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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8 23:41:23| 人氣687|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在場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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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月28日星期一下午,天氣陰雨,氣溫17度。這一次開庭,是最高法院撤回高院,關於蘇案死刑判決的第二次開庭,也是蘇案的無數次開庭。

先到了一樓的律師公會聯誼室,已經有不少人為莊林勳慶祝生日,切完蛋糕之後,人本的代表說我們沒有錢,只好送兩張電影票給你當成生日禮物,接著話鋒一變,說另一張票要給誰用才是重點。在場的人莫不發出愉快的笑聲,這讓人忘記了眼前的這個人,是曾經被判處死刑,等一下要去面臨他人生中生死關卡的「死刑犯」。

這樣的場景,也讓我想起之前在座談會看到蘇建和「出來」之後的樣子,他輕鬆的跟在場朋友談日常生活,而且還說到跟某個女生告白的經驗。這使我產生了錯置的震撼,印象中的蘇案三死囚,不是「應該」給人一副死氣沈沈、含冤待雪的莫名悲憤嗎,怎麼會這麼輕鬆,就像你我的朋友一樣在我們身旁周遭生活著。這樣的經驗讓我清楚意識到,原來大家關注的,不是一個傳說中的人物。他們不是一個在新聞報導中出現的人名,也不是為了滿足各方援救力量中的雷恩大兵,更不是如尼采所說,為了要成就道德優越感的我們,所要被我們施予道德關懷的客體,他是像你我一樣的小人物,就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老百姓。

這一次旁聽有著許多生力軍的加入,二樓第一庭的座位立刻被坐滿。看著上一庭的被告孤單的面對司法系統,我不知道戴著手銬腳鐐的他,看到各界聲援蘇案的力量該做何感想。審判長陳博志核對蘇案三人資料無誤後,按照慣例,時間交給控方律師和公訴檢察官以及辯方律師團接手。原本律師團這次向法庭申請了三項證據:請李昌鈺博士再度來台作證、邀請鑑定專家魏區進行頭顱骨及菜刀刀痕鑑定、傳前汐止分局警察張中政出庭。結果兩個多小時的庭訊,主角意外變成了沒有出席的李昌鈺。

由於這次仍然是準備庭,控、辯雙方對於現場重建、該邀請誰來主持鑑定工作、對於證據清單的認定都互不相讓的針鋒相對,尤其是對於法醫研究所的刀痕鑑定產生絕對的歧異。辯方質疑,受自白影響的法醫研究所何以能夠斷定該案就能證明三人犯案,也舉出了相關專家反駁的例證;控方不甘示弱的表示,法醫研究所是國內最具權威的鑑定單位,所提的研究報告可說絕對中立客觀。

於是時間就在這種冗長的「雞生蛋、蛋生雞」的對話中不停打轉,即便許文彬律師跳出來說既然刀痕鑑定的效果雙方各打五十大版、證據效力大打折扣,不如從血跡噴濺的方向另起爐灶,不過這並沒有被玩「字尾接龍」上癮的控方接受。最後控方除了質疑李昌鈺身為專家證人的法律效力之外,也強調法醫研究所是一個「機關」鑑定,辯方舉的專家都是「個人」意見。

到這邊,控方的說明透露了一個重點,就是「機構」跟「程序」的重要性。在科層制的社會裡,層層分工是免不了的運作體系,而這個體系就是一個大的機構,因此要成為機構中可以按照程序操作的個體,這個個體才有價值可言。於是好久不見的朋友,見面第一句話就是「你在做什麼」,意思就是你在哪裡上班,你背後的機構是什麼,從這個機構來定義個體的價值。於是,我們有鑑定「機關」、我們是司法「體系」、我們是擁有審判權的統治「機構」,在這些機構之中,要按照我的程序來玩,遊戲規則由我訂定。個體要對抗機構,就像小蝦米對上大鯨魚,被吃掉連渣都沒得吐。

從這個觀點來瞭解司法,也就不難解釋一些荒謬的現象,幾年前法院破天荒開記者會說明對蘇案的審判理由,一位法官竟然可以說:「俺從小到大考試成績都名列前茅,國家考試也拿了兩個第一,其他法官也都是相當優秀的法官,這樣怎麼會判錯呢」。很離譜吧,毫無論證,完全不能說明什麼,你很生氣嗎,但你能奈他何,因為他經過某種特定形式進入機構裡,而你沒有。就像今天的審判長,接連兩次稱呼被害者的哥哥吳唐接先生為唐先生一樣,考試考的好能證明法官就是永不犯錯的神嗎。

