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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4 01:57:43| 人氣2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韓簽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 雙方海關將給AEO出口業者便捷通關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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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韓簽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   雙方海關將給AEO出口業者便捷通關優惠 2015122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臺韓昨(二十二)日下午正式簽署「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協議」,透過本協議之簽署,雙方海關將互相承認對方AEO之驗證結果,並給予對方AEO出口業者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更是我與他國互相承認對方AEO再邁出的歷史性一大步。

昨日簽署儀式在財政部關務署舉行,由我國駐韓國代表處代表石定(見圖左二,陳維強攝)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代表趙百相(右二)分別代表雙方簽署,並由關務署署長莊水吉(左一)韓國關稅廳審查政策局局長李燦基(右一)分別代表雙方海關到場觀禮見證;另有雙方海關代表團、我方相關機關、公協會及多家AEO出口業者等合計二百餘人出席,場面盛大隆重。

關務署長莊水吉在簽署儀式中表示,本協議之簽署代表雙方海關建立相互合作的新里程碑,邁出歷史性的一大步。我國為韓國今年所簽署的四個AEOMRA中,與韓國雙邊貿易量最大之簽署國家。據統計,韓國為我國第六大貿易夥伴,一○三年臺韓雙邊貿易總值達約三百億美元,因此完成本協議簽署,對促進臺韓經貿發展至為重要,也期待經由雙方持續努力,拓展臺韓雙方未來在其他方面的關務合作,全方位的促進貿易便捷及國際供應鏈安全,創造更大的合作效益。

臺韓雙方達成AEO相互承認,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將直接受惠,經由互相承認驗證結果,雙方AEO出口業者可在臺韓兩方均享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不僅有利我國AEO業者輸韓貨物快速通關,創造商品競爭利基,更有助業者後續物流管理,構建Just-in-Time與零庫存的利基,並可達成整體供應鏈安全,以提升企業競爭力;韓方AEO業者輸臺貨品亦然,進而促進臺韓雙邊貿易發展,締造互惠雙贏經貿榮景。

關務署指出,我國自九十八年十二月實施優質企業制度,截至今(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完成認證已達六百一十六家,包含三百三十二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及三百零六家一般優質企業,約占我進出口貿易總值之四○%,我國另已分別於一○一年十一月、一○二年七月及一○二年十二月與美國、新加坡及以色列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而此協議也是第一個在關務署舉行簽署儀式的AEO相互承認協議(M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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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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