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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8 10:56:43| 人氣5,778| 回應41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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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學界的時候,
我對自己的學術生涯和教職生涯要長成什麼樣子,
其實是很模糊的;
但對於自己不要成為什麼樣的學者或教師,
我卻立刻清楚起來:
我,一定一定一定,不要像你這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幾天接到一份刊物的審查意見,
先是被裡面一份匪夷所思的意見搞得火冒三丈,
擔任中外法學期刊編輯這麼多年,
我還沒見過有這種對學術充滿偏見和惡意的寫法,
竟然這種審查算是一份意見,還拿來給作者看,
委實令人吃驚。
不過之後細讀該份意見,
便發現了熟悉的語法。 

數年前,
我也曾接過語法類似的一份審查意見,
但那次,惡意被包裝在你對實質內容長篇大論的批評下,
那是一種起碼還保留著學術尊嚴最後一點良心的寫法。
而這次,簡短的幾段話,
空泛而惡意的詆毀,
直率而難看的攻擊,
不禁讓我在心裡輕嘆:唉,你真的老了。

之前的那次,因為編審的捍衛,
我的文章得到修改後再審查的機會,
雖然因為阻撓,
審查時間拖得很久,
但最後仍然被刊登了,
想來,你的心情大概很差,
畢竟寫了這麼長的否定意見書。
這次,我的運氣沒有這麼好,
總算讓你在有限的可能中,
狠很地打壓到我一次。

剛進學界的時候,
我對自己的學術生涯和教職生涯要長成什麼樣子,
其實是很模糊的;
但對於自己不要成為什麼樣的學者或教師,
我卻立刻清楚起來:
我,一定一定一定,
不要像你這樣。

我在新竹過得很好,
和我的同仁們學生們一起奮鬥,
走出自己的天空。
我們不分師門、沒有派系,
努力實現我們的理想。
我知道,看著不依附你而不斷前進的我,
你大概心裡很生氣。
但這是我想做的,
不論是性別問題或財經刑法,
未來積累下來的研究是可觀的,
而十年樹木、百年樹人,
很多的成就,需要時間的證明,
教育和學術尤然。

台灣的學術圈不大,
我常擔心台灣法學被世界邊緣化,
台灣沒有意識到:
這是一個必須集體團結、
向世界向其他國家或企業爭取資源、
而後加速研究腳步的年代。
我看到可以帶動學術起飛的人,
卻常依然故我的停留在爭執如何分配資源的階段,
我也知道,
沒有意願栽培師門外的後輩、醞釀學術的廣度,
反是逮到機會,便樂不可支地出手打壓的所謂大老,
一定也不只你一人。
這種種拖累台灣法學研究的狀況,
讓我很心急,非常焦慮。

走過曲折艱辛的學術路,
你竟慢慢變成了過去霸凌你那樣的人,
見證這樣的過程,
我心裡對你的感傷,
其實多於這幾次被你羞辱的憤慨。

再看一次這樣的審查書,
我只能說,謝謝你給我的啟發,
你教不了我正面的典範,
但提供一個負面的禁止規範,
也是我人生中很重要而且寶貴的一課。

你的路已經盡頭在望,而我的路還很長。

 

台長: 凌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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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顯示全部41則回應

布魯斯
所以擔任哀雜誌的審稿人,以及辦那種哀雜誌,本身就是一種權力!
2012-01-08 12:15:37
布魯斯
而這種權力幾乎沒有accountable的可能。
在science領域,他們認為所有的研究都有客觀標準,所以這個問題不嚴重。
但在humanities(還不是社會「科學」),問題就大了:一首詩美不美,與一篇法律論文有沒有說服力,有非常大的主觀因素。
怎麼辦?
2012-01-08 12:17:22
王立 達
台灣的法學期刊,編輯委員經常自我降格為轉文單位,只是單純把審查意見結論平均,然後就丟還給作者,完全不管審查意見內容是否合理。這種對於刊登文章內容不關心,對於濫用匿名審查權力的審查人,不想站在學術客觀公正觀點予以節制,沒有膽量把難以苟同的審查意見廢棄不用,重新送審的編輯單位,不僅已非沒有擔當可以形容,同時較諸社科學界會由責任編輯逐一去讀審查意見,判斷審查意見內容是否已經偏離學術上可以討論的不同意見範圍的作法,也落後得多啊!
2012-01-08 13:48:55
C Lin
我也替贊成編輯委員應該承擔更大的作用
畢竟,會許很多東西沒有全客觀化
但第三方的介入仲裁應該很重要
要不然像美國一樣進行公開辯論
或許會是更簡單的方法

