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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2 20:20:28| 人氣80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在台北穿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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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路說過,她喜歡又尖又細綴滿亮晶晶寶石的高跟鞋,違背人體工學的鞋美而危險,女人穿上她象徵為美受苦的毅力與決心。平路白晰高挑,這為鞋癡迷習慣,叛離她理智冷調見長的文字,流洩出幾分女作家藏得嚴嚴的胭脂粉味。

女人迷戀美鞋的癖好在慾望城市凱莉的身教下,成了合法毒癮。這些天方夜譚中出現的豔物極端神奇,以壓迫高弓足背為樂,尖細得讓女人蜂擁削足適履,行走時搖搖欲墜,高跟美鞋簡直是設計來折磨消耗女人的。身為嗜穿高跟鞋的女子,我的腳完全明白小美人魚錐心之痛,用一生來找尋一雙完美的鞋子,正如尋找一個完美的戀人,同樣徒勞厭苦卻不得放棄。為了贏得美與愛的神聖大權,女人從來不害怕以身體為祭品。

女人殘酷對待自己雙腳是否就是向男人乞憐示弱?芭比娃娃研究者認為「芭比的鞋子撐高她的腳,扭曲她的足部,并且讓她的腳像是在舞台上展示一般…女人所穿的細高跟鞋,非但不是一种女性服從的象徵,也不是阻礙女性行動的東西,它們其實是一种力量…穿了高跟鞋的女性可以昂然矗立在沒穿高跟鞋的同類面前,就好像媽媽矗立在小男孩面前一樣。而且細高跟鞋也不像女性的曲線,而是尖細、突出,富有男性氣概的。」女人以高跟鞋折磨自己換取男性臣服,這微妙的交換,算是女性主義還是父權宰制?

高跟鞋有一殘忍定律「美鞋刺/吃腳,好走/舒適之鞋美不了(最多只能做到不醜)」,這點我的扮裝皇后朋友卡特/粉紅芭比最清楚。粉紅芭比身高一百八,穿上20公分人妖皇后厚底細跟鞋,不需挺胸抬臀就是全紐約Party最亮眼的閃閃巨星。她擁有數十雙讓人流口水的高跟鞋,一雙透明似琉璃底部內鑲螢光小燈,走一步調皮閃幾下,映著桃紅高岔禮服下的白嫩美腿,妖裡妖氣模樣羨煞一干姊妹,怪不得芭比寧願跌倒淤清,也不肯放棄雙足美的武器。

我也曾有幾雙隨時會陷主人於墜落的美鞋,她們像是侏羅記世代留下來的化石,紀錄著開車出入、時時踩在柔軟地毯的高貴生活,如今穿不得了,依依心蕩神馳。

其中一雙斑馬皮紋拖鞋足足15公分,木做的底微微翹著,一小辦鞋面將腳背烘托成纖細易碎的藝術品,腿變得修長圓潤、腰臀曲線緊張。踩著每一步都像掂腳走在針尖上高跟鞋,不自覺陷入美得邪惡惹眼的「諦娃」幻覺,那麼高、那麼尖、那麼細。行走在人類平衡的極限,顫顫危危煙視魅行、天女散花般抖落微笑,美鞋與我合為一體,無視於地心引力。不自量力幻想性感美貌大權在握,全都因著這妖豔之物。

戀過一雙小羊皮半筒靴,上好皮革細緻手工將靴型維持在流暢明快而又內斂優雅的質感,儘得紐約客大方之風。靴子版行窄而扁,像是將東方人的腳放入刑具,穿一小時痛一小時。寫字的當下我不明白自己哪來的毅力/愚蠢馴服這鞋,當年可是忍著痛,笑著穿她,新傷換舊傷痛了整整一個月。

物為人所用,卻也制約人的生活形態。曾擁有過又美又罪惡的鞋,潔淨白嫩的腳奉獻給她們換來破皮、腳跟長繭。換了工作沒了車之後,穿高跟鞋追公車擠捷運成了可笑又不實際的笑話。三吋高跟鞋的主人不宜行走,被夜校學生擠得發慌、惡狠很踩過幾腳後,我明白腳下美得不似人間之物的桃紅絨面鑲鑽鞋必須妥善包裝、收納至記憶中空間所剩無幾的儲藏室。高跟鞋與階級的關係其實很簡單,穿過她們,你就知道。


台長: Sunny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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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女巫(區鬱)
唉唉
說得好啊
這大約只有穿過高跟鞋的女子才知曉的錐心之痛

美鞋痛,不痛的鞋亦不美
多時對女子言實在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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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8 13:50:4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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