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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6 23:03:27| 人氣7,349|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社工與案主僅有一線之隔--論社工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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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社工家訪差點被性侵的新聞(註一),再度登上報紙,但其他媒體似乎不見蹤跡,這不知道是個好現象還是壞現象?好現象表示不會有太多媒體去追蹤受害者,也不會有一堆亂七八糟的訪問,例如「妳現在心情如何」、「身為一個社工還被性侵,你覺得這個社會出了什麼問題」;壞現象則是說,這又是一個指標性的案例,但卻沒有人關心,到了今天仍然沒有看到任何一個社工公會、社福團體,甚至主管機關(除了也可以算得上是當事人的該社會處)站出來說話,顯然這是個沒有被討論的議題。

用辜狗大神搜尋了一下,這篇報導就只有一個人撰寫,沒有其他資訊,雖然對於報導的真實性仍舊會存疑,但這樣的報導又不似灑狗血的性質,因此本質上我還是相信這事件的發生。而就在搜尋的同時,又看到另一篇類似的報導,這樣的事情不斷在社工界發生再發生(註二)。

看這二篇報導,我思考著到底怎麼做才能減少這類事情?雖然每個工作都有風險存在,但可規避的風險若不加以控制,加上那無法預測的,最終的結果仍是一個又一個惡性循環:資深社工留不住、年輕社工不斷進來被糟蹋、優秀社工人才流失、危險性隨著無經驗的社工增加而增高。

在述說己見之前,總是要先針對報導加以針砭。老實說看完第一篇報導,簡直要昏倒。摘述如下:
一、該社會處發言:已給社工購買防狼噴霧、加保意外險、家訪時要結伴。
二、警局婦幼隊說:家訪前要明察暗訪(謎之聲:當我是東西廠嗎?)。
三、以「未婚女社工」點明社工的性別與婚姻狀況。

評析:
一、社會處敷衍式的回答
想問的是防狼噴霧有多少人熟練?有沒有過期?只買一次嗎?加保意外險是掛點了才用得到吧?家訪時要結伴,真的做得到嗎?
相信當過一線社工的人都了解,上面這些標準回答其實很沒用,多少人手中有仍在效期的防狼噴霧,而這些防狼噴霧究竟是會更刺激犯罪者,亦或是個防衛的武器?而家訪時結伴,這真是社工夢寐以求的事情呀!但是,有多少次,我們可以要求督導、長官,要二個人一起去家訪?人力已然不足的社工,有辦法每次都派二個人同時去家訪嗎?我們有足夠的成本支付嗎?我想,答案很清楚,當然是沒有。
二、警局婦幼隊不切實際的回應
「明察暗訪」符合社工倫理嗎?有犯罪者會在他的臉上寫著「我可能性侵妳」嗎?誰知道犯罪者在那時候會看A片、會精蟲衝腦?說不定打聽了以後,里長還跟你說「X社工,你不要擔心,他是我們鄰里中的大好人、大善人,怎麼可能會對妳做出那些該死的事情!」有危險我們當然會避開,但是危險就在那個「不知道」。
三、社工人身安全不分男女、不分已婚未婚
你說男社工家訪絕對安全嗎?你說已婚的被性侵沒關係嗎?這個問題在於人身安全,不在於性別與婚姻背景。

論述:
這二則新聞同樣點出一個議題「家訪的人身安全」。
家訪是社工常用的一種服務方式,優點在於可以了解案主所居住的地方、生活環境以及社區的背景與文化、較易與案主建立專業關係;缺點則為讓社工遭遇危險的機率增加(不管是交通或訪談過程皆然)、服務成本相對較高(與電話、到機構面談、網路與信件等方式相比)。因此,在服務過程中,社工仍會選擇家訪,但次數與頻率遠不及於其他服務方式。
然而,家訪真的是一個必要的過程嗎?
記得剛踏入社工界時,前輩們有百分之九十九會告訴你家訪的重要,無論如何在接案之初或關係建立後,一定得要有趟家訪,這才是完整的接案過程,亦是了解案主的重點之一。經過幾年的社工洗鍊後,我開始思考家訪這件事情。
首先,眼睛看到的是真實嗎?而這個真實又代表著什麼?
學過質性研究的人可能比較能了解我下面要說的。什麼是真實呢?當我們看到案家的陳設、當下案主與家人的關係時,我們透過自己的雙眼與腦袋去詮釋看到的一切,但這跟案主的想法一致嗎?或者說,這代表了什麼?就像是審查低收入戶的專員到申請者家中訪視,他看到了案家有冷氣機、有DVD播放器、有電腦,於是他註記了「案家很有錢,無需補助」,疏不知這些設備都是他人贈與案家的,這樣的真實是真實嗎?
第二,家訪的目的是什麼?很多時候我們會站在案主的立場,考量他們行動不便、交通不便,或者想要更了解其他家屬對事件的想法,但相對來說,這也是另一種窺探與監視。為什麼我被虐待了,還要去考量我家人對這事件的看法?難道他們說這只是輕輕碰一下,我就活該要忍受嗎?我被虐待而到親戚家住,他們好不容易提供我住處,卻因為我與他們同住,所以要求他們還要提供我經濟支援,這樣是不是太過份了?不能否認有許多社工是帶著善意去訪視案主,但我也發現有一些社工是用窺視的心態在審視案家。

