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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4 17:57:41| 人氣7,82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舒國治〈遙遠的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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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網路下載)


 

1998年〈聯副〉與九月號〈聯合文學〉同步刊出 第一屆長榮環宇文學獎首獎作品

 

一九八三至一九九○這七年間,我恰巧待在美國,其中有三、四年開車亂跑了很多地方。愈多跑地方,愈忘了何處是目的地,在外的時間愈久,愈不知道要不要回家。每天晚上睡在自己車上,不憂慮今天是星期一還是星期六,不知道別人早上要上班下午要下班。

 

後來我想了一想,我在美國公路上無休無盡的奔來奔去,大概因為那種惰性及遊魂血液吧。

 

透過擋風玻璃,人的眼睛看著一逕單調的筆直公路無休無盡。偶爾瞧一眼上方的後視鏡,也偶爾側看一眼左方的超車。耳朵裡是各方汽車奔滑於大地的聲浪,多半時候,嗡嗡穩定;若轟隆巨響,則近處有成隊卡車通過。

 

每隔一陣,會出現路牌,「DEER CROSSING(有鹿穿過),「ROAD NARROWS(路徑變窄),這一類,只受人眨看一眼。在懷俄明州,遠處路牌隱約有些蔽翳,先由寬銀幕似的擋風玻璃接收進來,進入愈來愈近的眼簾,才發現牌上滿是子彈孔,隨即飛過車頂,幾秒鐘後再由後視鏡這小型銀幕裡漸漸變小,直至消逝。

 

在猶他州原野看到的彩虹大到令人激動,完美的半圓,虹柱直插入地裡。大自然對驅車者偶一的酬賞。四十號州際公路近德州Amarillo路旁,十輛各年份的凱迪拉克車排成一列頭朝下,也斜插在地裡,當然,也是為了博驅車者匆匆一覷。

 

當午後大雨下得你整個人在車上這隨時推移卻又全然不知移動了多少的小小空間完全被籠鎖的灰暗摸索而行幾小時後,人的思緒被沖滌得空然單淨。幾十分鐘後,雨停了,發現自己竟身處蒙塔拿龐然大山之中,那份壯闊雄奇,與各處山稜後透來的黃澄澄光芒,令你心搖神奪,令你覺得應該找點什麼來喟歎它。這種景光,我突然有衝動想要對著遠山抽一根菸。那年,我已戒了好一陣子菸了。

 

八百哩後,或是十二天後,往往到了另一片截然不同的境地。距離,或是時間,都能把你帶到那裡。景也變成風化地台了,植物也粗澀了,甚至公路上被碾死的動物也不同了。

 

空荒與奇景,來了又走了。只是無休無盡的過眼而已。過多的空荒挾帶著偶一的奇景,是為公路長途的恆有韻律,亦譬似人生萬事的一逕史實。當停止下來,回頭看去,空空莽莽,惟有留下里程錶上累積的幾千哩幾萬哩。

 

西行,每天總有一段時光,眼睛必須直對夕陽,教人難耐。然日薄崦嵫的公路及山野,又最令人有一股不可言說之「西部的呼喚」。此刻的光暈及氣溫教人癱軟,慫恿人想要回家,雖然我沒有家。我想找一個城鎮去進入。這個城鎮最好自山崗上已能俯見它的燈火。

 

長期的公路煙塵撞擊後,在華燈初上的城鎮,這時全世界最舒服的角落竟是一個老制的橡木booth(卡座)。如果桌上裝餐紙的鐵盒是Art Deco線條、鍍銀、又抓起來沈甸甸的,咖啡杯是粉色或奶黃色的厚口瓷器,那麼這塊小型天堂是多麼的令人不想匆匆離去。即使吃的也必只是那些重複的漢堡、咖啡、hash brown(碎炒馬鈴薯)omelette(烘蛋)chicken soup(雞絲與麵條燉湯)等。

 

夏夜很美,餐館外停的車一部部開走,大夥終歸是要往回家的路上而去。而我正在思索今夜宿於何處。

 

