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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3 20:45:07| 人氣51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市議員凃韶芳表示令民眾心生不滿執行特種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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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臺灣電子報

98.03.23

【記者陳耀祥/台南報導】台南市議員凃韶芳表示,令民眾心生不滿執行特種勤務指出,於昨(23)日上午副總統蕭萬長出席府城商業活動,大陣仗搞「長安演習」限制民眾合法停車權益。(見圖):市議員凃韶芳辦公室 提供 '245-3692)

一、於昨(23)日副總統蕭萬長抵府城大學路出席商業剪綵活動,並非執行重要國家職務卻大陣仗搞「長安演習」活動,由國家安全局指揮台南市警局執行特種勤務,在民眾極需停車位置之大學路遠百、後火車站鬧區,禁止民眾於合法停車格位停車。

二、 市議員凃韶芳指出戒嚴時期已結束近22年,國家安全局執行對元首、副元首之安全維護,而進行對人民之查驗、管制及劃定交通管制區等行為時,應盡量維護人民住、行等基本權益,但警察單位在執行對國家元首副元首之安全特種維護時,經常態席傲慢動輒對民眾吆喝命令,更經常在車多擁擠之台灣各城市進行不必要之封路、封鎖停車格位等政策,侵害人民基本路權已不在話下,且執勤員警經常未向民眾適當說明特勤所需,對過往行人威權式之吆喝指揮,常令民眾心生不滿。

中央政府特勤卻由地方政府承受民怨-

三、以今日蕭萬長副總統出席府城商業活動為例,此為私人商家之開幕剪綵活動並非重要國家任務,凃韶芳議員認為實不必由國家安全局大陣仗執行所謂「長安演習」特勤。若有執行勤務之必亦不必要於民眾有迫切停車需求之大學路西段鬧區限制民眾停車。且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對於遭限制停車之不解民眾,均推說是台南市政府交通處交辦之任務,然而凃韶芳向市府交通處查證,主管合法停車格位管理之交通處交通管理科並未接獲任何借用大學路西段北側停車格位之申請案件,也因此不及於此路段事先向民眾公告限制停車,造成民眾不便。

執勤之市警局應如實適當向民眾解釋勤務,不應態度高傲且公然說謊-

四、凃韶芳指出台南市警一分局於馬英九政府執政之後,在執行此類限制人民行車,及停車等路權之特種勤務時,經常省略向交通處報備申請之程序,然而執勤警員上至分局長下至基層警員,竟向過往行人、駕駛等公然說謊,稱此為市政府交通處核准之交通管制案件,致使民怨流向地方政府,實則此為中央政府國家安全局保護元首之特勤任務,身為警政首長及民眾極倚賴之基層警員局竟公然說謊令人不恥。

五、凃韶芳指出依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第七條,其中亦已明文規定特勤人員〞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凃韶芳認為台市警局第一分局今日上午已造成執法不當,且執法也失公平原則,既然禁止民眾於該路段停車格位停車,卻又允許少數不明車輛停入格位,其執行標準為何、令人不平。且市警局首長之座車、勤務警車、及警局拖吊車卻大辣辣的免費停在停車格位內,排擠一般民眾之合法停車空間。

附註:執行特種勤務法令依據: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第四條:一、  總統、副總統及其家屬。二. 卸任總總、副總統。

第七條:特勤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對與安全維護對象有關之人員、物品、場所、交通、通訊及其他設備為必要之查驗、管制及劃定管制區,但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及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台長: 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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