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秋天格友在這篇《番外篇:另一個〈Linda〉》故事裡的情節與我高中時同學交筆友的狀況有些相似。

「Linda,有人找妳喔」 「確定是找我,不是找林巧莓?」 ...(詳全文)
至於《Linda》,是格友純純男子漢的小說《八十八頁的青春》系列作品中最後一部,連結如下,歡迎大家前去閱讀:
八十八頁的青春:LINDA https://mypaper.pchome.com.tw/december/post/1382364510
我一位姓白的同學在雜誌上徵筆友,據他說,衝著我們學校的名氣,收到太多覆函,所以他將一部份來信轉送給班上同學,讓他們去寫。其中一位潘同學湊巧拿到的是我和幾位朋友假扮女生去應徵的信,我們這群人本來想對白同學開個玩笑,沒曾想回信的卻換成了阿潘同學。
阿潘提出交換照片,我們想寄給他鄧麗君相片,去嚇他一跳。先扮成歌迷(其實不必扮,我們這群人本就是她的歌迷)向鄧麗君索取照片,還希望她不要在相片上簽名。鄧小姐可能從來沒遇過竟然不想要她簽名的怪人,寄回來的當然是標準版,就是在正面大筆簽了名的。那就無法轉寄給阿潘,需要另想辦法。
我們逼同伙裡的情聖同學交出他南部筆友的照片,情聖已經有要好的女朋友了,但那位筆友長得很清純美麗,他將筆友的照片放在皮夾貼身帶著。大伙與他女友相識,不交出來的話就去告密。情聖不甘不願地讓出照片,我們將它寄給阿潘。因為女生實在好看,阿潘認為撿到寶,欣喜得很。
和秋天小說寫的不同,我們假扮的女生當然不叫 Linda,民國五十年代(1960s),還不流行英文名,一般交筆友取的都是瓊瑤小說那種很文青的名字。
秋天格友問我:「倒是有點好奇 ... 白同學最後情歸何處啊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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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趣事是我這群好友中有位Z同學,長得有點像當年很紅的美國影集 The Man From U.N.C.L.E. 男主角之一的金毛虎。他交了一位東南亞華僑女筆友,趁假期飛來台灣,住在親戚家,邀他過去相會。
Z同學請我陪他一起去壯膽,到了門口,人家只請他進去,我只好摸摸鼻子自行離開。
女筆友對Z同學很滿意,但他卻與筆友的表姊一見鍾情。被表姊橫刀奪愛,搶了自己認為的男朋友,女筆友憤怒地向表姊母親抗議。而且表姊與Z同學是姊弟戀,Z只是低年級的高中生,表姊卻即將升入大學,她母親堅決不准兩人來往!
那年代沒有手機和電郵,全靠書信往來。Z寫給表姊的信會被家人截胡拿走,她根本收不到。
窮則變,變則通。他倆想了一招,以英文通信,母親看不懂;並且假裝是國外寄給她的信件,就不會被收走。
Z同學發奮學英文,每天放學後都到學校隔壁的美新處去聽英語九百句型。愛情的力量真的強大,Z的語言能力因此突飛猛進。他曾邀我作伴一起去,但我偷懶想早點回家,沒跟著去,現在回想起來很後悔,要不然我的英語能力不會這麼差。
為了偽裝成國外來信,Z請同學們收集用過的美國郵票。我們將郵票從信封上泡下來,晾乾,再貼上西式信封。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步驟必須得做,那就是「郵戳」。
美國來信上有兩個郵戳,一個是美國郵局蓋銷郵票的郵戳,寄到台灣以後還會蓋一個中華郵政的落地戳。
我們盡量找郵戳完整的郵票,蓋到信封上的部份則須用細字黑筆依著原信封上的樣子描畫,那是細緻的精工作業,一不小心就必須重頭來過,把郵票再泡下來,換新信封重做。
←通常使用在進口函件銷蓋落地戳→
Z同學則自己用美工刀在橡皮擦雕刻出落地戳,沾了油墨蓋在信封空白角落或背面即可。
這種偽裝國外寄來的信當然無法放進郵筒郵寄,必須自己送過去。由於表姊的家人見過Z同學,他不能自己去,央請眾好友輪流幫他拿去放入表姊家的郵箱。
可惜後來表姊被家裡逼著去美國上大學,棒打鴛鴦兩分飛,兩人異國相思,時間長了也就不了了之。
但若要問Z同學情歸何處?我倒是答得上來。因為我算是他和他老婆的媒人,只不過他倆都不曾對我表示過感謝。
有次我們高中校慶,有一群女生來參觀。眾同學害羞不敢上前攀談,只有我從小在女孩堆中長大(我有個姊姊,還有六位表姊妹),和女生講話不會臉紅。我把這群女生引進我們班級教室,剛進門就被眾同學一擁而上,各自認準目標帶開操作,把我獨自一人傻楞楞的扔在當地。
這群女生中最漂亮的那一位,就是金毛虎Z同學的 soul mate,成了他摯愛的終身伴侶。
YT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com/shorts/Helo4olTO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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