我打算睡在這小鎮的自己車上。睡車,或為省下十六或十八元的住店錢,或為了不甘願將剛剛興動的一天路途感觸就這麼受到motel白色床單的貿然蒙蔽,或為了小鎮小村的隨處靠泊及漫漫良夜的隨興徜徉的那份悠閒自在,都可能。

 

睡車,最好是挑選居民停好車後鑰匙並不拔出的那種小鎮,像佛芒州的Woodstock。而不是挑選蒙塔拿州的Butte那種downtown像是充滿能單手捲紙菸的昔日漢子的城市。南方有些禁酒小鎮如阿拉巴馬州的Scottsboro看來也很適合睡車,只是人睡到一半,突然音樂聲吶喊聲大作,並且強光四射,原來是周六夜青少年正在「遊車河」(cruising)

 

夜晚,有時提供一種極其簡約、空寂的開車氛圍,車燈投射所及,是為公路,其餘兩旁皆成為想像,你永遠不確知它是什麼。這種氛圍持續一陣子後,人的心思有一種清澈,如同整個大地皆開放給你,開放給無邊際的遐思。有些毫不相干的人生往事或是毫無來由的幻想在這空隙送了出來。美國之夜,遼遼的遠古曠野。當清晨五點進入吐桑(Tucson, Arizona)或聖塔非(Santa Fe, New Mexico)這樣的高原古城,空蕩蕩的,如同你是亙古第一個來到這城的人,這是非常奇妙的感覺。

 

千山萬嶺驅車,當要風塵僕僕抵達一地,這一地,最好不是大城,像紐約。紐約太像終點。你進入紐約,像是之後不該再去哪裡;倘若還要登程,那麼在MacDougal街或Bleecker街的咖啡店我會坐不住,只想買一杯Dunkin Donuts的紙杯咖啡帶走。

 

小鎮小村,方是美國的本色。小鎮小村也正好是汽車緩緩穿巡、悄然輕聲走過、粗看一眼的最佳尺寸。通往法院廣場(courthouse square)的鎮上主街,不管它原本就叫Main Street,或叫Washington Street,或叫Central Avenue,常就是US公路貫穿的那條幹道。

 

為了多看一眼或多沾一絲這鎮的風致,常特意在此加點汽油,既要加油,索性找一個老派的油站,一邊自老型的油泵中注油,一邊和老闆寒暄兩句,順便問出哪家小館可以一試之類的情報。一兩分鐘的閒話往往得到珍貴驚喜。他說這裡沒啥特別,但向前十多哩,有本州最好的豬排三明治;「擲一小石之遠」("just a stone's throw",他的用字),有最好的南瓜派……街尾那家老藥房有最好的奶昔,我小時每次吃完,整個星期都在企盼周末快快到來……你不妨下榻前面五哩處那家motel,當年約翰.韋恩在此拍片就住過……。

 

那個豬排三明治的確好吃,南瓜派我沒試,老藥房的老櫃台如今不見任何一個小孩,倒有稀落的三兩老人坐著,像是已坐了三十年沒動,我叫了奶昔也叫了咖啡。咖啡還可以,奶昔我沒喝完。記憶中的童年總是溢美些的。

 

我繼續驅車前行,當晚「下榻」在一百多哩外另一中型城鎮裡的自己車上。

 

這些三明治或是有故事的motel,我仍嘗過許多,但加油站那一兩分鐘搭談所蘊含的美國民風民土往往有更發人情懷的力道。譬如說,美國人有他自有的歷史意趣,說什麼「約翰.韋恩當年……」說什麼「小時候我……」即使不甚久遠,他也嘆說得遙天遠地。

 

或許美國真是太大了,任何物事、任何情境都像是隔得太遠。

 

