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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1 15:55:00| 人氣8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產經動態》踴躍南進 台菲打通經濟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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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秀蘭/台北報導

台、菲雙方就加速推動台菲經濟走廊達成共識,菲方同意台商在蘇比克灣生產的產品,可以按實質轉型稅則來認定產地標示,讓台商搭上東協貿易區零關稅優惠。

配合政府推動台商南進蘇比克灣及克拉克工業區投資,促進台菲經濟走廊成型,台汽電第一個海外投資,選定菲國蘇比克灣,將斥資8.4億美元,興建容量高達60萬瓩的電廠。

以往台商在蘇比克灣工業區生產的產品,自製率必須達到40%,才可以視為菲國產品,適用東協成員優惠關係,未來將按實質轉型稅則貨號認定。

根據菲國估計,在蘇比克灣台商所生產的產品,包括泠氣機、食品加工機及部分資訊產品等,估計至少有90多項產品適用。

為期三天的第15屆台菲經濟合作會議,上周六(18日)閉幕。為加速推動台菲經濟走廊成型,經濟部長陳瑞隆與常務次長謝發達15日前往菲國,與菲方展開經濟合作會議。

2010年東協單一市場正式成型在即,但我國與菲方在2005年簽署台菲經濟走廊備忘錄,卻受第三國阻擾以致進展緩慢,經濟部同時出動部長及次長兩位高層與會,引人注目。

這次台菲經濟合作會議,由陳瑞隆與菲國貿工部長法密拉(Peter B.Favila)共同主持。會議主題,主要是以蘇比克/克拉克經濟特區與我加工出口區簽署備忘錄之後續推動事宜、包括我方也將允諾菲方,協助菲律賓培訓IC設計人才、落實執行台菲租稅協定、台菲貨品暫准通關證協定執行議定書及續促成菲國砂石出口至台灣等。

經濟部為落實台菲經濟走廊,爭取菲國將台商在蘇比克灣生產的商品自製率限制由40%降為25%,以吸引更多台商前往投資,不過菲方礙於東協的產地認定規定拒絕,但同意按貨品實質轉型的稅則來認定。

【2007/11/21 經濟日報】

台長: 台北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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