辛苦了,論文一向是困難的
大家都很可憐的
2012-01-08 15:48:18
凌台大
我寫信向該刊主編反映了,主編已經詳細回覆也解釋了程序,本想成為該刊第一位申訴者,無奈遺憾該刊沒有申訴機制。但我強力希望在所謂尊重各專業審查的前提下,審查程序的改革仍是有必要、而且迫切的。

第一、一份刊物要有申訴程序

第二、一份刊物要能夠提供作者審查的迴避名單,
尤其台灣學術圈不大,需要有迴避名單以確保審查的公正客觀。

第三、若正反意見分歧,而必須送第三審以多數意見來做決定,就不應讓第三審看到前面正反意見的內容,這容易先入為主的誤導第三審的公正性。

第四、哀期刊要自己惕勵,不要墮落,慎選審查人,否則只有敗壞自己的名聲。在這個資訊發達的時代,想要躲在匿名審查的背後惡整他人,將會越來越不容易了。

第五、責任編審和主編要有相對否決莫名其妙審查意見的權力,但也同時需要要被問責。

我不是被莫名攻擊後選擇忍耐的人,法律人如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正義無感,如何可能對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不正義有感!?

謝謝你們的鼓勵和支持,長路有伴,吾道不孤。
2012-01-08 16:43:26
賽德 剋萊疤
台主的遭遇,我身有同感。我大概沒有一篇文章、沒有一個研究計畫,沒有碰到類似遭遇。

我現在甚至觀察到一種可怕的習氣,就是審查人明明不具備社會科學之訓練,但能夠一知半解或不懂裝懂去賣弄該領域之專有名詞,使得通篇審查意見,看似權威、深入。而期刊編審委員若沒有具備相關訓練,也就推定審查人比投稿人更懂,連透過答辯書來辨明是非的機會都不給,就退稿。

台長的五個建議,我想我所服務的期刊,至少後兩點是大致有做到的。第二點也是我想推動的,只是可能會有困難。正是因為圈子小,如果圈內5人,2人挺3人打壓,投稿人把3人列為拒送審對象,那又會因為裙帶關係而無往不利。當然,做好後兩點,就不怕裙帶。

第一點,我倒是覺得,只要期刊市場還有點競爭(I期刊不算太少了,雖然還是不夠多,也沒有發揮citation index的功能,或真的計算impact factor--但在台灣計算IF,或許流弊會多於好處),申訴--實際上如何操作?--的必要性比較低。
我倒是覺得,大部分期刊似乎都在給予作者答辯之前,就做退稿決定或逕送第三審。這樣就沒有從作者端反饋意見,並制衡不合理審查意見之機會。
我個人不當然覺得讓第三審查人看到兩份審查意見,當然會先入為主--畢竟就是正反意見都有,才送第三人,就算先入為主,也可能是正面,也可能是負面。我覺得重點應該是,要讓作者答辯,並將答辯書與審查意見,在具體情況需要時,一併送第三人。當然,我也同意,有的情況中,讓第三人在無知之幕後面比較好。
2012-01-08 18:01:43
凌台大
感謝賽德克,是的,答辯書是一個非常好的機制。感謝您的提醒。

