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除夕當天送我弟ㄑ坐車回高雄~被一台遊覽車撞到~從屁股撞我卻一直說是我的錯~
還好人都沒有受傷~~再來是3月某一天下雨~上班中途跑件自己滑倒~結果4/2本少爺生日~~
弟弟開車又撞到一個老伯伯還好沒什ㄇ大傷~~不然真不知怎ㄇ處理~~最後一次~~希望是最後一次~4/4我騎車又撞到一位路人~說實在的我騎在堤防邊~遇到斑馬線就撞上ㄊ~ㄊ從公園出來完全沒有看左右方有沒有車耶~~還戴墨鏡~我弟晚上撞到那老伯伯也是帶著墨鏡~
一ㄍ慘~~我又傷到本來快好ㄉ地方~搞ㄉ右手傷更重~~被保也受傷~不過那行人更是哭天喊地說撞到哪又哪~~到醫院我想一樣的傷我回家自己處理就好可以省一筆掛號費~因為那路人一定會開高價要索賠~果真~ㄊ說ㄊ腳不能著地雖然照片子都沒事~不過ㄊ就是說ㄊ不能走~~且ㄊ在電視公司做廣告業務~所以一ㄍ月ㄉ薪水有10萬~要我理賠一天3500~還要全額醫藥費~~最重要的是ㄊㄉ酷企鵝墨鏡有0.1公分左右ㄉ損傷~~我必須陪ㄊ8000~好不容易告訴ㄊ墨鏡我也沒用~~不如ㄊ留著還可以帶~~我賠一半4千~所以總共陪ㄊ2萬~~從前的我應該會要等裁決吧~不過年紀越大越不喜歡麻煩~((雖然我心裡一直覺的現在這樣ㄉ大環境哪還有月薪10萬的業務員))~~
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了~~在我過新生活之前遇到這ㄇ多ㄉ麻煩事~~這是否代表新生活會越來越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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