所以無論辯方如何強調李昌鈺的專業經驗,如何強調相關專家的鑑識能力,對控方來說,這些僅僅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專家意見而已。而儘管法醫研究所的結論無法服眾,甚至有參與鑑定的教授直言他是來「學習」的這份鑑定報告,卻因為是個「機關鑑定」而具有不可挑戰的權威。

個體組成了機構,但是機構組成後,個體就不再重要,而只是為機構服務的單位。辯方要用李昌鈺的專業來瓦解機構的迷思,控方則要用機構來防堵李昌鈺的穿透。於是整個庭訊過程被提到最多次的人名竟是李昌鈺,彷彿他才是這場審判的主角,遠在美國的他這時候應該感到耳朵發癢吧。

庭訊結束前劉秉郎說,他感覺控方在程序問題上打轉,一直阻撓證據和真實的發現,我認為這清楚描繪出了這次庭訊的現象。暫且忘記這是準備庭,想像一下這是一場激烈的攻防戰,作戰的雙方,如果各自都有充足的把握,應該巴不得立刻下場大幹一架。但現在看到的是,一邊迫不及待大展拳腳;一邊卻還在招兵買馬,游刃有餘對上疲態叢生,雙方實力已經高下立判了。但是弔詭的正是如此,明明有充分準備的小蝦米,卻幾乎屢次敗給理不直氣壯的大鯨魚,而這正是機構的奧妙之處。

最後控方吳先生緩緩站起來,請大家要設身處地的秉持良心思考,他說社會普遍站在加害者的一邊,而忽略受害者的感受。我不能說我瞭解親人被兇殘殺害的痛苦,但我可以想像當他回頭一看,座無虛席的旁聽者都是為了聲援蘇案的各界人士,這樣的他心裡一定萬分難受。但許文彬律師回應這個問題也許根本不是問題,他指著從開庭就枯坐在被告席上的三個人說,因為這三個人根本不是加害者。

是阿,我不忍受害者所遭受的無情折磨,但究竟誰是加害者,誰是受害者呢。在我看來,蘇案裡馬虎辦案、草率審判,造成了今天坐在法庭裡的四個家庭全部都是受害者。而機構的特徵之一就是,既代表了權威,也消解了責任。當初認為不可能只有一人犯案而刑求的警察、草率蒐證的鑑識人員、威逼利誘兜攏出編造口供的檢察官,以及僅憑自白審判的法官等等。這些,都因為要維持機構的正當性,而巧妙的閃過加害者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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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
基本上 我覺得受命法官陳博志是個不錯的法官
我查過他之前辦的案子
也觀察很多次他在蘇案庭上的辦案實況
很幸運建和三人能遇到這樣的法官

你的長文我沒有全部看完
但看了你寫法官那部分 覺得蠻偏頗的 想回應一下
口誤人人有知 就像老師有時也會叫錯點名單上學生的名字一樣
這樣就說法官很昏庸 對認真的法官很傷

明天蘇案要宣判了 讓我們關心雙方當事人聽完審判後的情況吧 我擔心不管結果如何 有一方都會崩潰受不了
2010-11-11 01:46:40
揚宜
嗯嗯,謝謝你的意見,但在這篇文章中我想指出的是結構與科層的迷障。另外我的確認為之前出來回應的高院法官是昏庸,因為在回應過程中,不只沒有聽到對案情和判決的具體說明,反而一再聲稱自己多優秀,拿了幾張第一名的證書,這樣的法官不叫昏庸,我就無言以對了。法庭觀察寫到陳博志法官叫錯吳先生的姓是當天的小插曲,只是想說明法官也會有疏忽,但不是指控陳博志法官昏庸。感謝你的指正,若有意願也可以繼續看完全文再給予指導。希望禮拜五的判決是無罪,我能夠具體的選邊站,就是在這案子裡自認參與夠深,所有卷證和判決都詳閱過,如果這麼明顯的錯誤都不能表態,那就是鄉愿了。
2010-11-11 02:07:2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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