法學的哀期刊因數量過少,壟斷市場,稿量源源不絕,所以大概沒什麼動力再去做答辯。

我過去投稿過的期刊,僅有「歐美研究」有這樣的制度,遺憾歐美研究每年發行次數很少,且並非純法學期刊,每期能接納的法學論文數量極微。

第三審適不適合看前兩個相反的意見,我的想法也和你一樣,如果是做「仲裁」的功能,應該可以看,但如果是用來「多數決」,我會覺得不要先看才不會先入為主。

另外,我想我們真的要相互提醒和監督,有天我們老去了,切莫、切莫複製這樣令年輕學者深惡痛絕的形象。我若有天成為那樣的人,真的是無法原諒自己的。
2012-01-08 18:19:44
黑暗騎士
法律的學術圈也和司法制度一樣,
充滿了黑暗、鬥爭、幫派和壓榨,
很難想像這種環境會教育出好的法律人,
真令人哀嘆!
等老人走人,實在是緩不濟急的想法,
這樣體制的存在,
除了學者受害,
學生也是受害者吧!
2012-01-09 00:21:28
一些不同的想法
台主沒有把被reject的意見刊出,片面把編審委員批得如老賊一般? He is not here. It's not fair. 這位大老並非在布幕後批判妳的著作,而是以上乘期刊編審委員公開評論. 許多年輕學者勇於挑戰自己未知的領域卻忘記自己的淺薄甚至無知? 在鄉愿的學術界有人願意提出反面的意見讓作者思考,誠屬難得!又何嘗不是讓自己反省的機會? 學術並不是讓不專精該領域的學者大放厥詞實習感想的,學術水平不只是靠良心自持,也需要能力審查者來維持.
2012-01-09 00:48:15
凌台大
樓上網友說的很好,我也覺得學術界有鄉愿的傾向。

這個「你」,可以不是特定的一個人,而是一種心態。這種心態,學術界許多人都被遭遇霸凌過。

我完全贊成您所言,每個人都有淺薄無知之處。不然需要審查作什麼?就是希望審查委員能給予自己或有不夠周全的文章一些建議,如果是自己努力不夠,當然應該感謝審查人的寶貴建議,加強自己的不足。

我是十分尊重該刊的主編和編審的,至於此份特定的審查實質內容之不堪之偏頗,看過的人都自有公評,主編和編審自己也很清楚,就不勞您費心。拙文在其他的審查意見書中都獲得肯定,我的為人也自有公評。所以,謝謝您的提醒。我當然是已經處理過也釐清過您擔憂的部分,才勇敢的站出來來討論,講出自己的想法,否則豈不成了您口中鄉愿的一份子?

此處大家所在意的,是如何強化正當審查程序的問題,就像您講的,光靠良心是不夠的,要有機制去制衡惡意,確保審查的水準,才是正道。

另外,我講的任何話,都是具名的,但是,審查人卻是匿名的,甚至,他可以特定我,我卻未必能特定他,且沒有答辯或對話的機會。

所以,在整個目前台灣的審查程序中,確實是it is not fair,是對被審查的人非常不合理的,樓上的網友對不公平權力結構的理解,大概弄反了吧。
2012-01-09 01:48:06
陌生人
凌台大,新年好!
凌台大當初留學為何沒有選擇德國而是美國呢?

陌生人在此一併祝凌台大農曆新年快樂!恭賀新禧。
2012-01-09 12:57:15
Lectured
我跟廖老師一樣也覺得審稿機制把學術搞的很「同質化」,如果法學是個高度自由發展且充滿多元意見的領域,那麼審稿機制要做的應該是對話而非上命下從吧?
2012-01-09 14:31:19
凌台大
其實讀法律這麼多年,我個人並不覺得法系的差異真的有這麼大。我自己也在國內唸過碩士,又執業律師數年,深感國內法和美國法,有許多地方其實是可以互相借鏡參考。台灣許多科技產業和財經的發展,與美國法制高度有關,更顯示應該視議題的差異而非僅是學科的差異。只不過台灣作為許多法律的繼受國,在論述時不免需要參考他國的實施或解釋而已。

國內的審稿機制對話度不夠,是大家都非常詬病的。但是各哀期刊因本數過少,稿量都很大,即使審查通過,也要等很久才能刊登。對時效而言,也是很不利。

我已經去信正式提出建議,並希望該單位能做成記錄,表達我的訴求。若能因為這樣,使該刊開始反省和調整自己的程序,我想也是一個契機。
2012-01-09 16:29:36
說到重點了
「台灣許多科技產業和財經的發展,與美國法制高度有關....」但是妳是唸這個的嗎? 差一點差很多,學術期刊的嚴謹度可不能和報章民意論壇相提並論。
2012-01-09 17:31:48
凌台大
學術論文當然不能跟民意論壇相提並論,如同網友所言,引註的嚴謹度、文獻回顧、研究方法,這些都缺一不可的。

