間長了也就不了了之。

但若要問Z同學情歸何處?我倒是答得上來。因為我算是他和他老婆的媒人,只不過他倆都不曾對我表示過感謝。

有次我們高中校慶,有一群女生來參觀。眾同學害羞不敢上前攀談,只有我從小在女孩堆中長大(我有個姊姊,還有六位表姊妹),和女生講話不會臉紅。我把這群女生引進我們班級教室,剛進門就被眾同學一擁而上,各自認準目標帶開操作,把我獨自一人傻楞楞的扔在當地。

這群女生中最漂亮的那一位,就是金毛虎Z同學的 soul mate,成了他摯愛的終身伴侶。

YT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com/shorts/Helo4olTOzY

台長: 其石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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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痕
貼文上那張照片真的很清純,我們那年代心目中的女神就長這樣子...

想起我學生時代真的也曾在「愛情青紅燈」後面的筆友欄上交了一個筆友,對方是住在高雄。
通了一陣子信之後交換相片,長得普普通通像路上常見的鄰家女生,自然就冷了下了(沒有想見面的打算),但也沒有立刻斷了信,只是漸進疏遠後來才停止寫信。
我也是個不怕(害臊)女生的男生,也曾幫同學攔一個路上女生的腳踏車然後「介紹」他們認識互留通信地址。結果他們後來沒成功,那女生變成了我的乾妹妹,當兵退伍後失去連絡,到去年在臉書上找到,到現在還是臉友。
回味青青歲月,真的是浪漫有餘,記憶猶存呀!
2026-03-17 10:13:01
版主回應
這張是我用 Grok AI 做出來的圖片。記憶中那位情聖同學珍藏的南部筆友照片,比較年輕,可能只有十五、六歲,很清純。那時候相機沒有美顏功能,照片像是在照相館拍的,照相館能夠精修,所以比實際會好看一些。

回憶起來,我好像只寫過兩位筆友,一個在台東,另一個是來看我們校慶的啟聰學校女生(和她也只能筆談而已)。印象中都沒有很久,找不出話題來寫,慢慢就冷卻掉了。

信寫得最久的是我太太,我們高中認識,考完聯考就開始追她。我又抽到金馬籤,在馬祖待了一年。前前後後寫了一整紙箱的信,幾經搬家,不記得是否已清理掉或仍保留在儲藏室的那一個角落。
2026-03-17 13:46:54
純純男子漢
哈哈哈~~真有趣的回憶
畫面很生動呢!

書信->BB call->ICQ->BBS->Email->手機->社群->視訊

伴隨不同的通訊方式
交友文化也時移勢異
而見證這一系列的時代眼淚的我們
真是何其有幸啊!
2026-03-17 21:06:40
版主回應
近乎半世紀之前的時候,有裝電話機的人家不多,連打電話都不容易。我如果要和我太太聯絡,除了寫信,要不然需要向鄰居店面借電話。還不能直接打到她家,因爲會是我岳父先接起電話。需先打給一位有妹妹的同學好友,請他妹妹幫忙打過去傳話;或告訴我太太打過來鄰居這裡,我在旁等她電話。

那位有妹妹的同學有次就接到一通想找他妹妹的電話,是個高中男生打來的。我同學問了一大串身家調查問題,最後叫對方以後不要來找了,掛斷電話。
2026-03-17 23: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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