當無窮無盡的公路馳行後,偶爾心血來潮扭開收音機,想隨意收取一些聲音。幾個似曾相識的音符流灑出來,聽著聽著,剎那間,我整個人懾迷住了,這曲子是Sleep-walk,一九五九年Santo & Johnny的吉他演奏曲。我幾乎是渴盼它被播放出來一樣的聆聽它,如癡如醉。我曾多麼熟悉它,然有二十年不曾聽到了,這短短的兩三分鐘我享受我和它多年後之重逢。

 

這些音符集合而成的意義,變成我所經驗過的歷史的片斷,令我竟不能去忽略似的。

 

而這些片斷歷史,卻是要在孤靜封閉的荒遠行旅中悄悄溢出,讓你毫無戒備的全身全心的接收,方使你整個人為之擊垮。於是,這是公路。我似在追尋全然未知的遙遠,卻又不可測的觸摸原有的左近熟悉。

 

有時一段筆直長路,全無阻隔,大平原(The Great Plains,如愛荷華,內布拉斯加,南達科打)上的風呼呼的吹,使我的車行顯得逆滯。為了節省一些車力,遂鑽進一排貨櫃車的後面,讓前車的巨型身體替我遮擋風速。當前行的五、六輛貨櫃車皆要超越另一部慢速車──如一輛老夫婦駕駛的露營車(RV)──時,你會看到每一輛貨櫃皆會先打上好一陣左方向燈,接著很方正的、很遲鈍的、很不慌不忙的進入內車道,超過了那輛慢車,再打上一陣右方向燈,再進入外車道。就這樣,一輛完成,另一輛也完全如此,接著第三輛、第四輛、第五輛,然後是我,我於是也不自禁的很方正的、很不慌不忙的,打燈、換道、超前、再打燈、然後換回原道。完成換道後,我聽到前行的貨櫃車響了兩下喇叭,又看到駕駛的左手伸出在左後視鏡前比了一比,像是說:「Good job!」我感到有一絲受寵若驚;他們竟然把我列入車隊中的一員。

 

再美好的相聚,也有賦離的一刻。這樣的途程持續兩三個小時,終於他們要撤離了。這時我前面的貨櫃車又很早打起右燈,並且在轉出時,按了兩聲喇叭,如同道別;我立然加上一點速度,與他們平行一段,也按了兩聲喇叭,做為道別,以及,道謝。

 

我在路上已然太久,抵達一個地點,接著又離開它,下一處究竟是哪裡。

 

這是一個我自幼時自少年一直認同的老式正派價值施放的遼闊大場景,是Ward BondRobert RyanSterling HaydenHarry Dean Stanton等即使是硬裡子性格演員也極顯偉岸人生的闖蕩原野,是Sherwood AndersonNelson AlgrenRaymond Carver文字中雖簡略兩三筆卻繪括出既細膩又刻板單調的美國生活原貌之受我無限嚮往的荒寥如黑白片攝影之遠方老家。老舊的卡車,頹倒的柵欄,歪斜孤立的穀倉,直之又直不見尾盡的highway(公路)與蜿蜒起伏的byway(小路),我竟然毫不以之為異地,竟然覺得熟稔之至。而今,我一大片一大片的驅車經過。

 

河流中,人們垂釣鱒魚,而孩子在河灣中游泳。一幢又一幢的柔軟安適的木造房子,被建在樹林之後,人們無聲無息的的住在裡面,直到老年。樹林與木屋,最最美國的象徵。許多城鎮皆自封為「Tree City,USA」。如Ann Arbor,如Nebraska City。太多的地名叫Spring field,叫Woodstock,叫Mount Vernon,叫Bowling Green。太多的街名叫Poplar,叫Cherry,叫pine,叫Sycamore。而我繼續驅車經過。美國小孩都像是在tree house(樹屋)中遊戲長大,坐著黃色的學童巴士上學。簷下門廊(front porch)是家人閒坐聊天並茫然看向街路的恬靜場所,這習慣必定自拓荒以來便即一逕。每家的信箱,可以離房子幾十步,箱上的小旗,有的降下,有的升起,顯示郵差來過或還沒。無數無數的這類家園,你隨時從空氣中嗅到草坪剛剛割過的青澀草香氣,飄進你持續前行的汽車裡。

 

啊,美國。電影《意興車手》(Easy Rider)中的傑克.尼柯遜感歎的說:「這曾經是真他媽的一個美好國家。」(This used to be a helluva good country.)

