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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21:35:08| 人氣2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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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違停取締持斧砍女警台南地院認有不確定殺人故意裁定羈押



〔記者林樂/台南報導〕台南市林姓男子疑不滿違規停車遭取締,持斧偷襲砍傷女警一案,後續司法偵辦進度備受關注,台南地方法院針對林男涉犯加重妨害公務、殺人未遂等罪,經台南地檢署聲請羈押後,合議庭審酌全案卷證資料,認定被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及反覆實施同類犯行之虞,十二月七日傍晚裁定羈押,本案得可提抗告。

台南地院合議庭在裁定理由中指出,林男到案後雖坦承持斧攻擊執勤員警,對加重妨害公務、傷害部分並不否認,但一概否認有殺人犯意。法官審酌卷內證據,包括現場監視器畫面、犯案所持斧頭照片、攻擊過程及其瞄準員警身體重要部位等情節,認為林男明知該等行為足以造成致命危險,仍放任結果發生,檢方所指其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尚屬有據。

法院並調閱被告前案紀錄,發現林男過去曾數度持刀械攻擊執法人員或他人,其中包括因違停遭拖吊,持刀追逐拖吊車並與警員拉扯致傷等案件,屬對公權力與公共安全反覆挑戰之行徑。 此外,本案中林男隨身攜帶斧頭等足以造成人身危害之物,依一般生活經驗衡諸,若予以釋回,實有再犯及危害社會治安之虞。

合議庭強調,衡量一方面須保障人民人身自由,另一方面亦須維護社會公共安全與司法公權力威信,本案在綜合被告犯罪嫌疑、過往行為模式、危險性評估及否認殺意之態度後,認定已符合刑事訴訟法上羈押原因與必要性,遂裁定羈押。裁定書指出,本案羈押處分非最後判決結果,被告或其辯護人如不服,仍得依法向上級法院提起抗告。

 

圖說:台南地院審酌監視器畫面及斧頭等事證,認定林姓被告具不確定殺人故意,且有反覆犯罪之虞而裁定羈押。(記者林云翻攝,下同)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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