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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6 15:16:39| 人氣86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100/6討論教師工作守則草案 內容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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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全國教師會言論廣場

參考下列網址       http://forum.nta.org.tw/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100
6                    公聽會流程
活動內容                   時間下午   上午
報到                        02:00   08:30 
教師工作守則草案說明        02:30   09:00 
                            02:40   09:10
分組討論
(
因條目甚多,故進行分組討論。) 
1組向度一、二
2組向度三、四、五
3組向度六、七
綜合討論                    04:10     10:40 
結論                        05:10     11:40

 

教師工作守則草案      緣起
「工會法」於99623經總統令修正發
布,確定教師亦具有勞工身分。顯然的,教師的
職掌、角色已與以往不同,且教師法第16條中明
文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
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
活動。但我們都了解教師的工作常存在模糊不清
的空間,所謂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界線在
哪,似乎沒人能說得清。
社會對教師的期望已經改變,訂定工作守則
參考事項,可讓教師在工作上有所依循,並且應
以「回到校園圍牆內」觀點出發,從維護學生受
教權角度,討論教師必要的工作項目。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邀請各縣市家長團體、教
師團體、校長團體及專家學者等代表,整合各界
相關建議與期待,廣納多方意見,研擬最適宜之
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再經北中南三區公聽會
共同討論,研擬具有廣度及深度提供教育部參
考,且符合現今教育現場之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
項,使教師有法可循,且能適用工作現況,解決
與行政對立問題,並且讓家長更能了解教師的工
作內容,與對於學生的服務原則,以達三方圓滿
並提升教育品質。
研擬說明
1)此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經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於55 
日及5272次的焦點座談,邀請家長團體、校長團
體、教師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等共同整理研擬。
A.
具有七大向度,內含76條目。
B.
條目分類為基本要求進階鼓勵兩類: 
基本要求係以明確指出教師應具有之面向; 
進階鼓勵則為期待教師能達到並予以鼓勵之
處。
C.條目多以正向呈現,但部分條目鑑因曾有少數教師之
不當行為,並影響學生受教權,於此故以反向
提出。
2)部分條目雖在相關之法規中已有規定, 
但為讓教師更瞭解相關的法規內容,特於
此收入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
3)本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將提供教育部
做為於教師聘約準則之參考資料,以提供
各縣市政府於訂定教師聘約準則之參考資
料。
七大向度
一、教學
二、親師溝通
三、學生輔導
四、進修研習
五、專業及相關技能提升
六、參與正式課程以外活動
七、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14條目
7
條目
13
條目
5
條目
7
條目
10
條目
20
條目
一、教學
1.備課
每學期開學前應備妥整學期之教學計劃
(含課程進度、目標、內容、上課方式、
評量方式、教材及教具、與家長應配合事
項等),並送教務處核備。開學後臨時變
更或增修之教學計劃,最遲應於變動前一
週內提供相關計劃供教務處核備,如遇緊
急情況,學校得變動之。


2.課程內容
能善用教具、廣引教學資源、嫻熟資訊視
聽媒體之操作、依課程進度設計並指導學
生操作實驗並自製教具,改進或設計教材
教案,運用創新教學,強化與學生互動之
教學技巧,提升學習興趣。

3.課間
需準時上下課,並按表依進度上課,如有必要借
調課或彈性上課,應事前經教務處核准,除緊急
狀況外,應告知家長,非公派、公出之請假,應
依法自聘或委由校方聘用合格老師,依原計畫進
度及時數上課;如未能於各評量實施前或學期結
束前完成課程計畫,應負相關責任,並設法補
足。
3-1(反向) 
課程進度較教學計劃無故落後4週或8節以上;因
而影響學生成績者,該學期不得考列公立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

4.作業批改及缺交事宜
作業(不僅限作文)次數、方式,應依教學進度或
學校要求按步進行,親自認真詳實批閱,並定期
或不定期接受教務處抽閱。對錯誤之處應作出標
記,指明錯誤,妥善追.及改善缺交或錯誤作業
及指導訂正。
4-1(反向) 
未認真批閱且未依進度送閱或抽閱結果不良,一
學期連續2次以上者,該學期不得考列公立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

5.評量及補救教學
(1)各項評量結果,應適度進行內涵分析,以改
(2)
教師須協助學習困難的學生,親自或安排相關
補救教學。
(3)
對評量結果錯誤之處應作出標記,指明錯誤。
進教學,調整教學目標或方法。
(4)
平時評量,應發揮教師專業與創意,依據學生
個別能力與性向差異,設計多元具體評量方式
(5)
依規定按時繳交命題試卷、公平執行評量。

5-1(反向) 
不得依據書商提供題庫或光碟出題、設計
評量,每期定期考查內容與上期或去年相
同比例不得超過30%,且須經審題小組審核
通過始能採用。
5-2
(反向) 
不得於考前洩題,或用任何方式影響考試
公平性

