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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國政府對蒙古獨立之處理及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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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國政府對蒙古獨立之處理及態度
by Freedom

(一) 外蒙古獨立過程

  晚清時期的中國,早已淪為一半殖民國家,列強紛紛在中國內建立各自的勢力範圍。而俄羅斯人亦圖染指外蒙,煽動外蒙的王公及親王進行獨立運動1。

  自一九一一年十月辛亥革命成功,全國各省相繼獨立,清廷對全國的管治實已土崩瓦解,對於外蒙獨立則更見鞭長莫及。同年十一月三十日,外蒙古正式宣佈獨立並定國號為大蒙古國,奉哲佈尊丹巴呼圖克圖活佛(1870-1924)為皇帝。

  一九一五年六月七日,中俄恰克圖會議結束,會後北洋政府與俄國訂定「中俄協約」2。俄國及蒙古以承認中華民國對外蒙古之宗主權來換取外蒙古之自治權。至一九一六年,外蒙撤銷獨立並進行自治。

  十月革命後,沙俄對外蒙之影響力日漸減少,同時日本對外蒙之野心亦日益增長。故蒙古內部的有識之士開始提出取消自治以防止日本勢力入侵。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九至二十二日,徐樹錚(1880-1925)以軍事行動包圍哲佈尊丹巴呼圖克圖之宮殿及迫使多爾濟喇嘛同意取消自治,自此,外蒙自治正式結束。

  一九二零年,由於軍閥混戰中皖系大敗,徐樹錚被通緝。北洋政府對外蒙之控制遂被大大削弱。沙俄殘餘勢力恩琴勾結蒙古王公,攻入庫倫(今烏蘭巴托),中國軍隊只好退至賣頭城。一九二一年,蒙古人民革命黨攻破賣頭城,並邀得蘇聯紅軍幫助,打敗恩琴勢力統一外蒙,組建蒙古人民革民政府,建立蒙古獨立國。除了嚴重抗議外,北洋政府並無其他實際行動阻止外蒙獨立。一九二四年,在蘇聯的操縱下,蒙古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

  一九四五年,國民政府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3,批准外蒙人民就外蒙獨立一事進行投票以換取蘇聯參與對日戰爭及停止支持中國共產黨。有關外蒙古獨立的公民投票結果表示「絕大多數」外蒙人民支持蒙古獨立(此次投票實為蘇聯所操縱)。故國民政府於一九四六年一月五日正式承認外蒙古獨立。雖然日後台灣政府廢除了該《中蘇友好同盟條約》4,但對外蒙已經獨立此一既定事實已再無力挽回。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新中國成立,中國共產黨旋即於同月十六日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5。自始,中國政府正式承認外蒙獨立,而外蒙成為獨立國家之事亦塵埃落定。

1. David J. Dallin「俄國侵略遠東史」
2. 劉學銚:〈中俄蒙三方恰克圖會議錄〉《外蒙古問題》,頁26-30,台北南天書局
3. 劉學銚:《外蒙古問題》,頁72-84,台北南天書局
4. 劉學銚:《外蒙古問題》,頁91-95,台北南天書局
5. 唐希中等著:〈中國與東北亞國家關係狀況〉《中國與周邊國家關係》,頁219-220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北京

(二) 北洋政府對外蒙獨立之態度(1911-1928)

  外蒙古於一九一一年首次獨立時,時任大總統的袁世凱曾電告哲佈尊丹巴呼圖克圖勸其取消獨立1。勸告失敗後北洋政府轉為與俄國政府談判並於一九一五年達成《中俄協約》2,令外蒙從獨立轉為自治,條件為沙俄可保留在外蒙之特權及容許沙俄介入外蒙事務。自古弱國無外交,中俄談判時中華民國才告成立不久,國內局勢初告穩定,國力有限,但北洋政府代表仍能迫使沙俄承認中國對外蒙之宗主權實屬不易。