法系之間的互相關照,實在不適合有地域的歧視。我在投稿美國法學期刊時,也曾經純粹介紹亞洲法的發展,這也被學界認為是有高度參考價值的。一個國際化程度越高的國家和學術研究,應該是包容度越高的,台灣在這樣的路上,真的還有許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2012-01-09 19:13:19
越看越奇怪
台主明明講的是審查程序的問題,請各位網友要討論的話認真討論好吧?
2012-01-09 19:20:57
凌台大
同學無需動怒,其實,很多年前,我也寫過一篇文章叫「長者」,那時就有類似的感觸。

我們在人生路上,會遇到讓我們激賞敬佩的典範,但也有像文內這種令人鄙視又深惡痛絕負面表率。

但我覺得,人生所跟著學習、跟著成長的典範,非常重要。要做老師,就要萬世師表,有歷史的高度。

要時時惕勵自己,否則權力使人腐敗是一點都不錯的,學術權力亦然。
2012-01-09 19:33:25
又說到重點了
「我在投稿美國法學期刊時,也曾經純粹介紹亞洲法的發展....」,介紹和研究論述是全然不同的,學術期刊審查的是實質內容而非copycat 或是企圖跨領域卻毫無專業基礎的淺薄感想。妳說得很好還有許多需要努力,審查人員的用字或許在妳感受苛刻些,但點出了重點了呢?

新年快樂!
2012-01-09 19:36:06
陌生人
這是第二次看到凌台大談到財經刑法了,希望凌台大能在這個領域獲得成就!(當然也希望能夠看到凌台大妳在性別議題上的論述,每次講到gender,我就想到
Nussbaum。:)

也希望林教授不要被<前輩>影響太大。
2012-01-09 19:39:44
陌生人
不好意思!接下來是題外話。
林教授你提到法系差異不大,但不知您覺得英美的分析哲學v.s.歐陸哲學的差異如何呢?
(這個題外話你會理我嗎?)
2012-01-09 19:45:25
凌台大
感謝「說到重點了的網友」的新年祝福。

我投稿英文期刊的幾篇文章,當然不會只是介紹,有興趣的,自行至westlaw檢索,很容易找到拙著,是不是僅有介紹而無研究,一讀便知,(若英文看不懂,也可請人翻譯)我也無須在此辯解。