6.學生成績
(1)教師應依規定完成學生學業成績評量並
依時送繳成績。
時成績考核依據。
(3)
教師應就學生學業成績、上課出勤、定
期評量、聽課情況、學生作業、測試成績
(2)
學生作業完成的情況應作為學生部分平
績計入學生平時成績的考核。

7.教學觀摩
教師每年至少應實施1次教學觀摩或教學分
享;每3年至少1次教學研究發表或教學成
果發表等教育活動,並邀請家長參加,由
學校行政及導師協助聯繫之(例如:由學
校行政準備通知單,交由導師代為轉發至
家長)。


8.教學檔案
(1)每年建置教學檔案,以評核教學成果, 
內容可含:班級的情境脈絡、單元案、
教學策略、學生的學習成果、老師的反
思、參考學習資源等。
(2)
建置學生學習檔案(家長團體建議) 
9.學生出席狀況
及時妥善追.缺課狀況並盡量改善之。

10.班級經營
每學期開學前擬具班級經營企劃書(含學生
生活公約、獎勵激勵措施、多元參與活
動、班及特色活動及教師理念、家長參
與、學習成效評估與成果報告),送教務處
或學務處或輔導處核備,於每學期初家長
日向家長報告,必要時須向課程發展委員
會報告。


二、親師溝通
1.家長日
每學期開學初學校辦理家長日,教師應提供該學
期完整之教學計劃(含課程進度、目標、內容、
上課方式、教材及教具、評量方式、計分方法、
家長應配合事項等)與家長了解,並公佈於班級
網頁,科任老師亦同;並協助成立班親會。
學校辦理第二學期家長日時,應向家長展示上學
期教學計劃執行成果與學生學習檔案與成果,並
與家長充分溝通。如學年度開始時之家長日,該
班級為由同一老師繼續任教,則該老師應向家長
展示上學期教學計劃執行成果與學生學習檔案與
成果。
2.班親會
導師應積極成立班親會及鼓勵全體家長參
與班親會運作及學校事務,並協助家長選
派適任班級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
2-1(反向) 
班親會未成立或無運作,班親會無法選派
班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


3.家庭訪問
導師每學期應對每生完成至少一次及配合
個別需求隨機進行之家庭訪問(包括安全
無虞之親訪或電訪),與家長溝通子女教
育問題,並確實完成紀錄,送交輔導室核
備。必要時,可向行政申請陪同或協助, 
行政無正常理由,不得拒絕之。

4.家庭聯絡簿
導師每日需詳實批閱家庭聯絡簿,並彙整各科任
老師及學校行政與家長連繫事項,統一要求學生
載明或製單貼於聯絡簿上。除應批示字體或事項
記載錯誤外,並應積極向家長陳明學生、老師或
學校相關問題,且明確告知家長便於聯絡方式及
親師溝通時間,並完整回應家長問題,與家長保
持良好溝通。
4-1(反向) 
除不可歸責於老師之原因外,避免發生親師衝
突,並不得拒絕課後(晚上十時前)和家長溝通
聯繫。

5.違紀處理
導師及各科任老師應及時處置學生違紀及
偏差行為,並依三級輔導模式請求支援, 
學生偶發事件應明瞭處理流程,進行通
報、轉介,處理過程中與家長良好保持聯
繫及溝通,積極協助家長取得專業支持與
協助。


三、學生輔導
1.因材施教及採取適當補救教學,以正向管
教或輔導引導學生學習。
1-1
(反向) 
違法處罰學生或不正當方式管教學生,以
體罰方式進行教學或以連續
2.教師應具備初級以上輔導知能
初級以上輔導知能
初級以上輔導知能
初級以上輔導知能,主動關心
學生身心狀況,並參與校內個案座談或參
參與校內個案座談或參
參與校內個案座談或參
參與校內個案座談或參
與學生認輔工作
與學生認輔工作
與學生認輔工作
與學生認輔工作

3.導師針對班上高風險、高關懷、中輟之
虞、行為偏差的學生,要及時介入認輔且
記錄詳實做好三級預防,科任老師應協助
認輔,並與導師互相配合,行政應予協
助,必要時由輔導老師、專業心理師或社
工介入支援輔導,並請家長配合。
3-1
(反向) 
未善盡管教輔導職責或發生重大校園安全
事件,諸如:發生性侵、霸凌等事件。

4.指導學生生活常規,及時輔導引導學生建
立良好生活習慣與品德,並有紀錄。
4-1
(反向) 
違反兒少法,諸如:應通報未通報、未按
實通報個案。
5.認輔班上弱勢學生(其認輔數量至少達弱勢
學生總數之二分之一以上),並詳實記錄學
生的成長。
6.
依法定程序迅速處理偶發事件,減少損害
或不良後果之發生。

7.訂定班級生活公約,班級經營管理成效良
好,包括早自修、午餐教育、打掃時間, 
指導學生安全、環保、衛生等教育工作。
7-1
(反向) 
班級常規不良,秩序混亂、吵鬧,環境髒
亂、違規犯過率高且持續無法改善
(進階鼓勵) 
1.
創新班級經營策略有具體實績並獲敘獎。
2.
配合學校訓輔措施,班級常規優良,整
潔、秩序有優良表現。


