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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 01:00:00| 人氣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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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警員取締酒駕未開罰乘客被控圖利洩密南檢起訴

〔記者林樂台南報導〕台南市警二分局黃姓員警,涉嫌在執行酒駕臨檢勤務時,未依規對同車女乘客開立罰單,並違法使用公務系統與手機洩漏偵查中資料及他人個資,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公務員洩漏秘密罪等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黃姓員警一0九年任職台南市警二分局中正派出所,後調至第二分局偵查隊鑑識小組,具公務員法定職務權限。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凌晨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時,黃查獲廖姓男子騎機車酒駕,測得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點四九毫克,應依法應對廖男及同車乘客石姓女子(廖男女友)開立罰單,但黃員疑因對石女有好感,竟指示同仁只對廖姓男子開單告發,故意隱匿乘客石女違規,讓石女免罰六千元,圖利石女獲得不法利益。

石女則於當日凌晨四時許自行離開中正所返往其當時位於台南市中西區之下榻旅店,而於同日凌晨四時八分許在前旅店門口處,石女再度恰遇甫下班退勤之黃員,二人於該處閒聊至同日上午五時七分許,隨後二人共同進入石女所下榻旅店客房,至同日上午十時四十二分許 始一同步出房間,黃員並單獨騎車離去。後因第二分局於案發後受理檢舉並循線調查發覺上情,始於一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立即責由其他員警對石女補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八項之舉發單以為裁罰

此外,檢警查出黃姓員警於案發同日及八月六日,分別利用公務用行動裝置與手機,將偵查中應秘密的酒駕紀錄及詐欺案偵查報告拍照傳送至私人LINE群組及友人帳號讓他人觀看議論,洩漏他人個資與司法秘密,影響當事人社會評價並增加資料被濫用風險,檢方偵結依法起訴。

台南市警二分局指出,案發後已依檢察官指示成立專案小組,配合廉政署及檢方調查,偵查期間積極掌握證據。偵查終結後,該員警已立即停職,分局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強調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維護警譽、淨化警察團隊決心不變。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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