  十月革命後,沙俄政府對外蒙之影響大減,北洋政府遂先後任命陳籙及陳毅為蒙古都護使,二人在外蒙刻意經營,希望藉此改善北洋政府與外蒙古人民及統治階級的關係;北洋政府又於一九一八年任命陳毅與外蒙王公談判有關撤消自治的問題。雖然談判在日後被徐樹錚的軍事行動所破壞,但從有關談判可見,北洋政府對落實收回外蒙主權是採取積極態度的。

  當蒙古人民革命軍成功建立政權後,蘇聯紅軍亦同時進駐蒙古(蘇聯在蒙古之駐軍一直到蘇聯解體後才撤離)。由於中央在外蒙沒有任何駐軍,令北洋政府失去了對外蒙的控制。同時,國內軍閥混戰亦令北洋政府無力兼顧外蒙事務。由於北洋政府已經自身難保,故此直到蔣介石(1887-1975)北伐成功為止前的北洋政府也再沒有任何具體行動來阻止外蒙古獨立。

  儘管蘇聯最後成功地在外蒙扶植蒙古人民共和國,並使之獨立,但北洋政府自始至終亦堅持外蒙古為中國領土,並且曾經一度迫使前沙俄政府承認中國對外蒙古之宗主權,在此事上北洋政府對維護領土之決心及態度絕對值得一讚。

1. 劉序渭:《蒙古史料彙編》 南天書局 台北
2. 劉學銚:〈中俄蒙三方恰克圖會議錄〉《外蒙古問題》,頁26-30,南天書局 台北

(三) 國民政府對外蒙獨立之態度(1928-1949)

  於北伐時期,國共兩黨曾一度合作(第一次國共合作)對抗軍閥。北伐成功後的中國雖看似已完全統一,但實際上北伐軍的各個集團分據各省,各自為政。一九二七年寧漢分裂後,國共兩黨便不斷發生小規模衝突。及至一九三零年,兩黨正式爆發全面武裝衝突(第一次國共內戰),至抗戰爆發後才告暫時結束。

  一九三二年,日本於佔領東北三省後扶植前清帝溥儀在長春成立「滿州國」,並開始逐步侵略中國。一九三七年蘆溝橋事變後,中國對日本進行全面抗戰。面對日本強大的軍力及漫長的戰線,首都南京亦告失守,國民政府只好退守陪都重慶繼續進行抵抗。

  面對國共內戰及日本侵華的內憂外患,國民政府根本無力兼顧遠在北方的外蒙古。至抗日戰爭後期(一九四五年),美國為求蘇聯參與太平洋戰爭,出兵日本,故於瓦爾達會議中與蘇聯達成《瓦爾達密約》1,由美國出面說服中國承諾保持外蒙古現狀,並以此條件作為蘇聯參與對日戰爭的報酬。由於國民政府無法抗拒美國的壓力,以及為了避免蘇聯對日作戰後蘇聯會揮軍進入滿蒙甚至華北,對中國不利;復又希望蘇聯停止支持中國共產黨(以下簡稱中共),因此以此為條件與蘇聯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2。

  按照條約的規定,中國政府要就外蒙古獨文一事在當地進行公民投票。投票於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日進行,雖然投票結果被蘇聯所操縱3,但由於此次投票為公民投票,而且大部份蒙古人民皆讚成獨立,故此國民政府只好於一九四六年一月五日正式宣佈承認外蒙古獨立。

  在《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中,國民政府要求蘇聯停止對中國共之援助明顯出於對自身安全的考量。站在國民政府的立場來看,當時中共實在與一般叛亂組織無異-因為其目標志在打倒國民政府並成立新政權,而當時中國共產黨為唯一一個有能力挑戰國民政府的組織。斷絕了蘇聯與中共的來往就等同封殺了中共來自外國的支援,因此在條約中列明蘇聯不得支援中共顯然出於私心。