四、進修研習
1.每年利用「課餘」(假日、夜間、寒暑
假)自費進行研習以及參加學校於上班時
間安排之進修總時數合計至少36 小時以上
(研習活動例如:專業相關領域進修、兒
少心理、兒少輔導等) 
1-1
(反向)代替他人簽到退。
2.每年需有兒少輔導專業研習時數至少八小
時。
(
進階鼓勵) 
1.
利用課餘時間積極參與專業訓練及與教學
有關之各項研習活動。
2.
能自行研發,指導學生參與教育行政機關
之活動。
五、專業及相關技能提升
1.1)教師應至少每三年參加教師評鑑。
2)教師應提出具體可資證明之績效資
料,經審查通過得獲評為教師成績考
核辦法四條一款之獎勵。
2.
至少每五年有一次教學行動研究,並進行
發表。
(進階鼓勵) 
1.
每個月參與領域專業對話有具體記錄可
查,並參與課發會、其他課程組織或擔任
領域召集人,且能配合校務推動。
2.
改善教材教法且有具體獲獎紀錄。
3.
每三年於校內外進行教學演示一次以上。
4.
能夠帶領校內專業學習社群運作。
(進階鼓勵) 
5.
參加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或多個教師專業社
或多個教師專業社
或多個教師專業社
或多個教師專業社
群。
六、參與正式課程以外活動
1.主動積極參與及配合學校指派擔任輔導、
認輔人員、導師、交通導護或社團指導等
工作,正確詳實填寫學生各項輔導資料與
紀錄。如有公派、公出之請假,應請學校
妥善安排代理人後方可離校。
六、參與正式課程以外活動
2.除事前經學校核准外,應參與校務、各項
會議、學校重要典禮等各項重要集會。
3.
配合學校指派,擔任行政職務,且表現積
極。
4.
積極配合學校依據課程計畫及行事曆所辦
理的相關活動。
4-1
(反向) 
對於校務活動消極不配合,經勸導仍不改
善者。
5.各處室交辦的事項,依時限準時完成
(例如:命題、監考、批閱考卷、繳交成
績等)。
5-1
(反向) 
無故遲繳交各項資料,諸如:連絡簿、作
文或各項習作抽檢、段考試題、成績。
(
進階鼓勵) 
1.參加各項創新教學比賽有具體獲獎紀錄。
2.
積極參加或指導學生參加各校內外之各項
活動及競賽。
3.
積極參加有關教育之各項會議及活動,並
能做校內經驗分享。


七、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1.校務、國家法令政策配合。
2.
準時上下課(週一至週五,上課時間:上
0800至下午1600〔與學生上下課時間一
致,得依各校不同而調整〕,例假日除
外),不遲到、不早退、無曠課、曠職等
紀錄。寒暑假應依學校要求到校備課或參
與研習或活動。

交接
事宜。
4-(1)
(反向) 
除聘雇合約另有約定期限、因其他不可歸責於己
之因素、或校方教評會作成任何決議外,於聘雇
合約有效期間內,絕不於學期中因私務或其他理
由提請離職,並同意簽立聘雇合約之違約金條
款。

5.
依規定辦理留職停薪等,並完善安排代課
或完成交接事宜。
5-(1)
(反向) 
辦理留職停薪期間,如依法提出復職,應
於學期結束或開始前提出,不得於學期中
提出,以免影響學校課務安排,有礙學生
受教權。
註一:家長團體建議,表明教育應以孩子為
中心的立場。
6.依據政府規定於寒暑假返校備課。
7.
除依法經過核准程序外,應專心服務,遵
守不得兼課或兼職之相關規定,及無商業
行為者。
8.品德生活良好、具備教育愛心與同理心,視學生如自
己小孩般照顧,無有損師道或私德之情事。
(反向反向反向反向) 
8-1
行為表現不當,諸如:公眾場合吸煙、拍桌叫囂、
咆哮、涉入不正當場所、具有嫖賭事實、言行不檢
等,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有具體事實者。
8-2
發表不足為人師表的言論或有損及品德的行為。
8-3
個人品德修養不佳,有不良紀錄且嚴重影響校譽。
8-4
口出穢言辱罵學生或同儕,體罰學生或與同事、家
長有肢體衝突。
8-5
有性騷擾或性侵之行為。
9.未受刑法、民法或行政上之懲戒。
(反向) 
9-1
當學年度成績考核委員會或獎懲委員會, 
及相關單位懲處有不良紀錄者,或受申誡
記過、警告、小過、大過等行政懲處。
處。
9-3
行為不良,受媒體爆料,經查屬實,造成
學校、社會不良觀感者。
9-2
受任何刑事、懲戒處分、刑法或民法之懲
(進階鼓勵) 
1.獲得直轄市()或教育部表揚之特
殊優良教師(如:師鐸獎)

台長: themoontre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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