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 這幅畫是一位我忘記名字女性藝術家的作品,我用繪圖軟體重新定調,希望作者不介意,作品在西門町紅樓展喔!
台灣外籍監護工、家庭幫傭超過11萬人,她們遠度來台照顧中風、癱瘓的老人;撫育幼兒、操持家務,承擔起重症老人的照護工作,自己卻沒有勞動契約的保障,許多人一天工時超過15個小時,還面臨被雇主性騷擾與虐待的威脅。
長期在中壢市爭取外勞基本權益的希望職工中心透露,他們2002年處理性侵害案件就有9件,性騷擾的例子有5件。該中心菲籍社工員Ning Ning說,有位菲籍外勞雇主是位老阿媽,家中還有一位兒子同住,媳婦在國外。阿媽的兒子持續用身體碰觸外勞、對她摸來摸去,被性騷擾的外勞很恐懼,卻因為蒐集不到有利證據,只能夜夜擔心受怕。
預防鹹豬手
自保為上策
Ning Ning無奈的說,性騷擾的行為因為發生在隱密的家戶內,被害人舉證不易,在外勞不能更換雇主的不利情境下,她們只能教導被騷擾的外勞一些保護自己的撇步,要她們一有情況隨時打給中心。
Ning Ning補充說明,性騷擾一定要有明確證據才能申訴,問題是老闆摸你的身體時不會有外人看見,她剛來台時曾建議被騷擾的外籍女傭向老闆娘告狀,後來才發現台灣太太們對老公豬哥行徑沒皮條,只會將矛頭指向受害的外籍女傭,指責她們三八、招惹自己的丈夫。
Ning Ning記得有一回,她半夜趕去新竹縣解救一位朋友,原來是男主人外傭伸出鹹豬手的事情,被老婆發現了,老闆娘咆嘯著要把狐狸精趕出家門,受害的女傭反而被女主人打罵。
希望職工中心強調,外勞遭受性侵害,她們可以馬上帶當事人去驗傷,性侵害女傭的老闆再否認也比不上科學證據,被性侵的外傭可以住在職工中心,在她們的陪伴下進入司法程序,爭取法律的正義,但是界限模糊的性騷擾案就比較難以司法申訴。
家戶外籍女傭最常見的困擾是「非法工作」(也就是雇主要求做不合其責任的工作)與工時過長,在希望職工中心2002年142件個案中,非法工作佔了44件,其次是仲介費糾紛和薪水拖欠的問題。
國際醫療行動協會移民人權部主任林秀麗表示,家庭監護工的雇用契約中,對於工作範圍與工作時間並沒有條文化的明確規範,也沒有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台灣籍監護工一般工作8小時,外籍監護工常常要做到15個小時,甚至24小時隨時待命,有人連禮拜天也不能休息;許多看護老人的外傭則被要求帶小孩、去另一個家庭做清潔工作,或是幫老闆在市場賣東西。
監護工依法不能做家庭幫傭的工作,不過在家庭內工作界限不明,外來的女性勞動者直接承接的是台灣女性撫老、育幼、做家務的角色,一個監護工照顧半身不遂老阿媽的同時,負責洗衣、清掃的情況,在台灣算是不足為奇的常態。勞工血汗錢
仲介公司賺
家戶工作者被隔離在一家一戶之內,這樣的勞動條件特色雖然可以滿足病人隨時照顧的需要,但是也因為僱傭的公領域與個人生活的私領域混合在一起,生活緊密,導致外籍勞工的社會關係容易被區隔、社會支持系統相對薄弱。
另外觀察仲介費的問題,發現每位外勞平均要付出十幾萬的仲介費才能來台工作,以她們的最低工資15,840來計算,光是仲介費就佔去了第一年薪資的8成左右,3年耗心、耗力的血汗錢,被仲介公司賺走一大半。
以菲籍外勞為例,她們要先付台幣4到5萬給菲律賓的仲介,再付6到7萬的費用給台灣仲介,雖然菲國規定人力仲介只能收大約台幣2萬6千元,不過實際的狀況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仲介總有辦法逃避法律的限制。人權團體表示,政府單位需對仲介公司做一個清楚的評鑑制度,以免劣幣逐良幣的狀況持續存在。
外來移住工
應平等對待
「雇用24小時照護病人的本國人,一個月至少要4萬元,是外勞的兩倍,實在請不起,更何況外勞配合度高,還兼清潔、煮飯工作,價廉物又美」這是許多家有重症長輩者的心聲。台灣的老人照謢私領域化,過去由家族女性擔任照顧者的機制隨著社會變遷而瓦解,大批外籍女性進入城鄉家家戶戶,擔任起繁瑣又繁重的家務照顧。但是台灣雇主與東南亞女傭或因為言語困擾,或因為大老闆心態,而造成勞雇關係敏感。
作家駱以軍對外傭在我城(台北)的存在,有著傳神而怵目驚心的描寫,他說:「她們總像靜默的動物,被口若懸河的仲介業者配送到這些家庭……我總是聽見他們(作者朋友)帶著一種受傷情感,當著她們的面,像是抱怨一台故障的電熱器或上當買到的劣質烤箱那樣,困苦地數落著那些眼色陰鬱、嘴角卻機械性微笑的東南亞女孩……仲介公司教導並(貼心地)暗示雇主自我想像成一前現代的奴隸主:你可以(並為控管方便而「必須」)扣押她們的護照和居留證……」
穿梭在台灣家庭內的異族移民女性,夢想的除了賺錢回家蓋屋的經濟翻身,更希求一些福爾摩沙溫暖的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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