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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9:04:50| 人氣1,629|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北港郡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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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北港區警察所緊急集合演習紀念」拍攝的時間應該是民國35至39年之間,當時北港鎮尚屬於台南縣管轄,尚未成立北港分局,門口仍保留日據時代的菊花徽,而非警鴿式警徽;員警的裝備應係延用日據時代裝備,除前排警官配帶肩章外,其餘人員階級均為臂章。)

因為父親的工作關係,童年大部分的時間都住在北港的宿舍,住家附近的消防隊與地政事務所便順理成章的成了玩伴們探險的最佳地點。

當年玩伴間互比「好膽」的勾當,就是看誰敢去偷搖裝在消防車輪拱上的老式手搖警報器,或是爬上地政事務所樓頂的鐘樓上看燕窩(是真的燕窩,不是吃的燕窩)。

因為偷搖消防車上的警報器,必須眼明手快,慢了就得冒著被消防隊老工友「操」和「譙」的危險;爬上鐘樓上看燕窩,則得看雙腿是否願聽使喚而不會發軟,因為木製的老樓梯對小人兒來說,委實有點太~~~陡了。

直到最近才由同事父親的遺物中得知,原來當年有點陰森可怕的地政事務所就是日據時代的「北港郡役所」(即光復後的北港警察分局)。

北港郡役所位在北港鎮民主路與文化路口,竣工於昭和5年(民國19年)4月20日,建坪313坪,當時造價5,4555元。
(照片2.「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全體官警合影40.1.19」,當時雲林縣已於民國39年10月25日設立,分局門口的警徽已改為警鴿式的舊警徵了;後來並在原北港郡役所右側(義民路與民主路口)改建新分局大樓,民國70年初北港分局再遷至北港鎮文仁路現址。比較奇怪之處是顯示階級的胸章與肩章並存,而且配於左胸,不同於現行配於右前胸,臂章亦為舊式圓章。)
(照片3.「北港區新舊(沈周)警察所長歡送迎會留念37.4.3」,照片中的警務人員部分不見佩帶階級胸章或肩章,而竟是領章,亦不見臂章,真的是奇怪得很,莫非是協勤民力。)
(照片4.「北港派出所巡官陳樹來榮升刑警隊組長61.8.20」,則是拍於後來在原郡役所旁新建的北港派出所前,制服為舊式卡其色制服。)

參考資料:
1.從笨港到北港(國民小學教師自編鄉土教材系列14),雲林縣政府,民國91年12月。

台長: H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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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
最後一張照片只認得右一己退休同仁--楊丁順先生辦黨務工作。
2007-06-29 09:01:01
d720010
第四張照片上的說明文字
是現東明影家老闆尊翁的手筆
是以毛筆沾墨寫在底片上
沖洗相片後就變成白色文字
2008-10-03 13:43:17
北港郡役所還存在嗎?還是拆掉改建了??
2009-03-11 20:30:09
(悄悄話)
2009-11-23 21:42:5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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