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06-21 15:55:29| 人氣60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民雄「紀念何登元先生藝文創作獎」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團法人民雄文教基金會101年「紀念何登元先生藝文創作獎」辦法
一、主  旨:本基金為本會創會董事長何明宗先生為紀念其父親何登元先生一生熱心助人,
培育後進,所捐贈成立。每年撥新台幣壹拾萬元以內,用來鼓勵民雄鄉藝文
創作風氣。
二、獎學基金總額:新台幣陸拾萬元整,係何明宗先生於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捐贈。
三、獎金頒發金額:設定每年頒發獎金總金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以內。
四、徵選類別:
1.國畫(含膠彩、漆墨、水墨畫、重彩水墨畫):規格為直式、全開以下。
2.書法:規格為直式、全開以下。
3.西畫(含油畫、水彩畫、粉臘筆畫):規格油畫為10F-20F,水彩畫(粉臘筆畫)為八開以上。
4.文學創作:含新詩、古詩、散文、小說等
5. 雕刻、陶藝:規格不拘大小,參加對象限高中大專社會組
五、比賽分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含大專生20歲以上)。
六、送件日期:101年6月30(六)至7月7(六)止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
七、參加資格:凡設籍民雄鄉或現就讀民雄鄉內學校之鄉民、學生或本會水墨、油畫、
或旅外民雄鄉子弟(請檢附戶籍證明)均可參加。
八、繳件地點:
1.請親自或委託或郵寄送至財團法人民雄文基金會。
(嘉義縣民雄鄉西安村西安路130-1號,電話05-2269370、2060463)
2.各類作品送件作品不須裱褙裝框,並為個人創作。
九、獎勵:
  1.各組參選作品,選出第一、二、三名各一人,佳作若干名。作品未達水準者獲獎名額得從缺。
2.國中、國小組第一名獎金3,000元;第二名獎金2,000元,第三名獎金1,000元,佳作500 元並獲頒獎狀乙紙。
3.高中組及社會組第一名獎金5,000元;第二名獎金3,000元,第三名獎金2,000元,佳作1000元並獲頒獎狀乙紙。
4.頒獎典禮:將於民雄文教基金會9月本會週年慶活動當中頒獎。
十、附則:
1.評審對送件作品有疑議時,承辦單位可要求原交件作者現場作畫或備詢。
2.退件時間為101年7月30日(一)至8月4日(六)請自行或委託前往民雄文教
基金會領回,遠道者可附郵費寄回。
3.美術創作作品經評定未得獎者,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回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審作品,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逾時未領者,主辦單位將不負保管責任。
5.參賽者身份認定,均以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等證件)上所載資料為準。
6.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得獎過之作品或臨摹及代筆作品,若經發現,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被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
7.各屆作品由各屆評審擇優敘獎,若因作品未達水準,則該屆不予敘獎,只獲參加獎。
8.得獎作品均由評審委員評定之,不得有其他異議。
9.獲獎作品如有適當展覽時機由基金會通知參展。

 

台長: yaung
人氣(60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監獄文學 |
此分類下一篇: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此分類上一篇:明德雞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