  經歷過軍閥混戰及抗日戰爭後的中國已元氣大傷。若果蘇聯在打敗日本後還繼續駐軍在中國東北或滿蒙地區,甚或驅軍與中國交戰,對中國來說的確十分不利。而且當時美蘇兩國對國民政府軟硬兼施,國民政府既要一方面接受美國的援助,另一方面亦要面對蘇聯的軍事威脅,故此只好屈服。

  綜合以上兩點,可見國民政府是基於美蘇的壓力,以及為了防止中共得到蘇聯的幫助乘機坐大,故此被迫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並以外蒙古作為蘇聯與國民政府合作的條件。面對著美蘇的壓力,以及為了令抗日戰爭盡快獲得勝利,國民政府此舉雖然並非出於自願,但以領土作為換取和平的代價實在太大-因為土地被佔領了還有收復的可能,但土地一旦被割讓了則永遠要從版圖中分裂出去。此後若果要面對其他國家的領土要求國民政府又該如何自處?同時,國民政府以領土為條件換取蘇聯停止支持中共,以求令自身政權得以鞏固,這一自私的決定亦令人難以接受,而這一決定更可謂愧對子孫。

  退守台灣後的國民政府於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三日通過了控蘇案4,以及癈除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又重新將外蒙古列入中國版圖。雖然此舉令中國能夠保留收回外蒙古主權的理據,但實際上對於收復外蒙古已然全無幫助。而蔣介石政權亦不能推卸失掉外蒙古的歷史責任。

1. 呂秋文:〈瓦爾達秘密協定成立的經過〉《中俄外蒙交涉始未》,頁242-247 成文出版社 台北
2. 劉學銚:〈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與外蒙古公民投票〉《外蒙古問題》,頁72-84 南天書局 台北
3. 雷法章:〈奉派赴蒙古參觀公民投票報告書〉載劉學銚著〈附錄一〉《外蒙古問題》,頁129-141 南天書局 台北
4. 劉學銚:〈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與外蒙古公民投票〉《外蒙古問題》,頁87-95 南天書局 台北

(四) 外蒙古-新中國神聖,但可分裂的一部份(1949)

  雖然有關建國前中共對外蒙古獨立所抱持的態度的史料不多,但從中共建國前後的一些宣言及行動,我們可以從中對中共在該事上的處理方法及應該負上的歷史責任略知一二。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中共發表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1,宣言中大約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當時的外交方向。宣言提到中國共產黨將「否認蔣介石獨裁政府一切賣國外交,癈除一切賣國條約」。於一九五二年四月三十日,即建國後,周恩來總理(1898-1976)曾在一次講話中提到新中國外交方針將會實行「另起爐灶」2-即不承認國民黨政府同各國建立的外交關係,而他亦重申未來的新外交關係要建立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

  若果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或「另起爐灶」的方針,明顯地由國民政府與蘇聯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屬於賣國條約,因為該條約出賣了外蒙古,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而且條約內容更針對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實在無理由承認該條約的合法性。因此無論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或「另起爐灶」的外交方針,對於《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與外蒙古獨立,中共理應不予承認。

  但在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六日,即開國大典後的第十六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便迫不及待地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3。而建立外交關係便等同於承認外蒙古獨立。明顯地中共並沒有實踐《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中有關「癈除一切賣國條約」的承諾。

  中共自國民政府手中繼承中華民國,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的「合法統治者」,承認外蒙古獨立是迫於政治需要嗎?蒙古人民共和國被視為蘇聯的衛星國,蘇聯當然抗拒蒙古回歸中國。因此若說中共與蒙古建交是出於蘇聯的壓力也當合理。

  可是,由於當時中蘇關係正處於密月期,故應有足夠的空間讓中共向蘇聯提出收回外蒙古主權的問題。因此即便蘇聯對中國施壓,反對中國收回外蒙古,當時中共的領導人亦應該提出交涉,以示維護領土完整的決心。雖然有指毛澤東(1893-1976)主席於一九四九年底訪問蘇聯時曾有意提出有關外蒙古主權一事4,但到最後中共並未向蘇聯提出過任何有關收回外蒙古主權的提議。而稍後兩國簽訂之《中蘇友好互助同盟條約》5亦沒有任何有關外蒙古的聲明或條款。而於一九五零年一月三日,在毛澤東致中共中央政府有關《準備簽訂新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電文中,毛曾提到「承認外蒙獨立則仍為新約的基本精神」6,可見當時毛澤東主席甚至整個中共政府根本沒有打算收回外蒙古。

