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9-08-30 17:45:43| 人氣10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黃之鋒被捕】與周庭同獲准保釋 須守宵禁令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因涉6.21包圍警察總部,今早(30日)突遭O記在街頭及寓所拘捕,隨即於下午被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控罪書,眾志主席林朗彥亦一同被控。3人各被指干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控罪書所見,林朗彥亦在被告之列,惟未有在庭上出現。控方即透露林之前並未有任何擔保,亦未知將會被控,前日離開了香港。

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以待控方調查,包括檢視錄影。黃及周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並須守宵禁令。法庭亦允許兩人往外地出席早已安排的演講、會議等。


黃之鋒及周庭今早分別被捕並即日被押送到東區法院提堂。

3名被告依次為黃之鋒(22歲)、林朗彥(25歲)及周庭(22歲),黃被控3罪,周被控2罪,林被控1罪。

3人共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6月21日在金鐘夏愨道非法煽惑夏愨道在場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於同日在灣仔警察總部正門外組織未經批准集會。他與周同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在同日於警總外參與未經批准集會。











林朗彥前日離港或不知被控

黃之鋒及周庭早上被捕後,押解二人的警車,約於下午3時半左右才由灣仔警察總部駛出,並約在十分鐘後到達東區法院,當時法庭除傳媒外,並未見很多旁聽人士。之後眾被告的支持者陸續到達,至法庭至下午4時許正式開庭處理時,1號法庭已乎坐無虛席。

黃及周被押到犯人欄,兩人神情輕鬆,周不時展現笑容。控方指林朗彥前日於機場離港,裁判官表示林既沒違反保釋,又不知被控,控方應尊重被告。

黃及周均要到外國出席會議

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譚俊傑表示,黃將於下月3至5日赴台灣出席會議,8至12日往德國,期間會在柏林圍牆演講,隨即飛往紐約接受訪問等,9月下旬回港。代表周庭的律師文浩正指她下月12至23日亦會前往德國,23日返港。

案件編號:ESCC2031/2019


台長: Regine Yau
人氣(101)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