 

如今這個國家看來有點臃腫,彷彿他們休耕了太長時間。愛荷華畫家Grant Wood(1891-1942)所繪American Gothic中手握草叉的鄉下老先生老太太,不在農莊了,反而出現在市鎮的大型商場(shopping mall),慢慢蕩著步子,兩眼茫然直視,耳中是easy listening音樂(美國發明出來獻給全世界的麻醉劑),永遠響著。坐下來吃東西時,舉叉入口,咬著嚼著,既安靜又沒有表情。光陰像是靜止著的。這個自由的國家,人們自由的服膺某種便利、及講求交換的價值。家中的藥品總是放在浴室鏡櫃後,廚房刀叉總是放在一定的抽屜裡,每家一樣。冰箱裡總放著Arm & Hammer Baking Soda( u手臂與鎯頭」牌的烘烤用蘇打粉──用來吸附臭味),每家一樣。而我,驅車經過。

 

累了。這裡有一片小林子,停車進去走一走。樹和樹之間的地面上有些小花細草,伸放著它們自由自在少受人擾的細細身軀。不知道在哪本嬉皮式的雜書上看過一句話:「如果你一腳踩得下六朵雛菊,你知道夏天已經到了。」

 

停在密西西比河邊,這地方叫Natchez under the Hill,沒啥事,撿了一塊小石,打它幾個「飛漂」,然後再呆站一兩分鐘,又回返車子,開走。

 

常常幾千哩奔馳下來,只是發現自己停歇在一處荒棄的所在。

 

一波起伏的丘岡層層過了,不久又是一波。再不久,又是一波,令我愈來愈感心魂癡蕩,我不禁隨時等待。難道像衝浪著一直等待那最渾圓不盡的浪管;難道像飽薰大麻者等待Jimi Hendrix下一段吉他音符如鬼魅般再次流出?

 

我到底在幹嘛?我真要這樣窮幽極荒嗎?

 

在路上太久之後,很多的過往經驗變得極遠。它像是一種歷劫歸來,這個劫其實只有五星期,然再看到自己家門,覺得像是三十年不曾回來一般。

 

在路上太久之後,很多的過往經驗變得極遠。好些食物,後來再吃到,感覺像幾十年沒嘗過般的驚喜。抵西雅圖後在朋友家吃了一顆牛奶糖,幾令我憶起兒時一樣的炫然欲淚。

 

在路上太久之後,很多的過往經驗變得極遠。我在車上剪指甲,這裡是佛芒州的Norwich,突然想,上次剪指甲是何地?是Charlottsville?是Durham?抑是Oxford

 

有些印象竟然很相似。今天中午進入一個小餐館,竟覺得像以前來過;一樣的長條吧台,一樣的成排靠窗卡座,收帳台背後的照片擺設竟然也一樣,甚至通抵這餐館的街道也一樣。但跟哪一家餐館相像?卻說不上來。我只知道,這個鎮我從來沒來過。

 

八百哩後,或是十二天後,往往到了另一片截然不同的境地。

 

三十個八百哩之後,或是三十次十二天之後,景色、植物或是碾死的動物最後全都不見了,剩下的只是一股──一股朦朧。好像說,汽車的嗡嗡不息引擎轉動聲。

 

1998-09-06/聯合報/37/聯合副刊】

  

 

羅智成 簡評 

〈遙遠的公路〉寫的不是單一旅程,它更像是識途老馬對多次闖蕩美國內地種種美感經驗的總結,兼雜某種相襯的人世慨歎。作者控制文字的功力相當好,多變的語法、生動的描述、有趣的小知識、小故事也反應出作者勇於介入的性格。

 

台長: 無差別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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