建議:
說了那麼多,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我站在反對家訪的立場,但做了多年的實務工作,我並不完全否決家訪的功能與重要性,每件事情都有正反兩面,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毫無缺點,因此我依然肯定家訪存在的必要。然而,在考量社工人身安全的面向上,我不得不提出生命法益優於其他法益的觀點,案主是人,社工也是人,我們擁有同樣的生命重量。因此,在這邊我想提出對於家訪的建議。
一、評估家訪的必要性
既然家訪是造成所有危險的根本,那從根本評估,就在探討家訪的必要性。社工面臨千變萬化的案件,沒有兩個案件可以絕對相同,因此在家訪前,必須審慎評估家訪的必要性,而這樣的工作,除了承辦社工本身之外,直屬長官(通常是督導或主任)佔著非常重要的位置。通常直屬長官由年資較深的社工擔任,因此在服務經驗上多較新進社工豐富,而這也直接影響其評估家訪的決策。所以建議在家訪前,除了暸解案主與案家的狀況外,更需要與直屬長官討論家訪是否必要。
二、區分家訪對象
社工面臨的案主多元,有婦女、兒童及少年、老人、遊民等等。對於兒童,社工被賦予極大的保護責任,因為兒童與少年為限制能力或無行為能力人,在保障自己的權益上,常有所疏失或被侵害,因此在兒童與少年部份,我仍然會建議能做到家訪,但成年人排除行動不便的老人外,我會認為需要考量其可自主的部份,減少家訪的可能。
三、尋找替代訪視地點或方式
考量案主行動的便利性、對環境的安全感,若無法避免需要至案主熟悉的環境訪視,建議可找鄰近案家的場所,例如公園、速食店、簡餐聽等,而這項方案的缺點在於這些環境大部分是公共場所,隱密性不足;又如需要消費,則提高了訪視的成本,無論是社工(機構)或案主。
四、建立緊急救援系統
這比較是個異想天開的想法,但仍然有其可執行性。這想法來自於老人的「緊急救援連線」,若社工必須家訪時,則手帶該緊急救援連線系統,可以像老人方案裡設計得像手錶一樣,與各區的派出所、警察局連線,一帶發生危險、投出訊號,則由該區正在巡邏的員警馬上支援,減少危險發生的可能。當然,這配套措施的執行金額一定不低,但若更重視社工人身安全,我想會有更多社工願意繼續留在這裡奮鬥。

以上是不才的我小小的發言,大家看得真辛苦!下台一鞠躬。



圖片來源:http://www.sexualityandu.ca/e-bulletin/e-newsletter_0306.cfm
註一: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23/78/14nf7.html
女社工訪視家暴案 險被性侵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8/08/23 04:09
〔記者廖淑玲/綜合報導〕中部地區驚傳第一線女社工員家訪時遭性侵未遂,被害的社工員正接受相關社工單位的心理輔導,該社會處也要求,社工進行家訪時,務必結伴同行,若個別行動,則需先以電話初訪、確認案主家庭狀況再行動。 上個月中,一名未婚女社工進行訪視家暴個案時,因獨自前往個案家中,碰上案父疑似在看A片後產生性衝動,看到女社工前來家訪,一時衝動竟強拉女社工進屋企圖性侵,女社工大聲喊叫,案母聞聲及時從屋外衝進屋裡阻止而未得逞。
該起案例傳出後,引起社工圈震驚,警方事後也展開調查,並將該名企圖性侵的男子依違反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該社會處表示,已為社工員採購防身噴霧器,並加保意外險,同時要求處理家暴、性侵等案件的社工員,家訪時務必結伴,同時穿著輕便衣物訪視,以便有狀況時自救。
警局婦幼隊也提供社工員幾項工作準則,包括執行個案訪視先「明查暗訪」,先向相關人員如村里長、村里幹事、鄰居或管區警察了解欲訪視個案及其家庭成員現況,避開可能的危險。
另外,社工員訪視個案時,可儘量善用其他社會資源,與案主相約在公共場所如縣府社會處會客室、派出所、村里辦公室,利用外在的監控力量,減少讓歹徒可乘之機,以保障自身安全。

