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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5 19:31:14| 人氣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宇昌生技案相關問題之回應Ι(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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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行使變造文件誣陷蔡英文,說:蔡英文於2007331舉辦「設立TaiMed (台懋蛋白)生技公司」說明會,其中說明會的公文全部用英文書寫,公文寫到公司有四個核心成員,包括翁啟惠、ing-wen Tsai(蔡英文)、何大一、陳良博。」云云是否屬實?

 

事實:絕對錯誤。時間順序不符合。 劉憶如以8月份之公司簡報檔,當做3月份的籌資說明資料,實是偽造文書試圖抹黑蔡英文。

 

2007/3/1 由翁啟惠、何大一、陳良博等科學家組成TMG團隊(TaiMed-group),與美國生技大廠Genentech 談判,希望能取得合作機會。蔡英文是於7月加入談判團隊、8月應邀擔任負責人,這時才進入TMG團隊。而8月組成TaiMed-Inc.,並於同時思考中文的公司命名。

「台懋蛋白」是8月才出現的名詞,而且僅是籌備處,從未成立為公司,之後又改名為「宇昌生技籌備處」。2007/9/5 以「宇昌生技」之名正式成立為公司。而「台懋生技」是蔡家9/3 成立的公司,先後投資宇昌生技1.32億元。

 

二、      為何「解密記者會」中,所提到的兩份文件,第一份有院長(蘇貞昌)和副院長(蔡英文)簽名,而第二份只有副院長簽名?是否有私?

 

事實︰「第一份簽呈主旨標明『請鑒核』代表這是上呈至院長,請求核示准或不准的公文,關於計畫是否決行,故需院長授權、核定。

第二份主旨為『請鑒查』,代表只是告知行政院談判進度,無核示問題,故報備至副院長即可。這是一般的公文流程!

 

三、蔡英文卸任副院長後擔任宇昌董事長,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沒有利益迴避?

 

事實:前行政院法規會主委陳美伶表示:蔡英文卸任副院長後,曾就卸任副閣揆後可能擔任生技公司董事長是否違反旋轉門條款一事,詢問行政院法規會的意見,經研究後認為沒有違法。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旋轉門條款,銓敘部於民85年提出通案解釋:所謂職務直接相關,是離職前服務機關為各該營利事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宇昌生技籌辦過程中之直接主管機關為「經建會」、公司直接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故蔡英文未違反旋轉門條例。

四、蔡英文在行政院副院長卸任前推動生技條例立法,是自肥?

事實:生技條例是立法院朝野共推的法案,有利於台灣生技產業發展,事實上,20075月蔡英文卸任行政院副院長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是立法院長王金平在20076月才領銜提案,包括現任國民黨副主席洪秀柱、蔣孝嚴及劉憶 如(現任經建會主委)等立委連署通過,條文無涉個人利益,何來自肥之說?

 

 

 

台長: 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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