  中共跟蒙古建交,另一的合理解釋應歸咎於建國初期的「一邊倒」外交方針。在建國之初,毛澤東主席與周恩來總理先後強調中國的外交政策奉行「一邊倒」主義7,即先與社會主義陣營的國家建交而不急於與資本主義陣營的國家建交。作為同志加兄弟的共產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遂與同屬社會主義陣營的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

  作為中國的「合法政權」,中共跟蒙古建交可謂開了一個極壞的先例。既然蒙古可以獨立,那麼新疆又怎樣?西藏又怎樣?雖然情況不同,但畢竟外蒙古獨立的先例一開,便製造了口實讓疆獨、藏獨份子打著民族自決的口號來進行獨立運動,令後世政府面對獨立人士訴求時往往顯得詞窮理虧。

  曾經承諾癈除一切不平等條約,但偏偏就是未能癈除由「蔣介石獨裁政府」與蘇聯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不斷強調無論如何也要維護國家領土完整,但郤首先興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雖然外蒙古的獨立是自北洋政府手中開始、經國民政府手中被合理化,但它卻是在新中國的手中完成並獲得承認,外蒙古亦從此脫離了中國的版圖。若果說蔣介石的國民政府要為丟失外蒙而負上歷史責任,毛澤東的中共政府亦難逃罪責。

1. 〈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載何沁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頁29-33 高等教育出版社
2. 有林等編:〈建國初期外交政策的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通鑑》第一卷,頁241-242 當代中國出版社 北京
3. 唐希中等著:〈中國與東北亞國家關係狀況〉《中國與周邊國家關係》,頁219-220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北京
4. 師傅 〈第八章-毛澤東:最後的努力〉《外蒙古獨立內幕》,頁389-416 人民中國出版社 北京
5. 何沁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史》 高等教育出版社
6. 毛澤東:〈準備簽訂新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毛澤東文集》第六卷,頁38-41 人民出版社 北京
7. 劉學銚:〈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與外蒙古公民投票〉《外蒙古問題》,頁87-95 南天書局 台北

(五) 總結

  時移世易,北洋政府在北伐成功後早已煙消雲散,而國共兩黨則在分別在兩岸分裂分治。當面對外蒙古-又或者,蒙古國時,兩岸政府所抱態度亦有所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早於五十多年前已經和蒙古建交,而自九十年代初楊尚昆(1907-1998)主席到蒙古訪問後,兩國的經貿關係變得日益密切。另一方面,隨著國民黨下野、民進黨上台,現在的中華民國雖然版圖還包括外蒙古,但實際上已經有人提出政府應面對現實,承認外蒙古獨立,以免連反攻大陸也不能付諸實時,還要強行將外蒙古列入版圖,貽笑大方。

  回顧歷史,即使北洋政府曾經簽署過不少喪權辱國的條約,但至少在領土問題上絕不含糊。反觀國共兩黨,面對外蒙獨立,皆無立場可言。國民政府遷台後尚且癈除《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並將外蒙重新列入版圖,雖然已經力不從心,但至少為收復外蒙留下確實理據。中共政府郤於建國十多日後便旋即與蒙古建交,不論是否因出於蘇聯的壓力又或者外交的需要,比起國民政府,似乎又再等而下之了。


照片出自<http://weber.tn.edu.tw/C02/EDUIMAGE/CH6/CH6-4-4.htm >
-「驅逐俄寇,還我河山」,台南空軍子弟小學的某班師生,在巨型中華民國地圖看板前合影。照片大約攝於一九五八年八二三砲戰之後不久,充分反映了它的時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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