註二:資料來源http://www.ctcareer.com.tw/JobNews/JobNews30.aspx?ArticleId=3313&NewsTypeId=1
社服工作風險高 雲縣爭團保
* 2008-07-21 * 中國時報 * 【周麗蘭/斗六報導】
雲縣最近發生1名社工員訪視家暴家庭時,碰上案主吸毒發作差點被性侵,女社工人人自危,社工科長王卓聖表示,社工工作風險僅次於警察,去年曾爭取開辦團保,保障社工人身安全,可惜被打回票,今年將再提案爭取並請女警指導防身術。
據了解,這名女社工員訪視個案家庭時,只有男主人在家,當時案主剛吸完毒精神恍惚,看見女社工員獸性大發,意圖性侵,所幸女社工員趕緊逃跑逃
過一劫。
社會處資深社工督導康素珠表示,社工的工作環境危險,被罵、被恐嚇是
家常便飯,只是小兒科,甚至有人被潑尿、被拿椅子摔、被追殺,日前還有案
主到辦公室理論,當場動手推打社工員。
康素珠表示,避免職業傷害是社工員重要課題,敏感度訓練不可或缺,例
如家訪時要注意是否只有1人在家?訪談地點在哪?會談的位置?對方的神情與眼神?後門在哪裡?
科長王卓聖說,社工科面對的是問題家庭,理應資深社工員最合適,但由
於社工的工作環境風險很高,根本留不住資深社工員,目前該科多是20多歲的
女性。
王卓聖表示,社工員角色形同「重案組」,平時為破碎家庭善後,工作危
險度僅次於警察,她們也需要政府的加油打氣,即使沒有「危險加給」,至少
該有團體保險以亡羊補牢。
去年某縣社工員被砍傷,雲縣社工科曾提案為社工員爭取醫療、意外團體
保險,可惜遭上級以「沒有立即危險」打回票;結果,去年就有女社工員被案
主關在客廳裡揚言拿刀砍殺,日前又有社工員差點因公被性侵,女社工員們人
心惶惶。

台長: 逐草原而居的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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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隱
寫得好!!(拍手)
其實除人身安全,社工還有收入危機、法律保障不足,再說很多人(尤其媒體)不了解社工這一行,甚至瞧不起社工。
或許可邀社工前輩們討論如何讓社工「更有用」,讓大家了解、看得起,也吸引資源和人才加入。
畢竟我這邊努力壓抑,不希望2009年如未能參加福隆海洋音樂祭而出的「狠招」拿來用...
o.s.這就是倫理兩難?
2008-08-27 11:21:39
版主回應
應該不是更有用吧,
你指的應該是能見度提高,解析度增加!

最後跟海洋音樂祭、倫理兩難有什麼關係?
我看不懂耶。
2008-08-27 12:31:40
居隱
哇,回應還真快
至於跟海洋音樂祭、倫理兩難有關是這狠招是個問卷,雖然會引起大家對社工專業重視,但可能讓社工專業「倒退嚕」。因此先和社工前輩們(包括版主您)討論怎樣讓社工「更有用」,並想辦法參加很想去的海洋音樂祭平緩心情。
誰叫台灣社工界流傳「當學者或吃公家飯,才能在社工界存活」,偏偏家人要求報考的高普考都和音樂祭撞期。否則心情不佳之下,我也不敢保證下一步...
p.s.幾天後還得參加部落格大獎、文學獎,用成績和獎金證明不需要吃公家飯,也能養活自己。
2008-08-27 12:53:47
版主回應
恩,有懂一點你在講什麼,
雖然還是一知半解。
這位同學,
你的中文表達跟我真是有gap啊!
是我老了嗎?
怎麼你講的話像外星文@@
2008-08-27 20:49:08
居隱
喔喔,可惜網路是給人家看的,有些事不方便說
改天再寄電郵給妳,說得更清楚些~~

這是我剛報名的中時部落格大獎,參加自然人組/藝術文化類別,報名順序第61位^_^
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2008/joinlist.aspx?id=12
2008-09-01 14:25:59
版主回應
呵呵~原來如此!
希望你能得到大獎唷!
2008-09-03 08:36:56
真實
輔導我的社工
經常背著一個大包包
有天我忍不住問她
她說
輔導家暴的案子時
她曾被恐嚇
之後她就背著那個包包
保護她自己


社工很辛苦
工作過程中
大家還是要好好保護自己

看到這篇文章
除了心痛
更希望大家一起加油
讓女性間的團結
不分社工或被害人或者知情的人
大家一起為兩性平衡盡一分心力
2008-09-25 21:20:56
版主回應
我點了你的blog,
看到那令人心疼的歷程,
我知道你還在走你的生命,
也知道那條道路充滿了荊棘與困難。
無論如何,
我都知道,
你一定會再穿上那件衣裳!

社工的工作常常是協助弱勢的人,
卻也常忽略了自己很多時候也很弱勢,
在法庭上是、在警察局裡面也是,
可是我們依舊相信,
如果連我們都不能對抗那樣的體制,
弱勢的人們將更難以承受那些體制帶來的傷害,
所以也必須更加堅強。

我當過主管,
每當我的社工要出去訪視時,
總會不厭其煩叮嚀細節,
雖然很煩人,
但我永遠不希望他們碰到那個萬一。
2008-09-26 21:25:5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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