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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朋友女兒 男子被判緩刑2年

新聞日期:2011/02/14 04:11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年僅13歲的少女,因家人搬家緣故,暫住父親的王姓朋友(34歲)住所,沒想到王某趁少女熟睡後,將手伸入少女衣內,隔著內衣撫摸少女胸部,少女撥開,王某仍不罷手,少女因此驚醒並轉身背對王某,但王某繼續撫摸少女腰部,發生此事後,少女情緒不穩定,曾多次割腕,不過因為雙方以4萬元達成和解,板橋地方法院因此判王某10月徒刑、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台長: 租屋小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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