至於本次投稿的拙著,除該位充滿偏見的審查人外,其餘意見均或有具體建議,或有行文的指正,但都給作者相當正面的肯定。

不幸就是這份充滿偏見的審查意見,重點並不是在建議作者,而是對美國法的歧視和打壓。

我們都當過審查人,也都被審查過,大家都是成年人,又都是知識份子,知道感謝審查人的一定會感謝,稍具合理判斷能力的人,是分得出善意或惡意的。

我自己經過最好的被審查經驗,是在之前投稿另一本期刊時,兩位評審人的細膩、敬業、非常讓人折服,寫作的人看到這樣的審查意見,除了深深的感謝之外,真的才會進步。

至於文內提及的這份意見,主要是發洩自己的討厭美國法,對作者改進該文毫無貢獻,又造成該期刊名譽損傷。實在只能用損人而不利己來形容。

不過,若這位審查人以為這樣就可以惡意抑制他人,實在太天真了。長路漫漫,我應該還有機會讓這樣的人,在有生之年看到一種新的典範,而深深追悔自己的錯誤。
2012-01-09 22:49:46
另一個陌生人
英美分析哲學v.s.歐陸哲學的差異,只有兩種哲學都唸過的人才能比較。正如同不懂美國法系的人,是很難比較兩種法系的差異的。
不過,這的確是題外話。哲學與法系,顯然是不同的東西。即使英美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確有極大差異,那也跟兩法系的差異,沒有任何關係。
2012-01-09 22:53:34
正在看射鵰英雄傳
郭靖道:「歐陽先生,你現下功夫遠勝於我,可是我年紀比你小,總有一天,你年老力衰,會打我不過。」……歐陽鋒站起身來,縱身長笑。笑聲尖厲奇響,遠遠傳送出去,草原上的馬匹聽了,都嘶鳴起來,好一陣不絕。郭靖雙眼凝視著他,低聲道:「這沒什麼好笑。你自己知道,總有一日,你會落入我的手中。」
2012-01-09 23:05:12
凌台大
「我在投稿美國法學期刊時,也曾經純粹介紹亞洲法的發展....」的意思是:該文並未作什麼與美國法的連結,但美國期刊並不因之而認為沒有連結就沒有價值。不論美國歐洲,法學期刊數量眾多,市場機制足以發揮競爭的功能,反觀國內,竟然會劃地自限,自己寫不出外文,也不去看別人寫的法學外文期刊,反認為寫外文的就僅是寫介紹性文章,既不是研究也無足觀,只能說坐井觀天。

法學的研究不是只有一種方法,一個人若究其一生言必稱宗祖國,貶抑其他法系和研究方法,然還以大老或學門掌門人自喜,以磨損年輕學者的心志為樂,得了便宜還賣乖,這樣的審查,如何能促進法學的進步?
2012-01-09 23:09:52
陌生人
本以為單純只是提到學術而想問一下凌台大合以當初留學沒選擇<德國>而是<美國>,不過看來系爭也有可能導因於<法系>不同。

無論如何,都希望凌台大老師能盡快釋懷,而原文能盡速照登!
:)
2012-01-10 14:54:27
凌台大
陌生人,其實,留學不論去哪裡,都是很好的經驗,我自己一點也沒有覺得國別或法系有任何的問題。萬法歸宗,到最後,主導的都是普世的價值和信念。

這次許多位長輩都看過這份匪夷所思的意見書,人人都遺憾有這樣帶著學術偏見,假審查之名,行個人歧視之實的作法。

人到了一個高度,要負更大的責任,蜘蛛人都知道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些已經掌握改革權力的所謂大老,如果一點自覺都沒有,以惡意偏執為真性情,以尖酸刻薄傷害別人為瀟灑,那叫人還能說什麼呢?

只期待台灣年輕一輩,未來能走出更大的格局,不要重蹈這些人的覆轍。
2012-01-10 15:44:26
人社領域
請問國內法學期刊可不可以接受一稿多投?如果可以,或許可以增加競爭?另外,台主也可以試著投稿其他人社領域的刊物,這樣或許能避開貴領域某些惡質的審查人?
2012-01-10 23:02:18
樸拙
希望我有機會進入學術圈
希望中文學界會比較好

新年快樂
祝福一切審查都美好
2012-01-11 02:03:39
凌台大
正要出門,謝謝大家的建議和回應,法學I期刊不能一稿多投,美國法學期刊因競爭稿件非常激烈,則皆可一稿多投。

人社領域的期刊我不是很瞭解,但我想若在跨領域的題目上,應該也是有機會。

總之,我只是希望藉由正式反映這個問題,並開放討論,請哀期刊自己注意審查程序的正義,實質內容見仁見智,這大家都可以瞭解,但若連這種惡質的意見都無法排除,無法迴避,又沒有申訴機制,也不肯有答辯機會,徒然縱容權力的濫用。

身為法學期刊,又是碩果僅有的幾本哀期刊,可以也應該要作更多!
2012-01-11 08:30:16
陌生人
期待林教授的新文章。
2012-01-11 16:57:03
好強悍的女子阿!
凌台大姊姊,雖然一直知道你是很勇敢的,但委實打心眼裡敬佩你的強悍。陳大牛學長應該給你很大的支持吧,十分不容易。祝福你們一家新年都平平安安圓圓滿滿!
2012-01-13 16:00:05
Andrey
"說到重點"
不知道審查委員回信內容,也不知道台長投稿的文章主題,更沒看過其他在不同地方刊登的文章內容是什麼,還可以高談別人不夠專業所以不受刊載,閣下說話可真風趣。
2012-01-13 23:21:32
凌台大
抱歉這兩天太忙了,沒上來看留言。

