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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3 11:16:42| 人氣834|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無相佈施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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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相佈施之難

釋迦佛於金剛經曰:「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佛家『無相佈施』最難,以無相佈施者,不為己身、無所欲求也!  人之既生,必習生存策略;最常見者,隱己身、匿欲求,隱匿之極,不識己身、不知欲求;不識己身、不知欲求,何能無相佈施?故欲為無相佈施,必先通透己身、明晰欲求。

然則,人之既生所習隱匿之略,實將己身及欲求,匿之萬里深海,幻化他相,行諸俗世;以人人皆有佛性,然則幾人成佛?殊為其證!然而,縱然以識己身,知所欲求,而不以之為無相佈施,其仍非無相佈施之真道。

一切有為法皆是空,既是空,何以為佈施?縱以三千大千世界一切珍寶,亦無所佈施!無相佈施之真道,為大慈悲、大智慧,是以應持慈悲智慧銳刃,斷無相佈施之心,斬無相佈施之名,一切如來行之!

無相佈施雖難,但可漸進修習;是以,每為無相佈施時,需先自省己身何在?欲求有無?次第行之,以鍛慈悲智慧銳刃,終斷無相佈施之心,斬無相佈施之名,而為如來之行,此亦成佛之道矣!

  故無論於俗世為何事業,皆得於此事業真行無相佈施。譬之司法官員,於斷案時,以慈悲智慧心,不依嗔念為斷,縱判斷命,亦需依『寧墮那落迦,而斷彼俗命,免其續造惡業,往生而受無間大苦。』譬之律師,其為被告論辮,亦應本慈悲智慧心,不依慾念而為妄辯,以勸善而助被告自省罪惡因果,誠受業報,以免被告續造惡業,往生而受無間大苦;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縱被告因此而不為聘任,應視律師費為無物,以免助被告之惡,更免造己之惡業。然被告倘若遭枉,則亦應以慈悲智慧心,極言力辯,對枉告者,亦應以慈悲智慧之心,勸善待之,以助斷其惡業也!

  如司法官員及律師,本慈悲智慧心而行其俗業,即是菩薩!從事任何事業者,若亦皆能如此,皆成菩薩!以慈悲智慧心而行其俗業,皆是無相佈施故!

台長: 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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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dh
又悶又熱的天 真煩!!
2013-05-17 00:07:2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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