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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03:45:26|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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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政務官涉公器私用六萬餘元全數返檢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予以警惕

〔記者林樂台南報導〕前台南市政府研考會主委蒙志成遭檢方指控,利用其職務公器私用,違法在多次私人家庭聚餐後,要求店家開立寫有台南市政府統編的發票,核銷費用,蒙男李姓妻子在購物、用餐時也以同樣手法,將發票帶回給先生核銷,被檢方搜索查獲,蒙男二人偵查中坦承犯行,並繳回六萬多元不法所得,檢方依法起訴,並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予以警惕

蒙志成於一一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止,擔任台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委,屬於直轄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並為依地方制度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李女為蒙男之配偶。蒙、李二人均明知報支機關一級單位首長之為民服務費(下稱「為民服務費」),用途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取得支出憑證,並依該要點第三點「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規定辦理核銷,惟蒙男利用研考會主委身分,將自己與家庭成員間之私人聚餐費用,由蒙男付款時指示商家在消費發票或收據登錄台南市政府之統一編號後,再由蒙男將發票或收據,交予研考會不知情之約僱人員辦理動支核銷,將核銷並撥款至蒙男所申設個人帳

戶。

蒙男與妻子李女,利用蒙男擔任研考會主委得申請支用為民服務費及業務費之職務上機會,將自己及家庭成員私人之購物消費或餐費,由李女要求商家於消費發票輸入台南市政府之統一編號後,再將發票轉交由蒙男另交予研考會不知情之約僱人員等人申請動支核銷撥款,損害台南市政府預算編列與辦理核銷管控之正途使用。

此名蒙男還開公務車載運家人外出娛樂,或為自家家庭成員處理奔喪事宜事後卻未主動繳還使用車輛之相關費用,也被檢方認為自己不法利益之意圖,違背任務而致生行政機關財產上損害。

偵查期間,蒙男與李姓妻子並未試圖隱匿或推托,兩人在第一次訊問時便坦承所有行為,自始自白、毫不迴避,對於偏離公務倫理深表悔意。檢察官指出,兩人所涉各次金額均未逾新台幣五萬元,累計所得共計新台幣六萬二二四0元,並已在偵查期間全數繳回。

檢方指出,蒙男身為高階政務官,理當以制度為界、以透明為戒,「不該把公家當私人倉庫,更不該把職權當成工具」。然而考量其犯後態度積極、於偵查過程全力配合,未嘗有規避偵查之情;李女亦全程坦承犯行,態度一致。檢察官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盼法官斟酌其身分敏感、影響層面與犯後悔意,在依法裁量下量處適當刑度,使判決既具警醒作用,也保有促其自新的空間。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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