其實,經過這次我才知道,許多學者都有過類似的經驗(看來我到現在才被打壓到,還算很幸運了)。

我只是不覺得這種學術霸凌應該姑息,所以才寫了這篇文章。

學術期刊當然要對刊登的文章品質把關,當了這些年的學者,我當然也有被退過稿子的經驗,但任何一個有認真而有自省力的創作者,對自己文章的質和量,心裡都會有底的。這也是這個審查意見讓人無法接受的原因。

如果是真的願意認真給作者建議,即使用字遣詞比較嚴格,作者仍然可以感受到審查人的用心。

或許,我們的上一輩,成長的環境仍然是威權的,他們固然曾經為了民主或理想衝撞過,但前無典範,使得自己也無從或無能成為典範。

期待從我們這樣的包容、多元世代開始,為下一個世代樹立典範而努力。
2012-01-13 23:52:39
daydream
"Andrey"
你不知道"說到重點"知道的有多少,也不知道其看過多少台長的文章,就可以全部歸為否定句,閣下說話可真趣味。
2012-01-14 21:49:35
nightwake
"說到重點"究竟知道的有多少,看過多少台長的文章,這點的確一般人不知道。但是,一個大老教書一、二十年,寫過多少文章,出過幾本書,大家可是可以查到、看到的。同樣是大老,有些人勤於著作、提攜後輩,有些人勤於罵人、黨同伐異,這也是大家看得見的。何種人足為典範,何種人像是銀河英雄傳說中的地球教徒,專門扮演阻礙歷史前進的黑暗角色,這也是大家可以公評的。
2012-01-15 00:29:29
路人
加油!
2012-01-17 10:40:39
karen chin
老師您好:
上一次在司法節大拜拜(大誤)會議上,聽您精闢的論文發表,真是非常佩服;感覺台灣好久沒有這樣真正想用學術研究彌補實務運作的不足(坦白講大多數學者只是不食人間煙火,或是貫徹門派宗旨直到量身訂做整部法律...嗯哼我好像影射的太清楚)!
雖然我只是個小小公務員(只是年紀比老師還徒長了一些),但我其實真的好想對學術大老們吶喊:麻煩你們自己來第一線做個幾天看看,或是去業界呆個一陣子瞧瞧(上世紀我就呆過所謂高科技業了),然後再想想你們的所作所為對這個社會到底有沒幫助!!尤其有曾經呆過實務界的,當然會覺得自己很厲害,但是大老完全沒有想過他自己呆實務界是30年前的事了,那時用鋼筆都可以寫完一個法院的判決量...(我又再度打擊的太過明顯了)
總之老師新年快樂加油加油,希望奇蹟出現,高牆倒下,再也沒有門閥!!
2012-01-19 14:06:37
凌台大
Dear Karen,謝謝你的鼓勵。其實,我回到國內這幾年,也看過許多風範令人敬佩的長者,人的性格決定命運,確實如此。

人都會老去,也都會在一個領域內由資淺變成資深,我之前寫過世代正義,就是覺得到了一個高度後,更應該盡力將過去所得求轉為對後輩的提攜、栽培和對社會的付出與貢獻,這才是當初追求高度的意義。可惜,及其老也,戒之在得,能夠做到這樣氣度胸襟的長者並不多,但也就特別顯出這樣的長者的可貴。

最近剛好向陳瑞仁檢察官請教一些問題,他也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典範,和他說話,你會清楚感覺他追求的是歷史的評價,而不是現世的聲名。他的謙遜、好學、努力、對後輩的關懷、包容和提攜,我真的由衷的感謝和尊重。
2012-01-19 14:55:09
成吉思翰
法律人中~
需要多一點有熱情的人
這份熱情會感染更多人~
當法律人能將工作本身當作報酬時
我想她就是一個有影響力的人
老師您~就是這樣的人
短短的課程~帶給我滿滿的衝擊與鬥志
共勉之~
52期學員 敬上
2012-04-14 16:20:05
凌台大
謝謝52期學員,我最近雖在困境,但仍期許自己能保持對法律的熱誠和初衷,就以此互相相互砥礪和鼓勵吧!
2012-04-14 22:28:1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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