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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2 06:31:38| 人氣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改造計劃 第八章付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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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註﹕在此付加提及有關外交部駐外使館或代表處之事;

大家都知道在東京駐日本代表處職員、由外交部、經濟部、內政部、國科會、國安局、情報局等國內政府機關派出來的秘書、專員、組長、顧問、副代表、代表等官員約55名,駐在地所聘職員約60名雇員,全體共約115名左右(据調查所知日本駐臺文化交流協會外交官員約3~5人、雇員約10~15人、共約20名之內)。國內政府機關派出來的官員、有一半以上官員日語程度大有問題,自然業務作業需由駐在地雇員承擔,功歸官員、過屬雇員,無怪出國過的大多數官員、不是升官就是高遷,只有極少數官員坐冷板凳當幫辦參公。更有甚者、不會日文只會英語外交官員也派來駐日做外交工作先手,讓人對駐日代表處官員有錯覺感、「會英語是人才、講日語是奴才」,外交制度是否達到「適人適材」?浮報爛芋還是人謀不臧?不知決策領導人又有何感想?

雇員的薪資條件除了沒有退休金升遷制外不亞於日本公家機關,隨著年數考稽而有所不同,月領60幾萬日幣約10人、50幾萬日元約5~6人、40幾萬日元約10人、約半數雇員的薪資是20~30萬日幣。据個人所知﹔由國內政府機關派出來的官員的薪資(本薪十地域加級薪)秘書月領約在8千美金、專員組長約近萬元美金,除了年終獎金尚有政府規定的考稽獎金、交通費、交際費等,更離譜的事還有「房租津貼」、依職級而有所不同,三等祕書約是25萬日元、二等祕書約是35萬日元、一等祕書約是45萬日元、組長級約是55萬日元、顧問副代表級更是高達60幾万日元,近55人職員每月的宿舍津貼款額起碼在2千万日元以上、加上禮金、押地金、一年最起碼在三億日幣(若再加上大阪代表處、橫濱福岡辦事處應在5億日元左右),十年就需白花費三十幾億日元房租費,房租費是不屬於國家資產。在地價建築費低迷時的今日,由國庫支付部份再用銀行融資,或利用日本銀行低金利貸款融資分期付款,若在適當地點用10億元買進千坪、建近15億元可供百人職員住宿約2000坪的官舍,這些都會成為國家的資產。若再加上補助僑會活動費、及餐費等問題的思考,我們不難想像有利益輸送、官員与僑領在A國家的錢。在兩大政黨輪替、行政中立尚未完全建立體制之時,「駐外副代表、副出納員應由野党推薦」的政策,或許就可以減少莫明奇妙的支費、替國家節省一筆鉅大的歲出、造福納稅的台灣國民,這或許是無策中的奇策。

再者﹔1名官員薪資約等於三~四名雇員薪資,少一名官員、就可有三~四名雇員就業機會,官員雇員只是具備不同高低公務員考試通過資格者,那有通過一時性考試、就成了終身職資格,為了新陳代謝、對不適材不上進的公務員應要有昇遷汰換制,國家難道需要養不上進不適材領高薪的高級官員米蟲?尤其在國家財政經濟短缺、失業人口上升時,國家就不需要派出太多不適材官員出國、請多增加駐在地或國內的雇員。同時﹔既然外交有輪調制、為何人事制有繼續再次留任?有本事的人就專靠吃此肥缺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累積家財達上幾佰萬美金,是為國家做事?還是為家業出力?

2002年8月25日在日本池袋某飯店舉行演講會、已內定考試院院長姚嘉文先生,曾對考試院職責及含軍公教近百萬人公務員制度體制做說明。本人曾陳述及下列事實、並懇求將上任考試院院長要做好公務員制度改革。

八十三萬公務員及其親屬加上行政資源,估計將近有四、五百萬選票,對總統選、國會政黨比例選、縣市長選影響甚大。在公務員比率太偏高的臺灣,對如薪資、福祉、升遷、裁員、人事‥等各方面的「公務員制度改革」,可說是非常艱鉅的國家再造工程。從古今外國歷史來看,除了改朝換代如法國革命、明治維新成功外,一般政權都會遭受內部既得利益者的強大反抗走上如「王安石革新」、「戊戍維新」的失敗翻版,甚少能如「商鞅變法」成功的走出去。政客、政黨、權力狂慾總統等為了連任、執政資源要討好爭取這一大票源,所能做的是越改越腐化。雖然公務員制度改革是屬於考試院職責,然而考試院長、考試委員由總統任命之,是故必需要有遠見有魄力的偉大領導者、大公無私的執政黨,良心的政治家,良知的公務員及有共識的全體國民才能達成健全的公務員制度改革。從上述事實、祈盼執政黨、領導者以身作則吧!

台長: 成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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